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8,530,47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4.5359 |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代行人任宇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任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58,523,478 | 99.9955 | 7,000 | 0.0045 | 0 | 0.0000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关于选举董建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 156,932,384 | 98.9919 | 是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彦林、赵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