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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雅戈尔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在报告期内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作用,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关联交易规范管理以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方面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由我代表审计委员会成员,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邱妘女士、李柯玲女士及董事许奇刚先生3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会计学教授邱妘女士担任;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吕长江先生、宋向前先生及董事胡纲高先生3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会计学教授吕长江先生担任,均符合“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3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等规范要求。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会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1、2020年4月28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0年4月28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0年5月20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经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批准,吕长江先生当选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2020年8月29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0年10月30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0年12月18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雅戈尔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2)审议通过了《雅戈尔2020年度审计计划》。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第一次见面沟通后,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署了同意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提交给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阅意见。2020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根据第一次沟通确定的审计计划安排,发函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以保证公司年报审计进展和质量。

2020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第二次见面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重点沟通了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和关键审计事项,建议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完善审计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同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四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能力、诚信状况和2019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评估,认可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建议董事会确定立信2019年度报酬为182万元,并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并对内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内容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及内审部门进行了多次有效的沟通。通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均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继续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确保内控有效性,

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经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立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起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我们定期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通过召集现场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与立信的沟通交流,提高了审计效率,保证了审计计划的顺利推进。

(六)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宁波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均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0年,两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圆满地完成了报告期内的工作,在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1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吕长江 宋向前 胡纲高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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