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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安彩高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目 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议案一、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议案二、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议案三、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3议案四、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4议案五、 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8议案六、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9议案七、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3议案八、 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29议案九、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1议案十、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议案十一、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38议案十二、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大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日

二、会议议程

1.大会主持人介绍股东出席情况,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2.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3.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4.股东发言、回答股东提问

5.推选监票、计票人

6.大会表决

7.清点表决票,宣布表决结果

8.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9.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议案一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职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2020年,董事会团结带领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强化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现将董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职,及时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全年共召开7次会议,受疫情因素影响,会议均以通讯方式召开,对公司26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并对做出的决议予以公告。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分工,高效运作,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出谋献策,保证了经营决策科学性,为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0年,董事会召集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项议案。董事会督促和跟踪公司经营层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工作。对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董事会要求确保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在选择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协调管理层和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核关联交易事项等方面提出建议,审议通过了四份定期报告,对关联交易协议、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经营层、董事的薪酬方案。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发展战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内控风险进行了评估,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核,发表同意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权责明确,规范公司运作,维护股东和公司权益。截至目前,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差异。

(二)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评价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

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个人内幕信息登记。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敏感信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安彩高科广大干部员工紧紧围绕“谋发展提信心,变机制增效益”总体工作思路,坚定发展目标不动摇,在全力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防范化解安全、环保、经营等风险,稳定经营,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1亿元,净利润1.11亿元。公司主营业务行业状况及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一)光伏玻璃业务

政策加持抵消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突发的新冠疫情给光伏行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各国为控制疫情蔓延先后采取封城等控制人员流动措施,光伏产业链供应及项目建设中断或延期。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各国加强了光伏行业政策支持力度,将光伏项目建设作为快速恢复经济增长、提振市场信心的重要手段。在全球能源结构持续转型的背景下,光伏发电成本大幅下降,装机量增长。CPIA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光伏市场新增装机量130GW,同比增长13%。

国内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2020年光

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对集中式光伏发电制定指导价,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并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2020年6月,国家能源局公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显示,2020年光伏竞价补贴入围项目共434个,总规模25.97GW,同比增长14%。两份《通知》的发布稳定行业预期,有效助推了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48.2GW,同比增长60%,连续8年位居全球首位。组件扩产加速,大尺寸、双面化趋势明显。根据CPIA的不完全统计,2020年各主要组件企业扩产达到382GW。而双面组件较常规组件拥有更高发电量,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可以获得5%-30%的发电量增益,且性能、适用性与质保期均优于常规组件,获得市场的认可,市场占比不断提高。2020年双面组件市场占比较2019年上涨15.7个百分点至29.7%,增长趋势明显。2020年我国光伏组件产量124.6 GW,同比增长26.4%,其中光伏组件出口约78.8GW,同比增长18%,出口量继续攀升。

宽版、薄型玻璃需求加速,玻璃总需求稳步增长。组件大尺寸、双面化的发展趋势,推动宽版和薄型玻璃需求增加。166mm及以下电池片组件玻璃宽度在1100mm以下,182、210mm规格电池片组件的玻璃宽度在1130mm和1300mm左右,大部分存量玻璃窑炉无法满足182 mm以上电池片组件玻璃需求,需要新建或改造窑炉来满足需求。受玻璃需求稳步增长影响,光伏玻璃窑炉产能同步增长,根据卓创资讯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底,国内超白压延玻璃生产线173条,产能29,540t/d,同比增加16.48%。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玻璃在产产能为900t/d,按照卓创资讯数据统计,规模居行业在产窑炉产能第七位。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安彩光伏新材料900t/d光伏玻璃项目顺利投产,公司通过迁建实现了技术升级、产品升级、环保升级,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结合光伏行业发展形势,发挥自身玻璃制造技术和人才优势,积极谋划发展项目,目前正在加快推进控股子公司焦作安彩年产18万吨光伏玻璃项目建设工作;二是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加大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研发力度,成功开发光伏玻璃双层镀膜、光伏背板玻璃丝网印刷和激光打孔等产品,实现2.0mm-5.0mm厚度产品规格覆盖,能够满足大尺寸高功率组件产品市场发展趋势,生产能力提升,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优化销售模式,综合考虑国内外疫情因素情况,抓住国内光伏玻璃行业发展良好势头,加大对国内排名前列客户和近距离客户战略销售,提升光伏玻璃业务盈利能力;四是强化管理创新,优化从原材料进厂到生产工序的自动化装备流程,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带指标竞岗选拔任用干部,注重提升考核管理水平;培养技术人才队伍,招聘大学生,增强团队活力;五是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物流管控、物流不畅、上游原材料企业复工延期及原辅材料供应不足等因素,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积极打通原材料供应及产品出口物流通道,有效保障了生产经营稳定运行。本报告期,公司光伏玻璃业务产能规模由250t/d增加为900t/d,实现销售收入10.3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4.62%。

(二)天然气业务

报告期内,中国天然气产业随着国内防疫措施有效实施,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国内天然气需求全年实现正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生产天然气1,888亿m?,同比增长9.8%。进口天然气1.02亿吨,同比增长5.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行快报统计,2020年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240亿m?,同比增长5.6%。近年,我国持续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通过上游放宽市场准入,组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及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等措施,推动天然气行业发展。随着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及天然气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国内天然气产业将继续稳步运行并迈向高质量发展。

1.管道天然气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彩能源运营西气东输一线工程的豫北支线是豫北地区天然气管道运输能源动脉,肩负着保障豫北地区4市12县居民生活用气和直供工业用户稳定生产的重任。安彩能源与中石油签订供气合同,后成功引入山西煤层气源,并已实现与安阳-洛阳天然气管道、焦作博爱—郑州薛店天然气管道和安阳华润天然气管道的互联互通,形成中石油、山西煤层气和中石化天然气“三气并举,互为补充”的气源供应格局

和“以豫北为核心,辐射周边地区”的多渠道输送模式,对促进豫北地区天然气市场发展形成有利影响,也为未来整体市场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报告期内,安彩能源克服新冠疫情及采暖期上游供应量收紧等不利影响,增强市场服务意识,优化快速反应机制,树立“供气稳定、服务优质”理念,为下游用户提供增复产保障。安彩能源在稳定现有生产经营同时,开展气源供应渠道拓展工作,于2020年11月投资设立子公司推进西气东输与中石化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后,将有助于巩固安彩能源多气源优势,增强气源供应保障能力,提升经营效益。本报告期,管道天然气业务销售量保持稳定。

2.LNG和CNG

报告期内,中国进口天然气均价较上年大幅下降,其中,进口管道天然气价格相对稳定,进口LNG价格跌幅相对明显。海关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天然气进口量10,166.1万吨,同比增长5.3%;进口金额2,314.9亿元,同比减少19.4%。进口LNG凭借价格优势,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豫北地区LNG市场价格创出历史新低。

本报告期,公司业务销售范围除原有豫北市场外,向省内其他城市(地区)拓展。公司依托自有加气站点规模及终端分销能力优势,在液源采购方面,积极寻求低价液源,继续推进LNG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升竞争优势;在燃气贸易方面,本着“紧跟市场,服务客户”的销售策略,做好客户保供工作,加大市场开拓协同能力,提升贸易量。终端零售方面,优化零售站点布局,扩大零售规模,巩固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公司LNG销售量12.37万吨,同比增长55%。在豫北地区,公司LNG销量占比约50%。

公司CNG产品主要供应市区及周边地区。报告期内,受LNG市场挤压及经营区域电力新能源汽车替代基本完成影响,营业区域内CNG市场需求大幅减少,对公司CNG业务造成较大影响。公司通过对周边工业客户挖潜开发和增强同区域网约车平台互动加大终端站点的营销力度,保持CNG经营业务持续运营。

本报告期,公司天然气业务整体销售收入11.2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77%。主要原因为安彩能源下游管道天然气用户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停产,销售收入减少。

五、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一)光伏玻璃业务

碳达峰、碳中和为光伏行业创造更大市场空间。我国为构建一个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制定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国家明确指出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00GW以上。

国际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除中国以外,日本、韩国等许多国家和经济体也陆续提出了各自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欧盟成员国同意将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提高至55%。CIPA预测2021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150-170GW,2025年达到300GW左右;2021年我国新增装机规模可达55-65GW,“十四五”期间国内年均光伏装机新增规模在70-90GW,继续引领全球光伏市场。

光伏迈入平价时代,光伏+储能成为未来最具经济竞争力的能源品种。过去10年,全球光伏发电成本下降约90%,成为所有可再生能源种类中降幅最大的能源。光伏即将迈入全面平价时代,正式从补贴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随着大尺寸、双面双玻、半片等组件技术的大规模应用,未来光伏系统价格仍有20%的下降空间。IRENA分析认为,加上储能支持,光伏将成为最廉价、最具经济竞争力的电能。

光伏玻璃未来缺口较大,一定时期内竞争激烈。根据CPIA“十四五”期间中国新增光伏装机70GW、全球新增光伏装机226GW计算,年均新增建设窑炉日产能1万吨以上,市场前景巨大。由于光伏玻璃扩产与装机需求增长的短期可能存在供需不匹配,因此在一定时期内仍有可能存在激烈价格竞争的情况。公司将抓住光伏行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在保持现有900t/d光伏玻璃项目稳定运营的情况下,加快推进控股子公司焦作安彩年产18万吨光伏玻璃项目建设,扩大公司产能规模。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持续开展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增加光伏玻璃市场供给,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二)天然气业务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已成为全球油气行业的共识和发展方向。《巴黎协定》和《IPCC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明确温控目标:2030年前将全球年排放总量削减一半,到本世纪中叶左右,实现净零排放。相关政策和目标的出台将世界传统能源行业转型切换至“快车道”。与煤炭、石油相比,天然气具有用途广泛、安全、便捷、热值高、清洁环保等优势,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路径。12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明确提出“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化石能源”的能源发展路线。在碳达峰、碳中和及大气污染防治等政策驱动下,天然气是低碳转型有效的现实选择,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天然气消费将继续保持较好发展势头。

1.管道气

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彩能源将立足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着重推动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建设,提升公司市场区域辐射及保供能力。同时借助国家管网成立契机,以

“托运商”机制为桥梁,上拓气源,下拓市场,增强区域竞争力。

2.LNG和CNG

2021年,在环保政策推动下,随着煤改气进程持续推进及LNG重卡的推广,预计LNG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CNG方面,随着豫北地区电动汽车替代,CNG车用需求下降,以煤改气为主的工商业应用预计会保持稳定。

2021年,公司将深化与上游气源单位和大型LNG贸易商合作力度,进一步提升采购成本优势;着力布局天然气站点建设和点供项目开发,进一步拓展终端分销渠道,优化营销模式,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扩大区域市场份额。

(三)公司的发展战略

光伏板块,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围绕产业链,扩展光伏业务规模。推进光伏玻璃项目建设,做大、做强光伏产业。天然气板块,延伸天然气业务产业链,以西气东输豫北支线为支撑,开展榆济线对接工程等项目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业务协同发展优势,培育上市公司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坚持以玻璃制造为核心,充分发挥公司玻璃制造技术优势,开展柔性玻璃等玻璃技术了解。协调推进微电网、装备制造、中性药用玻璃等项目建设。

(四)2020年工作思路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经营计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2020年度计划销售收入23亿元,实际销售收入22.91亿元,基本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实现净利润1.11亿元,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2021年,公司将围绕“抢抓机遇谋发展,挖潜提升练内功”的工作思路,抢抓新能源快速发展机遇,扩大玻璃产能,做强、做大玻璃产业。通过机制创新和市场化考核,激发全员干事创业的活力,提质增效,提升公司竞争能力。2021年全年计划销售收入27亿元。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为完成2021年度经营目标,公司拟采取的重要措施如下:一是做好精细化经营,持续开展降本增效。继续加大光伏玻璃新产品技术研发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加强重要原材料战略采购,保证稳定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天然气业务积极开拓市场,提升用户服务水平;持续推进LNG液源集中采购,进一步提升议价能力,多措并举提高销量。二是开拓市场,强化营销。依靠公司光伏玻璃产品品质和品牌效应,持续加大差异化产品销售量,国内销售聚焦头部客户和近距离客户,稳定海外销售。三是抢抓机遇,

加快公司发展步伐。积极推进焦作安彩光伏玻璃项目和榆济线对接工程天然气管道运输项目建设,寻找机会拓展LNG零售站点,结合项目建设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

请大会予以审议。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8日

议案二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2020年度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安彩高科共召开6次监事会,分别审议了2019年度报告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与地方政府签署退城进园搬迁补偿协议、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及变更承诺事项等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安彩高科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勤勉尽责,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其他财务资料,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

四、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年度,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申请豁免及变更土地相关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材料,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进行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中勤万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六、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安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渠道,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持续发展。

请大会予以审议。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8日

议案三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刊登于2021年3月27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请大会予以审议。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8日

议案四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公司委托中勤万信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过审计,认为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财务状况

(一)资产及负债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45,531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32,507万元,增加了15%。其中:流动资产105,201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16,384万元,增加了18%;非流动资产140,330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16,123万元,增加了13%。公司负债总额72,282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21,270万元,增加了42%。其中:流动负债53,198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25,278万元,增加了91%;非流动负债19,084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4,008万元,减少了17%。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15,4156.2831,62414.85-51
交易性金融资产13,0105.30不适用
应收票据5,3402.171,0880.51391
应收款项融资15,4526.295,6652.66173
预付款项17,2127.017,3253.44135
长期股权投资3,9111.592,6931.2645
固定资产98,58240.1540,54319.03143
在建工程14,0215.7155,74826.17-75
开发支出800.03200.01304
商誉1460.07-1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290.221470.07261
应付票据19,0977.786,4783.04195
预收款项11,5835.44-100
合同负债10,5294.29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9320.384190.20123
应交税费1,9860.818400.391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311.642,0060.94101
其他流动负债1,0530.43不适用

万元。变动较大项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财务费用1,623-54不适用
研发费用2,864753727
信用减值损失513-148不适用
其他收益4473,811-88
营业外收入225,238-100
营业外支出3859-37

七、公司主要财务比率

主要财务比率2020年2019年
资产管理比率存货周转天数2627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444
总资产周转天数360366
变现能力比率流动比率(%)198318
速动比率(%)172266
偿债能力比率资产负债率(%)29.4423.95
盈利能力比率销售毛利率(%)16.238.70
资产净利率(%)5.031.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31.26
每股收益0.12870.0230
现金流量比率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8440.182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6480.0256

议案五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0,768,888.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092,861.60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32,571,501.81元。鉴于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20年度不分配股利。

请大会予以审议。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议案六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及子公司与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玻璃窑炉于2021年2月底点火,鉴于公司在玻璃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公司子公司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新材料”)、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能源”)可为光热科技生产提供稳定电力、天然气能源动力。经友好协商,公司及子公司与光热科技签署《动力供应及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光伏新材料、安彩能源为光热科技提供能源动力及相关生产经营服务支持,合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截至2021年2月28日,过去12月内公司向光热科技提供能源动力实际发生额为18万元。2019年12月,公司与关联方安彩太阳能签署动力供应及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合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截至2021年2月28日,过去12月内公司与安彩太阳能产生的动力及综合服务实际发生额为7,370.14万元。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将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6MA9FJP9T3D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震注册资本:18,0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8月11日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乡龙康大道中段路北产业集聚区252B室经营范围:太阳能玻璃(含光热玻璃、光伏玻璃、TCO玻璃、精细玻璃、工程玻璃、平板玻璃)、节能玻璃(含低辐射镀膜玻璃、阳光控制膜玻璃)、防火玻璃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进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6,225.81万元,净资产17,999.63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0.37万元。2020年度,光热科技公司项目处于建设期。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截至目前,河南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7.2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均为河南投资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各方分别依法持有光热科技66.67%、13.33%、13.33%、6.67%的股权,合计持有光热科技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光热科技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履约能力

光热科技具备按照约定与本公司履行上述交易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项目及定价标准

1. 光伏新材料、安彩能源向光热科技提供能源动力的产品标准和定价

提供方按产品或劳务划分定价依据和方式定价依据含税单价计量方式产品或服务标准
光伏新材料电力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确定外购单价(含税)0.64元/度按度计算按工业用电标准
安彩能源天然气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确定外购单价(含税)2.17元/m?按方计算压力和热值满足生产要求
提供方按产品或劳务划分定价依据和方式定价依据含税单价计量方式产品或服务标准
安彩高科信息系统服务双方协商议定系统摊销费用及分摊的人工费用3.5万元/月按月计算保障ERP系统(含OA)、物流系统、信息网络系统设备、通讯系统设备、条码系统、生产数据采集系统稳定运行,提供及时的软硬件维护
安彩高科消防安全及救援服务双方协商议定材料费用、分摊的费用(设备折旧、人工费用)3.25万元/月按月计算定期进行治安消防检查,协助办理光热科技新建、改扩建消防审核手续,提供灭火器每年更换药剂一次服务、消防技术指导和消防培训服务、提供现场消防设施磨损、丢失情况的更换配置服务,提供消防监护服务、消防应急救援服务
安彩高科原材料及玻璃检测服务市场价格硅砂、白云石、方解石、氢氧化铝、纯碱、芒硝、碳粉等进场质检和浮法玻璃透过率、密度、膨胀系数、玻璃组成等玻璃检测发生的成本和分摊费用7.5万元/月按月计算执行《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ACHT5560-5567-2014浮法玻璃用原材料标准》和《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ACHT2651-2011太阳能玻璃技术标准》
光伏新材料动力技术能源电服务费双方协商议定单位动力分摊费用(设备折旧费+人工费用+日常维护费用等)*相关税率0.023元/度按度计算保障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动力,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及维护服务

各方一致同意,于每个自然月5号前核算上月各项交易费用,并在核算确认之日起90日内支付完毕。丁方对甲、乙、丙方提供的协议项下产品、服务的费用以不限于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

(四)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动力供应及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经安彩高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协议有效期

《动力供应及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算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少于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请求。如双方就本协议期限的延长达成书面协议,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协议履行期间,如协议内容涉及事项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双方另行商定签署终止关联交易协议,互不构成违约。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光热科技浮法玻璃生产线本身需要连续生产,需要尽量维持其运营环境,从而保持相关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及稳定性,公司子公司光伏新材料及安彩能源可为其提供稳定的能源动力。同时,本公司在玻璃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可为光热科技提供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服务,并获得相应收益。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公允的定价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双方相互合作、互惠互利。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请大会予以审议。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议案七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之间存在购买商品、提供生产支持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上限为17,54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7.66%。现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热科技”)玻璃窑炉于2021年2月底点火。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及子公司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新材料”)、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能源”)可为光热科技提供电力、天然气动力能源及相关生产经营支持服务。经友好协商,以上各方签署《动力供应及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合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为积极响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开展电力市场化工作,降低动力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能源”)签署委托代理交易合同,由其代理公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智慧能源”)签署屋顶租赁协议,省投智慧能源利用安彩光伏新材料厂房屋顶资源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彩光伏新材料免收屋顶租金,以享受8%的电价优惠方式分享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效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0年 预计金额2020年 实际金额本次预计金额比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原因
关联销售 (能源动力)安彩太阳能15,4509,656按照市政府“退城进园”工作要求,安彩太阳能公司于2020年9月停炉,动力实际需求较预计减少。
提供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综合服务安彩太阳能355290安彩太阳能公司于2020年9月停炉,综合服务实际需求量较预计减少。
关联采购 (能源动力)安彩太阳能251188安彩太阳能公司2020年9月停炉,实际供给较预计减少。
关联销售 (能源动力)安彩光热科技18
关联采购 (能源动力)豫能能源7,1006,294安彩高科实际使用直购电量较预计减少。
关联采购 (能源动力)省投智慧能源10042省投智慧能源屋顶光伏电站电量于2020年9月份建成。
合计-23,25616,488报告期内安彩太阳能窑炉关停,能源动力发生额减少。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采购 (能源动力)豫能能源6,1006,294预计金额包含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约5,150万元直购电量。
关联销售 (能源动力)光热科技10,785182020年光热科技处于建设期,动力能源需要较少。
提供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综合服务光热科技2232020年光热科技处于建设期,未发生综合服务。
关联销售 (能源动力)安彩太阳能649,656安彩太阳能已停产,能源动力需求量较上年大幅减少。
提供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综合服务安彩太阳能172290安彩太阳能已停产,综合服务需求量较上年大幅减少。
关联采购 (能源动力)省投智慧能源20042因省投智慧能源屋顶光伏电站于2020年9月建成,上年发生额为2020年9-12月的交易额。
合计-17,54416,300-

节能玻璃(含低辐射镀膜玻璃、阳光控制膜玻璃)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进口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彩太阳能总资产680,100,582.40元,净资产-773,783,964.29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96,452,289.62元,净利润-90,722,383.76元。

2.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6MA9FJP9T3D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震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1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乡龙康大道中段路北产业集聚区252B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玻璃(含光热玻璃、光伏玻璃、TCO玻璃、精细玻璃、工程玻璃、平板玻璃)、节能玻璃(含低辐射镀膜玻璃、阳光控制膜玻璃)、防火玻璃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进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020年度光热科技公司项目处于建设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光热科技总资产36,225.81万元,净资产17,999.63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0.37万元。

3.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JJF62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B座11层1101

法定代表人:余德忠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热、汽、水、冷等能源产品销售;供热、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生产运营;热源、热网和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技术服务;电、热、汽消费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方案咨询;能

源配套设备的研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充电桩、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租赁及服务;综合能源管控平台开发和技术服务;能源信息智能化服务;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系统的建设、开发和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不含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互联网支付、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有关内容列入相应的金融行业中);电信增值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5,271.45万元,净资产25,213.57万元,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298.15万元,净利润34.15万元。

4.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481BYT0W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文军注册资本:20,1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2月12日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农业东路41号投资大厦A座905经营范围:供电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省投智慧能源总资产2,035.46万元,净资产1,501.5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7.51万元,净利润-508.4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7.2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依法持有安彩太阳能

40%、40%、20%的股权)持有安彩太阳能100%的股权;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依法持有光热科技66.67%、13.33%、13.33%、6.67%的股权,合计持有光热科技100%的股权;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4.20%的股份,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豫能能源100%的股份,豫能能源为河南投资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省投智慧能源为河南投资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安彩太阳能、光热科技、豫能能源、省投智慧能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安彩太阳能、光热科技、豫能能源、省投智慧能源具备按照约定履行与本公司上述交易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本议案“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544万元。公司和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能源动力、生产经营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价格由政府定价或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安彩高科在玻璃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光伏新材料、安彩能源可为光热科技提供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动力能源和服务,有助于光热科技稳定运营,保持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公司可获得相应收益。

公司及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开展电力市场化工作,通过与豫能能源签订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借助其市场议价优势,可进一步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动力成本。全资子公司与省投智慧能源签署屋顶租赁协议,可降低生产动力成本。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2.91亿元。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与光热科技、豫能能源、省投智慧能源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上限为17,54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7.66%。公司预计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双方相互合作、互惠互利。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请大会予以审议。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议案八

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光伏新材料”)2021年度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债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有效期

本次担保计划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

(二)担保方式

公司可向安彩光伏新材料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或分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三)担保程序

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6MA4697MLXC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陈志刚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龙康大道中段安阳市产业集聚区办公楼212-1号

经营范围:光伏玻璃的研发、制造、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进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71,952.97万元,净资

产26,624.73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63,405.04万元,净利润1,673.4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向全资子公司安彩光伏新材料已经提供1.8亿元担保外,公司与光伏新材料目前尚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安彩光伏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此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55%,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公司将对后续实际担保情况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大会予以审议。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议案九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请大会予以审议。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议案十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情况

2020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李煦燕女士、海福安先生、刘耀辉先生。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煦燕女士,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一级律师。现任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兼任河南省妇联兼职副主席、河南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及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等职务。

海福安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会计学副教授。现任河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

刘耀辉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中发前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长。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自查,我们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0年度,我们到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900t/d光伏玻璃项目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同意会议议案。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履职,全面支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并提供了必要条件。2020年度开展的工作包括: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时,及时通知、报送会议相关材料;安排我们到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在生产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定期向我们汇报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及工作思路;公司定期整理相关信息报送我们。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们对公司以下重点事项给予了关注和审议,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1.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2020年内不超过5,000万元委托贷款额度,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2.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彩太阳能”)发生的动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及子公司与豫能能源、智慧能源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

公司与关联方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动力供应及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合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与关联方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及安彩太阳能签订《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管理协议》,公司接受委托方管理其子公司安彩太阳能相关经营性资产及日常业务,开展与安彩太阳能业务有关的原材料采购、生产、产品销售、安全、环保等经营事项,托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光伏新材料与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屋顶租赁协议,省投智慧能源利用安彩光伏新材料厂房屋顶资源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彩光伏新材料免收屋顶租金,以享受8%的电价优惠方式分享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效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5亿元授信额度,安彩高科为安彩光伏新材料2020年度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的授信额度向银行提供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有助于子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担保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亿元人民币,占可对外担保总额(5亿元)36%,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被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提名郭松昌为副总经理,人选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内容和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年,公司披露2019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披露及时、准确。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勤万信审计过程中工作作风“勤勉、严谨、负责、扎实”,提交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提交的内控审计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财政部相继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等通知,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变更调整。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因此不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

1.厂区内土地承诺及豁免、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2年、2015年开展非公开发行工作,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保障安彩高科厂区内工业用地独立性,做出“将拥有及竞拍持有的共813亩土地及地上房产,在办理完毕权属证书后六个月内以不盈利为目的转让给安彩高科,转让前前述土地及房产供安彩高科无偿使用”的相关承诺。根据安阳市政府退城进园工作安排,公司将现厂区相关产业搬迁至安阳市龙安区产业集聚区,安阳市政府同意解决安彩高科搬迁项目用地需求,搬迁完成后,公司工业用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需再使用河南投资集团承诺所涉及的813亩工业用地使用权。

鉴于上述情况,河南投资集团申请豁免、变更将持有公司厂区内共813亩工业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公司的承诺,并做出新的承诺:“在安彩高科完成退城进园搬迁前,现厂区内813亩工业用地及部分地上房产继续供安彩高科无偿使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正在实施退城进园工作,厂区现有产业将搬迁至安阳市龙安区产业聚集区,豁免及变更承诺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豁免及变更相关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同业竞争承诺

2015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承诺:河南投资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安彩高科以外的其他任何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与安彩高科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上述企业在将来亦不会从事任何与安彩高科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如果未来可能发生同业竞争行为,河南投资集团承诺将遵循安彩高科优先的原则。

3.实际控制人承诺

2020年1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河南投资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变更为河南省财政厅,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变更为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出具了关于保持安彩高科独立性承诺、规范及避免关联交易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收购完成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安彩高科的股份等承诺。

本报告期,公司承诺主体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无违背承诺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重大事件及时、准确、公平的进行了信息披露。2020年,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47份,定期报告4份。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报告期内,我们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并出席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下属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我们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1年,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请大会予以审议。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议案十一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测试结果,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需要计提各项减值准备6,147.69万元。本年度共需核销1,358.04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具体情况

本年度共需计提减值准备6,147.69万元。其中: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634.58万元,包括:在建工程减值损失4,998.19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95.18万元;商誉减值损失

146.2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394.94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13.10万元。

本年度共需核销1,358.04万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258.45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1,099.5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年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147.69万元。本年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请大会予以审议。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议案十二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0元对价受让其持有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公司后续认缴出资额15,000万元,由许昌安彩开展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投资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热科技”)与许昌硅都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硅都”)、河南硅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硅都”)于2020年11月30日共同出资设立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安彩”),许昌安彩注册资本2.5亿元,三方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60%、20%、20%。截至目前,许昌安彩实缴注册资本为零。

为拓展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光伏玻璃业务规模,做大做强光伏产业,2021年5月18日,公司与光热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0元对价受让光热科技持有许昌安彩60%的股权,后续认缴出资额15,000万元,由许昌安彩开展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约9.5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交易说明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震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1日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乡龙康大道中段路北产业集聚区252B室经营范围:太阳能玻璃(含光热玻璃、光伏玻璃、TCO玻璃、精细玻璃、工程玻璃、平板玻璃)、节能玻璃(含低辐射镀膜玻璃、阳光控制膜玻璃)、防火玻璃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进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020年,光热科技公司项目处于建设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光热科技经审计总资产36,225.81万元,净资产17,999.63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0.37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目前,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7.2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均为河南投资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各方分别依法持有光热科技66.67%、13.33%、13.33%、

6.67%的股权,合计持有光热科技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光热科技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震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注册地址:许昌市襄城县台湾城第三工业村

经营范围: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许昌安彩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均为0。

许昌安彩由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硅都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硅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三方股东分别持股60%、20%、20%,截至目前均未实缴出资。光热科技自愿将其持有许昌安彩的60%的股权转让给我公司,另两方股

东许昌硅都、河南硅都同意该股权转让,均已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许昌安彩尚未收到任何实缴出资,经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0元(大写:零元),公司同意按此价格受让许昌安彩60%股权。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转让方持有的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60%股权。

(二)股权转让

转让方同意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和获得标的股权。

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即取得标的股权所有权,并享有和承担上述标的股权项下的一切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股权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股权转让价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且不得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双方同意并确认,以2020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本次拟转让标的股权审计值总额为0元。双方确定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0元。受让方无需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四)过渡期安排

双方同意,自审计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为股权转让过渡期。过渡期内,目标公司所有收益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发生的经营亏损导致标的股权价值下降的,由受让方承担。

(五)交割事项

1.双方同意,标的股权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股权过户登记之日为股权转让交割日。转让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在目标公司享有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和赋予的其他任何权利以及标的股权项下对应的缴纳出资款项和公司章程规定其他任何义务。

2.标的股权变更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后,对由转让方管理的目标公司的资产及文件进行交割,转让方应向受让方移交其管理的目标公司所有文件及资料。

3.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署生效日起至交割日期间,转让方同意全权委托受让方参加目标公司股东会会议,由受让方按照自己意愿行使股东表决权,并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法律文件;自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受让方有权更换、提名和委任标的股权对应的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有权在目标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时进行议事、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应的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事项;在本次股权变更登记时一并办理完毕目标公司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变更事宜。

(六)债权债务

受让方在受让标的股权后,目标公司原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自行享有和承担。

(七)转让方声明

截至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未在标的股权上为转让方或任何其他方之利益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限制,及在交割日前不会在标的股权上为转让方或任何其他方之利益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限制。

五、拟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许昌安彩股东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许昌硅都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硅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方股东持股比例为60%、20%、20%,三方股东拟分别以货币方式对许昌安彩出资1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用于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建设,拟建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

项目内容:建设一台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基板玻璃窑炉及配套原片生产线、深加工生产线。

项目地点: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建设工期:15个月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预计约9.5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项目收益:项目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约10亿元。

以上数据不构成对本项目的业绩承诺。

六、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降低,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迅速。随着光伏双玻组件渗透率持续提升,光伏玻璃需求进一步增加,光伏玻璃行业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公司收购许昌安彩并拟通过许昌安彩投资建设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符合国家能源政策调整方向,符合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光伏玻璃产能

规模,与公司现有光伏玻璃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降低光伏玻璃板块的运营成本,提升公司光伏玻璃业务市场竞争力。

七、对外投资风险及对策

1.光伏太阳能作为低碳可再生能源,长远来看市场发展前景良好,但是不排除光伏玻璃产能迅速增加、市场需求萎缩等原因带来的市场变化,导致行业阶段性竞争加剧投资项目存在不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将通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成本控制、优化产品结构、强化营销能力等举措,降低市场风险,保证项目经营稳定。

2.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导致项目的实施顺延、变更、中止、终止,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投资建设。

请大会予以审议。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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