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80 公司简称:ST金花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 | 营业收入总额的0.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2% |
净利润总额 | 净利润总额的5%≤错报 | 净利润总额的2%≤错报<净利润总额的5% | 错报<净利润总额的2% |
资产总额 | 资产总额的0.3%≤错报 | 资产总额的0.1%≤错报<资产总额的0.3% | 错报<资产总额的0.1% |
所有者权益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3%≤错报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3%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1%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1000万元及以上 | 300万元(含300万元)-1000万元 | 300万元以下 |
重大负面影响 | 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对公 |
司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较严重; |
重要缺陷 |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度期间,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存单质押违规担保的情形,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公司资金及存单质押事项已经全部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经消除。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要求完成公司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整改,全面加强管控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管理运行情况良好,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更进一步的修订。2021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环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朝阳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