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原则立场,我们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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