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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宁科: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4-038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宁

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为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夏天福)为公司三级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批准为中科新材担保数量不超过100,000万元(含尚在担保期内81,248万元);为华辉环保担保数量不超过15,000万元(含尚在担保期内11,381万元);为恒力国贸担保数量不超过5,000万元(含尚在担保期内1,000万元);为宁夏天福担保数量不超过2,000万元(含尚在担保期内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逾期贷款本金21,889万元,

逾期贷款利息及罚息约5,200万元。

●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2024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中科新材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含

尚在担保期内81,248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10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向指定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为华辉环保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含尚在担保期内11,381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向宁夏银行广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剩余11,000万元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向指定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为恒力国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含尚在担保期内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5,000万元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向指定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为宁夏天福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含尚在担保期内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2,000万元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向指定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科新材,注册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中央大道与恒力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原石嘴山市第二十三小学),注册资本:1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胡春海,经营范围:长链二元酸及其衍生化工产品、生物有机肥和硫酸钠等生物法生产的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上项目的制造销售均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华辉环保,注册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创新园45号楼A1办公楼,注册资本:36,912.24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春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开发、生产、销售各种规格、类型和性能的活性炭及制品,煤制品、过滤材料及其它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生产、销售增炭剂和各种包装材料;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恒力国贸,注册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恒泰商务大厦18层1—10办公用房,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春海,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钢绞线及其制品、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有色金属、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食品)、五金、绳扣、生铁销售;废旧物资收

购,煤炭经营,燃料油销售;煤焦油、煤焦沥青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宁夏天福,注册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太沙工业区,注册资本:

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春海,经营范围:活性炭、耐火材料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活性炭工艺设计,筑炉,货物进出口经营(不含专项审批),活性炭再生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三级子公司。中科新材、华辉环保、恒力国贸、宁夏天福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公司2024年度拟批准为其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净利润备注公司拟批准担保额度
1中科新材130,000.00185,588.4625,673.0086.17%-41,925.01控股子公司100,000
2华辉环保36,912.2441,647.3028,740.9130.99%-909.86控股子公司15,000
3恒力国贸30,000.0039,561.7228,379.9028.26%-269.37全资子公司5,000
4宁夏天福4,000.007,485.927,644.5924.1%-223.48三级子公司2,000
合 计122,000

注:上表财务数据为2023年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中科新材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含尚在担保期内81,248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10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向指定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

为华辉环保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含尚在担保期内11,381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向宁夏银行广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剩余11,000万元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向指定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

为恒力国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含尚在担保期内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5,000万元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向指定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

为宁夏天福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含尚在担保期内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2,000万元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向指定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122,000万元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在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各子公司之间内部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担保金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的表决结果,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4,629万元,其中为中科新材提供担保81,248万元、华辉环保提供担保11,381万元、恒力国贸提供担保1,000万元、宁夏天福提供担保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逾期贷款本金4,150万元,逾期贷款利息及罚息1,370.65万元。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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