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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大 会 议 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3:3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公司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305会议室

议 程 内 容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有效性

三、推选现场投票监票人、计票人

四、审议议案

(一)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2021年度投资计划》;

(八)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收购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六、统计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结果

七、休会(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至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等候下载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汇总结果)

八、复会,宣布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目 录

一、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 - 1 -

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9 -

四、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 - 30 -

五、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3 -

六、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48 -

七、2021年度投资计划 ........................ - 52 -

八、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55 -

九、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57 -

十、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 ............................ - 67 -

十一、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71 -

十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72 -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93 -

十四、关于收购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 97 -有限公司的议案 -

97 -

十五、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 108 -

十六、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0 -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另附。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和起伏波动的市场环境,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发展战略规划为引领,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完成经营目标任务为主线,夯实巩固自身建设与运行,促进提升决策效率和决策科学化水平,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优化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引领公司克服疫情影响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经营业绩大幅提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了价值。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自身建设情况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证监会有

关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尽职履责,不断夯实巩固自身建设,优化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年内,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完成增加营业范围及修改章程;修订《北方稀土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防范担保风险;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制定《北方稀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优化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机制,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和科学化水平。要求并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政策法规,提高董事会决策及运作水平。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公司《章程》规定,2020年,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37项议题,充分发挥了董事会职能作用。会议决策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日期审议事项
七届十六次2020年2月21日控股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清理闲置资产等3项议题
七届十七次2020年3月24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增加公司营业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等3项议题
七届十八次2020 年4 月27 日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9项议题
七届十九次2020 年4 月29 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届二十次2020 年8 月24 日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届二十一次2020年9月28日转让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等5项议题
七届二十二次2020年10月26日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届二十三次2020年12月8日调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等4项议题

东大会未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况,未出现否决、取消提案情况,保持了良好的股东大会决策质量和效率。股东大会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

(四)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董事会成员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审慎判断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建言献策,以独立性和客观立场对重大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董事关注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进行独立表决、受托表决和回避表决,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合规、高效。履职中,董事审阅公司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掌握公司发展信息,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决策文件签字确认,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保守公司秘密,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就股东关心的公司发展事项答疑解惑,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讲座、培训及会议,更新知识结构,掌握监管动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董事履职中,未发生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等行为,未发生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未发生因履职违规而受到监管机构惩处情况。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根据公司发展实际及“三会”决策事项,公司坚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向市场披露信息,全年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52次,披露文件近百份。根据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要求认真做好定期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的编制披露工作。信息披露未出现补充、更正等情形,未发生监管问询情况,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三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A级评价。董事会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内控制度规定管控内幕信息,年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密及内幕交易情况。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2020年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并蔓延扩散。受疫情冲击,世界经济深度衰退并持续发展演化,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国家持续规范整治稀土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加大环保核查及稀土专项核查力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下游高值利用领域延伸发展,多措并举稳定行业生产经营,促进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受市场供需及疫情影响,年内轻、中重稀土主要产品价格延续结构性分化走势,其中,轻稀土产品中镧铈类产品价格持续走低,镨钕类产品价格稳步上涨;中重稀土产品价格震荡上行。

面对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公司遵循“十三五”规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疫情防控与生产

经营同步推进,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全年生产经营任务目标,深化“四降两提”,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努力克服疫情对原料供应、物流运输、市场营销等不利影响,稳生产、强管理、抓改革、谋创新、促转型、提质量,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取得了来之不易的经营成果,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12.46亿元,同比增长17.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亿元,同比增长35.10%,业绩表现保持行业前列。

回顾公司一年来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

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以良好运营态势实现产

销双增长

公司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部署,建立高效防控体系,制定防控方案,多措并举、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公司所属企业“零感染”,切实保障了职工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按照稀土总量控制计划,统筹规划生产要素资源,强化联动生产组织,全线释放产能,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产量同比逆势增长,部分产品产量创历史新高;铝铁合金、稀土锆等产品开发有序推进。深入推进“四降两提”工程,财务费用、制造成本、物流费用、人工成本等指标优化改善;清理盘活低效无效资产,压减企业层级。加强市场研判,多措并举做好主业营销。努力降低镧铈产品库存,细分下游应用市场,在金属加工、软磁等行业实现销售突破,努力实现产销平衡;加大镨钕产品外部采购,提升

镨钕资源掌控力和市场话语权,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功能材料产品销量及收入同比实现较好增长。贴近铜、铝、锌产业链上下游实体企业,持续做大有色金属贸易,非稀土贸易增收创效,坚持以营销与贸易驱动收入增长。

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督查,全年未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坚守环保红线底线,推动绿色生产,积极开展“三废”资源综合利用,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有序实施环保治理项目,大力实施“三废”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工程,快速推进VOCs治理、硫铵废水处理等重点项目。

2.深化改革促发展,激发公司高质量发展新活力新动能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工作部署,深化改革促发展,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团队模式成效凸显。推动产品事业部制经营模式向市场化方向转变。市场化“揽才”做强营销,激发管理潜能,灵活高效应对市场。精益求精做好产品质量、技术服务和市场营销。不断强化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推进“全国质量奖”申报;强化产品质量考核,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纵深推进对标升级、优化内部控制、提升专业管理。通过在全产业链各环节坚持深化改革,公司全产业链企业产销量及经营业绩普遍实现较好增长,降本增效能力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新活力新动能迸发涌现。

3.巩固增强集团管控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效能

公司创新集团管控模式,探索分类授放权模式,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高防范运营风险和投资风险能力,推行事前

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导向作用更加明显,考核指标更加科学。严格委派高管任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强化履责担当意识。规范公司治理体系,梳理完善公司各决策主体决策边界和事项清单,持续规范法人治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有效运转。加强制度建设,对分子公司实施制度清单化管理,提高整体管控水平。建立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推动合同等规范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措施,强化监督,严抓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并促进市值提升。加强公司信用管理,主体及债券评级维持AAA,为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4.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与合资合作,坚持走高附加值产业发展之路

公司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变“挖土卖土”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的利润增长点。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及华美区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有序推进。焦炉煤气改造项目投入使用。500吨稀土铈锆材料生产线试产。白云博宇、黑脑包尾矿库闭库基本完成。稀土冶炼氨氮副产品资源化利用、盐碱地改良及规模化种植试验取得阶段性成果。抛光粉改扩建项目、PVC稀土热稳定剂扩能项目有序推进。稀土医疗产业基地建设全面完成。推进产业链合资合作,斥资8000余万元收购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扩大公司稀土金属和抛光粉产能。推进永磁电

机项目合资合作,推广永磁电机产品技术。出资5亿元参股蒙商银行,促进产融结合,提升盈利空间。

5.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科研优势提升科研效能

公司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发挥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自主研发0.5T磁共振成像系统、移动方舱磁共振产品试验效果良好;永磁伺服电机用钕铁硼辐射磁环投入量产;开发满足华为5G通讯基站散热要求的稀土镁合金材料;研制纳米级稀土镁锆晶粒细化剂产品,达到替代进口水平;开发白光LED灯用修饰粉,实现技术入股;自主研制3D触控玻璃用抛光材料,试用效果良好。充分发挥人才优势,立足优质科研资源,积极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全年申报发明专利71项、授权专利44项;获省部级以上奖项18项,获稀土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科研人员在中国创新方法大赛中斩获金奖;《稀土》杂志跻身国际权威期刊行列;制(修)订国家及行业标准8项,团体标准9项,发布国家及行业标准9项、国际标准2项,构建起6类新材料测试评价体系,实现稀土国际标准零突破。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分析

1.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行业格局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兴起,全球工业价值链向高端、智能、绿色方向快速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

产品不断涌现并蓬勃发展,稀土的战略价值和经济价值愈加凸显,多区域、跨领域、多层次产业合作不断加深。稀土产品国内外多元供应格局已经形成,产能多点释放对我国稀土市场供给格局形成冲击,稀土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根据国家稀土产业政策,我国稀土行业以包括公司在内的六大稀土集团为主导,引领行业发展的产业格局。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六大稀土集团在竞争中协作、在协作中竞争,发挥“稳定器”“助推器”作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业绩增长为己任,多措并举抵御疫情冲击,持续引领稀土行业沿着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产品价格平稳合理、资源利用绿色环保、发展质量不断提升、稀土资源战略支撑作用有效发挥的良性轨道高质量发展。稀土产业链相关行业企业遵循产业发展导向和市场经济规律,以创新为引领,以改革为抓手,以资本为纽带,以改善经营业绩和提升发展质量为目标,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合资合作,紧抓机遇,直面挑战,发挥各自优势实施差异化竞争,扬长补短,优胜劣汰,优秀企业在竞争发展中不断涌现并发展壮大,产业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发展迈进。

——行业发展趋势。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及国防科技工业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随着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我国“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战

略的深入实施,将持续为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注入发展新动能,稀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价值将进一步提升、作用更加凸显。近年来,随着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稀土产业整体已进入由低成本资源和要素投入驱动,向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驱动价值增长模式转变的发展轨道。稀土功能材料、新材料及应用产业的未来发展,将既面临先进国家在技术、人才、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竞争压力,又将迎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动能转换带来的发展机遇。新能源汽车、稀土永磁电机、工业机器人、国防科工装备、节能环保、轨道交通等新材料、新能源重点领域的蓬勃发展,将带动稀土产品需求稳步增长,推动稀土产业创新驱动与技术进步。以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将产业高额利润创造区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新材料及终端应用产品,提升稀土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形成合理开发、有序生产、高效利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稀土行业新格局,是稀土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导向和发展趋势。虽然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与演化对世界政治经济形势造成较大冲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但稀土行业的长期发展趋势未变。

为推动稀土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将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完善行业法治监管体系,加大违法违规整治与环保督查力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严格市场准入,整治恶性竞争,提高高质量有效供给;健全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强化创新在产业链延伸中的核心作用;优化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机制,调控总量,进一步发挥六大稀土集团主导行业发展作用,维护市场秩序,落实国家稀土发展战略,稳定市场运行;改善营商环境,实施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负担,提升经营活力。随着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的持续扩大和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稀土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将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

2.2021年经营计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发展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20亿元,利润总额10亿元。为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改变“挖土卖土”粗放型资源开发模式,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化改革,激活技术创新动力,强化集团管控,加快项目建设和产业布局,做强做大做精做优稀土原料产业、功能材料产业及终端应用产业,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价值创造能力,巩固扩大经

营成果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围绕任务目标,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与产销组织,打牢高质量发展基础

公司将根据国家稀土总量控制计划,做好生产组织安排,坚持系统联动经营和“一盘棋”运转,抓好上下游工序联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组产,为全面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打牢基础。

生产组织方面,冶炼分离板块将持续贯彻“大生产”理念,精细排产、严密组产,加强联动,最大化发挥协同效应;金属板块将加快设备设施自动化改造升级,提产扩能降耗,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品质,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功能材料板块将按照“以销定产、以效定产、以产促销”的原则,贯通上下游生产销售环节,建立市场快速响应机制,充分挖掘潜能;终端应用板块将紧贴客户需求,做精做优产品,做细做好服务,做强做大营销,加大产品研发,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增盈创效。

营销贸易方面,公司将坚持“产品+技术+服务”理念,全面对接客户需求,创新销售模式,开拓营销渠道,优化客户管理,提高产品占有率。利用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的价格与价值发现平台优势,打造稀土产品定价中心,创新交易模式,提高产品交易活跃度,实现线上线下协同营销,促进阳光销售,规避和降低营销风险。坚持做大贸易收入,开发贸易渠道,扩大贸易量,做好期现结合,严格风控管理,

服务实体经济。

(2)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以改革实效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将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共同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激发企业动能,总结试点企业经验,推广优秀做法,形成人才、技术、管理等资源要素良性循环。不断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薪酬与股权等多种分配模式优势,进一步提升全员主观能动性。系统优化劳动用工管理,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进一步整合分子公司混合所有制特色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全面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3)坚持做好集团管控与成本效能管理,强基固本对标世界一流先进企业

公司将持续构建现代化公司管控体系,厘清和优化企业管理体系,推动集团母子公司协同发展。强化主业管理,严控非主业投资,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加快清理低效无效资产;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处理好稳投资与防风险的关系。坚持以横纵向对标升级多举措巩固深化“四降两提”,进一步降低财务、制造、物流和人工成本,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和工作效率。强化风险管控,加强法务管理,维护企业信用等级,加强行业自律,维护稳定的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

(4)坚持推进项目建设与合资合作,以“三化”改造与资本运作增强产业链延伸新动能

公司将加快推进“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重大基建技改项目建设进程,推进产业链延伸拓展。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冶炼分离项目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打造国际一流的冶炼分离绿色、数字、智能加工基地。加快实施金属生产扩能项目,推进精矿焙烧工业化试验、氧化稀土灼烧新工艺示范线建设,和发稀土、飞达稀土、淄博灵芝搬迁,甘肃稀土萃取分离升级改造等项目进程。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改造升级1.5万吨磁性材料生产线;适时启动建设永磁电机生产示范线,打通永磁材料—磁体—电机产业链;通过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与合资合作,推动稀土镁铝合金在应用上取得突破;扩大脱硝催化剂、铈锆材料、SCR催化剂应用范围;加快PVC热稳定剂产业化进程;加快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布局,完成好稀土农肥及产业化研发项目,做好市场推广;推动稀土医疗产业深度发展,打造西北地区最具规模的综合医疗产业基地。设立稀土产业基金,推动产业整合发展。

(5)坚持做好安全环保管理,树立平安绿色企业新形象

公司将坚持安全环保红线底线,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环保意识,强化源头管控。高度重视安全管理,抓严抓实安全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环保督查作用,切实增强安全风险

防范治理能力。探索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向区外控股企业延伸,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梳理整合环保资产,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部署,推进低碳、绿色、清洁制造。提升环保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专题立项攻关,重点开展硫酸镁废水治理、VOCs治理、焙烧尾气深度脱硫、放射性废渣减量化无害化等关键技术攻关,探索自有技术解决废水处理的更优方案,加强与先进企业、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先进环保理念、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全面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强物料源头管理,系统改进环保治理,促进排放物减量化,降低治理成本;推进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提高过程控制和监控监测能力,消除各类污染物超标排放隐患,确保全系统、全流程达标排放;做好稀土“三废”资源再利用,提高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水平,树立平安绿色企业新形象。

(6)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以加快成果转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强国战略,加快推进“科改示范行动”,积极融入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部署,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力争在成果转化、产品研发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大科研与现场、市场、前沿和产业发展的结合度,提升支撑力。面向现场围绕制约生产效率效益提升、环境改善等工艺技术问题,大力开展科研攻关,培养和形成对全产业流程都能给予有效技术支持的科研团队;面向市场,积极推动研发成果、专利技术市场化,聚焦市场需求寻求科研突破,加强与科研机构、

高校、企业的合作交流和资源共享,共同推动重大项目攻关、科研成果转化。面向前沿把握行业先进前沿研发方向,立足实际开展攻关立项;面向产业化做好基础研究,重点支持“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北方稀土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二是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保障。建立创新联合体,深化重点产品、重点技术和核心工艺的攻关推广、移植。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活力。完善激励机制,全方位多举措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大科研投入强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科研项目和资金支持,提升承接重大专项的能力。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和疫情冲击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公司董事会将以发展战略和“十四五”规划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引领公司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以高质量的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稀土企业不懈奋斗,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三**************************************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监督检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投融资合作、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发表监督检查意见,履行监事会会议审议程序,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运营风险,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现将一年来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题32项。会议召开及议题审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清理闲置资产的议案》《关于对外捐赠两台磁共振诊疗车及五吨次氯酸钠的议案》《关于参股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2020年2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0年度投资计划》《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投资启动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2020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方稀土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

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方稀土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刊载于2020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老旧厂房拆除及相关生产线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其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制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2020年9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方稀土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2020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北方稀土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报废处置资产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2020年1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审议的各项议题均符合职权范围,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决议、公告等程序合法合规,对公司重大事项履行了监督检查义务。

二、监事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查公司财务资料、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投融资项目、高管薪酬等事项,对定期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监督完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防控,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银建伟先生、陈建利先生因工作原因,职工监事段立峰先生、夏学文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兼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卫江先生、张大勇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民主选举,张华先生、张世宇先生、孟志军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出席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监事 姓名是否为职工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监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郝润宝77001
银建伟22001
(离任)
顾 明77000
陈建利 (离任)22001
张卫江44001
张大勇44001
段立峰 (离任)33001
夏学文 (离任)33001
张华44002
张世宇44002
孟志军44002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监督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报告等,认为公司能够不断健全完善财务内控体系建设,财务制度完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编制发布的各次财务报告,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涉及的有关事项,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报告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有效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按照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透明度,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未出现更正补充情况,未出现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情况,未出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况,保持了良好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和内幕信息管控水平。

(四)监督检查公司投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检查了公司投资合作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投资合作事项论证充分,决策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延伸产业链及做大做强的要求。决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按照决议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决策及执行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检查了公司资本市场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

及中期票据实施债务融资,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能够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和财务成本,调整优化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融资授权事项明确具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五)监督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各项关联交易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执行,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六)监督检查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检查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在综合考虑生产经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等基础上,于2019年出资187,630,088.74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18,000,158股公司股份,是公司创新现金分红形式、加强市值管理的有益举措,股份回购支出的资金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19年度不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及现金分红的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报告期内,《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期限届满,监事会监督检查了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规划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股东回报规划,以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形式回报股东及投资者,三年累计分红

4.96亿元,各年分红金额均超过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为股东及投资者创造了较好的投资回报,展现了公司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的经营理念。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报告期内接续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划考虑了相关必要因素,明确了制定原则、具体内容、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等事项。制定规划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和保障了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监督检查了公司制定的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等规定,公司从自身经营及财务状况出发,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既给予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方案将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监督检查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检查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

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科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八)监督检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检查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并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制(修)订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制度与实际相符,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综合运用审计监督、内控测试、巡视督查等手段确保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九)监督检查董事会编制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情况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规行为。

(十)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监督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要求,认真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公司在召开各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和各项议题前,如实、完整地记录了资料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有关情况,并按照规定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等情况。

(十一)监督检查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续聘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保持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尽职履责,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加大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投融资合

作、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决策落实到位,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四**************************************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代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向大会报告2020年度工作。

2020年,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了解公司运营发展情况,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以自身专业经验和客观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不断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水平,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分别是钱明星先生、苍大强先生、祝社民女士、王晓铁先生、周华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0年12月,钱明星先生因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其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鉴于钱明星先生的离任将

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钱明星先生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后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为止。报告期后,因公司原董事长赵殿清先生离任,钱明星先生自2021年2月起不再履职,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比符合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钱明星,男,1963年4月出生,博士,教授。1986年8月至今在北京大学工作,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925)、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59)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起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

苍大强,男,1949年2月出生,1969年参加工作,1990年开始在北京科技大学工作,中共党员,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博士毕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一机部第五设计研究院工业炉研究所技术员、工程师;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学院讲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冶金系主任、生态系主任、冶金与生态学院副院长;联合国环保署(UNEP)工业技术部技术顾问;日本东北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工业炉学会秘书长、河钢股份有限公司(000709)独立董事;2016年5月起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

祝社民,女,195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评审专家。长期从事大气污染治理、稀土脱硝催化剂材料研究应用与开发。1992年至1998年,先后为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日本金沢大学及西班牙罗维拉威尔吉利大学访问学者。2008年至2011年,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材料学院党委书记;2011年至2013年兼任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环境新材料团队负责人; 2018年3月起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

王晓铁,男,1954年12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9年至2010年,历任包头稀土研究院湿法冶金研究室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包钢稀土三厂总工程师,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包钢稀土(北方稀土前身)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0年至2012年在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筹备组工作;2012年至2017年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17年至今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2018年3月起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

周华,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2005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应用创新支持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资产评估师协会会员(均非执业)。现同时兼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监事,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30)、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31)、上海康

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669)、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起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

作为北方稀土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我们能够保证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需要事前认可的,我们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认可意见,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一)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我们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独立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钱明星888000
苍大强888000
祝社民888000
王晓铁888000
周 华888000

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自身独立性及专业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水平。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现场考察情况公司为我们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支持。公司按照程序规定发出会议通知,将完备的会议材料及时送达我们,为我们决策表决提供了信息保障。公司与我们保持密切沟通,通过多种方式向我们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同时,我们通过关注公司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丰富了对公司的信息获取渠道,为我们日常工作特别是疫情期间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便利。

年度报告工作期间,我们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投资合作、项目建设、市场营销、改革创新和稀土市场总体运行等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经营发展各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对公司财务报表、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挥了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金融服务协议》及开展的商品物资购销贸易、水电气等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参股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其注册资本关联交易事项,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开展稀土精

矿、水电汽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必须进行的交易;与关联方开展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子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进而提升公司投资收益;关联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将其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能够进一步提升其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考虑了相关必要因素;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议案无异议通过;公司对关联交易议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均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决策程序合规,担保规模适中,风险防控有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修订《北方稀土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能够进一步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防范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行为,对外担保风险可控。

我们核查了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了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审查了被提名人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和任职资质等资料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及决策程序,听取了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考核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2019年度薪酬,符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发放方案,能够发挥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保证管理层稳定性,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况。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续聘致同所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致同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发展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在了解和审阅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础上,认为公司在综合考虑生产经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等基础上,于2019年出资187,630,088.74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18,000,158股公司股份,是公司创新现金分红形式、加强市值管理的有益举措,股份回购支付的资金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19年度不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现金分红的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期限届满,我们了解并审阅了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认为规划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股东回报规划,以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形式持续回报股东及投资者,三年累计分红4.96亿元,各年分红金额均超过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为股东及投资者创造了较好的投资回

报,展现了公司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的经营理念。公司报告期内接续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战略目标和股东意愿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分配形式、条件、比例及决策实施程序等设置合理,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基础上,能够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审阅了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认为,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等规定,公司从自身经营及财务状况出发,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既给予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方案将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52次,提交披露文件近百次。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有效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不断健全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披露文件在编制、传递、审阅、复核、提交等环节的把关以及内幕信息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未

出现发布更正、补充公告等情况,未出现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情况,保持了良好的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三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A级评价。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控体系,进一步优化风险应对措施,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的信息沟通与内部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设计及执行缺陷,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等情况,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八)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而进行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1.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议题37项,内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事项。董事会提案、召集、召开、表决、决议、记录、公告、归档等程序合法合规、有序高效,议题审议未出现董事否决议题等情况,保持了良好的决策效率和质量。会后,董事会加强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督查督办与考核评价,决议事项得到有序落实。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各自工作规则发挥自身作用,尽职履责,根据需要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效率,降低决策风险。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了公司年度重大基建、技改项目投资计划、合资合作项目投资计划等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同意将审议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后,委员会监督检查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反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委员会对被提名的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履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符合任职条件,向董事会提出选聘建议,提高了董事会决策效率和质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编制2019年度报告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推动公司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优质高效开展;审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监督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对内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内部审计部门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评估公司内控体系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与内控审计人员沟通,审阅内控评价报告并出具书面意见,督促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年度薪酬发放会议,根据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任务完成情况,研究讨论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发放事宜,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等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尽职履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重大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自身职责作用。

2021年,我们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发展,

加强与公司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建言献策,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决策事项事前认真审核把关,事后督促落实,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和质量,降低决策、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共同努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钱明星 苍大强 祝社民 王晓铁 周华

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五**************************************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2020年度报表合并范围较上年增加1家,即与北京方元晨稀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内蒙古稀宝方元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60%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能够实施有效控制,将其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二、生产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分析

(一)生产经营成果分析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46亿元,同比增加

17.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亿元,同比增加35.10%。现将同比变动幅度较大(±30%)的损益项目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212.46亿元,同比增加31.54亿元,增幅

17.4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稀土功能材料产品销量增加,销售收入增加,贸易业务收入增加。

2.营业成本187.52亿元,同比增加27.23亿元,增幅

16.99%,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结转成本相应增加;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在“销售费用”核算的运输装卸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同时未对可比较期间进行追溯调整。

3.销售费用6870万元,同比减少4508万元,降幅

39.62%。主要是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在“销售费用”核算的运输装卸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同时未对可比较期间进行追溯调整。

4.研发费用1.08亿元,同比增加3491万元,增幅

47.69%。主要是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5.其他收益1.47亿元,同比减少2286万元,降幅

13.44%,主要是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6.资产减值损失8901万元,损失同比增加3659万元,增幅69.78%,主要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加。

7.资产处置收益-1469万元,收益同比减少1821万元,主要是公司处置闲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

8.营业外收入1165万元,同比减少1763万元,降幅

60.22%,主要是公司清理以前年度往来账款利得同比减少。

9.营业外支出8674万元,同比增加6891万元,增幅

386.47%,主要是公司疫情期间捐赠磁共振诊疗车、报废固定资产,以及子公司华美稀土因收到其时任总经理马永茂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职务侵占所得人民币88,882,534.78元返还款缴纳以前年度税费滞纳金。

(二)主要财务状况分析

2020年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255.29亿元,较年初增加9.80%;合并负债总额117.34亿元,较年初增加13.96%;合并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4.27亿元,较年初增加8.08%。其中,金额较大且与年初相比变动幅度较大(±30%)的项目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39.85亿元,较年初增加15.18亿元,增幅

61.5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融资及报告期末经营性资金盈余。

2.交易性金融资产无余额,较年初减少1.42亿元,主要是期末理财产品到期全部赎回。

3.应收账款29.88亿元,较年初增加10.54亿元,增幅

54.5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加,账期内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

4.应收款项融资20.1亿元,较年初增加6.96亿元,增幅53.01%,主要是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增加,未到期票据余额增加。

5.预付款项2.23亿元,较年初减少4.98亿元,降幅

69.08%,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货款的业务减少。

6.其他流动资产2.53亿元,较年初减少4.63亿元,降幅64.64%,主要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

7.长期应收款0.6亿元,较年初增加0.37亿元,增幅

159.04%,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分期收款业务形成的一年以上账期的应收款项比年初增加。

8.长期股权投资0.83亿元,较年初增加0.2亿元,增

幅32.35%,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1914万元,持股比例19.14%。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02亿元,较年初增加4.37亿元,增幅57.1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对蒙商银行进行投资。

10.其他非流动资产1.87亿元,较年初增加0.58亿元,增幅45.19%,主要是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11.短期借款22.11亿元,较年初减少12.96亿元,降幅36.95%,主要是公司偿还部分短期借款,调整为长期借款。

12.应付票据2.92亿元,较年初减少5.14亿元,降幅

63.80%,主要是应付未到期票据减少。

13.应交税费1.24亿元,较年初增加0.55亿元,增幅

79.53%,主要是报告期末应交所得税及增值税增加。

14.合同负债1.44亿元,较年初增加1.44亿元,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账款科目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

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52亿元,较年初增加

0.21亿元,增幅68.77%,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16.长期借款21.96亿元,较年初增加17.32亿元,增幅373.77%,主要是公司新增融资及调整债务结构,将短期借款调整为长期借款。

17.应付债券50.21亿元,较年初增加13.26亿元,增幅35.90%,主要是公司新发行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

18.专项应付款0.61亿元,较年初增加0.15亿元,增幅32.29%,主要是公司新增土地拆迁款及专项拨款。

19.其他综合收益1.14亿元,较年初减少0.55亿元,降幅32.57%,主要是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降低。

(三)现金流量分析

2020年度,公司合并现金流量净额15.72亿元,具体如下: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78亿元,同比减少3.10亿元,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现金支出同比增加额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额。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61亿元,同比净流出增加

3.05亿元,主要是投资活动支出增加。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3.60亿元,同比增加29.35亿元,主要是公司新发行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现金流入增加以及偿还的借款、分配股利减少,现金流出减少。

本期财务数据详见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六**************************************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1年是“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公司加快产业升级、打造世界一流稀土企业的关键之年。公司在研判市场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和发展规划,固化“四降两提”工程已取得成果,制定本预算。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稳定增长原则

根据2020年各单位实际完成情况,充分考虑2021年公司面临的形势、任务,持续加压,保持公司收入、利润增长趋势。

(二)指标先进原则

固化生产单位“四降两提”工程成果,对照自身最优水平,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开展,保持预算目标先进。

(三)资源平衡原则

结合资源平衡计划,统筹考虑各生产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实现年度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盈利空间。

(四)分类确定原则

根据各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结合三年减亏治亏工作要求,分类确定各单位收入、利润指标。

(五)不考虑非经营性损益原则

除个别单位外,其他单位均未考虑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营业外收支等非经营性损益事项。

二、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2021年产量计划

1.稀土分离产品:生产10.30万吨(REO),其中:包头矿产出8.85万吨,外购矿产出1.30万吨,废料回收产出1540吨。

2.分离产品再加工: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自产160吨;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受托加工产出1200吨。

3.金属加工:子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受托加工产出9200吨;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产2435吨、委托加工1200吨、受托加工产出685吨。

(二)2021年销量计划

1.自产稀土产品(包头矿)

2021年自产稀土产品销售6.18万吨(REO),其中:销售以前年度库存产品1.04万吨(REO);销售2021年生产产品5.14万吨(REO)。

2.其他产品

使用外购矿、废料生产的分离产品实现产销平衡;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实现产销平衡。

(三)2021年采购及销售价格

1.大宗物资、燃料动力采购价格参考2020年1-9月价

格。

2.稀土产品销售价格:

(1)镧铈氯化物、碳酸盐、氧化物按2020年10月最大批量销售的优惠价测算;

(2)镨钕氧化物、镨钕金属、氧化铽、氧化镝、氧化钆按2020年7-9月销售均价测算。

3.稀土分离产品回购价、混合碳酸稀土及混合氯化稀土料液销售价在稀土产品销售价格基础上测算。

(四)2021年成本及费用预计

1.单位变动成本按2020年1-9月平均实际加工成本测算。

2.固定成本在2020年水平上考虑折旧增加、社保减免、废水处理变化情况测算。

3.销售费用:在2020年水平基础上,根据2021年销量增减情况,考虑相关费用增减测算。

4.管理费用:原则上不超过2020年水平,根据2021年情况,考虑相关费用增减测算。

5.财务费用:在2020年存量金融负债的基础上,考虑2021年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合资合作等对资金的需求,适量增加融资规模测算。

三、2021年公司预算目标

2021年财务预算参照上述原则和依据,确定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如下:

(一)合并营业收入预算目标220亿元。

(二)合并利润总额预算目标10亿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七**************************************

2021年度投资计划

各位股东:

公司“十三五”已收官,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结合国家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契机,全面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为实现公司稀土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公司投资效益最大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投资计划。现将2020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投资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020年共安排重大基建技改项目14项(结转10项,新开4项),计划总投资91,825万元。2020年完成投资11,339万元。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硫酸铵废水膜浓缩系统改造项目竣工;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萃取整合及废水集中处理项目、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柴油车用稀土基SCR催化剂项目、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日公司)高纯镧高纯铈提纯项目、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天彩)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暂缓实施;氧化稀土灼烧新工艺示范线建设项目转入科研项目;结转至2021年7项。

合资合作项目9项,计划总投资134,000万元。截至2021年2月底完成投资8,249.61万元,即增资收购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其他基建技改项目30项,计划投资25,777万元。2020年完成投资12,114万元。其中交工项目15项,结转至2020年实施项目6项。

二、编制2021年投资计划的指导思想

2021年,公司将坚定不移贯彻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大力延伸产业链,加强稀土产业研发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水平,为“十四五”走绿色制造、提质升级之路营造良好开局。

三、2021年项目投资计划预算

重大基建技改项目共32项(结转7项,新开25项),2021年度计划投资总额104,694万元。其中,调整结构提质增效项目12项,计划投资额87,455万元,占总投资额

83.5%;安全环保综合利用项目1项,计划投资额4,104万元,占总投资额4%;信息化自动化项目19项,计划投资额13,135万元,占总投资额12.5%。

投资合作项目10项,2021年度计划投资总额192,510万元。

其他基建、技改(大中修)项目24项(结转6项,新

开18项),2021年度计划投资总额13,550万元。其中,调整结构提质增效项目11项,计划投资额8,556万元,占总投资额63.1%;安全环保综合利用项目12项,计划投资额4,796万元,占总投资额35.4%;信息化自动化项目1项,计划投资额198万元,占总投资额1.5%。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八**************************************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1,441,400.3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8,144,140.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27,139,023.8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7,490,436,284.12元,资本公积金242,620,989.73元。

2020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通过回购专户回购的公司18,000,158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33,066,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8,000,158股后的基数为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3,054,608.94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39%。本次利润分配后,

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7,237,381,675.18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九**************************************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一)购买稀土精矿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稀土精矿关联交易。稀土精矿(干量,REO=51%)交易价格为12600元/吨(不含税),REO每增减1%,交易价格增减217元/吨(不含税,干量),交易总量12万吨。2020年度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亿元(含税)。

2020年,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此项交易全年实际发生额为19.14亿元(含税),未超出预计金额。

(二)物资购销贸易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源镁铝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贮氢公司)与包钢股份、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包钢矿业)、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金属制造公司)、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冶金轧辊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商品物资购销贸易关联交易。交易按照协议确定的模式进行。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煤炭、铁精粉、废钢、合金、小品种辅材、化工产品、设备、备品备件、委托加工等。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2020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税)。

2020年,此项交易品种包括合金、废钢、捕收剂和委托加工。此项交易2020年实际发生额为5.20亿元(含税),未超出预计金额。

(三)采购水、电、气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包钢股份签署水、电供应协议。按照协议价采购其水、电能源。2020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含税)。

2020年,此项交易实际采购水、电能源交易额为2695.79万元(含税),未超出预计金额。

(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包钢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10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包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1.21亿元。2020年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无贷款发生。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预计情况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稀土精矿、物资购销贸易,采购水、电、焦炉煤气及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稀土精矿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将继续与包钢股份进行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公司将与包钢股份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不含税16269 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319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1年交易总量不超过18万吨(干量,折REO=50%)。

2021年此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税)。

双方约定,每季度可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如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相应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总金额。

(二)物资购销贸易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平源镁铝公司、贮氢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与包钢股份、包钢矿业、包钢金属制造公司、包钢冶金轧辊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商品物资购销贸易关联交易。交易按照协议确定的模式进行。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煤炭、铁精粉、废钢、合金、小品种辅材、化工产品、设备、备品备件、委托加工

等。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2021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税)。

(三)采购水、电、焦炉煤气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将与包钢股份签署水、电、焦炉煤气供应协议。按照协议价采购其水、电、焦炉煤气能源。

2021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税)。

(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与包钢财务公司拟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其中,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包钢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包钢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包钢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也不高于包钢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同类贷款利率。

2021年,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包钢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10亿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振刚

注册资本:4558503.265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黑色金属及其延压加工产品、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焦炭及焦化副产品(化工)生产和销售、冶金的投资、黑色金属冶炼、工业用氧、工业用氮、工业氢、纯氩、压缩空气、蒸汽、城市煤气经营、钢铁产品采购、耐火材料技术转让和施工服务、废钢铁加工、采购和销售、钢铁生产技术咨询、专有管理技术(高炉无料钟炉顶布料器等)、电力设备的施工、维护和检修以及电力技术服务、铁路运输及铁路设备的安装、检修和维护;测量设备的制造、安装、维护与检定;工业控制计算机软件编程、安装与调试;无损检测;工业用水;仓储(不含危险品);进出口贸易;铁矿采选;厂房、设备租赁;稀土精矿生产销售、萤石矿生产销售、铌精矿生产销售、硫精矿生产销售;有色金属、铁合金、铁矿石(铁精矿)、焦煤、焦炭的贸易。

关联关系:包钢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55.02%股权,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包钢股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郝志忠

注册资本:18485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曙光路16号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加工经营;固体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综合评价;经济技术信息服务;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钢材、食品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制造、修理;矿产品、钢材、废钢、建材、木材、工程机械、工矿设备、稀土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耐火材料、食品的销售;旅游服务。

关联关系:包钢矿业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包钢矿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国龙

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83号810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关联关系:包钢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60%股权,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包钢财务公司经营服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文东

注册资本:1264440.272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包钢厂区)新体系办公楼

经营范围:金属冶炼及副产品;轧制及延压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焦炭及焦化副产品、石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生产与销售;冶金产品、冶金原材料、冶金辅助材料、冶金燃料等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仓储(不含易燃有毒物品);普通道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冶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包钢金属制造公司是公司关联方包钢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包钢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包钢金属制造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包钢金属制造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五)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文忠注册资本:6566.57万元人民币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钢厂区经营范围:高低压成套设备、工业自动化仪器、电力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电线电缆、特种电缆的制作、安装和销售;钢结构、光伏支架的生产、安装及销售;光伏场运行维护服务;销售炭素及各种石墨电极、各类特种石墨制品及设备,制作及销售各种炭/炭复合材料及石墨烯新材料;金属再制造;探伤检测技术服务;密封件产品生产销售;钢铁轧辊、铸造毛坯、锻钢、铆焊、机械加工件、各种材质钢锭等产品的制作;钢铁产品热处理;机电设备检修,天车安装检修,电机修理;机电五金、批发零售;设备租赁、场地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黑色金属合金、有色金属合金材料、润滑油、橡塑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焊丝制造设备及配件设计、销售、维修;焊接材料研发与销售;液压设备安装维修(不含特种设备);防腐工程;护栏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维护;液压设备密封的制作与维修(不含特种设备);陶瓷制品及耐磨防腐制品的制造与销售;冶金、化工设备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不含特种设备)。

关联关系:包钢冶金轧辊公司是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西创)的全资子公司,包钢西创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包钢西创40%股权,故包钢冶金轧辊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

关联法人。

包钢冶金轧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平源镁铝公司、贮氢公司、国贸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稀土原料及水、电、焦炉煤气能源,同时开展金融服务、商品物资购销贸易及委托加工业务。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水、电、焦炉煤气能源及委托加工价格按照协议价执行;商品物资购销贸易及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执行。以上关联交易,双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稀土精矿、水、电、焦炉煤气及委托加工,是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供应中断及退货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平源镁铝公司、贮氢公司、国贸公司与包钢股份、包钢矿业、包钢金属制造公司、包钢冶金轧辊公司等关联方开展的物资购销贸易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利益。通过签订产品购销合同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保证交易及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公司与包钢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及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十**************************************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自2017年起进行稀土精矿采购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双方根据当时市场价格等因素重新签订了《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确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不含税12600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217元/吨(干量),2020年稀土精矿交易量为11.99万吨,交易总金额为19.14亿元(含税),未超出预计金额。

2020年,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蓬勃发展,总量控制计划的严格执行以及稀土行业一系列治理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稀土行业秩序不断规范,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主要轻稀土产品市场价格持续走高。鉴于此,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情况,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经公司与包钢股份协商,稀土精矿价格拟自2021年1月1日起调

整为不含税16269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319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1年交易总量不超过18万吨(干量,折REO=50%),2021年此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税)。双方约定,每季度可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如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相应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总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与包钢股份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新签订的合同执行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双方确认,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期间的稀土精矿关联交易,适用本次新签订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刚

注册资本:455.85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黑色金属及其延压加工产品、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焦炭及焦化副产品(化工)生产和销售、冶金的投资、黑色金属冶炼、工业用氧、工业用氮、工业氢、纯氩、压缩空气、蒸汽、城市煤气经营、钢铁产品采购、耐火材料技术转让和施工服务、废钢铁加工、采购和

销售、钢铁生产技术咨询、专有管理技术(高炉无料钟炉顶布料器等)、电力设备的施工、维护和检修以及电力技术服务,铁路运输及铁路设备的安装、检修和维护;测量设备的制造、安装、维护与检定;工业控制计算机软件编程、安装与调试;无损检测;工业用水;仓储(不含危险品);进出口贸易,铁矿采选,工业厂房、设备租赁;稀土精矿生产销售、萤石矿生产销售、铌精矿生产销售、硫精矿生产销售;有色金属、铁合金、铁矿石(铁精矿)、焦煤、焦炭的贸易。

主要财务指标(源自公开披露数据): 单位:亿元

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1433.24147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8.61527.08
2020年1-9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433.87633.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6.68

需原料需求的必要保障,能够巩固提升公司稀土原料资源拥有量,为公司做强做大稀土功能材料及下游应用产业提供原料支持。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十一****************************************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及合资合作等资金需求,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亿元,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授信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为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十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0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2.36亿元,“担保储备池”额度为5.0亿元,合计年度担保总额度为37.36亿元。

2020年使用“担保储备池”为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3.54亿元。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2021年,公司拟为2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3.18亿元的担保额度,另设“担保储备池”额度10亿元,合计担保额度43.18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41%。根据《北方稀土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年度内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和子公司向公司的借款二者之和的最高限额。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21年,公司拟为2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3.18亿元,比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和利用“担保储备池”追加担保额度之和减少2.72亿元。

2021年公司拟为提供担保额度的子公司比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利用“担保储备池”追加担保额度的子公司减少三家,分别是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22家被担保子公司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是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子公司其他股东无法提供反担保的有五家,分别是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储备池”额度10亿元,比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储备池”额度增加5亿元,用于对年度内新成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和增加对现有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担保储备池”额度使用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1.公司2021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明细

2.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5月7日

附件1:

公司2021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被担保方名称公司 持股比例2020年度担保额度2021年度 拟担保额度同比 变动情况
年初 担保额度使用担保储备池追加的额度合计
1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100%20,00020,00020,000-
2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100%4,0004,0004,000-
3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100%6006001,000400
4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5%100,000100,000100,000-
5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公司60%3,0003,0003,000-
6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51%6,0006,0006,000-
7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44%5,0005,0008,0003,000
8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40%3,0003,0001,800-1,200
9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5,0005,0003,600-1,400
10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49%29,41629,41629,416-
11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2%1,5001,5002,5001,000
12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34%1,0001,0001,000-
13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34%6,0006,000700-5,300
14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65%6,3001,5007,8007,800-
15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51%9,6002,40012,00013,0001,000
16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49%3,0003,0002,600-400
17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48%18,00018,00015,500-2,500
18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81.86%50,00050,00050,000-
19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40%22,00022,00022,000-
20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05%30,00030,00024,900-5,100
21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公司34%1,0001,0001,000-
22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5%24,00024,00014,000-10,000
23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65%5,0005,000-5,000
24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34%500500-500
25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50.50%1,2001,200-1,200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小计323,60035,416359,016331,816-27,200
担保资金储备池50,000-35,41614,584100,00085,416
合计373,6000373,600431,81658,216

附件2:

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东壕口村法定代表人:齐广和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回收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财务数据

项目金额(元)
资产总额1,016,389,803.08
流动负债总额379,816,997.39
负债总额441,409,505.06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574,980,298.02
营业收入1,450,269,714.23
净利润-22,419,104.91

2.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李冰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混合稀土贮氢合金材料,高温合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2020年度财务数据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148,383,795.73
流动负债总额59,583,565.32
负债总额60,003,956.03
其中:银行贷款10,072,222.22
资产净额88,379,839.70
营业收入302,130,052.83
净利润2,030,971.55

2020年度财务数据

项目金额(元)
资产总额14,174,321.08
流动负债总额13,281,684.14
负债总额13,643,721.07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530,600.01
营业收入11,799,493.41
净利润-5,279,815.77

2020年度财务数据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3,158,648,194.56
流动负债总额1,722,060,442.10
负债总额1,722,060,442.10
其中:银行贷款195,277,638.89
资产净额1,436,587,752.46
营业收入9,750,592,696.56
净利润-13,319,295.36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243,178,441.26
流动负债总额130,087,039.26
负债总额130,087,039.26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113,091,402.00
营业收入508,402,102.82
净利润6,573,251.74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540,061,380.23
流动负债总额84,970,654.35
负债总额139,011,324.82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401,050,055.41
营业收入623,692,486.89
净利润7,094,444.87

7.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延庆区延庆镇益祥北街3号(中关村延庆园)法定代表人:刘义经营范围: 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储氢材料、稀土材料及其合成材料;道路货物运输;销售钕铁硼永磁材料、储氢材料、稀土材料 及其合成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汽车;道路贷运代理。

2020年度财务数据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490,674,302.81
流动负债总额260,103,387.62
负债总额260,103,387.62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230,570,915.19
营业收入1,084,850,980.40
净利润9,729,517.95

销售、金属材料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设计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财务数据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63,024,062.16
流动负债总额9,474,778.76
负债总额9,474,778.76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53,549,283.40
营业收入19,616,620.21
净利润294,771.35

赁。(上述经营项目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财务数据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73,649,894.76
流动负债总额21,693,523.6
负债总额21,693,523.6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51,956,371.16
营业收入234,331,777.08
净利润1,465,993.4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208,591,018.11
流动负债总额433,582,587.19
负债总额434,519,398.44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225,928,380.33
营业收入79,644,525.93
净利润-15,949,397.72
项目金额(元)
资产总额131,160,770.46
流动负债总额35,565,553.46
负债总额35,765,553.46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95,395,217.00
营业收入162,656,687.53
净利润5,044,155.87

12.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哈业胡同钢铁稀土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日辉

经营范围: 稀土系列产品的研发、加工及销售;塑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氮肥的销售。2020年度财务数据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80,672,083.67
流动负债总额58,891,497.36
负债总额58,891,497.36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21,780,586.31
营业收入108,679,533.20
净利润15,893,869.95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40,121,494.01
流动负债总额21,242,373.11
负债总额31,242,373.11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8,879,120.90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2,610,462.40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162,249,998.08
流动负债总额80,840,866.36
负债总额80,840,866.36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81,409,131.72
营业收入12,596,912.91
净利润-20,865,992.90

15.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8号法定代表人:刘义经营范围:合金新材料、完全降解高分子材料研究、开发;钕铁硼速凝甩带合金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合金真空速凝甩片的制造、加工;产品检测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核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财务数据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681,652,460.33
流动负债总额493,179,090.27
负债总额493,179,090.27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188,473,370.06
营业收入1,204,392,197.49
净利润22,487,901.44

销售及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财务数据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59,752,021.27
流动负债总额33,949,829.73
负债总额33,949,829.73
其中:银行贷款12,000,000.00
资产净额25,802,191.54
营业收入92,207,361.70
净利润805,124.28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359,309,712.68
流动负债总额197,095,867.80
负债总额199,255,867.80
其中:银行贷款4,000,000.00
资产净额160,053,844.88
营业收入547,030,880.72
净利润55,494,629.50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870,724,015.07
流动负债总额585,393,346.22
负债总额591,420,758.22
其中:银行贷款0.00
资产净额279,303,256.85
营业收入1,003,320,701.39
净利润3,439,020.17

19.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路83号稀土高科403号

法定代表人:银建伟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3-28:医用磁共振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03-17),销售:III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手术及急救装置;低温治疗仪器;诊断图像处理软件;介入器材;II类:无创医用传感器,无创监护仪器:

便携式超声诊断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 X射线透视、摄影附加装置;软件。一般经营项目:对外进出口贸易、从事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销售;汽车的销售;电磁屏蔽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的制造、加工、安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头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话动)。

2020年度财务数据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458,081,472.40
流动负债总额266,363,100.29
负债总额269,017,800.29
其中:银行贷款25,000,000.00
资产净额189,063,672.11
营业收入87,544,610.09
净利润-43,071,589.00

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财务数据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818,113,816.16
流动负债总额274,918,851.13
负债总额274,918,851.13
其中:银行贷款25,051,354.17
资产净额543,194,965.03
营业收入850,623,969.38
净利润118,148,133.13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81,249,464.20
流动负债总额47,970,731.99
负债总额47,970,731.99
其中:银行贷款2,000,000.00
资产净额33,278,732.21
营业收入46,093,829.49
净利润1,184,989.54
项 目金 额(元)
资产总额221,437,098.78
流动负债总额145,754,099.74
负债总额213,426,929.84
其中:银行贷款44,079,166.67
资产净额8,010,168.94
营业收入32,822,931.94
净利润-7,124,015.09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十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提供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审服务。年审期间,致同所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沟通,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致同所审计人员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以及较高的职业素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圆满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

据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即财务报告审计不含税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不含税费用拟定为人民币90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致同所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34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

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国涛,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洪波,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截止目前尚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3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即不含税费用合计248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不含税费用1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不含税费用90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十四****************************************

关于收购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

有限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

自上市以来,公司通过在理念更新、规划引领、科研创新、管理提升、工艺技改、项目建设等方面综合施策、协同推进,不断提升公司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发展水平。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公司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业政策,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健全完善节能环保制度体系与工作机制,加大人、财、物等资源要素投入,启动并完成稀土生产“三废”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工程等系列节能环保转型提档升级项目,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产业为节能环保提供支撑和助力,公司环保治理及绿色制造水平明显跃升,进入了引领行业绿色发展的新阶段。

基于此,遵循国家绿色制造及节能环保政策导向,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做强做优做大公司产业规模,实现公司主业发展与节能环保互促互进、融合发展,打造和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的业绩增长点和发展驱动力,统筹布局节能减排、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一步提升绿色制造及绿色发展水平,巩固提升公司竞争优势,以主业为引领、融合节能环保

产业协同运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84,288.25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保公司)全部股权。收购完成后,节能环保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因包钢(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魏栓师

注册资本:1642697.7111万元

成立时间:1998年6月3日

经营范围: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冶金、旅游业行业的投资;承包境外冶金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矿石、石灰石采选;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水泥生产(仅分支机构);钢铁产品、稀土产品、白灰产品销售;群众文化活动;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除外)、普通货运;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无损检测;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

热力、煤炭资源、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售电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持有包钢(集团)公司69.1513%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38.9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包钢(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楼东副楼

法定代表人:韩培信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技术研发;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研发;钢铁、稀土、矿山等生产工艺技术咨询服务;设备制造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环保专项工程管理与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排污权交易、能源(电力)交易;工业环保设施托管运营管理(EMC);污水处理以及环境治理相关大气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凭许可证经营);冶金渣、粉煤灰、干选废石、尾矿等一般固体

废物综合利用产品销售;工程(环境)监理(凭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批复经营);检测服务(能源)、环境保护监测与检测;环境污染处理药剂材料制造;园林绿化工程;道路、生态保护与土壤修复工程。

股权结构:节能环保公司为包钢(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230FC0048号],节能环保公司2019及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数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37,059.51111,252.83
资产净额78,173.0232,513.00
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65,712.7754,952.11
净利润9,300.633,895.16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 比例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1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2004.12.281990冶金渣综合利用及生产、销售;水泥及制品的销售;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
2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100%1999.3.301845.62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化肥、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劳务、非标准制作、检修、化学添加剂、编织袋加工、销售;硫磺、工业萘(无仓储点对点经营,用途:工业生产)的销售;厂内园林绿化、道路绿化施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3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100%2009.7.91000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罐式运输)(凭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土石方工程;物业服务;保洁服务。园林绿化、道路绿化施工;道路及路灯设计施工;园林建筑;园林景观设计;苗木、花卉的种植及销售;园林机械设备销售;道路维护、保洁、养护;园林技术开发、咨询;道路业务培训;设备检修(不含特种设备)。公路砂石及碎石加工。矿产品的销售;沥青混凝土的销售;钢材、建材、五金机电的销售;管道工程;废旧物资回收。
4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100%2018.5.25100医疗及工业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处置、回收利用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生产运营管理(筹建);环境保护、环境工程咨询(筹建)。
5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100%2011.3.26100节能技术服务。
6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2015.6.1650
7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40%2019.9.62000水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矿山及其他污染治理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 比例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有限公司与修复工程的咨询、设计和施工;大气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营;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设计;环境环保监测、检测;环境监理;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清洁生产咨询服务;能源咨询及评估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及循环经济研发;危险废物治理(凭许可证经营);信息化软件设计、开发、施工与运维;能源与环境新技术研发、转让、推广;环保设备设计、开发与销售;环保设备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稀土材料加工、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稀土产品的销售;钢铁产品的销售;会议服务。

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交易、公开市场、持续使用、企业持续经营等为假设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综合考虑节能环保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资产质量、经营能力、结果可靠性等因素,选用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节能环保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3,587.05万元,评估价值为95,312.51万元,增值额为21,725.46万元,增值率为29.52%;负债账面价值为11,024.26万元,评估价值为11,024.26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2,562.79万元,评估价值为84,288.25万元,增值额为21,725.46万元,增值率为34.73%。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6,388.326,388.32--
非流动资产67,198.7388,924.1921,725.4632.3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61,914.1983,648.8221,734.6335.10
固定资产386.62377.45-9.17-2.37
在建工程3,995.193,995.19--
其他902.73902.73--
资产总计73,587.0595,312.5121,725.4629.52
流动负债9,611.369,611.36--
非流动负债1,412.901,412.90--
负债总计11,024.2611,024.2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62,562.7984,288.2521,725.4634.73

公司本次收购拟以节能环保公司净资产评估值84,288.25万元为定价依据,公司收购节能环保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84,288.25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在节能环保公司股权变更至公司名下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协商一致的付款期限,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包钢(集团)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收购完成后,节能环保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承诺事项

包钢(集团)公司就公司收购节能环保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节能环保公司股权变更至公司名下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除公司及公司下属企业外,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任何与节能环保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经营与节能环保存在相同、相似产品、经营范围的公司和业务。

五、过渡期安排

双方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至节能环保公司股权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期间,节能环保公司的损益由包钢(集团)公司享有。除非相关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包钢(集团)公司将确保节能环保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不会发生下列情况:

(一)对节能环保公司章程、内部治理规则和规章制度等文件进行不利于本次交易和损害公司未来作为节能环保

公司股东利益的修改。

(二)对节能环保公司现有的业务做出实质性变更,或者开展任何现有业务之外的业务,或者停止或终止现有主要业务等所有非基于正常商业交易的行为。

(三)采取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使其资质证书或证照、许可失效。

(四)非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发生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行为。

(五)在节能环保公司资产上设置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权利负担(包括抵押、质押和其他任何方式的权利负担)。

(六)向股东分配利润、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或者通过决议分配利润、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七)与任何第三方签署对其全部或部分重大业务进行委托管理、承包经营等交易的任何合同。

(八)与交易对方不对等地放弃任何权利。

六、收购节能环保公司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司绿色发展水平的内在要求。公司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并将其与公司主业绿色发展相结合,是遵循国家节能环保产业政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现实举措。公司面向“大环保”市场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升公司绿色发展水平,有利于带动稀土催化材料、稀土农肥产品、永磁高效电机等全产业链协同绿色发展。结合节能环保

公司经营特点,进一步提高公司废水、废渣、废气等处置及循环利用水平,降低环保成本,达到工业节能环保要求,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是增加新的业绩增长点和发展驱动力的内在需要。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通过将主业发展积累的节能环保技术优势和资源与节能环保公司发展相结合,能够进一步提升节能环保公司综合技术和市场服务能力,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依托节能环保科研成果,大力开拓内外部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增收创效。

三是做优做大做强节能环保产业的现实需要。公司对其实施收购,将节能环保公司的管理、技术、市场等资源要素与公司相结合,同时为其提供资本支持,能够为其注入新的发展动能,增强其综合竞争力及市场开拓能力,创造新的发展条件,有利于做优做大做强节能环保产业,为公司绿色发展提供助力。

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节能环保公司,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公司产业规模,实现公司主业发展与节能环保互促互进、融合发展,打造和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的业绩增长点和发展驱动力,统筹布局节能减排、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一步提升绿色制造及绿色发展水平,巩固提升公司竞争优势,以主业为引领、融合节能环保产业协同运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收购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收购完成后,节能环保公司与包钢(集团)公司及其内部企业发生的交易将转变为其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规模将增加。节能环保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必要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交易价格,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开展各项关联交易。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1.《北方稀土拟收购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

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0511号〕

2.《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净

资产专项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230FC0048号〕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5月7日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十五****************************************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查,董事会现提名瞿业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董事职责,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瞿业栋先生简历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瞿业栋先生简历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5月7日

附件:

瞿业栋先生简历

瞿业栋,男,1975年1月出生,1995年10月参加工作,硕士,中共党员。2004年3月至2007年7月历任甘肃稀土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科长、副部长、部长;2007年7月至2017年2月历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历任甘肃稀土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2月至2021年1月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1月起任北方稀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同时兼任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

****************************************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十六****************************************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钱明星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已届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广泛遴选及征求意见,现提名杜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杜颖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查,符合《公司法》《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杜颖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杜颖女士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杜颖女士简历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杜颖女士简历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5月7日

附件:

杜颖女士简历

杜颖,女,1972年12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教授。

2000年7月至2008年5月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2013年10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中华商标协会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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