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1 股票简称:东风科技 编号:临2021-012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此项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对《关于2021年后继续执行的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进行了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的《关于2021年后继续执行的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2021年后继续执行的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20年全年土地租赁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承租方 | 关联人 | 2020年度实际发生额(元) |
土地租赁(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花果街办放马坪路地号:3-1-25、至3-1-32)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制动系统公司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014,144.85 |
土地租赁(湖北襄樊市大庆路42号地号:10-12-1-1) | 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 | 3,388,280.64 |
公司 | |||
土地租赁(湖北十堰市武当街办29号) | 东风延锋(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1,184,121.15 |
合计 | 6,586,546.64 |
关联交易类别 | 承租方 | 关联人 | 每年预计发生额(元) | 备注 |
土地租赁(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花果街办放马坪路地号:3-1-25、至3-1-32)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制动系统公司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014,144.85 | 根据1999年5月20日、2004年11月30日签署的《土地使用租赁协议》有效期至2048年5月26日止,故以后每年在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时只是将发生金额列出,但内容不再审议。 |
土地租赁(湖北襄樊市大庆路42号地号:10-12-1-1) | 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3,388,280.64 | 根据1997年4月1日、2004年5月31日签署的《土地使用租赁协议》有效期至2047年3月31日止,故以后每年在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时只是将发生金额列出,但内容不再审议。 |
土地租赁(湖北十堰市武当街办29号) | 东风延锋(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1,184,121.15 | 根据2005年9月30日签署的《土地使用租赁协议》有效期至2035年9月30日止,故以后每年在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时只是将发生金额列出,但内容不再审议。 |
关的物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售后服务;二手车业务。
2.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有限”)法定代表人:竺延风,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业路29号,注册资本:1,670,000万元。
经营范围:乘用车和商用车及零部件、铸锻件、粉末冶金产品、机电设备、工具和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对工程建筑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与合资公司经营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和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其他服务贸易(含保险代理、旧车置换、金融服务)等。
3.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零部件”)法定代表人:陈兴林,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9号,注册资本:
223,000万元。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采购、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4.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兴林,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828新骏环路88号13幢203室,注册资本为31356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研究、开发、采购、制造、销售汽车仪表系统、饰件系统、制动系统、供油系统产品、GPS车载导航系统部件及车身控制器等汽车电子系统产品;汽车、摩托车及其他领域的传感器及其他部件产品、塑料零件、有色金属压铸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风零部件为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有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东风有限是东风公司的下属公司,因此东风零部件、东风有限、东风公司和东风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东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2018年—2020年每年度公司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土地租赁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公司与东风公司进行的土地租赁类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018年度人民币5,015,416.71元;2019年度人民币8,200,729.94元;2020年度人民币6,586,546.64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以三处地块分别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中体现公平性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规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土地租赁所形成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每年都持续发生的,公司对该关联交易一贯遵循了诚实信用以及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实施,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该行为是持续存在并且必要和合理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
(一)《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