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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水电: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作用,圆满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现将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共由5名委员组成,分别为:毛付根、孙卫、李庆华、杨勇、段万春,其中毛付根为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成员没有发生变化。

二、2020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议案10项,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0年4月21日召开审计工作汇报会。2020年公司以书面方式汇报内部审计情况和年度报告审计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重大风险防控、重要事项决策审批程序及对外披露情况进行检查,全体委员积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与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持续督促年审计师按工作进度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着力提高审计效率,优化审计流程,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启智(主任委员)、孙卫、李庆华、刘会疆、尹晓冰。

(二)2020年4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2020年8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2020年10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委员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0年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2020年,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9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人民币(合计218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并将相关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测试和评价方法等进行了沟通,并监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重点工作给予指导,我们认为其对公司审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时较好的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二)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在充分知悉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定期报告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各期审查结果均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断依据。

(三)指导和检查内部控制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工作,发布制度建设计划并严格执行,积极推进制度流程化、表单化管理,为促使依法治企常态化、系统化,严格执行制度法律审核制。截至2020年12月底,公司在执行的有效制度与标准共计411个(其中:2020年新建制度41个、修订制度57个、废止制度11个),公司本部现行内部控制手册囊括372个关键控制点,涉及257个业务流程,全面覆盖各部门。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制度复审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各项业务领域,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规范健全,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完善,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要求。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公司2020年上报审计项目24个,审计整改完成率

97.37%,参与内部审计1600人次数,审计委员会主要从物资招标、三重一大、合同执行、制度执行、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物资管理等方面监督指导。基建审计已出具审计报告12份,提出审计建议80条、审计核减投资额2952万元;经济责任审计11项;境外投资项目后评价1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及纠偏、定向职能,为公司有效节约了建设投资,对公司进一步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及合同管理行为、提高项目建设综合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审查关联交易合规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审批、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审查了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审查工作,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2020年审计委员会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强化了对内部审计指导和外部审

计监督评估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与严谨性提供有力支撑,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审计委员会委员:毛付根、孙卫、李庆华、杨勇、段万春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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