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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5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其中,董事庄晓晴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特以书面形式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意见、表决并委托董事王尔璋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金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6,557,480,791.34元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为人民币655,748,079.13元。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01,732,712.21元。

(2)将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人民币5,901,732,712.21元的5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3)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元(含税)。

根据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73,674,650股计算,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66亿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21年度。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强化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很好地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轶梵、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预计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在关联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存贷款等业务全年额度为:在上海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在邮储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存贷款等业务的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金山先生回避表决。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预计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分别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李轶梵、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四、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五、通报了《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通报了《上港集团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港集团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0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2020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同意将上港集团2020年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对董事长顾金山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顾金山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2)对董事、总裁严俊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严俊先生回避表决)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3)对董事王尔璋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王尔璋先生回避表决)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4)对董事庄晓晴女士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庄晓晴女士回避表决)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5)对监事杨海丰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6)对监事刘刚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7)对副总裁方怀瑾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8)对副总裁王海建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9)对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丁向明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0)对副总裁王琳琳女士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1)对副总裁杨智勇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2)对副总裁张欣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3)对副总裁张敏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4)对纪委书记何川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5)对副财务总监余伟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6)对原监事周源康先生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上述(1)、(2)、(3)、(4)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0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并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并同意就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的薪酬事项部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李轶梵、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八、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于2021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0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20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港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年度)》。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上港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上港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年度)》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中天承担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对于普华永道中天2021年度的审计报酬,拟控制在人民币800万元之内。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为公司2020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其承接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李轶梵、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十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填写完成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十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董事会同意“十四五”期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上海港“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的殷殷嘱托,围绕建设世界一流航运枢纽的战略目标,实现上港集团在科技、区域、业态三方面的新突破,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和上海自贸区建设,坚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组织保障作用,坚持深化改革,坚持科技创新,坚持转型发展,坚持推进智慧港口、绿色港口、科技港口、效率港口建设,巩固世界集装箱第一大港地位,保持综合服务水平、运营能力和科技应用全球领先,实现上港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持续稳定增长。

“十四五”期间关键战略目标是:保持集装箱吞吐量世界第一,综合服务水平、运营能力和科技应用全球领先;积极融入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巩固龙头地位,建设世界一流航运枢纽,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的服务和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为股东和员工带来高质量的可持续增长和价值创造机会。

公司将立足“1+3”战略体系,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航运枢纽,实现在科技、区域、业态三个方面的新突破,稳健发展核心主业、适度多元化,形成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建设世界一流航运枢纽:搭建长江流域及长三角市场网络服务体系,全力建设长江港航区块链综合服务平台,强化长江流域经营,推进江海河和水公铁一体发展,巩固市场份额;提升港航物流资源配置能力,增强对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两个扇面辐射;重点突破国际中转及沿海捎带业务,实现箱量稳中有增,打造东北亚国际中转枢纽。

(二)新科技:数字化赋能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构建港口服务平台,放大战略成效;科技驱动数字港口,打造全新的运营模式和商业模式。

(三)新区域:开拓新区域,打造海法项目示范效应,择机布局海外优质支线网络、码头、物流资产。深入拓展长江经济带纵深经济腹地。

(四)新业态:开拓新业态,拓展港口平台业务,寻求新的战略投资,打造有序发展、共同发展的港口生态圈,孵化第二增长曲线。

董事会要求公司全面落实和推进发展规划,确保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十四、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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