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117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盛更红、姚林龙、周学东、张克华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邹继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 2 -
(二)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执行董事的议案》董事会选举邹继新、陆雄文、谢荣、白彦春、罗建川、侯安贵、盛更红为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委员,其中邹继新为委员会主任;董事会选举谢荣、张克华、陆雄文、白彦春、田雍为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谢荣为委员会主任;董事会选举张克华、白彦春、田雍、侯安贵、周学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克华为委员会主任;董事会选举陆雄文、张克华、谢荣、田雍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陆雄文为委员会主任;董事会选举邹继新、盛更红、周学东为董事会执行董事。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批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盛更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批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傅建国先生、胡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批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夏志龙先生、陶昀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全体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 3 -
(六)批准《关于2021年云南定点帮扶项目及资金安排的议案》批准公司2021年云南定点帮扶项目55个,捐赠资金7,070万元。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