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03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859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37人 | ||||
2020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0.6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7.2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8亿元 |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511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5.8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7 |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李元良 | 2007年 | 2005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20年度签署国金证券、华西证券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国金证券、秦安股份、东阳光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签署国金证券、秦安股份、东阳光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李元良 | 2007年 | 2005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20年度签署国金证券、华西证券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国金证券、秦安股份、东阳光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签署国金证券、秦安股份、东阳光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
李青松 | 1998年 | 1995年 | 1998年 | 2017年 | 2020年度签署国金证券、华西证券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国金证券、秦安股份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
2018年度签署国金证券、东阳光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李斌 | 1998年 | 1995年 | 1998年 | 2019年 | 2020年度签署西南证券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西南证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签署西南证券2017年度审计报告。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请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年审机构的工作职责,对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董事会表决。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及专业胜任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审计任务;本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