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1年7月7日。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杜越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议案二、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议案三、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以上第一项、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