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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上港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具体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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