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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8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拟申请重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底前完成重整,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核心底层资产所在的下属子公司也已基本完成债务协议重组,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债务重组条件已经成熟。

为了落实“整体化解,分步实施”的债务风险化解策略,彻底化解公司债务风险,确保公司集中精力聚焦生产经营提升业绩和向新能源转型发展,华晨电力拟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重整,通过重整程序减轻其债务负担、降低财务费用、优化债务结构、实现轻装上阵,使华晨电力彻底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并通过重整程序充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分享华晨电力重新走上正轨后创造的价值,实现共赢。

经初步沟通,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主席行及主要债权人支持华晨电力重整,华晨电力下属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现金流良好,为重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此,董事会同意华晨电力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重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对华晨电力重整相关各项事宜。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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