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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Xinjiang Yilite Industry Co.,LTD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会议资料目录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议案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议案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议案四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议案五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议案六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议案七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议案八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议案九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议案十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议案十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3、议案十二关于执行财政部会计准则修订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14、议案十三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议案十四《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

项目议题议题主持人
1宣布会议开始主持人
2宣读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主持人
3宣读授权委托书主持人
4宣布股东大会表决办法主持人
5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君洁
6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君洁
7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君洁
8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君洁
9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君洁
10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君洁
11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君洁
12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君洁
13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君洁
14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1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君洁
16关于执行财政部会计准则修订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君洁
17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君洁
18《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君洁
19宣布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
20询问现场参会股东对现场表决结果有无异义主持人
21休会并将现场表决结果传输给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同时等待网络投票结果主持人
22宣读网络投票结果主持人
23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主持人
24询问参会股东对该决议有无异义主持人
25由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26解答股东的提问或质询主持人
27参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主持人
28宣布股东大会结束主持人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议案一: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0年新冠疫情的来袭加速了白酒行业的变革,快速的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周期,白酒生产及销售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催化白酒品质大幅提升,尤其重视原粮基地的管理和建设,重视对生产工艺和质量的改进提升,更强化了对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此次疫情对于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影响差异较大,业绩也呈现出两级分化的趋势,行业在内、外部多重变量交织下迎来了2021年。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面临着各方严峻的考验,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面对突发情况,公司果断采取行动,逆风破浪、纾解危机,使得生产稳步恢复,经营得以改善。

第一部分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在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及管理层勤勉尽职,克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困难,积极挽回公司在特殊时期的损失,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将董事会 2020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效益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206.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71%,实现营业利润46,513.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91.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3,920.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47%。

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2020年,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6)关于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7)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8)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1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2)关于执行财政部2020年会计准则修订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13)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方案;(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5)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6)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7)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8)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9)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10)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11)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12)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1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5)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6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4.38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日,除息日为2020年7月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0年7月2日。

(二)2020年,公司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7)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9)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10)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1)关于执行财政部2020年会计准则修订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3)公司章程修正案。

2、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推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方案;(3)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4)公司章程修正案;(5)《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0年10月修订);(6)《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7)《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0年10月修订);(8)《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0年10月修订);(9)《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0年10月修订);(10)《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0年10月修订);(11)《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0年10月修订);(12)《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2020年10月修订);(1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0年10月修订);(14)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3)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4)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人选的议案;(5)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0年11月修订)。

7、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的议案。

三、市场运营情况

稳固现有市场,夯实营销基础:报告期,公司面对消费市场的寒冬,出台了一系列的稳固市场措施。

(1)稳固现有市场:为解决经销商资金压力,公司与银行协调,向各经销商开通贷款业务,并分梯度给经销额度授信;走访慰问9个核心城市,拜访30余位经销商,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场销售的真实反馈,切实解决经销商的销售困难;组织人员进行大商现场库存盘点工作,掌握各地核心经销商的库存和产品动销情况,对经销商的库存实行动态管理。

(2)激发销售活力:因特殊时期市场动销停摆,四师可克达拉市给予公司大力支持,共计投放2000万元消费券,全额用于购酒消费补贴,本地商户和消费者热情参与,累计消费白酒5309万元。

加强品牌宣传,增强核心竞争:在品牌宣传方面,实行线上+线下联动营销。

(1)线上宣传成果:公司针对31款主销产品,投入3000万元实施“扫码辨真伪、码上抢红包”和“为伊力特喝彩”抖音挑战赛促销活动,一个月内即获得1.9亿次播放量;通过微信营销号的导流,推广“伊犁我的家”、“乌鲁木齐去哪吃”特色产品推荐文章获得万次阅读量; 除此之外,949电台广播、经销商H5月报、官方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宣传等线上形式进行品牌宣传。

(2)线下品牌策略:公司完成了对新增广告的审核、签约和发布工作,与新疆新铁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约,新增6组“和谐号”、4组“复兴号”列车冠名;新增大型商超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等广告;与酒类营销号“微酒”签订合作协议并新增机场客运枢纽包柱灯箱广告。公司冠名CBA广汇男篮新疆队,通过CBA赛事宣传、球员抖音直播等活动,借力拓展公司品牌知名度。

优化产品结构,重视打假维权

(1)优化产品结构:为梳理公司产品结构增强产品外观竞争力,特组织包装审核会30余次,更换包装24款,新开发产品25款,已陆续投入生产进入市场。

(2)打假维权方面:报告期内共侦破制假窝点7个,查处涉假店面80家,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查获制假包材 77340套,假酒17809瓶。在维护知识产权方面,全疆已立商标侵权案件260起,已结案161起;起诉酒厂仿冒案件33起,结案5起;查获侵权产品47298瓶,仿冒包材14208套;对市场上367家经营场所进行了摸底排查,发现侵权目标183家,公证保全62家,行政投诉46家。

四、质量管理情况

优化技术团队建设:技术创新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长期以来公司十分重视技术团队培养,公司技术创新团队共有281名,技术研发及工程技术人员占伊力特公司总人数的10%以上,专职研究开发人员125人占技术人员总人数的44%。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高级经济师5人,取得中国白酒大师称号1人,中国首席白酒品酒师1人,国家级白酒评委资格6人,省评委16人,一级勾调师4人,一级品酒师8人,专兼职品评人员20人。公司在兵团科技局立项的两个项目已收到项目经费。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创客中国”兵团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第三名、申报一项兵团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四项专利、向四师可克达拉市科技局及科协申报三项科技项目。

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产品质量作为企业品牌的生命线,公司恪尽坚守工艺标准,与原料供应方形成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良好协作关系,坚持把原产地伊犁河谷原料基地的生态可循环保护放在产品质量的首要位置,从源头抓质量,控制生产、酿造、灌装、销售等关键环节,优化质量控制的标准制度与流程;全线使用伊力特酒质控制计算机管理系统,推进基酒分级,确保品优质佳,不断优化提升基酒资源利用率、产成品率和库容利用率,促进降本增效。

加强内外监管力度:报告期,公司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内部监督体系加固构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在产品生产的各个关键点,加大外部监督力度,积极向质量监督有关部门送检产品,2020度检查各类原辅料198批次,共抽检瓶、标、箱、盒、盖近亿只,检验批次1668批次,使得产品质量的合格率达到100%。

五、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伊力转债三个募投项目按计划进展顺利,详情如下:

1、伊力特可克达拉市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技术研发楼已完工,达到预验条件,并已搬迁投入使用;品牌运营中心的主体已完工、酒文化博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物馆尚在进行内部装修;基础设施管网铺设工作、景观绿化项目土方及喷灌系统、广场铺装及园林道路工作尚未全面完工。

2、可克达拉市伊力特酿酒分厂搬迁技术技改项目:其中酿酒车间已投入使用,并于报告期内烧制出第一锅酒;室内外罐区、纯净水车间、粉碎车间、包装车间均已投入使用,达到预验条件;成品库、成型车间、公用工程、厂区管网工程均已完工,达到预验条件。

3、伊力特总部酿酒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酿酒车间土建工程全部完成,设备正在进行调试,酿酒已投产,计划2021年一季度出酒;制曲车间、室外罐区、粉碎车间、包装车间、包材库等基础建设均已完工,计划在2021年中旬可陆续投入使用。

其他基建项目情况:

1、可克达拉市伊力特玻璃制品建设项目:联合车间、原料库、成品库,职工食堂、办公楼全部施工完毕;厂区管网、电力铺设完成;新购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成,报告期内正式投产。

2、可克达拉市伊力特产业园110KV变电站项目:项目已全部完工,达到送电条件。

3、伊力特酿酒四厂搬迁项目:小曲酿酒车间主体已完工,设备正在安装。

4、各酿酒分厂的基建维修改造项目均已完成。

六、重视职工民生,武装软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稳就业工作,全年新招聘员工80人;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保金、企业年金、购买附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医疗补充保险等险种。

七、基于顶层设计,激发党建活力

公司坚持党建与经济工作统一部署、目标同向、工作合拍、节奏同步,形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坚决维护党委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管理决策等方面的领导作用,以党建+形式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宣讲活动11次,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形势任务教育不断线,编制领导班子调研报告方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案,领导班子撰写调研报告8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突出群团合力,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八、共抗疫情,勇担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的突袭,公司向武汉、第四师市及72团捐赠500余万元的资金和物资,捐赠2000个口罩、120个额温枪, 15万元面粉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在新疆二次防疫期间解决师市农牧团场水果滞销问题,累计采购农牧产品22.25吨。在特殊时期,公司积极参与所在辖区的抗疫工作,自律公司员工,规范复工复产防疫要求,成为伊犁河谷第一家复工的企业。

第二部分 2021年工作计划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给各行业造成猝不及防的重创,是党中央快速、准确的决策,全国人民统一实行严防死守防疫行动,国内的疫情得到全面控制。但随之而来的经济下行给各行各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作为白酒生产及销售企业,在此次疫情中受到影响最大。2021年,公司坚定巩固现有市场,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继续强化品牌定位,利用资本市场,打开更多关键区域的销售市场,推动公司稳步实现战略规划。2021年公司争取实现营业收入23亿元(合并报表),争取实现利润总额5.5亿元(合并报表)。

一、行业形势分析

行业格局形势:新冠疫情自2020年春节全面爆发,白酒行业受到的影响较为显著,此次疫情对于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影响差异较大,业绩也呈现出两级分化的特点:一是高端、体量大的公司业绩增长稳定性更强,茅台、五粮液、汾酒等公司表现较为突出;二是中间带白酒厂商受影响较大,由于春节旺季消失,绝大多数中间带白酒企业一季度收入、净利润均负增长;三是恢复呈现差异化,其中高端、次高端恢复较快,而大部分中间带白酒三季度仍未恢复到疫情前增长水平。整体来看,两级分化趋势正在加剧。受疫情影响行业增速放缓,业绩持续分化,中国白酒行业在2020年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周期,高端、体量大的公司业绩增长稳定性更强;中间带白酒厂商受影响较大,区域酒企面临着极大的机遇与挑战。

营销模式的变化:在白酒行业的营销技术上看,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给白酒营销带来了新的机遇。现在区块链的发展趋势就是结合实体经济,逐步让传统营销过渡到现在的一种新的营销方式。区块链首先可以做到溯源,保证消费者可以买到保真的白酒;其次,可以令交易数据真实可信,另外也将有助于监管更加便捷;随着人民生活追求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偏好个性化、多样化的高品质消费。现在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构建“人货场”模式,通过吸引消费者打造场景,然后实现卖货,也就是门店+社群+新零售的模式。新零售模式将为酒企的原点人群培养、团购场景化、新产品消费频次,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这对于酒企来说,无疑增加了竞争力。(摘自“中研普华研究院”《2020-2025年中国白酒行业市场调研与营销模式发展趋势分析报告》)市场需求走势: 2021年初在“就地过春节”政策的影响下,一二线城市的白酒消费受益,一二线城市消费水平整体较高,而且节日以私人性质宴席为主,将有利于高端白酒消费和结构升级。在此过程中,龙头企业危机应对能力较强,高端品牌更具确定性,更能穿越周期。京东大数据研究院2月1日发布的2021年春节·年货节消费趋势报告显示,今年的年货节订单中,如米、面、油和酒类等民生用品中的重货,同比均有1-2倍的增长。但整个白酒行业的消费总量自2016年起呈现出总量持续下降的趋势,产量萎缩的背后,是白酒消费适龄人群的减少,以及喝少、喝好消费观念的兴起。人口结构和消费观念都是慢变量,不会短期内改变,所以总量封顶并缓慢减少仍是白酒需求的确定性趋势。

商业模式发展:当下各酒企之间的市场交集越来越大,依存度越来越高,竞争趋于正面化,大对大、强对强、硬碰硬的竞争局面正在形成。过往以渠道控盘和终端拦截为重心的B端营销,已经无法形成比较优势。酒类品牌竞争的焦点,正在回归顾客本位的价值创造与价值输出上来,“价值表达”将成为当下和未来酒企竞争战略的核心。互联网嵌入白酒的商业模式中,催生了一个全新的营销趋势。大众传播语境下的品牌,强调对顾客心智中有利价值点的占位,注重对实体属性和功能性利益的诉求;而互联网语境下,品牌则要学会用IP化的姿态与顾客对话,作为“自带传播势能的魅力人格体”,寻求与顾客间的情感共鸣和心灵依附。从品牌向IP的进阶与进化,是品牌自我焕新、自我迭代的过程,也是品牌在万物互联时代的一种主动适应。(摘自“ 智达天下”《关于2021年白酒行业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的四个洞察》)

行业利润趋势:近些年,我国对于生产型企业的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生产原材料价格在不断攀升。尤其在白酒行业需求的瓶、盖和包装纸,特别是白板纸、瓦楞纸、箱板纸等纸种价格全面上调,其采购成本大幅度提升。随着生产自动化技术的提升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白酒企业正在从传统酿造经验制胜向数字化科技创新转型,注重以科技引领进步、以创新促进发展,在“循环经济、智能酿造、食品安全、品类创新”等多个技术领域对白酒生产的相关关键环节实施升级改造,这些成本都要转嫁和分摊到产品生产成本上。生产原料成本的上涨、创新技术的投入增加、人力成本的不断提升、品牌营销的不断投入,间接降低企业毛利率,压缩白酒企业的利润空间。(摘自“ 佳酿网”《白酒行业涨价的五种类型和三大逻辑美酒招商网》)

二、公司2021年战略规划

(一)市场营销布局方面

推进市场扩容,巩固现有市场:

(1)稳固新疆市场:持续推进“明星产品授牌店”提报审核工作,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等十个城市核心终端建设,积极应对疆外名酒市场挤压,打好终端竞品“狙击战”。加强销售体系顶层设计,按照分管领导负总责、销售公司抓落实、各销售实体抓执行的要求,统筹协调品牌运营公司、电商公司及各经销商,明确职责分工,促进协调联动。

(2)加快市全国化进程:落实浙江、江苏市场推广策略,实现浙江片区产品品牌形象提升和销售量恢复性增长;率先在陕西、广东实现销售突破,带动河南、甘肃等潜力市场开发。提升市场服务质量效率,积极稳妥落实招商政策。

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品牌竞争力:

(1)优化产品结构:打造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十大明星产品。完成46度伊力老窖替代升级,推动镀金时光大规模上市,提升伊力老窖品牌形象和价值含金量。做好伊力王酒产品回归的市场对接,将伊力王的潜能发挥到最大。开发600-800元价位、1000元及以上价位高端新品,补全产品链,提高销售利润率。

(2)品牌宣传方面:加强机场、高铁、高速等传统核心传播场所资源投放,扩大宣传广度,推进镀金时光、小酒海、大老窖、三十年四个产品10组动车冠名活动,密集发力打造品牌高速移动走廊。加强核心终端门头制作、产品陈列,强化互联网和移动端品牌建设,提升网络媒体平台粉丝数,促进网络流量收益转化。多层次深化与飞虎男篮的合作模式,助力产业优势互补,扩大全国知名度。

(二)加快项目落地,赋能经济发展

(1)文化旅游方面:谋划运营好伊力特酒文化产业园和总部技改两大项目,赋能经济发展。完成伊力特酒文化馆布展,提升馆藏质量,并逐步推出策划主题活动,增进用户体验,提升品牌口碑与认知。落实园区内旅游软硬件设施,丰富工业体验旅游内容和场景,完善产业园四大片区主题功能,通过国家4A级景区达标验收。

(2)基础建设方面:完成小曲酒主工房设备安装调试,加快完善白酒勾贮配套设施,优化可市产业园、新源分公司水、电、汽的综合平衡。抓好全自动酿酒设备、勾储系统、包装流水线等先进生产装备的优化适配,加快“三化”有机高效融合。

(三)内部管理方面

科学管理,催生效益: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增进员工福祉,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从一线基层将群众基础好,优选出善谋事、能干事的员工作为党员、干部培养对象;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兑现员工绩效薪金,根据经济效益增长水平,保持员工薪酬适度增长;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做好家庭困难户普查、慰问、帮扶,不断扩大扶贫帮困资金积累,增强帮扶能力。

降本增效,坚守品质:夯实基础管理,不断推进降本增效,提高新设备应用能力,降低废品率;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加大中高档包材开发生产比例,满足回归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加强原粮基地建设,切实保障生产供应安全。

(四)安全生产,重视环保

加强原产地生态保护,推进绿色发展,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查“三违”行为,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增强重点环境风险源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提高环

保设施利用效率;立足公司实际,坚持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将伊力特产业园区最终建成与品牌相匹配,在国内同行业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一流产业园。

(五)筑牢党建根基,引领企业发展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落实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突出抓好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2021年度是“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公司董事会将在进一步明确经营目标的基础上,继续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为保障,优化投资结构,控制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议案二: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206.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71%,实现营业利润46,513.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91.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3,920.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47%。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充分发挥其监督检查职能,认真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参加了各次股东大会会议,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投资等各方面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检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4)关于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6)公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关于执行财政部2019年会计准则修订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8)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推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5、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运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做出的各项决议,都是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是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同时也较好的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不断加强其职能,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2020年,董事会认真的执行了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及时向全体股东发放了现金红利。

(三)、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的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正常,定期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和公正的。

(四)、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正常的产品购销及提供劳务行为,交易都履行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要求编写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还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形式、内容符合《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真实、客观、准确。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监事会已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制机制较为完善,能够有效实施。

(六)、公司定期报告审阅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认真的审核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19年年度报告,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编报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定期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法人治理情况,依法履行监事会的各项监督职能,确保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1)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监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随着国家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新的法规制度不断出台,为了进一步提高监事会成员的任职能力和决策水平,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3)2021年,公司监事会在除了做好上述工作外,还将继续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大力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建议,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8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议案三: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1]1814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财务报告是基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制的。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2020年2019年增减比例%
总资产4,488,134,649.174,409,826,423.071.78
股东权益(上市公司股东)3,487,488,953.342,845,035,723.4222.58
资产负债率19.7733.06-40.20
营业收入1,802,060,041.692,301,653,010.91-21.71
营业成本926,156,836.111,117,472,624.25-17.12
税金及附加272,598,933.54323,249,903.21-15.67
销售费用128,652,358.86140,962,154.65-8.73
管理费用31,957,099.11106,646,638.88-70.03
财务费用-15,832,294.25-22,484,272.20-29.59
资产减值损失6,233.12525,052.01-98.81
投资收益9,392,587.125,476,279.4971.51
营业利润465,130,561.23629,326,277.38-26.09
营业外收支净额-1,420,736.11-6,264,656.70-77.32
利润总额463,709,825.12623,061,620.68-25.58
净利润340,671,315.32457,915,151.80-25.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911,134.68446,821,094.68-23.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40,528,220.73449,094,281.11-24.17
每股收益0.78621.0207-22.97
净资产收益率10.8316.76-35.38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同比增加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2、负债类、权益类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流动负债 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减少10,984.94万元,减少比例为

15.06%。

其中,应付账款减少2,123.08万元,主要系本期大部分在建项目接近尾声,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741.10万元,主要系本期根据新收入准则,将预计实物返利款确认合同负债所致;其他应付款减少725.74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减少3,391.01万元,主要系1)2020年度公司未完成预定经营目标,故未计提绩效工资;2)根据疫情政策本期部分月份减半缴纳社保所致;应交税费减少6,486.19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净增加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减少所致。

(2)非流动负债 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减少46,070.58万元,减少比例为

63.24%。主要系上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转股率为64%,造成本期应付债券减少45,822.19万元。递延收益减少235.58万元,主要系本期对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项目进行摊销计入其他收益所致;长期应职工薪酬减少12.81万元,主要系辞退福利减少所致。

(3)所有者权益 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增加64,245.32万元,增加比例为

22.58%。

其中,1)本年经营所得净利润为34,067.13万元;2)支付2019年度分红款19,028.69万元;3)上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转股率为64%,导致本期其他权益工具减少11,326.79万元、股本增加3,335.3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57,074.39万元;4)本期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导致股本减少666.27万元、资本公积减少10,837.19万元。

(二)利润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本年较上年减少49,959.30万元,营业成本本年较上年减少19,131.58万元,收入降低幅度21.71%大于成本降低幅度

17.12%,主要是2018至2020年,白酒产品单位收入年增长率为1.36%,白酒产品单位成本增长率为2.40%,单位产品成本增长率大于收入增长率所致;

2、税金及附加 本年较上年减少5,065.10万元,降低比例为15.67%,主

要系公司白酒产品销售收入减少,应交纳的消费税等相关税费降低所致。

3、销售费用 本年较上年减少1,230.98万元,减少比例为8.73%,主要原因系:1)本期销售收入减少,相应减少运输费和促销费940.00余万元;2)根据兵团关于疫情的相关优惠政策,减半征收2020年2-6月的养老、生育、工伤费用,先征后返一半医疗费用,此项造成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4、管理费用 本年较上年减少7,468.95万元,减少比例为70.03%,主要原因系:1)职工薪酬减少6,520.78万元,其中:①与往年相比,本年度公司未完成预定经营目标,未计提绩效奖金,上年度计提5,000.00万元所致;②因疫情政策减半征收2020年2-6月生育、医疗、工伤、养老金而致相关社保费用减少711.50万元;③上期一次性计提退休人员烤火费547.50万元,本期无此项;2)中介费较上期少430.33万元,主要系①支付给上海盛初咨询费本期较上期少

317.00万元;②支付的油化矿安全评价费较上期减少78.20万元。

5、财务费用 本年较上年增加665.20万元,增加比例为29.59%,主要系公司本期定期存款平均余额较上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 本年较上年减少51.88万元,减少比例为98.81%,主要系预收款项正常计提坏账所致。

7、投资收益 本年较上年增加391.63万元,增长比例为71.51%,主要原因为:1)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104.57万元;2)本期处置子公司野生果公司损失1,759.12万元,上期处置伊力特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收益100万元;3)本期将20,000万元的定期存款-债权投资收益772.11万元计入此项目,而上期无此项。

8、营业外收入 本年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增加488.33万元,增加比例为

248.88%,主要系本期收到三供一业相关政府补助414.34万元,上期无此项

四、母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母公司总资产为408,771.07万元,较年初增加3,711.46万元,增加比例为0.92%。其中,货币资金减少59,249.84万元,主要系:1)公司上期收到可转债资金86,663万元,并于本期全额投入至募投项目所致;2)本期将三年期定存20,000.00元列报于债券投资项目所致;所致;应收账款减少804.49万元;预付款项增加329.68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8,701.06万元,主要为: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本期将2,665.00万元定存利息于其他流动资产和债权投资项目中核算所致;2)本期下属子公司销售公司和品牌公司利润减少,造成应收股利减少6,575.68万元。

债权投资本期增加21,355.17万元,主要系本期将三年期定存本金及利息列报于该科目所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加11,193.06万元,主要系:1)本期增加风暴公司投资款13,000万元:2)本期处置野生果公司减少长期股权投资2,150.0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2,896.91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募集资金项目转固定资产24,728.07万元和本期计提折旧1,781.34万元所致。

无形资产增加了172.99万元,主要系本期母公司增加用友软件投入303.20万元及正常计提摊销130.23万元所致。

报告期,母公司负债总额为67,353.81万元,较年初减少56,978.19万元,减少比例为45.83%。原因系1)本期应付帐款减少2,803.82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减少3,519.45万元,应交税费减少4,381.31万元,致期末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1,238.68万元;2)本期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转股率64%,致非流动负债减少45,739.51万元,二者相抵致负债总额减少56,978.19万元。

报告期,母公司净资产为341,417.26万元,较年初增加60,689.65万元,增加比例为21.62%。主要系1)本期经营所得净利润为30,635.44万元;2)分红款支付19,028.69万元;3)上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转股率64%,导致本期其他权益工具减少11,326.79万元、股本增加3,335.3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57,074.39万元;4)本期注销前期回购股份形成库存股,导致股本减少666.27万元、资本公积减少10,837.19万元。。

报告期,母公司净利润为30,635.44万元,较上年减少33,432.23万元,减少比例为52.18%。其中,营业收入减少19,464.95万元,营业成本减少11,680.12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白酒销量较上年减少30.08%,导致本年销售收入下降;

管理费用减少7,768.38万元,原因系:1)职工薪酬减少6,520.78万元,其中:①2019年完成利润计划目标计提奖金5,000万元,2020年无此项;②因疫情2020年2-6月减半征收生育、医疗、工伤、养老金而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减少711.50万元;③上期一次性计提退休人员烤火费547.5万元,本期无此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项;2)中介费较上期少425.77万元,主要系支付给上海盛初咨询费较上期少

317.00万元;支付的油化矿安全评价费较上期少78.20万元。投资收益减少34,250.17万元,主要系1)本期销售和品牌公司销售下滑致利润减少致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减少6,686.73万元;2)本期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减少104.57万元;3)处置子公司股权致投资收益减少28,130.99万元;4)三年期定存利息增加772.11万元。

五、控股公司经营情况

1、新疆伊力特销售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酒及饮料的销售;酒类包装物及酒类废旧包装物的回收利用;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注册资本5000万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资产总额70,110.69万元,净资产14,937.77万,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1,125.32万元,净利润27,178.87万元。

2、新疆伊力特品牌运营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酒类批发及零售;饮料批发及零售;食品销售;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投资4400万元,持股比例54%。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6,064.02万元,净资产11,093.0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212.22万元,净利润411.84万元。

3、新疆伊力特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出版物印刷,印刷物资及文化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等业务;注册资本5,858.58 万元,本公司投资 5,280万元,持股比例41.12%。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9,036.73万元,净资产7,327.9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616.67万元,净利润-524.64万元。

4、可克达拉市彩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印刷物资耗材及文化办公用品的批发等业务;注册资本200万元,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3,856.93万元,净资产1,403.0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490.04万元,净利润305.48万元。

5、新疆伊力特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住宿、餐饮、美发、桑拿等业务;注册资本12,014.99万元,本公司投资11,858.15万元,持股比例99.17%。报告期末资产总额6,023.48万元,净资产5,809.54万元。自2013年起,酒店资产整体出租给新疆银都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酒店管理策划分公司,由承租方经营。2020年实现净利润64.95万元。

6、 伊犁伊力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玻璃制品、瓶罐的生产及销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售等业务;注册资本6,020.09万元,本公司投资6,020.09万元,持股比例100%。报告期末资产总额7,872.24万元,净资产4,707.0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300.70万元,净利润-1,250.70万元。

7、新疆伊力特酿酒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酒类、饮料批发、零售等业务;注册资本50万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资产总额44,927.76万元,净资产39.470.4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4.36万元。

8、可克达拉市伊力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玻璃制品、瓶罐的生产及销售等业务;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本公司投资10,0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3,796.44万元,净资产9,763.2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40.74万元,净利润-111.76万元。

六、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

1、可克达拉恒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汽车维修、预包装兼散装食品销售、仓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运代理、销售日用品、化工产品、五金、汽车配件、金属材料等。注册资本39,970.97万元,本公司投资17,461.84万元,持股43.69%。报告期末总资产58,034.00万元,净资产47,024.38万元,当年销售收入15,328.23万元,净利润706.13万元。

2、金石期货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商品期货经纪和金融期货经纪等业务;注册资本24,000万元,本公司投资 2,450万元,持股比例10.21%。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18,778.78万元,净资产26,238.0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625.55万元,净利润338.44万元。

3、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气煤焦、冶金焦、焦炭、型焦、粒焦等业务;注册资本50,000.00 万元,本公司投资20,600万元,持股比例

41.2%。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4,491.94万元,净资产-19,875.2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8.07万元,净利润-3,828.37万元。报告期,该公司已停产。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议案四: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6,354,434.5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0,635,443.45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718,991.05 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7,693,436股,公司拟以此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5元(含税),共派现金189,415,841.58元。

2020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考虑到2020年12月31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转债换股将会引起股本变动。为此,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最终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办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时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议案五: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内容见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议案六:

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和 2020年5月28日分别召开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预计2020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过3,000万元。

(二)2020年度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实际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额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源分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创锦农资有限公司七十二团分公司采购商品17,443,148.642,281,348.80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四厂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73,409.553,372,613.24
印务公司、彩丰公司、销售公司、品牌公司、伊犁玻璃公司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接受劳务8,810,010.9513,672,468.18
印务公司、彩丰公司、可市玻璃公司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79,954.28-
新疆伊力特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50,943.40-
伊犁第一坊古城风暴酒业有限公司伊犁鸿途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368,348.62-
股份公司、可市玻璃伊犁花城勘测设计研接受劳务306,037.73483,396.22
公司究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源县恒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786,444.9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伊犁戍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301,886.80
印务公司、彩丰公司、伊犁玻璃公司新疆伊珠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8,412.391,412,296.00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伊犁鸿途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122,800.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酿酒一厂、酿酒二厂、酿酒三厂伊犁创锦犇牛牧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410,390.401,949,297.20
销售公司、伊犁玻璃公司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827,902.3232,152.92
股份公司、伊犁玻璃公司新疆伊珠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78,865.4971,269.77
新疆伊力特品牌运营有限公司新疆伊珠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42,776.49-
新疆伊力特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1,504.42-
可克达拉市彩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创锦福云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9,098.7662,448.28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销售商品-3,221.38
合计:30,940,803.4424,551,643.70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日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为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770394894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新疆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426号
法定代表人宋亚南
注册资本112,626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年3月28日
营业期限2035年3月30日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经营范围农四师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与托管,包括国有产(股)权管理,融资与投资,产(股)权收购兼并与转让资产委托管理,商品的批发及零售,生产性废旧物资收购,五金交电、矿产品的销售。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议案七: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是公司2020年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整体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本公司编制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是本公司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自觉行动,将有利于推动与社会各界的广泛沟通和交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也希望接受社会的监督,促使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力特)系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字[1999]74号文批准,由新疆伊犁酿酒总厂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他五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9年5月27日成立,成立时总股本为145,500,000元,其中新疆伊犁酿酒总厂以其下属一、

二、三、四酿酒分厂、电厂、纸箱厂、生产运输车队、销售公司的部分经营性资产172,340,369.94元出资投入公司,按1:0.7688的比例折为股份13,250万股。其他五家发起人以现金16,909,700元,按照同一折股比例折成1,300万股。1999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84号文批准,公司于1999年7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其中包括对一般投资者发行的6,750万股和对证券投资基金定向配售的750万股,分别于1999年9月16日和1999年11月16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2,050万股。2004年4月公司实施了2003年度的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2.76 元(含税);同时以资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此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4,100万股。2006年8月1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4,500万股对价股份,公司股份实现全流通。2019年公司发行8.7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662,700股。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可转债转股及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434,341,443股。本公司是一家集白酒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合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白酒酿造与销售企业,白酒行业属于传统酿造业,公司白酒产品以富含淀粉类的谷物作为原料,以中国酒曲为糖化发酵剂,采用固态发酵方式,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贮存和勾调而制成的蒸馏酒(浓香型)。公司采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白酒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

2020年是行业形式最为复杂的一年,也是公司面临挑战最为严峻的一年。这一年,国际国内大变局加剧变革,疫情催生出更为复杂的外部环境,一些经济的和非经济体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报告期,全体董事、高管勤勉尽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公司从夯实主业、资本运作、战略升级三个方面继续延伸并巩固公司的产业链,不断推进公司主业纵深发展,面对多次、反复疫情的影响,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面对突发情况公司果断采取行动,逆风破浪、纾解危机,使得生产稳步恢复,销售市场逐步恢复。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206.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71%,实现营业利润46,513.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91.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4,187.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87%。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公司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

1、员工关爱,凝心聚力

公司在把握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的指导下,始终坚持“创新、人才”两大持续发展的核心,把每一位员工视为公司最重要的软实力组成部分,坚持以人为本

的价值理念,尊重、爱护每一位员工,为员工提供系统化、阶梯式的成长平台,提高员工的切身利益、助力改善当地民生,致力打造出一支创新型、复合型、协作性的高层次的人才队伍。截至2020年底,公司在岗员工1939人,新增就业44人,女性员工532人,占比27.44%;其中,女性中层以上管理人员7人,占比10%,少数民族员工277人,占比14.29%。公司始终做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100%,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社保覆盖率100%。

1.1让员工参与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方面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行业挑战最严峻的一年,企业战略转型公司上下一心攻坚克难推进改革步伐,企业发展之时,公司坚持让员工参与分享发展成果,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尊重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并保障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各项福利待遇。2020年公司保持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变,薪酬体系继续向生产一线、向脏、苦、累、险和关键岗位倾斜,实行同工同酬,全年共计支付职工薪酬总额(含奖金、福利)为17,498.7万元,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年金5,307万元,同时实施企业年金计划,长、短期利益相结合,力求做到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发展,和谐成长,将公司逐步建设成为员工的精神家园,物化劳动的财富家园,使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壮大。

1.2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方面

为让职工安心工作,给职工的健康生活构筑一道安全屏障,公司继续完善全员免费体检,持续抓好员工职业健康工作。近年来,公司为2000多名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了健康检查,同时进行了多脏器的数字化防癌检查,通过汇总建立和完善职工的健康档案,实时查询人员的健康信息,准确掌握健康状况,提高员工的幸福指数。此外,年内公司组织医院资深医生,到生产一线给员工进行健康讲座,给职工群众传播健康生活的理念、方式,发放免费药品及宣传资料100余份。

生产现场环境安全方面,公司每年都会针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改善员工生产条件等方面进行课题研究,解决员工生产现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实践性达到95%以上。为保障职工作业安全,年度内公司特组织员工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并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单》,通过真实还原事故案例,让每位员工在事故中吸取教训,更大程度的唤醒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对生命的珍惜,使员工深刻认识到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公司对女性员工的健康发展一直尤为关注,年度内出资34,400元为女性员工参保“女性大病医疗互助金”;为员工实施健康体检,发放独生子女奖金7,325元,一次性奖励183,000元。公司还组织丰富多样的女性健康活动,包括妇女节文娱活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普及专业技能培养活动。

2020年,公司出资610,355 元,为公司员工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完成今年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65人,在就业方面,全年新招聘员工8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6人。公司获得稳岗补贴64万元。全年享受师企业吸纳社保补贴200万元。安排技校酿酒班学生见习和试用24人。

1.3改善民生解决员工的切身利益方面

公司旨在体现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的理念,尽其所能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困难家庭、联系困难员工活动。多年来,公司始终以包容的姿态迎接竞争,以温润的情怀滋润社会,向需要帮助的员工伸出友爱之手,帮助员工摆脱困境,共同建立和谐社会,这种独特的爱心模式在当地广为流传。公司注重员工的身心健康,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为2000余名公司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为每位员工统一购买200元“医疗补充保险”;为475名退休女工及家属参加师妇联组织的“女性团体重大疾病安康保险”,共计3.44万元,并对40余名女性员工进行两癌筛查补查工作。为妥善处理员工购房质量异议,积极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并与宏润房产公司对接,召开反馈沟通会基本解决了员工诉求,维护了员工权益,积极组织基层工会开展为一线员工熬绿豆汤,送西瓜、白沙糖等“送清凉 送温暖”活动。本年度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合计165,292元。其中:临时救助2户,4人发放救助金3,720元;残疾人二项补贴22人次,发放护理补贴6,600元;80岁高龄老人生活津贴3人发放1,320元;医疗救助4人,发放救助金38,852元。退役军人自主就业2人,发放补助金74,000元,特殊家庭(子女失独、伤残)8户11人,发放特别扶助金40,800元。春节“送温暖”慰问困难职工家庭35户,发放慰问金137,000元,慰问失独、伤残家庭8户,发放慰问金8,000元。公司“医疗帮扶”基金本年干部职工捐款 51,415元,本年支出114,020元,大病医疗救助后,公司“医疗帮扶”基金帮扶6人,发放帮扶金114,020元。

1.4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方面

作为西部浓香型白酒的缔造者,白酒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是公司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丰富的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已经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始终坚信员工是企业管理的最大财富。年度内,公司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员工活动,积极营造伊力特正能量企业文化,鼓励员工内观自己,在公司提供的平台上发光发热。年度内,公司开展了“大干一百天、勇夺双胜利”劳动和技能竞赛、各分厂也共同举办了“包装巾帼建功技能大比武”竞赛; “师带徒”工作持续创新和深化,上百名年轻员工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在疫情影响下的2020年,公司还特举办“送万福,进万家”公益活动,将健康、环保的理念带给广大职工;除此之外,公司还举办读书会、篮球赛、排球赛、青年座谈会、歌唱比赛等多场趣味活动,让公司员工参与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为员工提供展示才华和个性的舞台,增进彼此间的情谊。

1.5在安全生产方面

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经营的先决条件,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生存发展,也是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以人为本”的直接体现,几乎所有事故都是管理不严、操作不当、违反规程引起的。公司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每年初公司各车间、部门制定全年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要求全公司上下将安全生产的日检、周检、月检、季检以及专项检查有机的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治理隐患,同时以部门为单位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评比,并对评比优秀的部门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通过层层落实,有效地避免、减少公司运作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和“三管三必须”原则,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全过程、全周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查“三违”行为,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年度内公司还获得“兵团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智先生荣获“兵团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1.6在安全意识的教育方面

年度内,为保证新入厂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大家具备安全上岗条件,公司分厂特举行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岗位安全操作应知应会及安全防护措施、消防安全知识,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知识等,并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 深入基层单位开展安全巡回演讲;公司还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会议,安委会成员、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会议;为进一步增强员工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公司邀请伊犁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酿酒三厂电教室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座;各基层单位纷纷启动“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厂区内悬挂着“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加强安全技术培训,人人学会保护自己”等红色横幅,通过宣传栏、橱窗、展板,悬挂横幅、安全挂图、LED屏滚动显示安全标语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员工安全意识;除此之外公司还组织员工观看系列安全警示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以多种形式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公司开展常规安全、消防和环保教育,全员安全、消防和环保培训面达98%以上。公司采取外培和就地培训相结合,公司外培1人到内地参加安全培训;公司与72团交警中队联合在酿酒三厂开展了专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50人次;开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1期,累计培训32人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安全再培训116人次,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持证率100%;对全员开展岗前安全、消防和环保教育培训和签订安全、消防和环保承若书,做到合格上岗。

1.7劳动安全卫生的保护方面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注重对员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与培训,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确保无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同时公司根据各个岗位员工工作内容及工作特点的不同,为员工提供配套的劳动保护用品,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为职工发放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等。在工作现场进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知识的宣传和展示,提醒员工注意自我保护,加强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加大安全防护措施的投资,由于公司产品的特殊性,要求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使用大型货车运载,致使员工的装卸过程中属于高空作业,为防止员工在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装卸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公司特采取装车防护安全措施,为企业员工高空作业织密了安全保障网。同时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技能,激发全员学知识,学技能,学技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各种形式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在各类活动中,设有组织奖、单项奖,使各类技能比赛、劳动竞赛充满生机和活力,在员工中掀起良性的竞争热潮。

1.8公益事业方面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公司累计捐款350万元现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成立70人的党员先锋突击队,疫情期间召开3次党委会议研究捐助事宜,积极捐款捐物,另一方面,积极对照兵团下发的《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研究部署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细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有序复产,成为伊犁河谷第一家复工的企业。公司积极响应兵团向南发展、推动公益事业取得新成效、持续开展支教服务。2019年启动专项扶持行动,每年向36团捐赠200万元发展公益事业,为期三年。年度内还向自治区公安厅蓝盾基金捐赠100万元,抚慰英烈及家属。同时疫情期间,公司积极向武汉疫区捐款200万元防控资金。随后又为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捐款150万元、一次性医用口罩2000个、N95口罩4500个、额温枪120把和2800只乳胶手套等用于疫情防控。向当地72团捐赠50吨面粉、100公斤75度以上酒精等物资。

2、对所在社区的保护及支持

公司总部及主要生产工厂所在地新疆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地处祖国最西部边陲,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汉族和少数民族团结和睦,共同生活在一起,公司不仅承担着建设边疆、发展当地经济的支柱作用、还在维护新疆稳定、民族团结、巩固边防方面肩负不可忽视的重要责任。为此,公司非常重视当地社区的和谐和安定,也在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2.1就业支持方面

公司本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理念,为周边地区300多名少数民族和58名聋哑人、残疾人提供工作岗位,这些人来厂务工后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每月有4500元左右工作收入,每年有5万元左右的收入,该举措有效帮助了少数民族职工脱贫,打破了他们“等靠要”的思想。同时,公司优先解决当地附近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团场职工子女就业问题,先后招聘100余名大学生充实到新闻宣传、供应、科研、包装、酿酒等岗位;与四师职业技能培训校合作办班,连续三年招生学习酿酒专业。如今,第一批技校酿酒班学生已分赴伊力特公司各个岗位。除此之外,与公司上下游关联的产业解决就业人口近万人。2020年公司响应政府号召,在可克达拉市建设生产基地以替代原有设施,有规划的实践可克达拉市“主要发展特色农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蓝图规划及“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可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就业人员1000余人。将带动当地种植业的发展同时,能够带动当地农资生产业、包装材料业、印刷业、能源产业、商贸流通业等产业的发展。

2.2治安保护方面

公司总部及主要生产工厂所在地新疆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地处祖国最西部边陲,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汉族和少数民族团结和睦,共同生活在一起,公司不仅承担着建设边疆、发展当地经济的支柱作用、还在维护新疆稳定、民族团结、巩固边防方面肩负不可忽视的重要责任。为此,公司非常重视当地社区的和谐和安定,也在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司保安大队担负着各基层单位辖区执勤巡逻、应急突发事件、消防安全生产和单位安保工作。近年来,大队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从严治警”的工作方针,加大军政训练强度,全面提高保安人员的军事素质,并加强人员内部管理,完善各单位保安队伍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使公司经济发展事态良好,发案少、秩序好,员工安居乐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疫情期间,8个基层党支部组建70人的党员突击队,活跃在抗击疫情第一线。协同72团扎实做好“五类人员”的摸底排查及监测工作。建立以单位书记、厂长为责任人的小区区长,协同72团社区对815户职工家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率先复工复产,公司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细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做到 “五统一”。由于防控工作扎实到位,伊力特成为伊犁河谷第一个复工复产的企业。

2.3在对所在社区的保护方面

多年来公司大力实施生态立企战略,实施厂区、生活区绿化美化工程,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变。年度内,公司分厂利用闲暇时间义务种植了杏树、果树、大叶海棠、白蜡树等树木,并聘请当地林业工作站的技术人员,采用先进的

喷气式树木打药机,对全厂各类树木进行喷洒药水,以预防雨水多,树木容易遭受病虫害的侵袭,实现厂区内外花团锦簇、绿意盎然、鸟语花香、和谐统一。

2.4在民族团结方面

民族团结是经济发展基石,多年来,公司坚持根据厂区所在地的民族特点,结合帮扶对象的各方面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在扶贫攻坚战中坚持务求实效。一方面在接收用工就业上向少数民族倾斜,自公司成立以来在当地招收职工上向附近乡镇的哈萨克族青年倾斜,每年招工百余人,为周边地区300多名少数民族和58名聋哑人、残疾人提供工作岗位,这些人来厂务工后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每月有4500元左右工作收入,每年有5万元的收入,有效帮助了少数民族职工脱贫,打破了他们等靠要的思想。

公司上下积极开展与少数民族群众“认亲戚结真情”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从公司管理层开始,有221名企业管理人员与212户少数民族家庭结成血浓于水的亲戚,6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在兵团“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数据平台签到率100%,年度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60余场次。亲戚之间常来常往,企业员工在深入了解少数民族亲戚的所需所求后,也积极利用企业资源尽己所能的帮助困难亲戚。同时多次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联谊等多形式的团结活动,让企业、员工、少数民族群众从工作到生活都能相融相亲。

2.5创建和谐社区方面

作为伊犁地区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公司始终大力支持所在地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快交流合作,谋求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实现共赢。近年来,公司以“3.5”学习雷锋日活动契机,开展“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关注帮扶弱势群体”等弘扬雷锋精神的主题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诚信进车间”、“诚信进我家”活动;在公司开展“读一本文明书籍,写一篇读书笔记,增加一份知识财富”的读书活动。并运用班组会、座谈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引导员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开展清除卫生死角、打扫厂区宣传橱窗、花池,冲洗松树等春季环境卫生大扫除;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一带一、结对子等互助互学道德实践活动。

大力开展“我评议身边的好同事”活动,将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通过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形成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良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好氛围。近年来,公司还开展以“关爱送真情、敬老献爱心”为主题的献爱心活动,向各单位退休老干部、老员工、军属、劳模和生活困难群众送去温暖。一系列富有意义的社会活动极大促进了社区的团结与和谐。

3、对产品质量的把关

坚守工艺和标准,加强生产和质量管理,白酒主业进一步提质增效。8S管理持续推进,现场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董事长在质量警示大会上提出“一、持之以恒坚守伊力特品质,筑牢质量生命线,二、拓展质量工作宽度,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三、不忘初心,矢志前行,再立功勋”三个质量要求。

近年来,公司酿酒分厂以“提升技能,严把质量,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目标,围绕“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努力方向,开展“建国建功,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女员工立足岗位,钻研技术,勤学苦练,互帮互助,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综合素质和技能。

3.1质量技术团队建设方面

优化技术团队建设:技术创新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长期以来公司十分重视技术团队培养,公司技术创新团队共有281名,技术研发及工程技术人员占伊力特公司总人数的10%以上,专职研究开发人员125人占技术人员总人数的44%。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高级经济师5人,取得中国白酒大师称号1人,中国首席白酒品酒师1人,国家级白酒评委资格6人,省评委16人,一级勾调师4人,一级品酒师8人,专兼职品评人员20人。公司在兵团科技局立项的两个项目已收到项目经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创客中国”兵团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第三名、申报一项兵团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四项专利、向四师可克达拉市科技局及科协申报三项科技项目。

3.2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方面

产品质量作为企业品牌的生命线,公司恪尽坚守工艺标准,与原料供应方形成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良好协作关系,坚持把原产地伊犁河谷原料基地的生态可循环保护放在产品质量的首要位置,从源头抓质量,控制生产、酿造、灌装、销售等关键环节,优化质量控制的标准制度与流程;全线使用伊力特酒质控制计算机管理系统,推进基酒分级,确保品优质佳,不断优化提升基酒资源利用率、产成品率和库容利用率,促进降本增效。

3.3内外监管方面

报告期,公司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内部监督体系加固构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在产品生产的各个关键点,加大外部监督力度,积极向质量监督有关部门送检产品,2020度检查各类原辅料198批次,共抽检瓶、标、箱、盒、盖近亿只,检验批次1668批次,使得产品质量的合格率达到100%。

4、其他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曾先后荣获中国品牌文化建设杰出贡献单位、全国企业文化优秀奖、中国酒业文化百强企业、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单位(企业)奖、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先进集体、中国西部大开发新疆最佳优秀企业、兵团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年度内公司荣获兵团质量奖,该奖项是兵团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考核指标共计27项67个,每次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2家。中国文明网发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光荣榜,公司榜上有名。这是该公司继荣获全国企业文化优秀奖、中国酒业文化百强企业、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单位(企业)奖等荣誉之后,获得的又一国家级荣誉。

公司多年来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于年度内荣获“最佳投资者关系奖”,公司董事会秘书君洁女士荣获“最佳董秘奖”。这是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对该公司治理、战略规划、企业文化、品牌口碑、投资价值与投资者保护等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公司未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投资者关系及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鼓励与鞭策。伊力特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新宇先生在首届中国酒业工匠论坛暨工匠之星颁奖盛典荣获“中国酒业大国工匠”荣誉称号,成为新疆首位获此殊荣的大国工匠。刘新宇作为伊力特公司技术创新的带头人、国务院特贴专家,被行业授予中国白酒大师,聘任为中国首席白酒品酒师、国家级白酒评委、新疆白酒技术委员会主任和中国白酒技术委员、新疆酿酒大师,先后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兵团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完成重大白酒科研攻关20多项,发表论文10余篇。

公司审计部部长颜军先生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三年一度的全国双先评选活动中荣获“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兵团仅有2人获此荣誉。公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司投资摄制出品电视剧《勿忘初心》(又名《初心》),经过激烈角逐,荣获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第32届电视剧“飞天奖”(2017—2019年度)优秀电视剧奖——提名作品。

(二)公司在促进环境及生态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

1、防止并减少污染方面

公司作为国有上市公司,始终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注重企业发展质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区域环境保护以及维护区域稳定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对人员、环境和财产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环境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相关适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废水废气处理专项、异味扰民专项、危险废物专项、危化品专项)。公司成立了应急救援小组,自查公司生产系统、公共系统、锅炉系统、仓储系统等存在物料泄漏、事故停机、生产故障等风险的单元均建设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设施;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勇挑重担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新《环保法》指导生产,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要求,坚持安全发展、效益发展、清洁发展的理念,狠抓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管控,不断推进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改造和优化设备运行,确保企业经济效益与环保减排工作实现齐头并进。报告期内,公司安全、消防和环保投入503余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消防器材更换、新建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危害评价工作、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处理废水药品、缴纳环保税、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应急物资配备及环保专线服务等,安全、消防和环保投入提升了企业本质水平。

2、保护水资源及能源方面

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工信部开展的“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活动,从细微处入手,开源节流,节能降耗,挖潜增效,本着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方汽、一粒粮、一枚标的原则,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活动。经过多年的改造,公司酿酒分厂全部建成水循环池,合计容积1000立方,提高酿酒冷却水循环利用率≥60%,从而降低废水排放量,同时因地制宜的对冷却水循环系统管路进行改造,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减少用水量。

作为国家大型酿酒企业,公司十分重视企业节能环保事业,制定专门的考核制度,同时,要求员工在平时的工作中,养成随时关灯及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从点滴小事做起,认真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倡导员工科学消费、绿色消费、低碳生活,把节能理念转换为全民行动。年内公司持续推进污水处理项目,环保该污水处理设备已经投入使用,该项目占地面积13,000余平方米,日处理污水能力达100吨,排放标准达到国标、水污染特别投放标准,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需要,将在优化当地水资源、打造“绿色酒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公司遵循“环保优先、生态立企”发展理念,对生产厂进行环保技改,将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多项举措并举为保护环境、建设美丽生态家园做出贡献。世界环境日活动期间,公司各单位都悬挂了生态保护宣传条幅和标语,人人践行绿色消费,建设生态文明、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加绿色环保行动,增强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意识,创建绿色家园,为改善空气质量和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3、保证所在区域的适合居住性方面

公司深知只有舒适安稳的居住环境,才能使员工更加愉快的投入到工作中来。为此,近年来公司把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企业民生工程中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收集整理职工意见和建议,分阶段、分步骤地解决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改善民生,促进员工发展,提高社区居民以及员工生活水平,让员工享受公司发展带来的更多实惠。创建和谐社区方面,公司与当地的72团就社会治安、文体活动、就业、干部交流、电视新闻资源部共享等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为职工群众创造很好的文化条件和氛围。公司的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免费为当地的职工、群众开放,公司免费为当地的离退休老人组成的秧歌队、器乐队提供活动场地。所在区域安全保卫方面,公司保安大队民兵应急分队既是公司的保安人员,担负着维护公司稳定、和谐的重任,又是肖尔布拉克地区的义务消防员,

4、保护并提高所在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方面

公司总部坐落在天山腹地的伊犁河谷东部,巩乃斯草原的肖尔布拉克。三面环山,西部敞开,东西长,南北窄,为东高西低、两边高中间低的特殊地形。巩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乃斯河和恰普河环绕酒厂。这里山清水秀,雨量充沛,冬暖夏凉。伊犁河谷是新疆的粮仓,不仅为伊力特提供了充足的绿色酿酒原料高粱、小麦、大米、玉米、豌豆,而且水资源丰富,水中含有钾、钠、钙、镁、锌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公司周边数万平方公里没有工业污染,空气四季清新。这种标准的中温气候是酿酒的最佳环境,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为此,公司领导及员工高度重视环境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通过每年的春季植树造林、秋季保养树木,给幼苗施肥、给树枝根部培土、修剪树枝等措施,防止虫害,保护树木,保护环境。近年来,公司下属各个单位的干部职工在公司园区内拉开了植树造林的大会战,共种植仅万颗树苗。防止有害气体排放方面,近年来公司对热电厂、酿酒四厂的锅炉完成了技术改造,增加了除尘、脱硫设备,各项检测指标均达到使用和排放标准,脱硫除尘效率达到93.1%,优于同类水平。

(三)、公司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

1、通过产品及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方面

公司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富而思源、富而思进,致富不忘当地的各族群众。多年来,公司在改善当地经济结构、促进农牧业增收、提升经济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骨干和支撑作用。目前,新源县经济总量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排名第一,白酒产量占全疆的一半,成为新疆名副其实的酒乡。

伊犁河谷素有新疆“粮仓”之称。然而粮食谷物运输成本较高,公司从发展一方经济、致富当地百姓大局出发,发展推动当地种植业、畜牧业发展,一方面启动了高粱、大米、玉米、小麦和豌豆种植基地的建设,一方面制定出一套鼓励农民种植粮食作物、确保收购现金及时兑现的措施,极大地增强了当地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此外,公司四个酿酒厂和野生果公司每年有酒糟、果糟源源不断供给周边的农牧民。72团畜牧四连是一个少数民族人员较多的连队,少数民族人口占全连总人口的80%。公司向该团连续供应酒糟数年,解决当地牧民买糟难,草料短缺的困境,形成稳定供料源头。

多年来,经销商与公司之间始终保持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公司向经销商生产、销售质量稳定的白酒产品,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全方位的服务让经销商感受对品牌产生认同感、荣誉感,将自身利益与公司紧密捆绑,形成肝胆相照的亲密关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利用新媒体渠道,针对31款主销产品,投入3000万元实施“扫码辨真伪、码上抢红包”和“为伊力特喝彩”抖音挑战赛促销活动, 刺激消费者购买积极性,并强有力的辅助了产品防伪打假工作;高比例的消费者扫码为公司掌握市场数据提供了基础信息,对于公司未来制定营销决策夯实基础。

在品牌宣传方面,实行线上+线下联动营销。线上,公司发起的一个月抖音挑战赛即获得1.9亿次播放量;通过微信营销号的导流,推广“伊犁我的家”、“乌鲁木齐去哪吃”特色产品推荐文章获得万次阅读量; 除此之外,949电台广播、经销商H5月报、官方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宣传等线上形式进行品牌宣传。线下,公司完成了对新增广告的审核、签约和发布工作,与新疆新铁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约,新增6组“和谐号”、4组“复兴号”列车冠名;新增大型商超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等广告;与酒类营销号“微酒”签订合作协议并新增机场客运枢纽包柱灯箱广告。公司冠名CBA广汇男篮新疆队,通过CBA赛事宣传、球员抖音直播等活动,借力拓展公司品牌知名度。

2、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机会及未来发展方面

公司年度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素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员工队伍;伊力特将很快迎来现代化规模生产,要牢牢把握“人”这一核心要素,充分考虑规模产能与人才匹配,为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拓宽人才通道。加快引进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战略型、市场型、管理型、专业型等急需人才;采取“送出去”的方式,加快培养一批小曲酒生产、制曲生产、设备维修等专业实用人才;要以“师带徒”“老带新”的工作方法,开展制酒、制曲、包装、勾兑、品评、检测等技能培训、劳动竞赛,选拔技能标兵、岗位能手,作为支撑公司发展的技能人才。创新发展理念。构建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人才策略,全面落实环境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打造一支爱企业、勇进取、求卓越、讲奉献的员工队伍。创新方式方法,构建与公司业绩和员工能力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将薪酬分配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紧密挂钩,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3、为股东带来更好的经济回报方面

公司在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公司坚持稳健的财务策略,积极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及追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上市以来,公司每年都以大比例的现金分配方式回报股东,上市至今累计分配现金股利18.91亿元。2020年,公司董事会再次提出每10股派送4.05元现金红利分配预案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年度内,公司继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力度,以接待现场调研、参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向现有及潜在投资者展现公司竞争力、发展潜力的信息,最大限度地对投资者阐述公司各方面情况,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现状及未来,增强投资者长期持股信心。透过与投资者之间形成的良好的互动机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程序规范,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股东披露公司重大信息,不存在选择性或提前透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公司在注重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及时通报与其相关的重大信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投资者接待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使投资者对公司有了更加充分的了解。及时准确地完成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提升公司透明度,较好地履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四)每股社会贡献

公司2020年度的每股社会贡献值为2.60元。每股社会贡献值是指公司为股东、员工、客户、债权人、社区以及整个社会所创造的真正价值。其计算方式是在公司为股东创造的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年内为国家创造的税收(包括按照权责发生制统计的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和房产税等)、向员工支付的工资(包括工资、奖金、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各项员工成本),向银行等债权人给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以及同业拆入款项、已发行债券等利息支出)、公司对外捐增额等为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的增加额,并扣除公司因环境污染(排污费)等造成的其他社会成本,计算形成的公司为社会创造的每股增值额。2020年比以往任何年份都要特殊,年度内,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体现出了较大的差异,业绩呈现出两级分化趋势。在内外部多重变量交织下,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白酒业迎来了2021年。一方面,疫情冲击下的全球性经济衰退、大规模刺激救市、防疫常态化、国内新基建发力、“十四五”开局等,定义了白酒产业的宏观背景;另一方面,产业集中度、成熟度加速提高、竞争格局日趋成型、需求侧迭代升级、数字化浪潮兴起等,则是行业内的现状写照。2021年,公司将坚定巩固现有市场,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继续强化品牌定位,利用资本市场,打开更多关键区域的销售局面,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动公司稳步实现战略规划。

董事长:陈智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议案八: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四个酿酒分厂、热电厂、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源分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驻乌鲁木齐办事处、伊犁第一坊古城风暴酒业有限公司、新疆伊力特品牌运营有限公司、新疆伊力特销售有限公司、新疆伊力特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伊犁伊力特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可克达拉市彩丰印务有限公司、伊犁伊力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可克达拉伊力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霍城县晶鼎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伊力特(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疆伊力特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7.56%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管理、财务报告编制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百分比(%)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的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1%以上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的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05%-1%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的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05%以下
企业财务损失占资产总额的百分比(%)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的财务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的1%以上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的财务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05%-0.1%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财务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05%以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发现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控制环境无效;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中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务损失金额损失≥500万元100万元≤损失≤500万元损失<100万元
重大负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成负面影响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公司部分业务能力丧失,危及公司持续经营;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重大的财务损失;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重要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公司多项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但不会危及公司持续经营;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中等的财务损失;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中等损害。
一般缺陷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公司个别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不会危及公司其他业务活动,不会影响经营目标的实现;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轻微的财务损失;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负面消息在当地局部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轻微损害。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为公司防范风险、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公司稳健发展。2021年,公司将持续改进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智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议案九: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已经实施的《上市公司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公司将严格按照指引要求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现将2021年度公司拟继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详细情况列示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执业资质: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我公司的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以下简称“西安分所”)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以下简称“新疆分所”)具体承办。西安分所于2009年成立,负责人为向芳芸。西安分所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1幢4单元25层42501和42502号。西安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疆分所于2010年成立,负责人为向芳芸。新疆分所注册地址为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大厦22层GHIJ号。新疆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合伙人数量: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谭学,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亮,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于20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公司向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110万元(含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其中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2021年度,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仍为含税价110万元。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议案十: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就任仅2个月,在此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参与了2次董事会,从助力公司发展、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希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竭诚尽能,贡献自己的力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现将我们的基本情况以及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做以下报告。

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在2020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召开了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董事会推荐陈智、刘新宇、陈双英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蒋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推荐肖建峰、冉斌、刘清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有幸接过第七届三位独立董事的接力棒,在2020年11月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成为公司新一届的独立董事。

本届董事会的结构打破以往年度的陈规,首次引入了1名民营企业家成为外部董事,如此使得公司第八届董事会7名成员中,首次外部董事的比例超过董事会1/2,也是目前新疆上市公司中鲜有的董事会结构;这是公司作为兵团上市企业,站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角度,立足企业顶层架构设计的顶端而做的大胆尝试,以保证企业决策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现将第八届三位独立董事的情况做简要介绍:

冉斌,男,54岁,律师,现任天阳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刘清江,男,47岁,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执行董事。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肖建峰,男,45岁,注册会计师,现任西比里电机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时担任西域旅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并且我们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五家,不存在任何影响我们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运转正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因我们于2020年11月9日就任,故只参加了公司八届一次、八届二次2次董事会行使董事权能,列席了公司七届二十五次换届董事会,与七届独立董事们深入交流,在董事长的组织下,进行新、旧独董的交替仪式,承上启下,做了很好的安排,新、旧独董进行详细的沟通,对公司进行充分了解,顺利的完成了交接。

在参与的两次董事会中,我们认真审议了选聘第八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及公司可转债触发强赎条件后公司决定不赎回的议案,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在第七届独立董事的“交棒”会议中,我们深知2020年新冠疫情给公司带来的巨大考验,也提前了解了公司近年来的发展战略及所遇到的困境。

公司在近几年发展节奏加快,从2018年的可交换债券,到2019年的可转换债券落地,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决心是前所未有的;其次,在营销思路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上的改革,紧跟时代需求、思变求新,也为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领航入海起到了方向性的作用;再到如今的可克达拉伊力特产业园,疫情当下产业园的落成实属不易,但公司依然咬紧牙关克服困难,完成了这“前人栽树”的历史性奠基,从根本上缓解了公司产能、环境、营销等方面抑制公司未来向上发展的压力;最后,白酒行业目前整体是一个加速变革的时代,公司从原料到水质,从技术到品质,始终如一的坚持势必将成为公司林立于白酒猎场的法宝。在我们任职期间,公司重大事项即需要董事会决策事项,公司均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并同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及时跟我们进行沟通,也能够在我们提出质询时尽可能详细的答复我们,为我们提供的详尽资料并做充分解释。同时也为我们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使我们能顺畅的和会计师沟通,为我们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战略、制衡作用创造了条件,从而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内的履职。

在本次会议之前,我们与审计机构召开了三次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事项段进行了详细的沟通,结合公司白酒的行业特点,对收入确认依据以及存货的存在依据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从而保证真实、准确的披露公司年度的财务数据。沟通会之余,我们还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保持密切联系,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客观、独立决策提供了依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的作用就是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保驾护航,我们熟悉资本市场的运作,有丰富的财务、法律等经验,不仅要保护股东利益,也希望利用好自己所在领域的专业,站在独立的外部角度,给公司献言献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020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7,560,265.56元,因出售商品/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3,380,537.88 元,上述两项合计30,940,803.44元。根据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预计202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过3,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无重大影响。我们认真审核了上述关联交易,其内容真实,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关联交易当事人的利益;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持续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及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年度内我们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职董事及监事会召集人年薪制办法》的有关规定,即在职董事不以董事的职务发放津贴,而是结合年度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节能减排等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管理层的工作范围、职责等方面进行考核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在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算为278.79万元。我们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以及薪酬兑现情况符合公司现状及年薪管理办法,有利于上述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促进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本次年审沟通会中,我们与会计师的沟通非常顺利,且认可会计师的专业能力,据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与公司合作16年了,无论从业务、人员衔接上还是从合作的紧密程度上来说,该所都给予公司极大的支持与帮助,服务质量也一直较好。业务方面,该会所的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谨慎,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沟通方面,派出的审计人员都能及时、准确的向我们说明审计过程中每个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

疫情期间,为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内容详实,我们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会计师保持了常态沟通,一方面我们会全面掌握公司年度内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尤其重点探讨、沟通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从严后的审计报告披露原则,公司关键事项段的披露及应对措施,如何向阅读审计报告的受众真实、准确、完

整的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关键事项的确认原则,从而准确的体现公司价值;另一方面我们会和会计师、管理层就重大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我们向管理层、向控股股东方提出相关的建议,完善和补充从而及时满足我们对报告的阅读审定,同时也督促公司更加规范的运行。年度内,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在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兼顾股东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是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规划、股东诉求回报、公司资金状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制定的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是适当的,方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多年来,公司非常重视股东的回报,也深知现金分红的重要性,公司多年持续、稳定的高回报实属难得,也体现了一种社会责任和企业的担当。2020年公司业绩承压、未来多变的严峻形势下,公司董事会又再次提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的担当,体现了作为本地龙头企业的责任,我们很欣慰。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在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上市以来,公司每年都以大比例的现金分配方式回报股东,较好的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从未出现过差错更正以及补充的情形,公司有一支不断学习提高的证券部团队。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方面,公司制定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而为确保上述制度的严格执行,公司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在内控建设过程中,对有关制度制定有详细的业务流程,相应的风险控制点,从程序上杜绝差错的出现。同时内控测试部门也会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测试,对违反制度规定的情形进行相应的处罚,从而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我们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以更加专业负责的态度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意见。年报期间,我们与内控审计部门就测试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就存在的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各方面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同时根据对方提出的意见,督促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我们还认真的审阅了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

(8)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积极指导内审开展工作;在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编制定期报告、内控建设、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段的审计情况等重大事项中,与年审会计师进行详细、充分的沟通,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利用专业优势联合年审会计师向管理层提出合理建议,督促并推动重大问题的顺利解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对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方面做了规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主要对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履行的监督检查职能做了明确的要求。2020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效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充分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能,年报期间切实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1)年报审计阶段,因国家相应防疫的要求,公司的年审沟通会以微信、腾讯线上会议的形式召开,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方式与审计机构进行事前沟通,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安排、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未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未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审计过程中,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加强了与会计师的沟通,并督促会计师按照约定期限提交审计报告,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工作进展、重点方面的审计情况以及和管理层的沟通情况,审计委员会还结合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制定出2021年的工作计划。年报期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汇报。

(2)年报审计阶段,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就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了沟通会,对审计机构结合行业特点,将白酒收入的确认、半成品酒的盘点、白酒成本完整性及存货结转计价准确性、广告宣传费的完整性、关联方交易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确认计量以及新收入准则实施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通过测试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评估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与收入确认有关的支持性文件、评估记录的恰当性、询证等有关数据信息、了解终端的销售情况以及存货的合理性等措施,从而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数据。

(3)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审阅后认为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是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量情况,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鉴证报告,审计委员会审阅后认为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是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建立并有效实施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独立董事对公司未来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2020年白酒消费市场形势严峻,公司经历了销售阵痛,未来公司为实现战略目标,加快疆外市场的开拓已是势在必行,现有的市场的竞争对手也已虎视眈眈,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营销计划只要不打折扣的落地,定会走出一条新路。在内部管理方面,尽快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稳定队伍;对于质控提出的内控管理问题要一一落实解决。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也将在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献计献策,同时充分发挥其本人在行业内的地位,向公司举荐人才,推送资源,带来项目,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了新的思路及活力,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

(10)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在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方面,公司切实有效地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治理实效性显著加强,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报告期,公司在未来发展战略的执行及推进方面,做了切实有效的努力,取得了积极的进展。然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公司治理的改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相信随着相关法规、规则等方面的日臻完善,通过资本市场的有效促进、监管部门强有力的推动以及全员的积极努力,公司将更加健康的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忠实、勤勉、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2021年,我们将延续往届独立董事谨慎、勤勉、忠实的工作风格,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勤勉尽职,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

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2021年5月18日

议案十一: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肖建峰担任。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主任委员肖建峰先生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职称。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1年1月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方式与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场前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会议主要内容是确定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2、2021年3月3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腾讯视频方式召开了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会议主要内容是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就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关键审计事项的认定以及应对措施,确定了处理原则。

3、2021年4月26日,召开审议审计报告的会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董事会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16年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论从业务、人员衔接上还是从合作的紧密程度上来说,该所都给予公司极大的支持与帮助,服务质量也一直较好。业务方面,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谨慎,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沟通方面,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派出的审计人员都能及时、准确的向审计委员会说明审计过程中每个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委员们与审计人员的沟通渠道畅通,内容详实,通过沟通一方面委员们能全面掌握公司年度内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尤其重点探讨、沟通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从严后的审计报告披露原则,公司关键事项段的披露及应对措施,如何向阅读审计报告的受众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关键事项的确认原则,从而准确的体现公司价值;另一方面委员们通过专业的分析及判断向会计师、向管理层提出相关的建议,从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质量,同时通过完善和补充能及时满足审计委员会对报告的阅读审定,督促公司更加规范的运行。报告期,外部审计机构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关键事项段的审计内容及应对措施也取得了我们的认可。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二)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有效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充分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能,年报期间切实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1)年报审计阶段,为配合防疫措施,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和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共同协调提前进场,合理安排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方式与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审计机构进行事前沟通,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安排、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未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未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审计过程中,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加强了与会计师的沟通,并督促会计师按照约定期限提交审计报告,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工作进展、重点方面的审计情况以及和管理层的沟通情况,审计委员会还根据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制定出2020年的工作计划。年报期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汇报。 (2)年报审计阶段,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就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了沟通会,对审计机构结合行业特点,将白酒收入的确认、半成品酒的盘点、白酒成本完整性及存货结转计价准确性、广告宣传费的完整性、关联方交易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确认计量以及新收入准则实施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通过测试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评估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与收入确认有关的支持性文件、评估记录的恰当性、询证等有关数据信息、了解终端的销售情况以及存货的合理性等措施,从而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数据。

(3)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审阅后认为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是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鉴证报告,审计委员会审阅后认为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是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建立并有效实施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内部控制,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且对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运用其专业优势,对内控审计机构测试期间遇到的问题与年审机构进行详细的沟通,对就存在的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各方面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意见取得了各方的认同。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是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09年,公司开始以白酒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2010年完成项目建设并下发手册,随后公司逐步完成了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实现了原有公司的全覆盖。报告期,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控体系。除此之外,从2010年年报开始,公司每年对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意见。年报期间,委员会与内控审计部门就测试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就存在的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各方面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同时根据对方提出的意见,督促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多年来,通过审计委员会积极有效的工作,目前管理层、内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在委员会的搭建下已经形成了良性的、畅通的、内容真实有效的沟通机制。一方面外部审计机构及时、完整的向审计委员会说明审计过程中每个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促使委员们能积极参与到年度审计工作中来,提供专业的分析判断给予外部审计机构一定的技术支持,从而进一步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另一方面委员们汇集各方专家意见向管理层提出相关的建议,监督管理层执行,确保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通过完善和补充能及时满足审计委员会对报告的阅读审定,同时也督促公司更加规范的运行。

(六)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及财务报告程序,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由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持续服务多年,相互沟通及监督机制有效,审计委员会能较为全面的掌握公司年度内发生的所有重大事项,也能提前参与到问题的讨论与解决过程中。为此,能够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督及审核职责。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将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规程》等规定,继续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进一步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克服经济下行的压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5月18日

议案十二:

关于执行财政部会计准则修订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各位股东: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根据以上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修订。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议案十三: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就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5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7,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8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57.9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6,642.0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时间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金额866,420,300.00
减:2018年募投项目支出141,803,089.57
减:2019年募投项目支出580,660,390.29
减:2020年募投项目支出144,579,966.46
减:2019年银行手续费支出13,008.63
减:2020年银行手续费支出5,001.42
加:2019年专户利息收入1,053,924.74
加:2020年专户利息收入222,113.50
加:与项目相关的履约保证金206,811.9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841,693.77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障专款专用。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开户行名称开户名账号期末余额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行伊犁新源支行伊力特300603302920 0103124818,148.07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兵团支行伊力特307368010400 0338815,273.33
3中国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伊犁第一坊古城风暴酒业有限公司1076757929528,272.37
合计--841,693.77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部使用完毕,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841,693.77元,系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的利息。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伊力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866,420,3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4,579,966.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67,043,446.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伊力特总部酿酒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463,000,000.00457,936,756.74457,936,756.74124,761,080.00458,025,124.9488,368.20100.02不适用不适用
可克达拉市伊力特酿酒分厂搬迁技术技改项目266,000,000.00263,091,095.66263,091,095.66263,091,095.66100.00不适用不适用
伊力特可克达拉市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47,000,000.00145,392,447.60145,392,447.6019,818,886.46145,927,225.72534,778.12100.37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876,000,000.00866,420,300.00866,420,300.00144,579,966.46867,043,446.32623,146.3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436.52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议案十四: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和关联关系的规定,保证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制订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1.1条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1.2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程序合理、披露规范。第1.3条 公司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承担关联交易控制职责。第1.4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使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1.5条 公司拟披露的关联交易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按本制度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按本制度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2.1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2.2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上述第(一)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2.4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第2.3条 公司与前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2.4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2.2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第2.5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公司的关联人:

(一)根据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月内,将具有第2.2条或者第2.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2.2条、第2.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第2.6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

(十六)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七)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第三章 关联人报备第3.1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将其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时告知公司。第3.2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确认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第3.3条 公司应及时通过交易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完成在线填报或更新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

第3.4条 公司关联自然人申报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等;公司关联法人申报的信息包括法人名称、法人组织机构代码、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等。

第3.5条 关联方应逐层揭示其与公司直接的关联关系。

第3.6条 对于每个层次的关联关系,应说明控制方或股份持有方全称、控制方或股份持有方组织机构代码(如有)、被控制方或被投资方全称、被控制方或被投资方组织机构代码、控制方或投资方持有被控制方或被投资方总股本比例等信息。

第四章 关联交易披露及决策程序第4.1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并至少应每季度更新一次。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将关联人名单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4.2条 公司应建立关联交易逐级授权审批制度,严禁越权审批。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达到30万元以上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达到150万元以上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日常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但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放弃对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或优先认购权的,均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应当以公司的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使用上述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

公司出资额达到上述第(四)项规定标准,如果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适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第4.3条 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类别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的发生额达到第4.2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标准的,分别适用以上各项的规定。已经按照第4.2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履行决策程序的,不在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4.4条 公司进行前条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时,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并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第4.2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

(1)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2)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以及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已经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第4.5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4.6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4.7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4.8条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第4.9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

第五章 关联交易定价

第5.1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协议中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5.2条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指导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第5.3条 公司遵循前条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当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以及其他公允定价的方法。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的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二)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你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三)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五)利润分割法,根据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第5.4条 公司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披露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并对该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第六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披露

第6.1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第四章第4.2条至第4.4条所列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时,应当以报告形式及时披露。

第6.2条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与交易有关的协议或者意向书;董事会决议、决议公告文稿;交易涉及的有权机关的批文(如适用);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如适用);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如适用);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6.3条 上市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当包括: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二)关联人介绍;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其本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如适用);

(八)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如适用);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十)控股股东承诺函(如有)。

第6.4条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根据不同类型按第5.5条至5.8的要求分别披露。

第6.5条 上市公司披露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应当包括:

(一)关联交易方;

(二)交易内容;

(三)定价政策;

(四)交易价格,可以获得同类交易市场价格的,应披露市场参考价格,实际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五)交易金额及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结算方式;

(六)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如有);

(七)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程度,以及相关解决措施(如有);

(八)按类别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应披露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第6.6条 公司披露与资产收购和出售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包括:

(一)关联交易方;

(二)交易内容;

(三)定价政策;

(四)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市场公允价值和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市场公允价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五)结算方式及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第6.7条 公司披露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包括:

(一)共同投资方;

(二)被投资企业的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三)重大在建项目(如有)的进展情况。

第6.8条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应当披露形成的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第七章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特别规定第7.1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第2.6条第(十一)项至第(十六)项所列日常关联交易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披露:

(一)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披露,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的,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按照第6.2条、6.3条的要求进行披露。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第7.2条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协议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协议没有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第7.3条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当包括:

(1)定价政策和依据;

(2)交易价格;

(3)交易总量区间或者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

(4)付款时间和方式;

(5)与前三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的比较;

(6)其他应当披露的主要条款。

第7.4条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制度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第八章 溢价购买关联人资产的特别规定第8.1条 公司拟购买关联人资产的价格超过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除公告溢价原因外,应当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或者其他投票的便利方式,并应当遵守第8.2条至第8.5条的规定。第8.2条 公司应当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公司无法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的,应当说明原因,在关联交易公告中作出风险提示,并详细分析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发展的影响。

第8.3条 公司以现金流量折现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应当在关联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公司应当与关联人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第8.4条 公司以现金流量折现法或假设开发法等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应当披露运用包含上述方法在内的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相关数据,独立董事应当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

第8.5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应当包括:

(1)意见所依据的理由及其考虑因素;

(2)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3)向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股东提出同意或者否决该项关联交易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九章 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豁免

第9.1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1)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2)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3)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第9.2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下述交易,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1)因一方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进行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活动所导致的关联交易;

(2)一方与另一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为国家规定的。

第9.3条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达到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所有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公司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9.4条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公司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参照上款规定执行。

第9.5条 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公司和其他法人或组织的的独立董事且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情形的,该法人或组织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公司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第9.6条 公司拟披露的关联交易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按本制度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按本制度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资料第十章 附则第10.1条 本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10.2条本制度所指公司关联董事,系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1)为交易对方;

(2)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3)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4)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可能影响其独立商业判断的董事。

第10.3条本制度所指公司关联股东,系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1)为交易对方;

(2)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6)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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