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中水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及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对于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及母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计影响调整如下:

报表项目2022年1月1日 原列报金额累计影响金额2022年1月1日 调整后列报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65,378,427.231,598,672.4466,977,099.67
递延所得税负债6,942,742.071,585,573.388,528,315.45
未分配利润-279,973,680.7613,099.06-279,960,581.70
所得税费用-23,118,085.34-13,099.06-23,131,184.40
母公司财务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45,216,144.93532,070.9245,748,215.85
递延所得税负债5,751,937.90518,971.866,270,909.76
未分配利润-165,695,174.8813,099.06-165,682,075.82
所得税费用-20,982,502.86-13,099.06-20,995,601.92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该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及母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原列报金额累计影响金额2022年12月31日 调整后列报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60,213,125.79674,118.7560,887,244.54
递延所得税负债878,827.68662,639.171,541,466.85
未分配利润-395,780,943.3811,479.58-395,769,463.80
所得税费用9,365,790.931,619.489,367,410.41
母公司财务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49,891,077.71388,913.6650,279,991.37
递延所得税负债53,606.24377,434.08431,040.32
未分配利润-192,047,847.4711,479.58-192,036,367.89
所得税费用-10,373,264.441,619.48-10,371,644.96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