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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上海梅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作出的合理变更,对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将增加2021年年初资产13,745.66万元,该变动占2020年经审计资产总额比0.93%。

2、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将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约-340.42万元,该

变动占2020年经审计利润总额比0.34%。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梅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梅林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上海梅林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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