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5/27 | - | 2021/5/28 | 2021/5/28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5/27 | - | 2021/5/28 | 2021/5/28 |
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由QFII股东按照该《通知》的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港通帐户,其股息红利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9元。
(4)其他A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本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1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部联系电话:021-23108718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