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2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三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数量:8,082,130份
2021年4月29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37,722.6419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61,086.2382万股的4.96%。其中首次授予31,722.6419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61,086.2382万股的4.17%;预留授予6000万份,占该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9%。
(二)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 预留授予 | |
授予日期 | 2016年12月8日 | 2017年11月2日 |
授予价格 | 5.64元/股 | 7.95元/股 |
授予数量 | 26,666.07万份 | 4800万股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 1416人 | 520人 |
实际登记授予数量 | 26,132.53万份 | 4,695.20万份 |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 1349人 | 503人 |
首次授予 | 预留授予 | |
授予日期 | 2016年12月8日 | 2017年11月2日 |
授予价格 | 2.82元/股 | 3.98元/股 |
授予数量 | 4938.8669万股 | 1200万股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 1671人 | 520人 |
实际登记授予数量 | 4707.7813万股 | 1081.9863万股 |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 1538人 | 479人 |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根据2016年激励计划规定,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起满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预留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25%。本次股权激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条件及成就情况如下:
序号 | 股票期权行权满足的条件 | 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此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
3 |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条件:三一重工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10%或以上 | 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07亿元,较2018年增长83.23%,满足行权条件。 |
4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 公司按照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 |
确定其实际可行权的额度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可行权数量 | 占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 0 | 0.00% | 0.0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其他激励对象 | 8,082,130 | 2.21% | 0.11% | ||
总计 | 8,082,130 | 2.21% | 0.11% |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说明
根据《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若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17年11月2日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价格为7.95元/股;2018年8月21日,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
0.16元;2019年7月17日,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26元;2020年7月22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42元;故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11元/股。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
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六、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特别是股权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绩效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