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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人福医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9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定大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

股东大会期间,董事会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股东凭有效证件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如要求在大会发言,应在大会前向董事会秘书处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安排。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每一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

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大会以投票方式表决。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或会议程序。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目 录

议案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
议案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
议案三、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5
议案四、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
议案五、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5
议案六、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议案……………………….5
议案七、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5
议案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6
议案九、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6
议案十、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6
议案十一、关于提名周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
议案十二、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
议案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8

会议资料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
附件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8
附件3、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2
附件4、《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8
附件5、《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34

人福医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正文详见附件1(第10页)。

议案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正文详见附件2(第18页)。

议案三、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正文详见附件3(第22页)。

议案四、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正文详见附件4(第28页)。

议案五、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六、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董事会同意向其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310万元(含税),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110万元(含税)。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年度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年度审计费用。

议案七、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8,514,852.48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63,643,739.6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115,678,345.7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59,390,085.01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分红》、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发布公告,就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有效期内,公司共收到2份利润分配建议,其中要求现金分红的建议1份,要求现金分红和送红股的建议1份。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需要以及资金安排,为保障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分红回报规划》详见附件5(第34页)。

议案九、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提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办法,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的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按公司规定报销。

2、其他董事薪酬

根据公司董事在公司的任职岗位及工作繁简程度发放一定的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平均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定。

议案十、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

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监事在公司的任职岗位及工作繁简程度,拟向公司监事每年发放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税前)的监事津贴。

议案十一、关于提名周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学恭先生因工作原因已提交辞职申请,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现决定提名周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继任王学恭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承担的相关工作,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睿,男,1973年8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2020年3月至今分别为恩唯康(上海)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股东,爱恩泽岸(上海)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股东,2020年7月至今任上海鼎新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任上海迪立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议案十二、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拟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649,500.00万元以及美元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授权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北京巴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北京人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预计为各公司提供担保的计划额度如下:

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单位:万元)已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单位:万元)
人福医药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420,000.00?346,600.00
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30,000.00?27,500.00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12,000.00
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7,000.00?14,000.00
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25,000.00?26,500.00
北京巴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000.00?15,500.00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10,000.00
人福钟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17,500.00?17,498.00
武汉天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12,000.00?10,000.00
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10,000.00?8,200.00
杭州诺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3,000.00?2,000.00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2,000.00?1,000.00
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0?2,000.00
Humanwell Healthcare USA,LLC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5,000.00$0.00
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30,000.00?0.00
北京巴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人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00.00?0.00
被担保人名称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单位:万元)已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单位:万元)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182,000.00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100,000.00?36,950.00

会议资料附件

附件1: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0年公司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成员构成以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所有董事均能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决策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2020年各位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审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提出有益的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020年,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共计1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

2020年,公司持续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规范治理中的作用,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审计工作、内控体系建设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出专业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绩效的提升。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守内、外部各项规范性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履行相应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无异议事项发生。

二、2020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医疗体制改革政策密集落地,进一步加大医药行业的竞争压力。面对诸多挑战,公司积极应对,坚持“做医药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持续巩固和强化在核心业务上的竞争优势,保持了稳健的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各医药工业子公司全力应对新冠疫情挑战,核心业务保持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各医药工业子公司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复工复产,保证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同时围绕产品线培育重点品种,优化产品结构,强化营销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其中,宜昌人福继续推进多科室临床应用工作,麻醉药品实现销售收入约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6%,其中非手术科室实现销售收入约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35%;葛店人福积极应对疫情对原料药出口的挑战,加强制剂营销队

伍建设,取得原料药和制剂同步发展,实现销售收入约6.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9%;新疆维药坚持拓展疆外市场,现已覆盖11个省份,并充分挖掘产品潜力,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武汉人福努力克服疫情和医保控费政策影响,积极培育奥卡西平、尿激酶等产品,经营业绩保持稳定。

2、各医药商业子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运营效率持续提升。公司立足湖北,搭建区域型、专业化商业网络。报告期内,湖北人福充分发挥省内配送网络优势,全力支持湖北省、武汉市的新冠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受到中央赴湖北指导组、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的肯定和表彰,同时持续强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北京医疗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在京冀豫区域布局诊断市场业务以及冷链物流及供应链延伸服务,下半年经营业绩得到逐步恢复。

3、研发团队立足优势细分领域,围绕产品线稳步推进各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对研发体系进行优化重组,并按照产品线发展思路对麻醉、中枢神经、甾体激素、中药(民族药)、呼吸等产品线进行调研梳理,开展研发工作。2020年,下属子公司先后获得一类化药注射用苯磺酸瑞马唑仑、三类化药盐酸阿芬太尼注射液、四类化药他达拉非片、琥珀酸索利那新片、安立生坦片等产品的药品注册批件,中美双报品种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盐酸安非他酮缓释片国内获批上市,其他在研项目均在有序推进中。同时,各医药工业子公司积极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报告期内,包括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米非司酮片等主要产品在内的17个品种共计30个品规产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含视同通过)。

4、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积极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报告期内,Epic Pharma、美国普克、宜昌人福先后获得乙琥胺软胶囊、欧米加-3-酸乙酯软胶囊、盐酸拉贝洛尔片、盐酸多塞平胶囊、硫酸苯丙胺片、盐酸胍法辛缓释片、盐酸多西环素片、布洛芬片等多个ANDA文号;Epic Pharma全年保持稳定运营,并紧抓市场机遇调整产品结构,经营业绩得到改善;宜昌人福海外业务销售收入达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超过150%,并在疫情期间首次实现向欧洲市场出口针剂药品;武汉普克努力克服出口运输困难,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大ANDA产品经营规模;其他相关子公司积极应对新冠疫情挑战,继续拓展非洲、中亚、东南亚等新兴市场。

5、严格落实“归核聚焦”工作,加速推进业务聚焦和资产优化。公司坚定退出竞争优势不明显或协同效应较弱的细分领域,集中资源打造核心产品线,形成以医药工业为主、医药商业为辅的发展格局。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出售所持有的乐福思集团、四川人福等公司股权,累计收回股权转让款约19亿元,实现投资收益约2.45亿元,其他非核心资产的清理出售工作也在按计划推进;同时,公司实施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核心子公司宜昌人福13%股权的重组项目,使公司持有宜昌人福股权比例由67%增至80%,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公司积极推进“归核聚焦”工作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6,891.8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59%;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调整产品结构,同时疫情期间各项费用支出下降,并受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851.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3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23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6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0,368,918,739.9621,806,605,804.72-6.59
营业成本11,730,145,725.6213,188,497,154.49-11.06
销售费用3,668,803,975.393,997,483,240.59-8.22
管理费用1,336,323,893.351,344,020,605.70-0.57
研发费用764,953,864.42591,164,421.7729.40
财务费用869,973,735.19873,057,264.28-0.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8,506,272.542,037,831,553.20-2.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285,987.49-53,231,379.80611.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345,205.91-2,863,317,519.73113.74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制造业10,276,459,613.813,304,958,204.4867.845.741.27增加1.42个百分点
医药批发及相关业务9,856,141,073.058,281,785,555.9015.97-16.65-15.26减少1.38个百分点
其他157,164,105.9187,957,064.3944.03-13.82-22.19增加6.0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药品13,790,117,391.117,232,730,571.5047.55-10.67-21.31增加7.09个百分点
安全套1,757,963,582.98709,171,967.0159.66-8.83-9.29增加0.21个百分点
其他医疗器械4,028,217,705.833,206,305,379.1920.4012.6623.81减少7.1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国内17,618,549,313.0310,161,382,371.2142.33-7.29-12.06增加3.14个百分点
国外2,671,215,479.741,513,318,453.5643.35-1.88-5.06增加1.90个百分点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 (按2ml:0.1mg折算)万支3,252.172,754.372,066.27-1.18-12.7831.71
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按1ml:50ug折算)万支4,483.354,767.171,861.98-16.954.68-13.23
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 (按1mg折算)万支2,353.302,428.07850.980.1921.03-8.13
咪达唑仑注射液 (按2ml:2mg折算)万支2,121.161,987.59711.8938.3146.2523.06
盐酸氢吗啡酮注射液万支470.00436.36184.0436.5063.9822.18
盐酸纳布啡注射液万支760.58690.09268.2621.8029.9835.59
米非司酮制剂万盒548.94494.8177.21-4.16-12.86234.66
祖卡木颗粒 (按12g*6袋/盒折算)万盒827.481,014.179.60-29.05-10.13-95.16
硫酸新霉素原料药万十亿196.02175.0922.6943.2228.881,189.20
黄体酮原料药千克105,952.8897,634.868,324.8726.3910.67121,253.79

②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产品销售量略有下降;公司积极应对疫情挑战,各子公司及时复工复产,持续强化生产经营管理和营销体系建设,咪达唑仑注射液、盐酸氢吗啡酮注射液销售量大幅增长;2020年各子公司合理安排供销计划,进一步强化生产质量管理,产品生产量、库存量主要随销售量变动,其中黄体酮原料药库存量大幅增长主要系上年数据较小所致。

3. 费用

科目本期数(元)上期数(元)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3,668,803,975.393,997,483,240.59-8.22
管理费用1,336,323,893.351,344,020,605.70-0.57
研发费用764,953,864.42591,164,421.7729.40
财务费用869,973,735.19873,057,264.28-0.35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764,953,864.42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171,656,880.63
研发投入合计936,610,745.0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4.60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1,682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1.18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18.33

5. 现金流

单位:万元

项 目期末数上年数增减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92,043.302,275,352.66-183,309.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3,192.682,071,569.50-178,376.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850.63203,783.16-4,932.5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0,164.26106,898.25103,266.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935.66112,221.3970,714.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28.60-5,323.1432,551.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94,360.641,638,500.49-44,139.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55,026.121,924,832.24-369,806.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34.52-286,331.75325,666.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254,818.63-83,573.15338,391.78

步恢复正常运转,医药产品采购增多,一系列减税降负政策实施,全行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速明显回升,成为从疫情中恢复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2、鼓励创新政策、药品带量采购、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医保谈判、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药物政策等政策措施对医药企业发展模式造成深远影响,加速了医药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优胜劣汰。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可以凭借品种技术优势、品牌资源、营销能力、规模效应等方面的优势,在此过程中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从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获益。

3、随着仿制药价格竞争加剧,以及医保政策、药监制度、金融资本对创新药的支持,从事创新药研发的企业越来越多,医药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新药申报和获批增多。能够坚持研发创新、高效率推进研发项目、不断充实产品管线的企业才能保有市场竞争优势地位。

4、随着环保、安全监管不断加强,一些不能合规运营的原料药工厂减产或停产,新建项目场地受限,造成部分原料药供应不足,价格整体上涨。同时,仿制药竞争格局变化,新冠疫情引发全球对原料药供应安全的关注,原料药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得到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围绕核心产品自建新建原料药工厂。

5、我国医药行业国际化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双向的技术合作和技术贸易增多,中高端医药产品尤其是下游制剂产品对于医药外贸的推动作用日趋明显,中国制药企业开始更广泛地参与到全球医药研发、生产、销售的市场竞争中。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紧密围绕“盘活存量、布局未来、培养人才”三大目标,坚定“做医药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通过“聚焦、创新、国际化”三大路径,不断提升和巩固核心竞争力,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一流医药企业。

归核聚焦,打造核心产品线。公司将逐步退出竞争优势不明显或协同效应较弱的细分领域,集中资源发展既定专业细分领域,形成以医药工业为主、医药商业为辅并聚焦内生式增长的总体思路。医药工业以“打造7条核心产品线、适当培育新的增长点”为目标,在既定细分领域内,通过布局有竞争力的产品梯队和打造掌控终端的营销队伍,向“细分市场领导者”迈进;医药商业坚持做具有区域性优势的“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商”的定位,不断完善商业网络布局,积极拓展特色业务,持续强化区域竞争优势。

研发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为主的思路,整合内部研发资源,打造核心研发团队和技术平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十四五期间每年研发投入占医药工业收入的比重保持在10%左右;聚焦核心治疗领域,紧密围绕“差异化+创新”进行研发项目布局,逐步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到“领跑”的研发战略转型,为公司培育核心竞争力;继续注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医药企业的合作,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持续丰富公司产品线。

国际化发展,开拓全球市场。公司将以产品为核心,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扩大发展空间;充分利用海外子公司已有的“研产销”一体化平台优势,实现产品升级和渠道拓展,扩大海外市场覆盖范围;全面提升国内子公司生产质量、研发注册等管理体系,从

研发、生产到营销,与国际高端市场进行全面接轨,实现医药产品技术的引进和输出,形成全球研发、注册、生产、销售的医药全价值链能力。

(三) 经营计划

2020年公司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严格执行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公司将以内生式增长为主,围绕“盘活存量、布局未来、培养人才”三大主线,深耕产品线建设,做好市场营销、研发创新、人才储备、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00亿元以上,产品综合毛利率43%以上;同时严控各项费用支出,优化资产结构,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保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公司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速资产清理,聚焦医药主业。公司将继续清理非核心资产,推进内部同类资产的优化重组,确保公司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主业突出,架构清晰。

2、加强营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自营学术推广队伍。集团层面围绕打造核心产品线,加强对营销政策、营销模式、营销管理的研究,做好呼吸产品线等学术推广队伍的培育建设;各子公司将营销工作作为主要经营抓手,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工作。

3、聚焦产品线发展,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公司将继续加强产品线研究,按照“跟跑、并跑、领跑”的原则对产品线进行全面布局规划;加强绩效考核,确保各研发项目有序推进。

4、坚定国际化发展战略,提升海外业务竞争力。在新兴市场,加强公司在东、西非资源调度和经营管控上的协同,做好市场准入、工艺提升、品牌推广相关工作;在成熟市场,整合Epic Pharma、宜昌人福、武汉普克、美国普克、人福利康等子公司在海外的医药工、商业资源,做好产品和市场拓展以及研发升级相关工作。

5、强化运营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药品生产质量技术、EHS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各生产单位严格遵守药品经营生产质量、EHS等国家最新法规要求,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广精益生产管理,推动生产运营管理体系全面对标国际标准。

6、打造人才队伍,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公司将持续吸引和培养人才,打造专业化、年轻化、国际化的人才队伍。同时,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及时修订并落实各项工作标准,完善激励机制与绩效考核体系,营造办实事、讲效率、出实效的企业文化。

以上经营目标是公司对2021年经营业绩的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6日

附件2: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产生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包括职工代表监事2名。

二、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会议情况监事会会议议题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0年4月2日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5、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1、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年4月28日1、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阅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6、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年6月1日《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年8月9日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5、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7、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8、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2、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的议案; 14、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中相关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相关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的议案; 17、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18、关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年8月20日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年10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业务的实际需要,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1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不断加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规方面的监督。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26日

附件3: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现任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现任独立董事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由刘林青先生、王学恭先生、何其生先生担任,基本情况如下:

(1)刘林青,男,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企业管理和产业经济博士生导师,MBA和MPAcc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兼任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迈博药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刘林青先生现任专职及兼职情况,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2)何其生,男,中共党员,国际法博士。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何其生先生现任专职及兼职情况,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3)王学恭,男,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北制药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三一创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三一众智(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劲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王学恭先生现任专职及兼职情况,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2、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谢获宝先生辞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谢获宝,男,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谢获宝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期内,其所任专职及兼职情况,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人福医药的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0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数
刘林青996001
何其生141414000
王学恭141413000
谢获宝555000

2019年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

7、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考核激励及薪酬发放的程序及《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定的预案》,提请公司按照相应审批权限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8、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

9、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二〇二〇年第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对2020年半年度经营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

10、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

11、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对大信事务所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及提交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我们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不定期的现场考察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我们非常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强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有关报告内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李杰、陈小清、徐华斌购买其所持有的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3%股权并向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由于交易对方李杰、徐华斌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前,公司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股东已在股东大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

勉尽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担保情况及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经核查后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经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及关联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及关联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1、李杰先生由于工作分工调整提出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李杰先生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批准,决定聘任公司原副总裁邓霞飞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邓霞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2、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成立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1)经董事长李杰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邓霞飞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经总裁邓霞飞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吴亚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3)经总裁邓霞飞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徐华斌先生、杜文涛先生、吴亚君女士、李前伦先生、李莉娥女士、张红杰先生、尹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4)经总裁邓霞飞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于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未发现所聘任的人员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勤勉务实的履行了各自的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确保公司内部管理正常实施、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责任考核制度兑现,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六)利润分配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2,544,886.9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99,399,510.9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55,897,299.6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5,734,608.76元。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人福医药《公司章程》、《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各项承诺事项均得以严格遵守,承诺事项履行过程中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及其他临时公告,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0年公司信息披露未发生漏报、迟报情形,也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违规而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2020年初,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且由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公司发布了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有关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所有董事均能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制度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决策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2020年各位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审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提出有益的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等情况都定期进行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

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们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刘林青 何其生 王学恭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4: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二〇二一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信审字[2021]第2-00538号审计报告。

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医疗体制改革政策密集落地进一步加大医药行业的竞争压力,面对诸多挑战,公司始终坚持“做医药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秉承“聚焦、创新、国际化”的发展思路,保持战略定力并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竞争策略,继续巩固和强化在核心业务上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公司积极推进“归核聚焦”工作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6,891.8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59 %;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调整产品结构,同时疫情期间各项费用支出下降,并受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851.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3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23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66%。。

现将2020年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完成情况2019年完成情况较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2,036,891.872,180,660.58-6.59
营业成本1,173,014.571,318,849.72-11.06
销售费用366,880.40399,748.32-8.22
管理费用133,632.39134,402.06-0.57
研发费用76,495.3959,116.4429.40
财务费用86,997.3787,305.73-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851.4984,254.4936.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237.8653,817.9341.66

优化产品结构,强化营销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其中,宜昌人福继续推进多科室临床应用工作,麻醉药品实现销售收入约41.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6%,其中非手术科室实现销售收入约8.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35%;葛店人福积极应对疫情对原料药出口的挑战和机遇,加强制剂营销队伍建设,取得原料药和制剂同步发展,实现销售收入约6.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9%;新疆维药坚持拓展疆外市场,现已覆盖11个省份,并充分挖掘产品潜力,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武汉人福努力克服疫情和医保控费政策影响,积极培育奥卡西平、尿激酶等产品,力争尽快恢复经营业绩。

2、公司本期发生营业成本1,173,014.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06%,主要系(1)公司集中资源发展既定细分领域,核心医药工业营业收入增幅明显,营业收入增长带来营业成本自然增长;

(2)公司出售人福四川、乐福思集团等公司股权,报告期仅合并部分月份报表所致。

3、公司本期发生销售费用366,880.4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2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差旅费减少以及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有因履约合同产生的“运输装卸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

4、公司本期发生管理费用133,632.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57%,基本保持稳定。

5、公司本期发生费用化的研发支出76,495.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40%,主要系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创新,加快核心领域创新药物的研发,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所致。

6、公司本期发生财务费用86,997.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35%,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控制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利息支出及融资相关费用减少约1亿元;同时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导致汇兑损失增加约1亿元。

7、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851.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3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23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66%。主要系公司严格落实“归核聚焦”工作,集中资源发展既定专业细分领域,核心医药工业积极培育“大品种”,高度重视市场准入、学术推广、渠道拓展等工作,本期综合毛利率提升至42.46%,较上年同期增加2.99个百分点;同时出售人福四川、乐福思集团等公司股权,实现投资收益约2.45亿元。

二、公司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162,687.00万元,较期初减少9.67%,主要系公司积极推进“归核聚焦”工作,出售人福四川、乐福思集团等公司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所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076,426.51万元,较期初增加6.03%,主要系(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致净资产增加约5.8亿元;(2)公司本期偿还永续中票减少净资产5亿元;(3)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减少净资产约4.5亿元;(4)公司本期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致净资产增加约11.49亿元所致。

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1,868,992.72万元,较期初减少11.07%,主要是公司积极推进“归核聚焦”工作,在控制负债规模的基础上,出售人福四川、乐福思集团等公司股权,合并报表范围

减少所致。

资产负债项目变动幅度超过30%的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536,571.2516.97343,849.269.8256.05注(1)
应收票据6,732.260.2120,137.060.58-66.57注(2)
应收款项融资82,191.592.6049,508.151.4166.02注(3)
其他应收款84,332.192.67124,477.263.56-32.25注(4)
长期股权投资404,461.7212.79276,144.537.8946.47注(5)
在建工程33,139.591.0582,110.832.35-59.64注(6)
无形资产140,719.074.45246,342.037.04-42.88注(7)
商誉97,232.543.07379,479.3710.84-74.38注(8)
其他非流动资产18,045.920.5746,619.961.33-61.29注(9)
应付票据65,272.402.06133,718.323.82-51.19注(10)
预收款项442.080.0136,115.971.03-98.78注(11)
合同负债27,327.920.86100.00注(12)
应付职工薪酬6,306.420.2015,867.650.45-60.26注(13)
应交税费37,427.251.1825,888.580.7444.57注(14)
其他应付款118,908.053.76189,308.345.41-37.19注(15)
其他流动负债54,850.081.73191,345.885.46-71.33注(16)
应付债券158,713.685.02100.00注(17)
长期应付款1,261.630.0419,699.060.56-93.60注(1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812.030.02-100.00注(19)
递延所得税负债18,348.180.5845,349.711.30-59.54注(20)

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所致;

(8)商誉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4.38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人福四川、乐福思集团股权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1.29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股权款收回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1.19 %,主要系报告期内减少票据融资规模,原有应付票据到期兑付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所致;

(11)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8.78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有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12)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有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0.26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乐福思集团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所致;

(1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4.57 %,主要系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因销售规模提升而导致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15)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7.19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人福四川、乐福思集团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1.33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兑付到期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17)应付债券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疫情防控债取得9.5亿元资金,用于抗疫保供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发行6亿元中期票据所致;

(18)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3.60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提前归还融资租赁本金所致;

(1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0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乐福思集团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所致;

(20)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9.54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乐福思集团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所致。

三、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期末数上年数增减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92,043.302,275,352.66-183,309.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3,192.682,071,569.50-178,376.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850.63203,783.16-4,932.5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0,164.26106,898.25103,266.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935.66112,221.3970,714.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28.60-5,323.1432,551.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94,360.641,638,500.49-44,139.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55,026.121,924,832.24-369,806.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34.52-286,331.75325,666.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254,818.63-83,573.15338,391.78

经营管控上的协同,做好市场准入、工艺提升、品牌推广相关工作;在成熟市场,整合Epic Pharma、宜昌人福、武汉普克、美国普克、人福利康等子公司在海外的医药工、商业资源,做好产品和市场拓展以及研发升级相关工作。

5、强化运营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药品生产质量技术、EHS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各生产单位严格遵守药品经营生产质量、EHS等国家最新法规要求,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广精益生产管理,推动生产运营管理体系全面对标国际标准。

6、打造人才队伍,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公司将持续吸引和培养人才,打造专业化、年轻化、国际化的人才队伍。同时,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及时修订并落实各项工作标准,完善激励机制与绩效考核体系,营造办实事、讲效率、出实效的企业文化。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收入增幅
金额占收入比重金额占收入比重
医药1,984,000.0099.20%2,013,260.0798.84%-1.45%
其他16,000.000.80%23,631.811.16%-32.29%
合计2,000,000.00100.00%2,036,891.87100.00%-1.81%

附件5: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合理回报股东,建立持续、透明的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1、公司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首先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4)公司不存在下述所列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

3、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

(4)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6)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4、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6、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情况合理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当年盈利而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专项意见。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五、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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