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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及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及2023年5月2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和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准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04D
首席合伙人田雍、韩波、韩峰年末合伙人数量40
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10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7人
2023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20,987.18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3,446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3,200.88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 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15
审计收费总额2,334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为确保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中准成立包括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蔡

伟、项目负责人刘会在内的审计工作小组。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准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中准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制定了详细的审计时间安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要求确定了收入确认、应收款项减值、大额资金支出及关联交易、投资收益、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等重点审计事项。

中准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准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认为中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和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同公司其他领导一起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过程与初审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中准会计师关于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准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特此报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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