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48 公司简称:长春一东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姜涛 | 董事 | 因事未能出席 | 高汝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453,042,620.24 | 1,358,190,709.12 | 6.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96,324,844.10 | 481,493,556.21 | 3.08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65,962.31 | -39,511,551.31 | -11.53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356,328,813.27 | 223,708,821.84 | 59.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603,413.40 | 9,273,206.14 | 57.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228,099.02 | 9,266,374.53 | 42.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9 | 2.09 | 增加0.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3 | 0.066 | 56.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3 | 0.066 | 56.06 |
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84,974.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33,910.79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810.4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650.64 | |
所得税影响额 | -248,287.95 | |
合计 | 1,375,314.38 |
股东总数(户) | 19,844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 | 比例(%) | 持有有限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数量 | 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 33,963,948 | 2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31,864,231 | 22.5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414,971 | 8.0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晏世德 | 1,006,318 | 0.7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林绍斗 | 515,200 | 0.3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黎 | 498,600 | 0.3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朱翠玲 | 456,602 | 0.3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杨正才 | 363,000 | 0.2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川 | 346,700 | 0.2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虞红波 | 328,000 | 0.2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 33,963,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63,948 |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31,864,231 | 人民币普通股 | 31,864,231 | ||||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414,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14,971 | ||||
晏世德 | 1,006,3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6,318 | ||||
林绍斗 | 51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5,200 | ||||
张黎 | 49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8,600 | ||||
朱翠玲 | 456,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456,602 | ||||
杨正才 | 36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000 | ||||
王川 | 34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700 | ||||
虞红波 | 32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8,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两者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和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93,112,292.02元,增长214.43%,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年末提前回款及本年一季度收入增长较多且未到回款期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较期初减少179,113,347.03元,降低43.95%,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年末提前回款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1,522,038.39 元,增长53.3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524,499.34元,增长122.7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社会保险费虽已预提,但发票尚未开具(未结算)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7,236,940.43 元,降低72.1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期末待认证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6、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09,055,621.08 元,增长33.4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期末应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7、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3,253,299.53 元,降低63.9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期末预收的款项减少。
8、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1,958,145.10 元,增长46.1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期末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余额增加所致。
9、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2,619,991.43 元,增长59.2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销量增加所致。1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96,465,882.23 元,增长59.3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入增加所致。
1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247,302.72 元,增长97.8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销售服务费、运费、仓储费增加所致。
1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471,648.95 元,增长40.68%,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同期减免各项保险费用所致。
13、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871,504.41 元,增长88.4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 发起人股东承诺,在其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发起人及其控股单位将不会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 1998年4月9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无 | 无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发起人股东承诺,在其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发起人及其控股单位将不会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 1998年4月9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无 | 无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 发起人股东承诺,在上市公司中担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在发起人单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1998年4月9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无 | 无 |
其他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发起人股东承诺,在上市公司中担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在发起人单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1998年4月9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无 | 无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2015年7月10日通知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通过合法合规的形式按照有关规定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 2015年7月10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无 | 无 |
公司名称 |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高汝森 |
日期 | 2021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