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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全体12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会主席监事刘书君先生、监事马敬安先生及职工监事唐晓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赵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批准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曾庆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批准了《关于聘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鉴于秦介海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本次会议同意聘任高明成先生为本公司总法律顾问。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同意相关聘任事项。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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