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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议事规则(2019 年3月19日第1次修订、2024年2月2日第2次修订)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职能,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及时了解和有效监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其它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 内部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内控委”),并制定本议事规则。第二条 审计/ 内控委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咨询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内控委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核查、评价,监控内部控制系统,为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 内控委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 内控委可聘请专家顾问,并可支付适当的报酬。

第四条 审计/ 内控委委员由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 内控委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内控委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 内控委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 内控委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汽车业或经济管理、财务、法律类专家;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审计/ 内控委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委员因故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补选委员。

第八条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九条 审计/ 内控委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人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按照本议事规则规定确定新的委员人选。人数未达规定时,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十条 审计/ 内控委下设审计/ 内控委办公室。审计/ 内控委办公室为审计/ 内控委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文秘等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建。审计/ 内控委办公室由财务计划部、审计部、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

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为审计/ 内控委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审计/ 内控委的主要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审计/ 内控委对董事会负责,审计/ 内控委将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 内控委应配合监事会的审计活动。第十三条 审计/ 内控委主任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召集和主持审计/ 内控委会议;

(二)代表审计/ 内控委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三)督促、检查审计/ 内控委各项提议的执行情况;

(四)审计/ 内控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审计/ 内控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为审计/ 内控委做好前期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准备工作;

(二)发出审计/ 内控委开会通知并组织相关会议;

(三)记录并保存审计/ 内控委会议纪要、审核意见等档案资料;

(四)审计/ 内控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审计/ 内控委办公室负责为审计/ 内控委的工作做好前期准备,提供审计/ 内控委进行工作所必需的材料:

(一)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专项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中的财务报告;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公司内部控制过程的相关材料;

(八)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第十六条 审计/ 内控委依据前述资料或依据自身独立收集、调取的资料,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包括:

(一)对专业审计机构的评价,专业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的建议;

(二)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全面;

(三)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公允原则;

(四)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五)对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七条 审计/ 内控委可每年到公司事业部或国内、外同行业或标杆企业进行调研至少一次。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审计/ 内控委可以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五、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审计/ 内控委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或两名及以上的委员提议召开。审计/ 内控委召开会议,除紧急事项外,应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第二十条 会议须有2/3 以上委员出席(包括委托)方可举行。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主持。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授权发表的建议或意见。

第二十一条 审计/ 内控委审计意见实行协商一致原则,即审计/ 内控委的报告、审核意见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文件应协商一致,以审计/ 内控委名义提报董事会审议。

如审计/ 内控委成员有不同意见,各委员可以董事名义以议案方式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审计/ 内控委会议原则上以实体会议方式召开;必要时,也可以电话会议、通信方式等召开。以通讯方式发表意见时,持“弃权”或“反对”意见的,应充分阐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审计/ 内控委会议的召开程序、协商结果或审核意见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审计/ 内控委会议应当有书面审核意见或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审核意见或会议纪要上签字;审核意见或会议纪要由审计/ 内控委办公室或董事会办公室保存。

第二十五条 如有必要,审计/ 内控委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审计/ 内控委会议。

第二十六条 审计/ 内控委应将研究结果及建议以书面方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六、费用

第二十八条 审计/ 内控委活动经费预算,每年10 万元。

第二十九条 依据本议事规则,审计/ 内控委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法定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订本议事规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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