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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盛集团:亚盛集团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的相应变更,公司自2021年 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

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

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和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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