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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4-014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连续13年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任最长年限。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自2024年度起聘任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经过邀请招标确定的中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天衡拥有合伙人85人,执业注册会计师419人。

(9)财务信息及客户情况:天衡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61,472.84万元(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6,062.01万元。天衡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9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8,123.04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房地产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次(涉及17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胡学文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侯永贞女士,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天衡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桂华女士,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衡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82.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3.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9.00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截至2023年度,公司已连续聘用立信13年,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任最长年限。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将自2024年度起聘任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立信及天衡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了新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对此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招标情况进行了审议,认可公司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选聘的中标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较好,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提供完备的审计工作方案,派遣经验丰富的审计团队,符合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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