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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商业”)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700万元。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447,076.94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香江商业公司的发展需要,香江商业公司向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保”)申请贷款,深担保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发放委托贷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以及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1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

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238,13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6年9月4日

3、 营业期限:1996年9月4日 至 2036年9月4日

4、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5号2栋406

5、 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6、 注册资本:人民币16,500万元

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柜台出租;供应链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不含限制项目);仓储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8、 与上市公司关系:香江控股持有香江商业公司100%股权,因此其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03月31日,香江商业的资产总额为4,070,910,528.64元,负债总额为3,187,288,100.19元,净资产为883,622,428.45元,2021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154,164,253.06元,净利润-10,032,273.1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合同》

(1)合同各方:香江商业(借款人)、深担保(委托人)、建设银行(受托人)

(2)借款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借款期限:12个月

(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乙方一)、南方香江(保证人,乙方二)、香江商业(借款人,丙方)、深担保(委托贷款委托人,甲方)

(2)保证担保范围: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应向甲方或受托行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或受托行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执行费、评估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三年期满”止。

(5)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香江商业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7,076.94万元,其中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9,880.2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74%;为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196.74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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