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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

● 新项目名称:1、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投资总额25,020.7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6,000万元;2、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投资总额20,763.9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3,000万元;3、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投资总额34,523.9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8,306.81万元。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47,306.81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

● 新项目预计交付使用时间:1、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2027年12月;2、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2026年6月;3、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2025年12月。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湖高新集团”)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拟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东湖高新金霞

智慧城项目、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02号)批准,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55,000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8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537,179,245.28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4月19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25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实施主体
1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63,438.4141,000.00湖南金霞东湖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66,177.3841,000.00合肥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3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65,129.3351,000.00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4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2,000.0022,000.00/
合 计216,745.12155,000.00/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6.3.9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三)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比例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63,438.4141,000.0016,420.3440.05%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66,177.3841,000.0019,356.1047.21%

鉴于原项目出现超过2023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形,公司对上述两个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受区域政府规划及产业方向调整、区域产品市场供给及竞争激烈、项目周边城市功能配套不足因素影响,直接导致项目招商去化进程缓慢,预计收益率低于原预计收益率。结合原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等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原项目、新项目市场环境、区域行业环境的基础上,公司拟将原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7,306.81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80,308.71万元,由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组成,变更后新项目投资资金差额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变更后,公司拟不再以募集资金实施原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63,438.4141,000.00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66,177.3841,000.00
合计129,615.7982,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25,020.7316,000.00
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20,763.9913,000.00
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34,523.9918,306.81
合计80,308.7147,306.81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金霞经济开发区沙坪工业组团核心区域,项目总用地为109,974.23㎡,总建筑面积为206,117.6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75,539.98㎡,主要用于建设研发生产用房和服务配套用房;不计容面积30,577.64㎡,主要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架空层和屋顶楼梯间。该项目由湖南金霞东湖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运作,旨在打造以研发生产用房和相关配套设施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综合型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推动区域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发展,助力长沙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建设。本项目总投资为63,438.4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1,000.00万元。项目整体建设期为4年,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为5年。

截至2024年2月底,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6,161.94 万元,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

2、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总用地面积95,731.99㎡,总建筑面积225,965.9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82,340.27㎡,主要用于建设研发办公用房和服务配套用房;不计容建筑面积43,625.65㎡,主要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该项目由合肥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运作,旨在打造集战略新兴产业与市服务业于一体的综合型现代产业园区,用以满足于省内外及新站区周边众创孵化、加速成长及成熟型总部经济等各阶段企业发展需求。本项目总投资为66,177.3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1,000.00万元。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为5年,总投资使用计划为6年。

截至2024年2月底,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1,144.87万元,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需要对原项目的预计投资收益率情况重新进行论证,经重新论证后,公司拟将原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投入到新项目,具体变更的原因说明如下:

1、区域政府规划及产业方向调整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最初产业定位及规划方向是以“军民融合”路线为主旨的偏智能制造类主题园区,但在落地实施过程中,2022年长沙金霞经开区管委会将项目所在区域规划调整为以医疗器械为主导产业,同时颁布了《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所在少荃湖板块政府最早的规划方案中明确区域功能定位为“东北部城市新中心、产城融合的科创新引擎、蓝绿交织的生态典范城区”,但在实施过程中,政府整体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将少荃湖板块重新定位为“合肥市主城区二级中心、新站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新站高新区高品质生活住区”,区域功能定位由最初的科创及产业发展重心偏向商住文旅综合板块。两个项目政府区域规划产业方向的直接调整变更,导致项目最初产业定位及产品定位被动偏离区域产业发展实际,项目整体产业招商不及预期。

2、区域产品市场供给及竞争激烈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与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所在片区,城投平台公司均投资新建了众多同质化产业园区办公楼宇,市场容量及消纳量整体供大于求,产品市场供给及市场竞争呈白热化状态,项目整体销售去化效果不及预期。

3、区域城市综合配套兑现程度不及预期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位于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地处长沙市最北端,位于长沙绕城高速环线外,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新城开发片区,片区整体城建规划及功能定位水平较高。但是结合片区近年来实际开发建设进程,周边整体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功能配套落地兑现程度不及规划预期,项目所在区域周边住宅、商业及公共交通等综合配套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和落实。片区产业导入与城市建设发展阶段不匹配,一定程度导致园区整体招商及项目落地需要更长的时间周期。

三、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科技园区板块近年项目拓展专注于聚焦国家战略先导区和核心功能区,优先选择核心一线及强省会城市布局,项目选择会着重考虑项目周边城市功能配套及交通通达性。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两个项目均位于公司武汉大本营,且属于武汉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管辖辐射范围;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礼嘉核心区域,两江新区为国家级开发新区。三个新项目在战略选址方面均属于核心高能区域投资布局,符合公司高质量市场化投资原则,同时三个新项目投资开发体量均适中,开发建设及销售回款节奏较快,项目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及投资收益率数据均比较优质,预计能达到项目预期投资收益要求。

(一)基本情况

1、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1)项目名称: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

(2)实施主体:武汉东新智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常军大街与常欢大道交汇处以东

(4)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建设分两期,其中1.1期2024月3月开工,2025年8月竣备,2025年12月交付使用;1.2期2025年12月开工,2027年10月竣备,2027年12月交付使用。

(5)实施方式: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实施主体为武汉东新智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拟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贷款利率不低于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发行人最近一期平均资金成本。

(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83,119.16㎡,总建筑面积为69,381.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831.40㎡,地下建筑面积550.00㎡。

(7)项目总投资25,020.7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

2、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1)项目名称: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

(2)实施主体:重庆东湖高新礼嘉智慧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组团F标准分区F19-1地块

(4)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建设周期共21个月,计划2024年4月开工,2025年12月竣工备案,2026年6月交付使用。

(5)实施方式: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东湖高新礼嘉智慧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拟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贷款利率不低于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发行人最近一期平均资金成本。

(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7,465.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342.25平方米(计容地上建筑面积53,272.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23.63平方米。

(7)项目总投资20,763.9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

3、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

(1)项目名称: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

(2)实施主体: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以南、凤凰大道以西。

(4)项目实施期限:2023年7月开工,2025年6月竣备,2025年12月交付使

(5)实施方式: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实施主体为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拟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贷款利率不低于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发行人最近一期平均资金成本。

(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9,235.95㎡,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3,235.30㎡,主要用于建设厂房和以停车楼为主的服务配套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16,000.65㎡。

(7)项目总投资34,523.9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8,306.81万元。

(二)可行性分析

1、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1)发挥“双创”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的重要作用

该项目园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就是构建一个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和特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服务社区——以孵化、加速为核心平台的众创空间,为大众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项目的建设完善了蔡甸区和蔡甸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领域小企业孵化力度,通过做强双创发展平台、拓展高端交易、强化科技创新,加速推进应用研究发展之路。同时,提高蔡甸区和蔡甸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规模,有利于促进蔡甸区和蔡甸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

(2)精准聚合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产业链,接力东湖高新现有产业园区内企业的外溢发展,助力蔡甸区和蔡甸经济开发区打造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高地。

蔡甸区和蔡甸经济开发区定位为武汉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辅助区和中国光谷产业传导区,能够实现产业要素的积极交流、产业功能的错位互补、产业发展的协同共进。特别是着重于对接智能网联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智能装备、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产业的溢出发展。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身就在武汉投资建设了软件新城、加速器、精准医疗产业基地等多个富有成效的项目。在某种程度上是自己在跟自己对接,形成集约、节约使用资源环境下的产业聚集效应。同时也有利于园区企业不断地聚集发展,促进高端制造产业发展,推进现有产业链的整体升级,完善产业结构,打造华中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高地。

(3)推动奓山街西牛村、军山街得胜村与武汉城区的产城融合

奓山街西牛村、军山街得胜村将承接放大高端制造产业的溢出效应,同时也将是蔡甸区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有力支撑,是推动蔡甸特别是蔡甸经济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将加速奓山街西牛村、军山街得胜村与蔡甸主城区

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快速融合。

2、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1)夯实公司在成渝经济圈发展底盘

东湖高新集团于2018年首进成渝经济圈-重庆市,布局了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城两江半导体产业园项目。基于对重庆市产业园区市场的把控及前期良好政企合作基础,本着深耕重庆、把握城市产业发展机遇,于主城核心区域布局优质项目、掌握优质资产的初衷,2023年底,东湖高新集团于重庆市主城区两江新区礼嘉区域新摘得83亩产业地块,拟打造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是联动接续打造东湖高新集团在重庆市的第二个产业园项目,可进一步扩展及夯实东湖高新集团在重庆市的发展底盘。

(2)项目实施受到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

重庆两江新区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建圈强链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推动使用一批存量楼宇,软信产业新增载体110万平方米,新增企业4,000家以上,新增从业人员11万人,力争新增软信业务收入超500亿元。软信产业总规模力争突破2,000亿元、实现翻番,全力创建“中国软件名园”,打造具有影响力的软信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区,相关政策的推出为本项目的实施构建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3)项目的建设具备良好的外部条件

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外部条件。2023年7月,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与东湖高新就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协议开发位于重庆两江新区大竹林组团F标准分区F19-1号地块,双方同意项目挂牌入市、获取,并进行开发及运营。本项目建设需要的水、电等能源供应保障充分。原辅材料供应充足,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项目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施工队伍的来源丰富,通过公开招标能招到好的施工队伍。所有的建筑材料市场上货源充沛,能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3、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

(1)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区位及产业基础

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又名“光谷芯中心项目”)是东湖高新旗下光谷芯中心整体项目的最后一期,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以南、凤凰大道以西,同时地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辖区内8个专业园区之一的光谷电子信息产业园内,作为华中地区光电子产业聚集地,是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标准的园中园运作模式,同时也是湖北省首个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开发具备良好的交通区位及产业基础。

(2)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企业集聚及招商基础

截至2023年底,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成功引进一批优质的光通信、电子信息、激光、人工智能类企业约300余家。入园企业中包含高新技术企业118家(其中1期73家、2期45家)、瞪羚企业18家(其中1期10家、2期8家)、专精特新企业15家(其中1期4家、2期11家),湖北省第四批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1家(2期)、入选湖北省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名单企业7家(其中1期1家、2期6家),园区优质企业占比已超过50%,最后一期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产业集聚及招商基础。

(3)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经济可行性基础

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地块)地块占地86.41亩,项目整体体量不大,开发节奏较快,且全部可用于分割销售,项目投资回收期为4.58年,可快速实现资金回笼及良好的现金流,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可行性。

(三)投资计划

1、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计划投资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计划投资占比(%)计划投资占比(%)计划投资占比(%)计划投资占比(%)计划投资占比(%)
25,020.733,412.0313.646,471.2525.868,962.7635.824,492.0117.951,682.686.73

2、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计划投资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计划投资占比(%)计划投资占比(%)计划投资占比(%)计划投资占比(%)
20,763.99670.783.2310,475.2550.456,682.7632.182,935.2014.14

3、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计划投资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计划投资

计划投资占比(%)计划投资占比(%)计划投资占比(%)计划投资占比(%)
34,523.994,766.7613.8116,550.4047.9412,291.4935.60915.342.65

(四)效益分析

1、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计划,总体开发建设周期为 4年,该项目部全部分割可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7.89%(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5.96年(税后)。

2、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计划,总体开发建设周期为 3年,该项目部分销售,部分自持,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7.63%(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7.16年(税后)。

3、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

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计划,总体建设开发周期为3年,该项目部全部分割可售,内部收益率为7.76%(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4.58年(税后)。

(五)审批情况

1、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2023年9月18日,东湖高新集团与蔡甸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2023年11月28日项目土地摘牌;2023年12月29日取得项目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鄂(2023))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33529号;2024年1月3日取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武自规(蔡)地[2024]001号;2024年1月17日取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2-420114-04-01-874504。

2、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截至目前,项目已取得土地证,证号为渝(2024)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98290号,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308-500112-04-05-47945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50014120240000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500141202400010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编号500123202401310120;2023年8月11日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8-500112-04-05-479452。

3、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

截至目前,项目已取得土地证,证号为武新国用(2011)第011号;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证号为:2109-420118-89-01-2932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武自规(东开)建(2023)097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420118202307240401。

项目变更后的相关政府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如未能取得或按期取得相关批准,可能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公司会积极推进项目备案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新项目主要风险提示

(一)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动情况及自身经营规划和经营状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若宏观市场发生不利变化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公司经营管理未能满足不断增长的经营规模、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等,则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风险

根据新项目实施安排,目前各项进度均在可控范围内正常推进。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政府部门的各项审批程序,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新项目的督促和管理,确保其顺利实施。

五、相关内部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充分考虑了当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于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的经营发展实际做出的合理调整和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科技园区板块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变更后的新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且对其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新项目可执行、投资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科技园板块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充分考虑了当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

于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的经营发展实际做出的合理调整和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科技园区板块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变更后的新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且对其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新项目可执行、投资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科技园板块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盈利能力。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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