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红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反担保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