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56 公司简称:华升股份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该预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升股份 | 600156 | 益鑫泰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肖群锋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 |
电话 | 0731-85237818 |
电子信箱 | hnhsgf@163.com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
总资产 | 128,180.90 | 110,304.84 | 16.21 | 104,098.93 |
营业收入 | 91,353.87 | 103,824.45 | -12.01 | 101,685.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23.23 | -5,668.89 | 158.62 | 2,760.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013.94 | -6,097.08 | -47.84 | -6,766.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2,141.8252 | 68,818.59 | 4.83 | 64,997.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9.55 | -6,612.67 | 74.15 | -2,547.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26 | -0.1410 | 158.58 | 0.068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26 | -0.1410 | 158.58 | 0.068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2 | -8.48 | 增加13.2个百分点 | 4.34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7,776.31 | 28,552.13 | 20,179.05 | 24,846.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04.68 | 3,297.72 | 982.55 | 147.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94.59 | -1,348.15 | -1,055.21 | -5,315.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3.66 | -2,658.37 | -216.49 | -1,868.35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808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12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 | 162,104,312 | 40.31 | 质押 | 20,000,000 | 国有法人 | ||
安同良 | 10,260,000 | 2.55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冯融 | 3,518,125 | 0.87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陶秋杰 | 2,149,900 | 0.53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徐金芳 | 2,103,200 | 0.52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杨旭飞 | 1,705,600 | 0.42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周芹 | 1,539,753 | 0.38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祁海明 | 1,427,400 | 0.35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冯骏 | 1,423,000 | 0.35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何振权 | 1,280,000 | 0.32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 月 1 日起施行。
(一)本次修订后的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增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新租赁会计准则要求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经营租赁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对租赁的识别制定了相关的指导性原则,对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合同的分拆及合同对价分摊、租赁的合并等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2、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原租赁会计准则下,承租人业务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对识别为经营租赁的,承租人不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新租赁会计准则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即采用与原租赁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
(二)本次执行新修订的租赁准则对公司报表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影响。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湖南华升洞庭麻业有限公司、湖南汇一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湖南华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