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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鸽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6

公告编号:2022-059证券代码:400094 证券简称:银鸽3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孟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8,870,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监事会主席李雨龙因疫情防控原因以视频方式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除以上人员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无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无《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无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无《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无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无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7,839,851.5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814,882,786.3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72,722,637.9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为此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无《<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无《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无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无《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无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644,844.9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5,572,722,637.92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839,367,482.8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为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644,844.9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5,572,722,637.92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839,367,482.8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为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无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无《<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公告编号:2022-059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870,0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的公告》。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纪彬、杨娣

(三)结论性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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