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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盛集团:亚盛集团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doc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2020年,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围绕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控规范建设与评价、审计指导与落实、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等方面开展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构成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尹芳艳女士、王化俊先生、董事李宗文先生3人组成,其中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尹芳艳女士担任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以通讯或现场参会的方式亲自出席了会议,并主要就公司定期报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等进行了审议。

(一)2020年4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审计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独立性、专业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小组组成人员具备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专业胜任能力较强,可以胜任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审计中,审计委员会、财务总监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协商,确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审计小组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议,督促年报审计工作按照

审计计划的进度完成相关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三)指导内部审计,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内控工作做了必要的指导和督促,审阅了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形成了审阅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听取双方的诉求意见,积极协调沟通,提高了审计效率,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公司重大事项等重点领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职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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