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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设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其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3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以电话等方式积极督促审计进度。

(三)2023年11月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和总体计划、审计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吴清池;薛黎曦;张白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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