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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B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将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即 2021年5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说明:结合公司所在行业特征及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在2021年度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完善港口功能,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82,162,237.41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2,291,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45,8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21.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186,998,887.8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82,162,237.4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0,045,83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港口行业,是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从行业基本特征来看,港口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固定成本高,投资回报期长的特点,因此充足的资金支持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以港口为依托,利用自身码头、堆场、设备等资源,主要从事港口装卸、堆存、仓储、以及船舶、货物代理等业务,按货种分类主要有:油品、粮食、矿石、建材、集装箱;同时依托港口开展物流、贸易业务服务,以稳定客户资源,提高市场占有率,助力港口业务发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04,217,807.24元,实现利润总额240,665,731.84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6,998,887.83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2021年投资性计划支出约为6.91亿元,其中港口建设支出6.71亿元、设备购置支出0.2亿元。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锦州港作为东北陆海新通道海陆交汇重要节点,为更好发挥北方区域性重要港口枢纽作用,打造交通便捷、物流高效、贸易便利、产业繁荣、机制科学、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东北陆海新通道门户港。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完善港口功能,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是董事会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阶段、公司成长周期、未来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等多个因素而做出的合理安排,以确保未来对投资者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港口建设、偿债支出、补充流动资金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67.17亿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比例的要求。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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