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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1-019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并用资本公积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司本身及下属金融企业也正处于持续做优做强的关键发展阶段,业务的拓展及经营发展对资本投入需求较大。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757,812,461.47元,净利润为652,764,156.0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65,276,415.60元,加上年初分配利润5,141,270,326.16元,扣除2020年5月实施2019年度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计318,277,266.00元,并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计95,483,179.80元,2020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314,997,620.79元。同时,2020年5月实施转股,每10股转增2股计318,277,266.00元,实施完毕后,2020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288,335,490.60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7,940,8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117,634.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87%。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7,940,862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2,896,323,121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89,117,634.4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116,330.34元的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作为省属国有上市金融控股公司,旗下所开展的信托、保险、期货等多项业务均处于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发展与净资本规模密切相关,资本实力很大程度上是一家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依据。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仍处于金控平台打造的成长发展阶段,旗下金融企业在不断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积极准备和开展各类创新业务,扩展发展空间。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公司努力建立可持续的、市场化的资本补充机制,为提升旗下金融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公司也会

把积极拓展与现有业务兼具协同效应和市场前景的新业务领域作为未来发展重点,进一步丰富金融版图,培育新发展动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年2018年
营业总收入15,858,699,849.6311,727,151,329.7010,717,753,34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116,330.34802,984,769.33703,638,831.12
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634,063,030.2811,323,636,520.869,226,925,861.48
总资产26,779,443,298.9121,766,826,614.5718,362,721,115.29

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符合上交所及证监会提出的有关现金分红文件的精神,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议案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实施完毕后,每股收益状况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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