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18 公司简称:上港集团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陈戌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立仲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0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5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12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上港集团 | 指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交所网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上海市国资委 | 指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世纪公司 | 指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同盛集团 | 指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远海运集团 | 指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邮储银行 | 指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 | 指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国际 | 指 |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沪东公司 | 指 |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6上港01 | 指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上港02 | 指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6上港03 | 指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上海自贸试验区 | 指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四个港口” | 指 | 智慧港口、绿色港口、科技港口、效率港口 |
标准箱 | 指 | 标准集装箱,系集装箱运量统计单位,以长20英尺的集装箱为标准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上港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International Port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IP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戌源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丁向明 |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58号(国际港务大厦) | / |
电话 | 021-55333388 | / |
传真 | 021-35308688 | / |
电子信箱 | dongmi@portshanghai.com.cn | /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镇同汇路1号综合大楼A区4楼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308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58号(国际港务大厦)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080 |
公司网址 | http://www.portshanghai.com.cn |
电子信箱 | 600018@portshanghai.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港集团 | 600018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7,509,798,030.81 | 16,718,310,109.76 | 4.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86,511,356.67 | 3,372,807,281.50 | 0.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08,721,833.91 | 2,436,559,722.82 | 31.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1,610,188.76 | 3,227,414,820.00 | -52.8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8,722,422,094.54 | 69,484,380,909.71 | -1.10 |
总资产 | 144,036,379,057.71 | 141,234,904,994.02 | 1.9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61 | 0.1455 | 0.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61 | 0.1455 | 0.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85 | 0.1051 | 31.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027 | 5.4569 | 减少0.654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505 | 3.9422 | 增加0.608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招商银行股票4608.9万股,获得投资收益 8.7亿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予以扣除;(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洋山四期受托经营管理履约保证金5亿元,同时上年同期收到财政航道疏浚费3.3亿元。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80,243,692.8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1,433,419.22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2,134,406.79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2,687,206.19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2,358,490.57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879,933.53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并日前持有股权在合并日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的投资收益 | 35,552,182.8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8,157,348.82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29,073,646.81 | / |
合计 | 177,789,522.76 | / |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上海港位于中国大陆东海岸的中部、“黄金水道”长江与沿海运输通道构成的“T”字型水运网络的交汇点,前通中国南、北沿海和世界各大洋,后贯长江流域及江、浙、皖内河、太湖流域。公路、铁路网纵横交错,集疏运渠道畅通,地理位置重要,自然条件优越,腹地经济发达。
上港集团是上海港公共码头的运营商,是于2003年1月由原上海港务局改制后成立的大型专业化集团企业。2005年6月,上港集团经整体改制,成立了股份制公司,2006年10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成为全国首家整体上市的港口股份制企业,目前是我国大陆地区最大的港口类上市公司,也是全球最大的港口公司之一。公司主要从事港口相关业务,主营业务分为:集装箱板块、散杂货板块、港口物流板块和港口服务板块。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含过驳)、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集装箱拆拼箱、清理、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航运、仓储、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为国际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引水、拖带,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港口起重设施、搬运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为客户提供港口及相关服务,收取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和港口其他收费。
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一方面,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对港口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港口进出口货物需求总量与腹地经济发展状况也是密切相关,腹地经济发展状况会对集装箱货源的生成及流向产生重要作用,并直接影响到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增减。上海港的经济腹地主要是由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形成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其辐射力可沿长江上溯至中国广大的内陆地区,上述地区能否保持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态势对上海港货物吞吐量,特别是集装箱吞吐量的增长至关重要。综上,公司港口主业业务量的增减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二)行业情况
公司从事的港口行业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与宏观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当前,中美贸易摩擦升级、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地缘政治风险等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使全球经济贸易面临的中短期风险加剧,以及港口竞争日趋激烈、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科技进步等诸多因素使港口主业面临挑战。但与此同时,全球经济、贸易、海运等仍处于增长期,中国经济总体趋势好于预期,“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也给港口主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
据交通运输部公告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65.4亿吨,同比增长2.4%,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5.1个百分点,其中沿海港口完成45.8亿吨,同比增长4.3%,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3个百分点;全国规模以上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2亿标准箱,同比增长5.4%,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3.4个百分点,其中沿海港口完成1.1亿标准箱,同比增长5.5%,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2.3个百分点。
从航运发展现状和趋势来看,国际航运市场持续复苏,班轮公司业绩有所改善,但船舶运力过剩矛盾仍然突出,国际航运市场仍处在低迷的长周期。船舶大型化和班轮经营联盟化趋势更加明显,班轮公司兼并重组更加频繁,大洗牌、大并购、大整合将对港口产生长期、重大且深远的
影响,对港口企业提升码头能级和服务效率、优化航线配置、优化集疏运组织、提高航道通航能力、提高口岸通过效率和降低综合成本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国际集装箱枢纽港的作用也就显得日益重要。
从港口行业本身的发展来看,一是,港口业务增速放缓。受全球经济贸易复苏和中国进出口回暖影响,我国港口业务量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但集装箱吞吐量总体告别了过去两位数高速增长转为个位数增长,成本刚性增长和业务结构的变化使码头效益提升面临较大压力。二是,港口市场竞争态势加剧,能力过剩明显,竞争方式更加多样。全球码头运营商正加快构建全球网络,抢占市场份额,并购更加频繁,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区域港口的货源构成同质化严重,港口资源整合加速。港口竞争模式正由通过能力和吞吐量的竞争,转为服务质量、综合物流、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竞争。三是,港口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和绿色节能正加速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成为降低港口运营成本、提高效率的主要手段;借助大数据、大平台、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打造智慧港口,港口服务向平台化的转变已成为发展方向;推动港航业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建设绿色港口,已成为行业的共识。
公司2018年上半年母港集装箱吞吐量继续居世界第一,主要经营指标稳居行业前列。随着公司可持续能力和水平提升,依托长三角和长江流域经济腹地,辐射整个东北亚经济腹地的主枢纽港地位已经形成,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主力军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成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力量。上海港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长江经济带相互连接的江海联运重要节点,将形成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物流路径,促外贸,稳增长,成为引领长三角,带动长江经济带,辐射全国的“龙头”。公司正谱写创新发展的新篇章,着力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显著提升枢纽港地位和服务能级,加快建成智慧、绿色、科技和效率港口,将在服务国家战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无重大变化。
其中:境外资产202.96(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09%。公司的境外资产主要是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境外资产等。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腹地经济、良好的发展环境和高效的经营管理,不断开拓创新,致力于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
1、优越的地理位置上海港位于我国海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T”型交汇点,毗邻全球东西向国际航道主干线,以广袤富饶的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流域为主要经济腹地,地理位置得天独厚,集疏运网络四通八达。
2、发达的腹地经济上海港的核心货源腹地长江流域,是我国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极具发展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经济带,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3、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一个基本建成和三个基本形成”的总体目标,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当前进入了关键的冲刺阶段。
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创新,“五个中心”建设不断提速,国资国企改革全面深化,上海“四大”品牌的打响等,均为公司深化改革和加快转型提供了有利条件。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再次聚焦洋山保税港区,为公司的发展拓展了空间。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发展将进入新常态,随着国家 “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区域一体化等战略的大力实施,经济腹地的优势产业将持续稳定发展,对于公司港口主业及物流等相关业务的发展将形成巨大推动作用,为公司加快推进“三大战略”、拓展发展空间、谋划长远发展进一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4、高效的经营管理公司拥有先进的港口基础设施和高效的经营管理。公司不断深化“长江战略、东北亚战略和国际化战略”,致力于构建服务于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物流体系,强化洋山深水港的国际中转地位,逐步参与跨地区港口经营。公司积极对标全球码头运营商,不断提升服务效率、质量和经营绩效,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同时,公司也清醒地认识到,必须积极应对经济形势、行业环境、竞争格局等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聚焦“一主多元”发展,确保主业稳定增长的同时,在多元产业发展谋求新的突破,探索新的业态和商业模式,在转型中不断形成新的竞争优势;聚焦企业管理,持续推进“信息化、精益化、系统化”建设,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市场化机制,有效提升公司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聚集科技创新,以科技兴港全力推动“四个港口”建设,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全球港口行业科技引领者;聚焦改革调整,通过推进重大战略合作、重大资源整合、重大结构调整和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公司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上半年,公司根据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和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增强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着力做强国企的“主业、技术、品牌”,着力推动“四个港口”建设,着力加强企业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并紧紧围绕“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创新驱动、多元发展”的工作方针,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在新时代努力开创公司发展和强港建设的新局面。经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积极成效,主业利润及收入均保持增长态势,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整体发展保持了健康向上的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母港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050.7万标准箱,同比增加4.6%。母港货物吞吐量完成2.78亿吨,同比下降0.6%,其中,母港散杂货吞吐量完成0.76亿吨,同比下降9.3%。上半年,基于国际经济温和复苏,国际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同时我国经济稳中有进,需求持续向好,对外贸易进出口实现了较快增长,公司母港集装箱吞吐量实现稳步增长。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整体规划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散杂货货源结构进行了调整,煤炭接卸量减少,散杂货吞吐量较去年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亿元,同比增加0.41%。
(一) 主营业务分析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7,509,798,030.81 | 16,718,310,109.76 | 4.73 |
营业成本 | 12,248,997,637.96 | 11,662,737,458.27 | 5.03 |
销售费用 | 34,599,894.26 | 32,921,826.60 | 5.10 |
管理费用 | 1,575,430,952.31 | 1,399,566,654.82 | 12.57 |
财务费用 | 639,137,929.84 | 354,003,270.68 | 80.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1,610,188.76 | 3,227,414,820.00 | -52.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192,294.73 | 2,006,595,931.44 | -132.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68,043,101.55 | -4,058,028,159.70 | 17.00 |
研发支出 | 16,049,522.21 | 12,409,010.79 | 29.3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实现销售,销售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实现销售,销售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产销售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筹资用于支付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导致利
息费用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支付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洋山四期受托经营管理履约保证金5亿元,同时上年同期收到财政航道疏浚费3.3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支付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约25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为偿付7月份到期的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筹资增加。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研发项目增加,相应费用增加。
2 其他(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9月,公司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邮储银行的H股首次公开发行,以1,594,357.24万港元认购了邮储银行334,949万股股份(每股4.76港元),持股比例为4.13%,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7年10月,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丁向明先生在邮储银行的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任期自2017年10月20日起生效,同时其在邮储银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据此,公司对邮储银行能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对邮储银行投资由公允价值计量转为权益法核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临2018-002)和《上港集团201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临2018-003)。相较于去年上半年,2018年上半年邮储银行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2.5亿元,占公司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6.9%。
(2)上年同期公司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招商银行股票4608.9万股,获得投资收益 8.7亿元,占公司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25.7%。2018年上半年公司未出售招商银行股票。
(2)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述“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股利 | 803,111,723.97 | 0.56 | 157,897,270.87 | 0.11 | 408.63 | 股利尚末收到。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50,161,363.68 | 0.38 | 377,213,078.43 | 0.27 | 45.85 | 长期应收款将于一年内到期,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在建工程 | 490,352,813.42 | 0.34 | 352,072,418.32 | 0.25 | 39.28 |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在建工程增加。 |
固定资产清理 | 16,256,173.09 | 0.01 | 1,173,055.89 | 0.00 | 1,285.80 | 固定资产清理尚末完成。 |
商誉 | 189,837,751.09 | 0.13 | 15,024,099.69 | 0.01 | 1,163.55 | 公司非一控制下合并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时确认为商誉。 |
应付短期融资券 | 6,000,000,000.00 | 4.17 | 2,000,000,000.00 | 1.42 | 200.00 | 公司本期发行了超短期融资券40亿元。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784,751,014.77 | 0.54 | 487,289,820.35 | 0.35 | 61.04 | 公司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可交换债券看涨期权的公允价值增加。 |
应付账款 | 4,852,608,275.04 | 3.37 | 3,474,596,292.09 | 2.46 | 39.66 | 公司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工程建设进度计提了工作量。 |
预收账款 | 251,558,045.58 | 0.17 | 1,009,210,134.34 | 0.71 | -75.07 | 公司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产预收款结转收入。 |
应付职工薪酬 | 711,421,290.80 | 0.49 | 507,645,577.09 | 0.36 | 40.14 | 公司根据时间进度计提了职工薪酬。 |
应付股利 | 1,183,781,047.40 | 0.82 | 133,245,634.99 | 0.09 | 788.42 | 股利尚末支付。 |
其他应付款 | 2,062,006,850.67 | 1.43 | 5,951,933,308.98 | 4.21 | -65.36 | 上年期末确认的收购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50%少数股东股权,尚末支付的转让价款70%部分42亿元于本期支付。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18,859,332.12 | 0.78 | 3,658,172,294.07 | 2.59 | -69.41 | 本期偿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0亿元。 |
长期借款 | 15,100,069,907.16 | 10.48 | 8,539,752,255.99 | 6.05 | 76.82 | 公司为支付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借入5年期并购贷款36亿元,同时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开发贷款较年初增加28亿元。 |
长期应付款 | 1,087,318,227.83 | 0.75 | 795,176,125.75 | 0.56 | 36.74 |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期应付款增加。 |
专项储备 | 3,524,324.87 | 0.00 | 917,786.91 | 0.00 | 284.00 | 根据收入比例计提的专项储备尚未使用。 |
总资产 | 144,036,379,057.71 | / | 141,234,904,994.02 | / | 1.98 | / |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主要资产受限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3,287,515.08 | 存入保证金 |
存货 | 10,542,084,615.12 | 抵押 |
固定资产 | 7,173,514,286.93 | 抵押 |
无形资产 | 64,286,860.58 | 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537,910,602.93 | 质押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381,893,426.49 | 质押 |
长期应收款 | 202,712,481.22 | 保理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11,214,999.41 | 保理 |
合计 | 19,126,904,787.76 | / |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投资额 | 35.46 |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 35.33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0.13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27176.92 |
被投资的公司情况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 活动 |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 | 备注 |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现代物流投资及开发;仓储;自有产权房屋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集装箱装卸、堆存及存货管理;集装箱拆装箱,清洗,修理,租赁;集装箱货物查验服务;国际货运代理等。 | 100% |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亿元。2017年12月,公司与同盛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以现金人民币24.66亿元收购同盛集团持有的该公司100%股权,并取得产权交易凭证。2018年1月,公司支付了90%的交易价款人民币22.19亿元,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除经纪),停车场(库)经营。 | 100%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2017年12月,公司与同盛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以现金人民币1.45亿元收购同盛集团持有的该公司100%股权,并取得产权交易凭证。2018年1月,公司完成了全部交易价款的支付,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能源码头投资与管理,仓储(除危险品),能源设备的销售,能源咨询服务。 | 80%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由公司与同盛集团、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亿元,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2017年12月,公司与同盛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以现金人民币1.4亿元收购同盛集团持有的该公司40%股权,并取得产权交易凭证。2018年1月,公司完成了全部交易价款的支付,该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上海银行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等。 | 7.34% | 报告期内,公司增持上海银行66,848,483股,成交金额10.4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上海银行 572,704,483 股,持股比例为 7.34%。 |
上海外理检验有限公司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 | 81%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于2018年设立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外理检验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报告期内出资尚未到位。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a)上海长滩项目:根据上海市的城市发展规划及黄浦江沿岸老港区功能结构调整的需要,公司实施了上港十四区功能结构调整的整体转型开发,项目名称为“上海长滩”(又名“上港滨江城”)。该项目预计出资1,854,133万元,报告期内投入135,567.04万元,累计投入1,152,564.34万元,已完成计划的62%。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目前正在建设之中,报告期内实现收益为1.36亿元。
该地产开发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开发投资情况为:项目地处上海,经营业态主要为住宅、写字楼、商城,目前属于在建项目,用地面积为28.67万平方米,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92.8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2.41万平方米,在建建筑面积为86.51万平方米,已竣工面积为18.61万平方米。报告期内,该项目:06#地块盛东苑可供出售面积为9.138万平方米,已预售面积为8.9万平方米;07#地块冠东苑可供出售面积为11.745万平方米,已预售面积为0。
(b)军工路项目:预计出资827,297万元,报告期内投入59,531.47万元,累计投入439,285.86万元,已完成计划的53%。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目前正在建设之中,未进行销售,报告期内未产生收益。
该地产开发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开发投资情况为:项目地处上海,经营业态主要为住宅、写字楼、商城,目前属于在建项目,用地面积为11.81万平方米,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25.0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0.79万平方米,在建建筑面积为40.79万平方米,已竣工面积为0。
(c)海门路55号项目:预计出资1,300,000万元,报告期内投入86,028万元,累计投入1,037,501万元,项目已完成计划的80%。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目前正在建设之中,未进行销售,报告期内未产生收益。
该地产开发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开发投资情况为:项目地处上海,经营业态主要为写字楼、商城,目前属于在建项目,用地面积为4.06万平方米,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24.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4.97万平方米,在建建筑面积为44.97万平方米,已竣工面积为0。
(d)2018年上半年公司技术改造合计投资17,970.31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成本 (元) | 期初股数 (股) | 期末股数 (股)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资金来源 |
600036 | 招商银行 | 283,159,411.43 | 32,364,907 | 32,364,907 | 855,728,141.08 | 0 | 自有资金 |
601328 | 交通银行 | 450,787.50 | 304,131 | 304,131 | 1,745,711.94 | 76,517.85 | 自有资金 |
600615 | 丰华股份 | 180,576.00 | 51,555 | 31,355 | 271,847.85 | 168,299.55 | 自有资金 |
000166 | 申万宏源 | 1,400,000.00 | 1,530,357 | 1,530,357 | 6,687,660.09 | 0 | 自有资金 |
合计 | 285,190,774.93 | / | / | 864,433,360.96 | 244,817.40 | /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主要业务 | 主要服务 | 总资产 | 归母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归母净利润 | 注册资本 |
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业 | 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等 | 566,992.72 | 329,675.45 | 457,169.09 | 19,015.02 | 14,655.01 | 250,000.00 |
上海东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等 | 50,052.39 | -9,009.65 | 467.80 | -292.79 | -342.30 | 40,000.00 |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海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货物运输等 | 160,253.81 | 51,320.50 | 72,183.42 | 1,988.32 | 2,123.28 | 33,500.00 |
上海海勃物流软件有限公司 | 软件服务 |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制作、销售等 | 11,102.98 | 1,572.41 | 8,656.91 | -1,162.45 | -1,186.77 | 1,000.00 |
上海集盛劳务有限公司 | 其他服务 | 提供港区劳务服务 | 1,293.08 | 318.42 | 5,933.73 | -40.43 | -47.14 | 80.00 |
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储存等 | 64,022.89 | 44,901.79 | 9,461.63 | -525.35 | -610.35 | 60,000.00 |
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港口装卸业务等 | 182,498.60 | 101,589.96 | 265,603.17 | 8,366.67 | 3,899.44 | 40,000.00 |
上港集团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仓储 | 冷藏仓储(除食品、危险品),国际货运代理等 | 1,074.12 | 809.84 | 409.57 | -790.06 | -787.74 | 5,000.00 |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客运中心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 152,339.17 | 99,537.59 | 19,002.76 | 2,381.55 | 2,348.65 | 150,000.00 |
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贸易 | 港口、航运、物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及贸易等 | 2,002,004.74 | 395,776.15 | 7,709.91 | 80,903.31 | 75,188.92 | 美元8645.2万元 |
上海港技术劳务有限公司 | 其他服务 | 承接货物装卸及相关业务的技术劳务服务等 | 10,346.56 | 6,106.30 | 11,937.42 | 202.02 | 151.29 | 301.60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船舶集装箱运输;国际、国内货物运输等 | 362,311.49 | 277,371.92 | 94,880.82 | 17,190.58 | 13,310.75 | 110,000.00 |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仓储 | 现代物流投资及开发;仓储;国际货运代理等。 | 257,804.55 | 182,225.13 | 17,800.81 | 790.99 | 741.07 | 60,000.00 |
上海港复兴船务公司 | 交通运输 | 拖轮服务,船舶修造,货物运输等 | 85,092.02 | 76,269.24 | 36,480.63 | 9,103.78 | 6,882.59 | 15,000.00 |
上海远东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 | 水运工程监理等 | 1,149.36 | 1,041.02 | 1,647.09 | 288.14 | 216.04 | 300.00 |
上海港湾实业总公司 | 综合服务 | 投资管理等 | 9,428.09 | 8,976.83 | 0 | -2.61 | -2.61 | 1,500.00 |
上海港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房地产经营,装潢及装潢材料,物业管理等 | 21,684.89 | 19,693.07 | 1,159.87 | 559.56 | 467.35 | 3,780.00 |
上海盛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集装箱装卸、储存、拆装箱,货运代理等 | 1,214,071.17 | 1,193,876.60 | 151,204.76 | 69,136.36 | 51,987.86 | 1,001,000.00 |
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的理货业务等 | 59,573.68 | 55,488.98 | 38,987.01 | 21,238.05 | 15,923.32 | 5,000.00 |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装卸业务等 | 165,335.96 | 140,068.46 | 73,015.64 | 28,857.77 | 21,642.63 | 110,000.00 |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装卸业务等 | 466,689.83 | 444,665.73 | 108,758.89 | 50,172.32 | 37,629.03 | 400,000.00 |
上海深水港船务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拖轮服务、水上起运,打捞业务,船舶修理等 | 31,209.43 | 25,328.38 | 12,351.61 | 930.75 | 697.95 | 20,000.00 |
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集装箱装卸、储运等 | 107,102.86 | 67,280.10 | 3,612.56 | 1,423.04 | 1,065.95 | 20,000.00 |
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 | 综合投资 | 航运,码头管理等 | 58,128.40 | 22,178.80 | 0 | -3,879.05 | -3,879.05 | 澳门币784万元 |
上海冠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集装箱装卸、储存、拆装箱业务等 | 1,316,641.69 | 929,182.32 | 123,221.02 | 43,118.43 | 32,021.93 | 650,000.00 |
上海新海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餐饮 | 餐饮管理等 | 6,331.00 | 5,806.36 | 2,029.97 | 2.06 | 1.60 | 5,000.00 |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装卸业务等 | 235,708.82 | 223,727.42 | 57,072.47 | 32,941.15 | 24,712.55 | 190,000.00 |
上海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货物装卸、储存、中转、仓储、加工配送等 | 76,562.26 | 71,433.04 | 26,376.53 | 591.67 | 587.35 | 美元9900万元 |
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集装箱装卸、储存、拆装箱业务等 | 87,843.04 | 66,720.51 | 1,937.52 | -2,520.34 | -2,519.69 | 78,000.00 |
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房地产开发、经营,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等 | 903,043.48 | 409,427.75 | 91,134.79 | 15,942.88 | 13,633.01 | 390,000.00 |
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文化体育 | 有关足球竞赛及训练活动等 | 134,227.38 | -28,275.55 | 90,010.93 | -36,870.33 | -36,675.01 | 10,000.00 |
上港集团港口业务受理中心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货物运输代理,国际、国内船舶代理业务等 | 7,206.33 | 4,015.26 | 60,995.69 | 972.13 | 729.10 | 5,000.00 |
上海上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餐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等。 | 1,488.62 | 633.62 | 1,611.96 | 82.25 | 70.15 | 500.00 |
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 | 房地产开发;港口经营;港口信息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咨询;物业管理等。 | 438,601.71 | 49,057.22 | 0 | -242.64 | -242.20 | 50,000.00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等。 | 44,793.50 | 600.00 | 0 | 0 | 0 | 600.00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能源投资 | 能源码头投资与管理,仓储等 | 24,277.54 | 24,272.35 | 23.31 | 403.43 | 403.27 | 23,000.00 |
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商业及办公房地产的开发、经营等。 | 1,080,365.25 | 594,851.25 | 0 | -701.71 | -701.71 | 600,000.00 |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港口装卸、仓储、运输、修理等 | 433,677.16 | 164,832.41 | 87,210.12 | -4,321.29 | 4,745.75 | 106,492.30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 | 港口及航道工程施工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等 | 436,902.26 | 108,610.05 | 148,053.36 | -14,723.67 | -12,362.60 | 80,000.00 |
上海浦远船舶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船舶运输,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 | 61,955.67 | 51,641.34 | 22,457.87 | 3,022.16 | 2,337.84 | 21,500.00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码头装卸(含汽车滚装)和仓储等 | 128,871.29 | 99,653.08 | 40,630.56 | 16,006.59 | 12,012.84 | 美元800万元 |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等 | 52,719.01 | 50,908.06 | 4,369.85 | 1,945.93 | 1,459.40 | 40,000.00 |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 | 股权投资等 | 53,357.88 | 45,485.09 | 0 | 509.20 | 389.25 | 30,000.00 |
上海航交实业有限公司 | 服务 | 船舶修理及技术服务等 | 2,659.77 | 2,268.80 | 1,305.22 | 4.27 | 3.50 | 500.00 |
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货物运输等 | 216,160.07 | 123,034.52 | 114,904.16 | 2,776.16 | 763.14 | 20,500.00 |
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等 | 105,425.48 | 75,807.47 | 10,036.26 | 3,511.09 | 3,359.67 | 73,332.56 |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交通运输 | 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设施,集装箱装卸等 | 88,927.79 | 28,884.22 | 5,260.04 | -761.13 | -1,010.76 | 30,000.00 |
安吉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货物运输等 | 34,209.59 | 27,756.69 | 7,307.89 | 318.99 | 242.93 | 20,000.00 |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集装箱装卸、存储等 | 86,824.54 | 51,952.95 | 5,572.10 | -398.43 | 2,078.24 | 40,000.00 |
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软件服务 | 计算机软件及网络产品的集成开发、生产、销售等 | 92,266.40 | 59,423.93 | 1,147.27 | 1,208.29 | 967.96 | 10,000.00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等。 | 191,872,503.80 | 15,269,274.30 | 1,974,981.80 | 992,988.10 | 937,174.70 | 780,578.50 |
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货物装卸等 | 214,112.02 | 130,159.85 | 4,468.21 | -287.13 | -302.53 | 125,500.00 |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交通运输 | 货物装卸、仓储等 | 216,011.56 | 172,677.75 | 13,194.58 | 5,488.97 | 5,001.06 | 74,462.00 |
上海港口能源有限公司 | 燃气供应 | 建造天然气加气站、加油站、天然气供气设施,燃气经营,能源投资和资产管理等 | 9,460.68 | 8,116.14 | 8,672.35 | 971.02 | 728.26 | 6,000.00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集装箱保养、修理、堆存、装卸,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等 | 22,915.68 | 17,982.52 | 15,419.36 | 1,835.13 | 1,501.70 | 10,000.00 |
湖南城陵矶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港口码头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国内外货物装卸、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等 | 119,197.64 | 86,917.19 | 5,517.51 | 0.69 | -204.76 | 80,000.00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产品装卸、储存等港口服务 | 469,360.31 | 308,488.53 | 36,405.61 | 9,666.65 | 5,924.19 | 37,228.22 |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 | 船舶保险,船舶建造保险,航运货物保险,航运责任保险等 | 144,098.76 | 93,335.71 | 5,252.56 | -409.78 | -364.26 | 100,000.00 |
宜宾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 | 集装箱、件杂、散货及重大件装卸,仓储、配送、运输等 | 23,711.31 | 23,704.92 | 964.54 | -1,295.39 | -1,295.08 | 25,000.00 |
注:单个子公司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上海盛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对港口行业影响的风险公司从事的港口行业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尤其是经济腹地的对外贸易发展情况,对港口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2、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地位的竞争风险从全球经济、贸易及航运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来看,集装箱海运正在向船舶大型化、经营联盟化和运输干线化方向发展,因此国际集装箱枢纽港的作用就显得日益重要。公司所处的东北亚地区,各主要竞争港口目前均立足于东北亚“中心地位”,积极扩建产能,使得该地区枢纽港地位竞争激烈。
3、港口自然条件的影响气象、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都将对港口的正常运营带来影响。上海港由于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带,台风、热带风暴等恶劣气候可能会对进出上海港的船舶产生影响,从而导致船舶无法靠泊码头,影响公司装卸业务正常开展。
面对经济形势、行业环境、竞争格局等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公司将通过持续深化实施长江战略、东北亚战略和国际化战略,力求保持港口主业持续较快健康发展,实现中转业务突破,确立和巩固上海港东北亚国际航运主枢纽港地位,同时积极拓展多元产业,保持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稳步增长。
(三) 其他披露事项□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8-05-18 | 上交所网站 | 2018-05-19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上述对应日期在上交所网站上发布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 |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上港集团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的锁定期内,不会部分或全部转让本次认购的股票。 | 公司于2015年6月4日承诺。期限为:2015年6月3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 | / |
其他承诺 | 分红 | 公司 |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承诺利润分配政策为: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原则上公司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必要时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应采取积极的股利政策,每年应将当年利润中不少于50%的可分配利润向股东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形式。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 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股东亚吉投资有限公司 | 亚吉投资有限公司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其于2017年4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上港集团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56,982,678股三年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亚吉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承诺。期限为三年。 | 是 | 是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股东同盛集团和中远海运集团 | (1)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股份转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2)申请人已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12月19日依法合规地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3)申请人保证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司法、仲裁程序、其他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4)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或者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时相关障碍能够消除。(5)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短线交易。(6)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违背双方作出的承诺。(7)申请人保证自本次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今,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且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相关股份的情形。(8)申请人承诺,自上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单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后6个月内,双方均不减持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经上市公司公告为同一次股份转让但分批实施的,自上交所就当次第一批股份转让出具确认单之日起,至当次最后一批股份转让完成过户后6个月内,双方均不减持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9)申请人承诺,双方如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主体,在转让之后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的,双方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在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之后的6个月内,仍共同遵守双方存在同一实际控制关系时所应遵守的股份减持相关规定。(10)申请人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要求。(11 )申请人承诺,双方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经上交所受理后,至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前,相关协议、批复或者其他申请材料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申请人在本承诺函中确认、承诺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双方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通知上交所终止办理,并自本次提交申请日30日后方可再次提交股份转让申请。(12)申请人承诺,如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合法合规等情形,或者任何一方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上交所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 公司股东同盛集团和中远海运集团于2017年12月19日签订了《股份转让承诺函》,同盛集团作为出让方,中远海运集团作为受让方(并称:“申请人”),出具了承诺函。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披露了《上港集团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出具承诺函的公告》(临2017-057) | 是 | 是 | / | / |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8年5月1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对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的审计报酬,拟控制在人民币800万元之内。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破产重整相关事项□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2014年12月2日,上海市国资委以沪国资委分配[2014]393号《关于同意上港集团涉及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批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201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2015年4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2015年5月5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4月29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776号《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76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向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418,495,000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4.1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于2015年6月3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原先的22,755,179,650股变更为23,173,674,65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可交易时间为2018年6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5年6月5日,公司对外公告了《上港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上港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上港集团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114198号)、《上港集团关于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根据《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上港集团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自2015年6月3日算起。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5月分别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的相关规定,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减持。经2018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并经2018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一年,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由48个月延长至60个月,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处置时间为2018年6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2020年6月2日,其中2019年6月3日前减持不超过5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终止。2018年3月28日,公司对外披露了《上港集团关于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2018年6月4日,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418,495,000股限售股的锁定期届满,该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29日、6月1日对外披露了《上港集团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和《上港集团关于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1)公司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范围为上港集团总部及上港集团下属相关单位员工,共计16053人。
(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上港集团418,495,000股股票,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1.81%。
(4)报告期内,不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权利引起股份权益变动的情况。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2017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港集团分别以现金人民币24.66亿元、人民币1.45亿元、人民币1.40亿元收购了同盛集团持有的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同盛物流”)100%股权、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港政置业”)100%股权、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盛港能源”)40%股权。 2017年12月28日,公司与同盛集团分别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收购同盛物流100%股权)、《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收购港政置业100%股权)、《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收购盛港能源40%股权)。2017年12月29日,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了上述收购资产事项的相关手续,取得同盛物流、港政置业、盛港能源三家公司的产权交易凭证。 2018年1月,公司支付了收购同盛物流全部交易价款的90%,同盛物流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完成了收购港政置业全部交易交款的支付,港政置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完成了收购盛港能源全部交易交款的支付,盛港能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2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上港集团关于收购同盛集团相关港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7-041)和《上港集团关于收购同盛集团相关港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17-061)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控股股东 | 2,916,666.67 | 2,500,000.00 | 5,416,666.67 | 363,764,770.82 | 0 | 363,764,770.82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9,647,805.23 | 499,290,770.27 | 508,938,575.50 | 0 | 689,148,133.27 | 689,148,133.27 |
合计 | 12,564,471.90 | 501,790,770.27 | 514,355,242.17 | 363,764,770.82 | 689,148,133.27 | 1,052,912,904.09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本报告期,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市国资委提供资金是公司应收受托管理同盛集团的委托管理费;公司向关联方同盛集团提供资金主要是支付同盛集团洋山深水港四期码头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亿元;关联方同盛集团向公司提供资金是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应付同盛集团的往来借款,以及公司受让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尾款;关联方上海市国资委向公司提供资金的原因见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其他应付款”中“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无影响。 |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受托管理同盛集团为更好地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有效配置港口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资源,先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2017年5月,上港集团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资委委托管理同盛集团100%股权对应的出资人权利及同盛集团承担的洋山港口运营必需的水、电、路以及海关配套等保障性业务,并于2017年5月31日双方完成了《委托管理协议书》的签署。
(2)公司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先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2017年12月,公司接受同盛集团委托,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双方于2017年12月26日完成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的签署。委托经营管理期间,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的全部经营收入归上港集团所有,各项运营、维护等费用及相关经营税费由上港集团承担。就上述受托经营管理事宜,上港集团向同盛集团支付受托经营管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亿元。该保证金在受托经营管理结束时归还。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章“托管情况”相关内容。)
(六)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适用 □不适用(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上海市国资委 | 上港集团 | 同盛集团 | 2016年末同盛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46.71亿元。 | 2017年5月31日 | 2022年5月31日 | 500 | 上海市国资委每年支付上港集团委托管理费用人民币500万元。 | 无影响 | 是 | 控股股东 |
同盛集团 | 上港集团 | 详见以下“托管情况说明” | 详见以下“托管情况说明” | 详见以下“托管情况说明” | 详见以下“托管情况说明” | 详见以下“托管情况说明” | 详见以下“托管情况说明” | 详见以下“托管情况说明” | 是 | 参股股东 |
托管情况说明(1)公司受托管理同盛集团
为更好地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有效配置港口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资源,上港集团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资委委托管理同盛集团100%股权对应的出资人权利及同盛集团承担的洋山港口运营必需的水、电、路以及海关配套等保障性业务。
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受上海市国资委委托管理同盛集团100%股权对应的出资人权利及同盛集团承担的洋山港口运营必需的水、电、路以及海关配套等保障性业务。2017年5月31日,公司与上海市国资委完成了《委托管理协议》的签署。
托管事项为:A、上海市国资委对同盛集团的出资人权利(包括人事任免权)委托上港集团行
使,但下列权利除外:(a)对同盛集团的资产收益权。(b)对同盛集团的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解散、清算、破产;发行债券、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进行重大融资、质押重大资产、进行大额捐赠;与上港集团构成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资金往来、资产处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如发生上述事项,上港集团需事先报请上海市国资委同意。B、同盛集团所持有上港集团股权的表决权、处置权不在本次委托管理范围内。C、上海市深水港工程建设指挥部内设机构继续与同盛集团合署办公,同盛集团承担的水、电、路以及海关配套等保障性业务,作为洋山港口运营必需的基础配套,一并委托上港集团管理。
托管费用为:上海市国资委每年支付上港集团委托管理费用人民币500万元。若委托管理期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期间计算托管费用。
托管期限为:自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根据同盛集团改革发展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托管期限可调整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刊登于2017年4月29日、2017 年6 月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上港集团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上港集团关于与控股股东完成了<委托管理协议>签署的关联交易公告》。)
(2)公司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2017年12月,先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接受同盛集团委托,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并于2017年12月26日双方完成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的签署。委托经营管理期间,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的全部经营收入归上港集团所有,各项运营、维护等费用及相关经营税费由上港集团承担。就上述受托经营管理事宜,上港集团向同盛集团支付受托经营管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亿元。该保证金在受托经营管理结束时归还。
受托资产为:位于洋山深水港区的四期集装箱码头,包括区域内岸线长2770米的码头泊位(含7个5-7万吨集装箱泊位和1个工作船泊位),面积约160万平方米码头场地范围内的陆域土地、道路堆场、固定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配套设施等所有与码头正常经营运作有关的设施。具体以相关批准文件为准。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从《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签订且同盛集团将四期码头资产完整交付上港集团之日起,至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被收购且完成移交之日止。
收益及使用成本处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由上港集团履行经营权利与义务,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的全部经营收入归上港集团所有,并由上港集团开具发票及承担相关经营税费。委托经营管理期间四期码头的各项运营、维护等费用由上港集团承担。
对公司的影响: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洋山四期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收购完成前,上港集团通过受托经营的方式运营码头,有助于缓解上海港集装箱吞吐能力的不足,并能充分发挥洋山深水港区的规模效应和体现整体综合效益。本次交易对于最大限度提高上港集团集装箱吞吐量、扩大上港集团集装箱吞吐能力、充分发挥洋山深水港区的规模效应和体现整体综合效益,以及加快推进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上港集团未来可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分别于2017年12月6日、12月22日、1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上港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49)、《上港集团关于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7-051)、《上港集团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7-055)和《上港集团关于与同盛集团完成<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签署的公告》(临2017-059)。)
(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上港集团 | 公司本部 | 重庆国际 | 1,942.50 | 2014.11.20 | 2014.11.20 | 2020.09.2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是 | 是 | 联营公司 |
上港集团 | 公司本部 | 重庆国际 | 1,050.00 | 2014.11.20 | 2014.11.20 | 2020.09.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是 | 是 | 联营公司 |
上港集团 | 公司本部 | 重庆国际 | 350.00 | 2014.11.20 | 2014.11.20 | 2020.09.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是 | 是 | 联营公司 |
上港集团 | 公司本部 | 重庆国际 | 1,750.00 | 2014.11.20 | 2014.11.20 | 2021.06.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是 | 是 | 联营公司 |
上港集团 | 公司本部 | 重庆国际 | 1,750.00 | 2014.11.20 | 2014.11.20 | 2021.06.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是 | 是 | 联营公司 |
上港集团 | 公司本部 | 重庆国际 | 1,907.50 | 2014.11.20 | 2014.11.20 | 2022.05.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是 | 是 | 联营公司 |
上港集团 | 公司本部 | 重庆国际 | 700.00 | 2014.11.20 | 2014.11.20 | 2022.05.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是 | 是 | 联营公司 |
上港集团 | 公司本部 | 重庆国际 | 68.95 | 2014.11.20 | 2014.11.20 | 2018.12.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是 | 是 | 联营公司 |
上港集团 | 公司本部 | 重庆国际 | 139.30 | 2014.11.20 | 2014.11.20 | 2018.12.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是 | 是 | 联营公司 |
上港集团 | 公司本部 | 重庆国际 | 160.65 | 2014.11.20 | 2014.11.20 | 2018.12.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是 | 是 | 联营公司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9,818.9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36,915.58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746,734.48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8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
担保情况说明 | (1)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SIPG BAYPORT TERMINAL CO., LTD.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SIPG BAYPORT TERMINAL CO., LTD.提供合计6500万谢克尔(NIS)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发布的《上港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5-030)。报告期内,公司对该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为6500万谢克尔(NIS)。2018年06月29日谢克尔对人民币的汇率(谢克尔对美元的汇率0.273336,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6.616600)为1.80855,依据汇率折合人民币11755.58万元。因此,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较上年末有所变化。 (2)公司下属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银行按揭贷款担保,截至报告期末,银行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22亿元。 |
3 其他重大合同□适用 √不适用
十二、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四、环境信息情况(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1. 排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18年度被列为环境保护部门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监控类型为废水。沪东公司2018年上半年排污信息情况如下:
水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DB31/199-200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 超标情况 | |||
浦东WS-310115001274 | 公司厂区北侧 | 连续 | COD | 63 | 8.17 | 100 | 否 | |||
悬浮物 | 33.3 | 4.28 | 70 | 否 | ||||||
氨氮 | 10.8 | 1.39 | 15 | 否 | ||||||
固体废物 | ||||||||||
废物名称或代码 | 是否危险废物 | 处理处置方式 | 处理处置数量 | |||||||
废回丝900-041-49 | 是 | 委托有资质专业单位回收 | 5.63吨 | |||||||
废油900-249-08 | 是 | 委托有资质专业单位回收 | 0.8吨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设施类别 |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 投运时间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水污染物 | 污水处理站 | 2003 | 480吨/日 | 正常 |
大气污染物 | 无 | / | / | / |
固体废物 | 无 | / | / | / |
噪声 | 无 | / | / | / |
其他 | 无 | / | / | /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18年上半年,沪东公司实施了污水纳管工程,将港区内产生的所有废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港外市政污水管网 ,不再外排至长江。该工程已经实施完毕,并已通过浦东新区环保局公路署验收,取得了排水接管证明。目前,正在向上海市水务局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 □不适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应对突发各类环境事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单位财产损失,沪东公司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应急预案编制说明和专家评审意见。根据各类因素对环境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进行分级预警,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应急处置职责,做到防范未然。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适用 □不适用
2018年上半年,沪东公司废水委托上海汇衡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检测,上述所有废水相关数据均经过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察支队核定;固定废物委托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回收,上述所有固定废物相关数据均经过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察支队核定。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能遵守国家和属地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行业技术规范、政府管理规定,积极落实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公司其他所属企业积极承担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有效落实环保措施。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1、 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企业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 418,495,000 | 418,495,000 | 0 | 0 |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018年6月4日 |
合计 | 418,495,000 | 418,495,000 | 0 | 0 | / | / |
注: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披露的《上港集团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二、 股东情况(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41,83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0 | 7,267,201,090 | 31.36 | 0 | 无 | / | 国家 | |||
亚吉投资有限公司 | 0 | 5,827,677,572 | 25.15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0 | 3,476,051,198 | 15.00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1,125,271,248 | 4.86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0 | 975,471,600 | 4.21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2,074,764 | 749,630,375 | 3.23 | 0 | 无 | / | 其他 | |||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0 | 741,818,800 | 3.20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企业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 0 | 418,495,000 | 1.81 | 0 | 无 | / | 其他 | |||
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66,785,332 | 369,470,814 | 1.59 | 0 | 无 | / | 其他 | |||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0 | 172,814,922 | 0.75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7,267,201,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67,201,090 | |||||||
亚吉投资有限公司 | 5,827,677,572 | 人民币普通股 | 5,827,677,572 |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3,476,051,1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6,051,198 |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25,271,2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5,271,248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975,47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5,471,60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49,630,375 | 人民币普通股 | 749,630,375 | |||||||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741,81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1,818,800 |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企业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 418,4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8,495,000 | |||||||
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369,470,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69,470,814 | |||||||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72,814,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814,92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第4、第5、第7、第10名的流通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2名亚吉投资有限公司和第9名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均为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HK0144)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10名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第7名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严 俊 | 董事 | 0 | 57,200 | 57,200 | 二级市场买卖 |
周源康 | 监事 | 0 | 15,200 | 15,200 | 二级市场买卖 |
刘 刚 | 监事 | 0 | 12,700 | 12,700 | 二级市场买卖 |
方怀瑾 | 高管 | 0 | 60,800 | 60,800 | 二级市场买卖 |
王海建 | 高管 | 0 | 60,900 | 60,900 | 二级市场买卖 |
丁向明 | 高管 | 0 | 57,200 | 57,200 | 二级市场买卖 |
杨智勇 | 高管 | 0 | 57,400 | 57,400 | 二级市场买卖 |
王琳琳 | 高管 | 0 | 16,744 | 16,744 | 二级市场买卖 |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唐士芳 | 监事 | 选举 |
傅元 | 原监事 | 离任 |
黄新 | 原副总裁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黄新先生因年龄原因于2018年1月30日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傅元先生因年龄原因于2018年3月26日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唐士芳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31日、3月28日、5月19日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上港集团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上港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上港01 | 136184 | 2016-1-22 | 2021-1-22 | 25 | 3.0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6上港02 | 136459 | 2016-6-2 | 2021-6-2 | 30 | 3.08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 16上港03 | 136539 | 2016-7-13 | 2021-7-13 | 25 | 2.95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2日、6月4日、7月13日完成了“16上港01”、“16上港02”和“16上港03”公司债券的2018年付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2018年5月26日、2018年7月6日披露的《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年付息公告》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2018年付息公告》。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5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1月19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57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首期发行面值为25亿元公司债券于2016年1月25日完成发行工作;第二期发行面值为30亿元公司债券于2016年6月3日完成发行工作;第三期发行面值为25亿元公司债券于2016年7月14日完成发行工作。
2016年2月18日,人民币25亿元“16上港01”(代码:136184)(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债券票面利率为3.00%,债券评级为AAA级信用,无担保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20日、1月22日、1月26日、2月17日披露的《上港集团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上港集团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上港集团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上港集团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上港集团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2016年7月1日,人民币30亿元“16上港02”(代码:136459)(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债券票面利率为3.08%,债券评级为AAA级信用,无担保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31日、6月2日、6月4日、6月30日披露的《上港集团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上港集团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上港集团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上港集团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上港集团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2016年8月4日,人民币25亿元“16上港03”(代码:136539)(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债券票面利率为2.95%,债券评级为AAA级信用,无担保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11日、7月13日、7月15日、8月3日披露的《上港集团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上港集团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上港集团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票面利率公告》、《上港集团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上港集团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5楼 | |
联系人 | 郁韡君 | |
联系电话 | 021-38676666 | |
资信评级机构 | 名称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更。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 □不适用
(1)16上港01:该次债券发行额度25亿元,于2016年1月完成发行工作。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滩支行、国泰君安三方签署了《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资金账户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等。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2)16上港02:该次债券发行额度30亿元,于2016年6月完成发行工作。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滩支行、国泰君安三方签署了《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资金账户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等。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3)16上港03:该次债券发行额度25亿元,于2016年7月完成发行工作。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滩支行、国泰君安三方签署了《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资金账户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等。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四、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16上港01”、“16上港02”、“16上港03”在有效存续期间,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对上港集团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根据有关要求,新世纪公司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报告将在上交所网站和评级机构网站予以披露。报告期内,新世纪公司对上港集团“16上港01”、“16上港02”、“16上港03”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并于2018年5月22日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
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公司发行的“16上港01”、“16上港02”和“16上港03”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上港集团于2018年5月23日披露了《上港集团关于“16上港01”、“16上港02”、“16上港03”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临2018-016)和《上港集团及其发行的16上港01、16上港02及16上港03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未采取增信措施。公司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良好,每年均能够按时偿付公司债券利息,到期兑付公司债券本金。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同时,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确定了专门的部门与工作人员、合理安排资金、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确保了公司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2日、6月4日、7月13日完成了“16上港01”、“16上港02”和“16上港03”公司债券的2018年付息。
六、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16上港01”、“16上港02”、“16上港03”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包括持续关注公司的资信状况、对公司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进行监督等。报告期内,国泰君安于2018年5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上港集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2017年度)》。
八、 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下列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1.51 | 1.32 | 14.31 | / |
速动比率 | 0.73 | 0.68 | 7.77 | / |
资产负债率(%) | 47.18 | 45.44 | 增加1.74个百分点 | /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0 | /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8.18 | 14.94 | -45.25 | 主要是本期筹资用于支付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导致利息费用增加,从而使该指标有所下降。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0 | / |
九、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 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按时完成了“16上港01”、 “16上港02”、 “16上港03”三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另外,公司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也均按时足额支付各年度利息,并按期偿还了本金。
十一、 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991.28亿元,已使用合计272.39亿元,可使用额度合计为718.89亿元。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 已使用额度 | 可用额度 | 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
工商银行 | 110 | 17.5 | 92.5 | 按时偿还 |
中信银行 | 20 | 0 | 20 | 按时偿还 |
浦发银行 | 85 | 2.88 | 82.12 | 按时偿还 |
招商银行 | 70 | 20.8 | 49.2 | 按时偿还 |
交通银行 | 30 | 0 | 30 | 按时偿还 |
建设银行 | 150 | 87.31 | 62.69 | 按时偿还 |
中国银行 | 161 | 0.8 | 160.2 | 按时偿还 |
中银香港 | 34 | 2.6 | 31.4 | 按时偿还 |
光大银行 | 8 | 0 | 8 | 按时偿还 |
宁波银行 | 10 | 5 | 5 | 按时偿还 |
邮储银行 | 52 | 0 | 52 | 按时偿还 |
进出口银行 | 190 | 81.5 | 108.5 | 按时偿还 |
民生银行 | 20 | 5 | 15 | 按时偿还 |
上海银行 | 51.28 | 49 | 2.28 | 按时偿还 |
合计 | 991.28 | 272.39 | 718.89 | 按时偿还 |
十二、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按时兑付公司债券本息,不存在损害债券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十三、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一) | 17,869,819,379.60 | 20,268,363,974.0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五(四) | 290,439,228.26 | 405,455,337.17 |
应收账款 | 五(五) | 3,087,861,878.81 | 2,394,706,008.14 |
预付款项 | 五(六) | 492,752,389.75 | 414,705,659.7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五(七) | 8,186,391.81 | 6,874,840.54 |
应收股利 | 五(八) | 803,111,723.97 | 157,897,270.87 |
其他应收款 | 五(九) | 763,084,637.53 | 530,171,892.6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五(十) | 27,008,316,842.93 | 24,485,323,807.2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五(十二) | 550,161,363.68 | 377,213,078.43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十三) | 1,418,595,197.63 | 1,224,926,441.08 |
流动资产合计 | 52,292,329,033.97 | 50,265,638,309.8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五(十四) | 1,278,319,285.46 | 1,363,902,462.11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五(十六) | 925,785,605.21 | 831,692,334.09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十七) | 34,053,561,828.03 | 34,001,675,022.35 |
投资性房地产 | 五(十八) | 786,653,935.16 | 805,156,729.90 |
固定资产 | 五(十九) | 32,480,214,857.03 | 32,988,066,938.98 |
在建工程 | 五(二十) | 490,352,813.42 | 352,072,418.32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五(二十二) | 16,256,173.09 | 1,173,055.8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五(二十五) | 15,003,310,987.68 | 13,881,424,428.4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五(二十七) | 189,837,751.09 | 15,024,099.69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二十八) | 4,846,276,842.12 | 4,917,636,540.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二十九) | 1,074,839,659.19 | 994,622,759.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三十) | 598,640,286.26 | 816,819,894.6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1,744,050,023.74 | 90,969,266,684.14 | |
资产总计 | 144,036,379,057.71 | 141,234,904,994.0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三十一) | 15,940,831,500.00 | 18,743,810,300.00 |
应付短期融资券 | 五(三十二) | 6,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五(三十三) | 784,751,014.77 | 487,289,820.35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五(三十六) | 4,852,608,275.04 | 3,474,596,292.09 |
预收款项 | 五(三十七) | 251,558,045.58 | 1,009,210,134.3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三十八) | 711,421,290.80 | 507,645,577.09 |
应交税费 | 五(三十九) | 1,511,853,187.89 | 1,899,584,402.43 |
应付利息 | 五(四十) | 241,711,609.10 | 218,374,437.79 |
应付股利 | 五(四十一) | 1,183,781,047.40 | 133,245,634.99 |
其他应付款 | 五(四十二) | 2,062,006,850.67 | 5,951,933,308.98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四十四) | 1,118,859,332.12 | 3,658,172,294.07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659,382,153.37 | 38,083,862,202.1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五(四十六) | 15,100,069,907.16 | 8,539,752,255.99 |
应付债券 | 五(四十七) | 14,120,132,856.31 | 13,949,799,573.8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五(四十八) | 1,087,318,227.83 | 795,176,125.7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五(五十一) | 348,905.27 | 348,905.27 |
递延收益 | 五(五十二) | 114,544,352.92 | 114,886,653.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二十九) | 2,879,541,358.49 | 2,694,612,357.5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301,955,607.98 | 26,094,575,871.54 | |
负债合计 | 67,961,337,761.35 | 64,178,438,073.6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五(五十四) | 23,173,674,650.00 | 23,173,674,65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五十六) | 7,770,590,027.22 | 7,895,333,676.2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五(五十八) | 737,771,683.83 | 773,537,734.10 |
专项储备 | 五(五十九) | 3,524,324.87 | 917,786.91 |
盈余公积 | 五(六十) | 6,151,444,577.57 | 6,151,444,577.5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五(六十一) | 30,885,416,831.05 | 31,489,472,484.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8,722,422,094.54 | 69,484,380,909.71 | |
少数股东权益 | 7,352,619,201.82 | 7,572,086,010.6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6,075,041,296.36 | 77,056,466,920.3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4,036,379,057.71 | 141,234,904,994.02 |
法定代表人:陈戌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458,557,461.16 | 10,900,403,991.39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0,468,732.29 | 73,442,167.61 | |
应收账款 | 十六(一) | 319,334,983.21 | 208,794,596.93 |
预付款项 | 312,882,405.66 | 21,749,323.07 | |
应收利息 | 18,228,409.70 | 14,947,042.21 | |
应收股利 | 1,941,635,531.25 | 3,401,939,719.70 | |
其他应收款 | 十六(二) | 1,106,108,411.67 | 848,737,147.78 |
存货 | 14,681,727.46 | 13,102,491.0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2,700,000.00 | 53,922,067.47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76,889,404.29 | 1,753,910,988.3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211,487,066.69 | 17,290,949,535.57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195,559,802.02 | 1,279,061,262.08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六(三) | 64,559,773,085.66 | 56,978,381,209.11 |
投资性房地产 | 427,247,959.89 | 438,320,593.52 |
固定资产 | 9,095,110,658.51 | 9,412,510,969.18 | |
在建工程 | 241,994,602.48 | 182,099,341.07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2,319,618.17 | -1,696,693.2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3,687,243,701.88 | 3,737,580,534.4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4,930,090.78 | 227,676,305.1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281,204.41 | 28,081,270.3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25,840,286.26 | 7,550,242,491.2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5,478,661,773.72 | 79,832,257,282.98 | |
资产总计 | 99,690,148,840.41 | 97,123,206,818.5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042,000,000.00 | 5,773,000,000.00 | |
应付短期融资券 | 6,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8,497,997.60 | 204,098,613.45 | |
预收款项 | 33,157,311.98 | 12,234,151.41 | |
应付职工薪酬 | 76,196,198.70 | 26,278,721.11 | |
应交税费 | 196,775,990.38 | 149,886,902.94 | |
应付利息 | 221,431,217.38 | 201,857,738.91 | |
应付股利 | 1,002,360,542.38 | ||
其他应付款 | 3,258,247,153.31 | 5,377,529,310.75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6,588,700.00 | 3,07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395,255,111.73 | 16,814,885,438.5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502,311,300.00 | 6,61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8,000,000,000.00 | 8,000,0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715,471,895.91 | 791,257,847.6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0,702,905.29 | 90,284,779.8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8,824,082.82 | 299,699,447.8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587,310,184.02 | 15,796,242,075.32 | |
负债合计 | 36,982,565,295.75 | 32,611,127,513.89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173,674,650.00 | 23,173,674,65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482,231,547.80 | 8,484,917,406.0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06,314,842.10 | 660,545,978.0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151,444,577.57 | 6,151,444,577.57 | |
未分配利润 | 24,293,917,927.19 | 26,041,496,693.0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707,583,544.66 | 64,512,079,304.6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9,690,148,840.41 | 97,123,206,818.55 |
法定代表人:陈戌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合并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7,509,798,030.81 | 16,718,310,109.7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五(六十二) | 17,509,798,030.81 | 16,718,310,109.7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780,632,376.18 | 13,497,741,542.2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六十二) | 12,248,997,637.96 | 11,662,737,458.2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五(六十三) | 263,734,708.81 | 93,631,709.74 |
销售费用 | 五(六十四) | 34,599,894.26 | 32,921,826.60 |
管理费用 | 五(六十五) | 1,575,430,952.31 | 1,399,566,654.82 |
财务费用 | 五(六十六) | 639,137,929.84 | 354,003,270.68 |
资产减值损失 | 五(六十七) | 18,731,253.00 | -45,119,377.87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六十八) | -282,302,706.3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六十九) | 2,276,398,315.92 | 1,850,050,778.9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65,680,956.25 | 701,648,462.3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七十) | 5,753,704.97 | 109,495,548.98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他收益 | 五(七十一) | 276,159,286.81 | 50,110,802.9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005,174,255.99 | 5,230,225,698.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七十二) | 23,731,417.35 | 130,446,100.78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七十三) | 3,982,917.98 | 14,630,731.6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024,922,755.36 | 5,346,041,067.4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七十四) | 1,030,698,407.60 | 1,316,871,618.3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94,224,347.76 | 4,029,169,449.1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94,224,347.76 | 4,029,169,449.1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86,511,356.67 | 3,372,807,281.50 | |
2.少数股东损益 | 607,712,991.09 | 656,362,167.6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691,028.03 | 559,786,943.76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5,766,050.27 | 565,978,886.13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766,050.27 | 565,978,886.13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12,341,833.79 | 16,923,833.05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63,941,037.62 | 557,456,009.51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0,516,821.14 | -8,400,956.43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75,022.24 | -6,191,942.37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960,533,319.73 | 4,588,956,392.8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50,745,306.40 | 3,938,786,167.63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9,788,013.33 | 650,170,225.2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61 | 0.145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61 | 0.145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法定代表人:陈戌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十六(四) | 3,128,315,673.99 | 2,977,584,402.47 |
减:营业成本 | 十六(四) | 1,406,316,362.44 | 1,303,987,618.69 |
税金及附加 | 34,895,812.47 | 28,720,420.02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687,309,907.41 | 749,270,566.76 | |
财务费用 | 534,488,752.51 | 265,279,643.79 | |
资产减值损失 | -8,904,125.24 | -27,686,560.18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六(五) | 1,900,716,158.57 | 2,888,346,168.8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75,990,241.24 | 655,703,324.9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88,311.14 | 33,840,689.90 | |
其他收益 | 56,570,523.51 | 32,431,115.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32,483,957.62 | 3,612,630,687.12 | |
加:营业外收入 | 6,268,612.42 | 14,204,643.31 | |
减:营业外支出 | 975,131.45 | 5,121,803.2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37,777,438.59 | 3,621,713,527.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9,484,172.99 | 408,887,479.7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38,293,265.60 | 3,212,826,047.40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38,293,265.60 | 3,212,826,047.4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4,231,135.91 | -342,802,054.34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231,135.91 | -342,802,054.34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8,394,959.13 | 16,867,955.42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62,626,095.04 | -359,670,009.76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84,062,129.69 | 2,870,023,993.0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陈戌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928,726,649.84 | 15,367,323,137.7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644,581.25 | 19,645,501.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七十五) | 1,521,551,959.75 | 1,996,079,195.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470,923,190.84 | 17,383,047,834.4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637,665,954.17 | 7,332,653,531.4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47,326,051.56 | 3,250,481,092.0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62,037,719.76 | 2,021,813,007.0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七十五) | 1,802,283,276.59 | 1,550,685,383.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49,313,002.08 | 14,155,633,014.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五(七十六) | 1,521,610,188.76 | 3,227,414,820.0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89,642,712.46 | 1,208,764,012.5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0,557,194.03 | 2,066,910,458.3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171,579.42 | 185,675,599.8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七十五) | 18,097,804.7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34,469,290.70 | 3,461,350,070.6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6,660,313.79 | 1,197,918,985.6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18,386,483.88 | 252,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176,614,787.76 | 4,335,153.6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81,661,585.43 | 1,454,754,139.2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192,294.73 | 2,006,595,931.4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1,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1,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113,900,000.00 | 8,465,443,610.41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274,900,000.00 | 8,465,443,610.4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958,338,776.88 | 11,696,914,211.1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73,386,149.10 | 813,623,006.2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729,607,612.04 | 243,886,699.7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七十五) | 4,211,218,175.57 | 12,934,552.7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642,943,101.55 | 12,523,471,770.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68,043,101.55 | -4,058,028,159.7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122,673.14 | -33,689,466.7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89,502,534.38 | 1,142,293,125.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246,034,398.90 | 12,215,119,244.9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56,531,864.52 | 13,357,412,369.91 |
法定代表人:陈戌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09,735,689.44 | 2,128,463,448.9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64,659,189.05 | 3,410,906,099.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74,394,878.49 | 5,539,369,548.9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91,623,253.68 | 910,755,090.54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85,604,629.52 | 682,101,808.4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7,199,233.27 | 338,880,191.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18,613,517.84 | 4,065,901,579.3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23,040,634.31 | 5,997,638,669.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8,645,755.82 | -458,269,120.4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24,298,207.38 | 1,053,901,131.5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19,025,022.54 | 3,094,837,678.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296,588.82 | 97,363,148.2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49,619,818.74 | 4,246,101,958.4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4,357,253.97 | 174,573,127.4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745,241,320.15 | 13,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89,598,574.12 | 187,573,127.4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9,978,755.38 | 4,058,528,830.9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039,000,000.00 | 4,602,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39,000,000.00 | 4,602,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566,100,000.00 | 6,939,632,6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10,470,423.96 | 394,043,875.7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76,570,423.96 | 7,333,676,475.7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2,429,576.04 | -2,731,676,475.7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671,845.07 | -53,615.8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31,866,780.23 | 868,529,618.9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00,403,991.39 | 4,121,240,679.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68,537,211.16 | 4,989,770,298.80 |
法定代表人:陈戌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173,674,650.00 | 7,895,333,676.24 | 773,537,734.10 | 917,786.91 | 6,151,444,577.57 | 31,489,472,484.89 | 7,572,086,010.64 | 77,056,466,920.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173,674,650.00 | 7,895,333,676.24 | 773,537,734.10 | 917,786.91 | 6,151,444,577.57 | 31,489,472,484.89 | 7,572,086,010.64 | 77,056,466,920.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4,743,649.02 | -35,766,050.27 | 2,606,537.96 | -604,055,653.84 | -219,466,808.82 | -981,425,623.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766,050.27 | 3,386,511,356.67 | 609,788,013.33 | 3,960,533,319.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4,743,649.02 | -52,018,431.53 | -176,762,080.55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161,000,000.00 | 161,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24,743,649.02 | -213,018,431.53 | -337,762,080.55 | ||||||||||
(三)利润分配 | -3,990,567,010.51 | -777,797,916.93 | -4,768,364,927.4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85,872,031.46 | -777,797,916.93 | -4,763,669,948.39 | ||||||||||
4.其他 | -4,694,979.05 | -4,694,979.05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606,537.96 | 561,526.31 | 3,168,064.27 | ||||||||||
1.本期提取 | 180,425,629.17 | 24,669,127.73 | 205,094,756.90 | ||||||||||
2.本期使用 | 177,819,091.21 | 24,107,601.42 | 201,926,692.6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173,674,650.00 | 7,770,590,027.22 | 737,771,683.83 | 3,524,324.87 | 6,151,444,577.57 | 30,885,416,831.05 | 7,352,619,201.82 | 76,075,041,296.36 |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173,674,650.00 | 8,583,778,849.41 | -767,151,320.16 | 826,313.87 | 5,412,388,117.27 | 24,320,344,835.56 | 7,514,511,871.74 | 68,238,373,317.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173,674,650.00 | 8,583,778,849.41 | -767,151,320.16 | 826,313.87 | 5,412,388,117.27 | 24,320,344,835.56 | 7,514,511,871.74 | 68,238,373,317.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382,906.27 | 565,978,886.13 | 13,032,621.66 | -246,753,726.97 | -4,705,896.98 | 318,168,977.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5,978,886.13 | 3,372,807,281.50 | 650,170,225.23 | 4,588,956,392.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382,906.27 | -9,382,906.27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382,906.27 | -9,382,906.27 | |||||||||||
(三)利润分配 | -3,619,561,008.47 | -657,550,212.67 | -4,277,111,221.1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15,093,245.40 | -657,550,212.67 | -4,272,643,458.07 | ||||||||||
4.其他 | -4,467,763.07 | -4,467,763.07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032,621.66 | 2,674,090.46 | 15,706,712.12 | ||||||||||
1.本期提取 | 133,002,895.12 | 26,815,025.67 | 159,817,920.79 | ||||||||||
2.本期使用 | 119,970,273.46 | 24,140,935.21 | 144,111,208.6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173,674,650.00 | 8,574,395,943.14 | -201,172,434.03 | 13,858,935.53 | 5,412,388,117.27 | 24,073,591,108.59 | 7,509,805,974.76 | 68,556,542,295.26 |
法定代表人:陈戌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173,674,650.00 | 8,484,917,406.03 | 660,545,978.01 | 6,151,444,577.57 | 26,041,496,693.05 | 64,512,079,304.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173,674,650.00 | 8,484,917,406.03 | 660,545,978.01 | 6,151,444,577.57 | 26,041,496,693.05 | 64,512,079,304.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85,858.23 | -54,231,135.91 | -1,747,578,765.86 | -1,804,495,760.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231,135.91 | 2,238,293,265.60 | 2,184,062,129.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85,858.23 | -2,685,858.23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685,858.23 | -2,685,858.23 | |||||||||
(三)利润分配 | -3,985,872,031.46 | -3,985,872,031.4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85,872,031.46 | -3,985,872,031.4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44,720,392.88 | 44,720,392.88 | |||||||||
2.本期使用 | 44,720,392.88 | 44,720,392.8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173,674,650.00 | 8,482,231,547.80 | 606,314,842.10 | 6,151,444,577.57 | 24,293,917,927.19 | 62,707,583,544.66 |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173,674,650.00 | 8,276,774,952.84 | 965,632,815.97 | 5,412,388,117.27 | 23,005,081,813.25 | 60,833,552,349.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173,674,650.00 | 8,276,774,952.84 | 965,632,815.97 | 5,412,388,117.27 | 23,005,081,813.25 | 60,833,552,349.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657,555.39 | -342,802,054.34 | -402,267,198.00 | -754,726,807.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2,802,054.34 | 3,212,826,047.40 | 2,870,023,993.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657,555.39 | -9,657,555.39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657,555.39 | -9,657,555.39 | |||||||||
(三)利润分配 | -3,615,093,245.40 | -3,615,093,245.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15,093,245.40 | -3,615,093,245.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5,744,061.28 | 35,744,061.28 | |||||||||
2.本期使用 | 35,744,061.28 | 35,744,061.2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173,674,650.00 | 8,267,117,397.45 | 622,830,761.63 | 5,412,388,117.27 | 22,602,814,615.25 | 60,078,825,541.60 |
法定代表人:陈戌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一、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2005年5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批[2005]880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Merchants International Terminals (Shanghai) Limited、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5月24日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商外资资审字[2005]01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5年7月8日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企股沪总字第038738号(市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68,982,980元。
根据本公司2006年8月7日2006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6年9月4日签发的商资批[2006]1769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9月18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06]80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暨换股吸收合并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上港”)。此次共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2,421,710,55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7元,用于向G上港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换取其持有G上港人民币普通股,换股比例为4.5:1。2006年10月,本公司股份变动等吸收合并工作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990,693,530股。
2008年1月29日,根据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08]18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发行总额24.5亿元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于2009年3月6日结束,成功行权的权证数量为106,602份,行权比例为1:1。2009年3月10日,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6,602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90,800,132元。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11153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与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集团”)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3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1]395号文核准,本公司向同盛集团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1,764,379,518股,用于购买同盛集团持有的上海同盛洋西港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西公司”)100%股权及上海同盛洋东港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东公司”)100%股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9元/股。截止2011年4月6日,本公司已收到同盛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64,379,518元,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990,800,132元变更为人民币22,755,179,650元,注册资本的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1768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1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4年4月8日上市流通。
根据本公司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分配[2014]393号《关于同意上港集团涉及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76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2,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由受托管理该计划的资管机构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长江养老企业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予以认购),发行对象将以现金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11月18日),交易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向上舍入至保留2位小数),即4.33元/股。
根据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按股本
22,755,179,650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4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4.18元/股。截止2015年5月2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749,309,1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518,4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9,790,60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18,49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301,295,605元,本公司股本由22,755,179,650元变更为23,173,674,650元。上述股本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2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198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5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5月20日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075806的《营业执照》。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3,173,674,650股。本公司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经营范围为: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含过驳)、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航运、仓储、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为国际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引水、拖带,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港口起重设备、搬运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本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为集装箱装卸业务、散杂货装卸业务、港口服务业务和港口物流业务。
本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镇同汇路1号综合大楼A区4楼。本公司总部办公地: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本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陈戌源。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2018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1、上海港湾实业总公司 |
2、上海港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
3、上海东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4、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 |
5、上海远东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公司 |
6、上海海勃物流软件有限公司 |
7、上海交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8、上海集盛劳务有限公司 |
9、上海港盛集装箱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
10、上海深水港船务有限公司 |
11、上海港复兴船务有限公司 |
12、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3、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4、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5、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6、上海冠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7、上海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
18、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9、上港集箱(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
20、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名称 |
21、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 |
22、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 |
23、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4、Shanghai International Port Group (Singapore) PTE Ltd. |
25、SIPG BAYPORT TERMINAL CO., LTD. |
26、GLORY SHANGHAI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上海航运有限公司) |
27、GLORY TIANJIN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天津航运有限公司) |
28、GLORY ZHENDON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振东航运有限公司) |
29、GLORY GUANGZHOU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广州航运有限公司) |
30、GLORY GUANDON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冠东航运有限公司) |
31、GLORY SHENGDON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盛东航运有限公司) |
32、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33、上海港技术劳务有限公司 |
34、上海万津船务有限公司 |
35、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36、上海外理检验有限公司 |
37、上海新海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38、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39、上海港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40、上海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41、上海江海国际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
42、上海港城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 |
43、上海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44、上海联东地中海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45、上海上港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46、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47、上海集发物流有限公司 |
48、上港物流(江西)有限公司 |
49、上海海富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
50、上港物流(浙江)有限公司 |
51、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 |
52、深圳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53、上港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
54、上港物流(厦门)有限公司 |
55、上港物流拼箱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56、上港物流(成都)有限公司 |
57、宁波航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
58、上港物流(惠州)有限公司 |
59、上海东方海外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
60、上海上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61、上海上港陆上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62、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 |
63、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 |
64、上海海华船务有限公司 |
65、温州海华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66、季节航运有限公司 |
67、晓星航运有限公司 |
68、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
子公司名称 |
69、扬州航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
70、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71、江苏航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
72、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 |
73、江苏集海航运有限公司 |
74、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 |
75、九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76、上港集团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77、上港冷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78、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79、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80、上海港国客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1、上海港国际邮轮旅行社有限公司 |
82、上港船舶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83、上港集团港口业务受理中心有限公司 |
84、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
85、锦化株式会社 |
86、锦江航运(日本)株式会社 |
87、通和实业有限公司 |
88、上海锦江三井仓库国际物流有公司 |
89、上海锦江住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90、上海锦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91、上海锦亿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92、上海锦都物流有限公司 |
93、上海锦昶物流有限公司 |
94、锦茂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95、锦江航运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96、锦江航运物流(新加坡)有限公司 |
97、T.V.L. GLOBAL LOGISTICS (S) PTE. LTD. |
98、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99、太仓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100、满强航运有限公司 |
101、SUPER APEX SHIPPING S.A. |
102、SUPER COURAGE SHIPPING S.A. |
103、SUPER ENTERPRISE SHIPPING S.A. |
104、SUPER FORTUNE SHIPPING S.A. |
105、SUPER VANGUARD SHIPPING S.A. |
106、SUPER ENERGY SHIPPING S.A. |
107、SUPER CHAMPION SHIPPING S.A. |
108、SUPER TRANSIT SHIPPING S.A. |
109、SUPER UNION SHIPPING (HONG KONG) LIMITED |
110、SUPER FAITH SHIPPING (HONG KONG) LIMITED |
111、SUPER PIONEER SHIPPING (HONG KONG) LIMITED |
112、上海上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13、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14、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15、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16、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名称 |
117、上海两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18、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119、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2018年1-6月财务报表。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二十八) 收入”。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①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三、(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套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套算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余额,以历史成本计量的,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套算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总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套算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所属报表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 金融工具的分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3)应收款项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本公司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减值的认定标准为: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债务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减值的认定标准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
超过50%;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投资成本的计算方法为:取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对价及相关税费;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自下跌幅度超过投资成本的50%时计算。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一) 应收款项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在4,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并入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除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并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其余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划分组合 |
应收融资租赁款 | 风险类型 |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分析法 |
应收融资租赁款 | 其他方法 |
(1)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30 | 30 |
3年以上 |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2) 组合中,采用风险类型计提坏账准备的:
本公司按照风险等级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按照风险类型对应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正常类 | 0 | |
关注类 | 2 | |
次级类 | 25 | |
可疑类 | 50 | |
损失类 | 100 |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项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十二)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房地产开发成本和房地产开发产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房地产企业,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处置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时,应在处置当期冲销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4、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三)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十四)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五) 投资性房地产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六) 固定资产1、 确认条件√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4%-10% | 3%-4.8% |
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4%-10% | 3%-4.8% |
港务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25-30 | 4%-10% | 3%-3.84% |
库场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25-30 | 4%-10% | 3%-3.84% |
通讯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5-10 | 4%-10% | 9%-19.2% |
船舶 | 年限平均法 | 12-25 | 4%-10% | 3.6%-8% |
装卸机械 | 年限平均法 | 8-20 | 4%-10% | 4.5%-12%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 | 4%-10% | 6%-9.6% |
电子计算机 | 年限平均法 | 5-6 | 4%-10% | 15%-19.2% |
职工住宅 | 年限平均法 | 35 | 4% | 2.74% |
车辆 | 年限平均法 | 6-10 | 4%-10% | 9%-16% |
集装箱 | 年限平均法 | 8 | 4% | 12% |
安全设施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一次性全额折旧 | 0% | 10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0 | 4%-10% | 9%-19.2%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七)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八)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九)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二十)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一) 无形资产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0-70年 | 土地使用期限 |
房屋使用权 | 18-35年 | 使用年限 |
软件使用权 | 5年 | 预计经济年限 |
球员技术 | 2-4年 | 合同约定期限 |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报告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适用 □不适用
3、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二)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三)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车辆租金、码头港外设施、多回路供电容量费、芦潮港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土地补偿款、教练员佣金和其他。
1、 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1)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
(2)车辆租金按受益期平均摊销;
(3)码头港外设施从投入使用当月起按受益期平均摊销;
(4)多回路供电容量费按受益期平均摊销;
(5)芦潮港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土地补偿款按5年平均摊销;
(6)教练员佣金按受益期平均摊销;
(7)其他按5至10年平均摊销。
(二十四) 职工薪酬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详见本附注“五、(三十八) 应付职工薪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五)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六)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七)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八)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 具体原则:本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为码头装卸、港口服务、港口物流等业务。
(1)码头装卸业务本公司提供码头靠驳、装卸等服务,向船公司或代理人(以下简称“船方”)、货主或代理人(以下简称“货方”)收取的装卸费、堆存费、港务费、港口安保费、上下车费、起落驳费等费用,按照以下方法确认收入:
①出口本公司应在整船装卸作业完毕后或中转作业转运完毕后的三至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收费清单制作,并送交船方或货方。船方或货方应在收到收费清单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本公司依据经确认的收费清单开具发票,确认相关业务收入。公司与船方或货方签订业务合同时,应明确上述关于收费清单的确认时间条款,逾期视同确认(有异议反馈的除外)。
开始和完成分别属于不同会计年度的整船装卸业务,在次年整船装卸完毕时按上述原则确认收入。
②进口进口装卸业务向船方收取的费用,收入确认方法参照出口装卸业务执行。集装箱进口业务向货方收取的费用,应在货方提货时开具发票并确认相关业务收入。
散杂货进口业务向货方收取的费用,应在货方提货时或收到商检报告时开具发票并确认相关业务收入。
(2)拖轮业务本公司为船方提供拖带等服务,向船方收取的拖带费及其他应船方申请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应在作业完毕后的三至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收费清单制作,并送交船方。船方应在收到收费清单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本公司依据经确认的收费清单开具发票,确认相关业务收入。
本公司与船方签订业务合同时,应明确上述关于收费清单的确认时间条款,逾期视同确认(有异议反馈的除外)。
(3)理货业务本公司为船方提供理货服务,向船方收取的理货费及其他应船方申请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应在作业完毕后的三至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收费清单制作,并送交船方。船方应在收到收费清单之日起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本公司依据经确认的收费清单开具发票,确认相关业务收入。
本公司与船方签订业务合同时,应明确上述关于收费清单的确认时间条款,逾期视同确认(有异议反馈的除外)。
(4)仓储堆存业务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办理入库(场)手续,按照客户申请办理出库(场),向客户收取的仓储堆存费用,应在出库(场)时,根据实际堆存天数、计费单价与客户结算仓储堆存费,开具发票并确认相关业务收入。
对于月结客户,应按月与客户核对堆存清单,依据经客户确认的堆存清单开具发票,并确认相关业务收入。
(5)船舶代理业务本公司按照船公司的委托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代收运费、代办结算等船舶代理业务,向船公司收取的船舶代理费用,应在代理业务完成后,依据船公司确认的收费清单开具发票,并确认相关业务收入。
直接向货方、车队等收取的代理费用,应根据进口换单申请单,在客户办理作业业务时,开具发票并确认相关业务收入。
(6)货运代理业务本公司按照客户的委托办理货物运输、流通等业务,向客户收取的货物代理费用,应在业务操作完成后三至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收费清单制作,并送交客户。客户应在收到收费清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本公司依据经确认的收费清单开具发票,确认相关业务收入。本公司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时,应明确上述关于收费清单的确认时间条款,逾期视同确认(有异议反馈的除外)。
(7)陆路运输业务①内场运输业务本公司在码头内场从事拖运业务,向码头收取的拖运费,应按月将收费清单送交码头公司。
码头公司应在收到收费清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本公司依据经确认的收费清单开具发票,确认相关业务收入。本公司与码头公司签订业务合同时,应明确上述关于收费清单的确认时间条款,逾期视同确认(有异议反馈的除外)。
②外场运输业务本公司按照客户委托运输货物,向客户收取的运输费用,应在运输劳务完成后三至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收费清单制作,并送交客户。客户应在收到收费清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本公司依据经确认的收费清单开具发票,确认相关业务收入。本公司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时,应明确上述关于收费清单的确认时间条款,逾期视同确认(有异议反馈的除外)。
(8)水路运输业务本公司利用运输船舶从事国际、国内航线的货物运输,收取的运输费用,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航次,在航次结束时根据签发的提单,开具发票确认相关运输收入。
对于航次起始和完成分别属于不同会计年度的,在航次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航次收入;在航次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航次已经发生并已确定的成本对收入进行确认。
(9)旅客服务业务本公司为船公司提供码头靠泊、旅客出入境等服务,向船公司收取的靠泊费、供水费、供水服务费、行李搬运费、旅客服务费、港站使用费等费用,及其他因船方申请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按照以下方法确认收入:
本公司应在作业完毕后的三至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收费清单制作,并送交船方。船方应在收到收费清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本公司依据经确认的收费清单开具发票,确认相关业务收入。本公司与船方签订业务合同时,应明确上述关于收费清单的确认时间条款,逾期视同确认(有异议反馈的除外)。
(10)房地产销售业务房地产工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相关收入:①公司已与客户签订了正式的房产销售合同;
②房地产商品已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③房地产商品已经过客户验收并与客户办妥了交付入住手续;④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首期款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
(二十九) 政府补助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 确认时点
本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为:实际收到政府补助,并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为:实际收到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4、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十)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三十一) 租赁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三十二)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安全生产费用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其中:港口普通货物装卸(堆存)、水路货运、道路货运按照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提取;港口危险货物堆存(包括临时堆存)、客运业务按照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5%提取;建筑施工(港口与航道工程)按照建筑工程造价的1.5%提取。
(三十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适用 √不适用
(三十四)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 税项(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10%、11%、13%、16%、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计缴 | 1%、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中国内地:25% 中国香港地区:16.5% 中国澳门地区:累进税率(由9%至12%)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计缴 | 2% |
土地增值税 |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缴 | 按超率累进税率30%-6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所得税(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海勃物流软件有限公司、上海交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分别于2017年11月23日、2015年8月19日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原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分别取得了编号为GR201731003058、GR20153100005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2018年上述公司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需相关部门复审通过后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冷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锦都物流有限公司、太仓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温州海华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根据财税〔2018〕77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2018年度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 增值税(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交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后,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四)项免征增值税。2016年5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4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或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国际货运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联东地中海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上海上港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宁波航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上港物流(浙江)有限公司、上港物流(天津)有限公司、上港物流(厦门)有限公司、上海港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和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江苏航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扬州航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上海海华船务有限公司、温州海华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昶物流有限公司、锦茂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政策规定,故上述公司2018年度享受该增值税免税政策。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有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政策规定,2018年度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规定,境外单位从事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业务经停我国机场、码头、车站、领空、内河、海域时,纳税人向其提供的航空地面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站场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免征增值税。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于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税跨境应税行为,自2016年5月1日起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免征增值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港国际邮轮旅行社有限公司对于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税跨境应税行为,自2016年5月1日起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物流(成都)有限公司、上海上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政策规定, 2018年度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税范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政策规定,2018年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上述规定暂仅适用于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视同出口货物。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的政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船舶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对于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出口货物应税行为,2018年度享受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9)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政策规定,2018年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1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1-6月符合上述政策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3、 附加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港冷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政策规定。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一)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71,008.14 | 2,750,987.74 |
银行存款 | 17,560,195,176.49 | 20,223,588,269.72 |
其他货币资金 | 307,653,194.97 | 42,024,716.61 |
合计 | 17,869,819,379.60 | 20,268,363,974.0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41,208,570.96 | 686,007,372.84 |
其他说明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113,157,939.91 | 22,200,000.00 |
海关保证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29,575.17 | 29,575.17 |
合计 | 113,287,515.08 | 22,329,575.17 |
截止2018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中113,287,515.08元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三)衍生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四)应收票据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6,975,464.57 | 249,905,340.17 |
商业承兑票据 | 113,463,763.69 | 155,549,997.00 |
合计 | 290,439,228.26 | 405,455,337.1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5,713,171.2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5,713,171.2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应收账款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85,868,306.27 | 99.55 | 198,593,893.62 | 6.04 | 3,087,274,412.65 | 2,559,342,433.59 | 99.04 | 165,223,891.61 | 6.46 | 2,394,118,541.9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008,735.24 | 0.45 | 14,421,269.08 | 96.09 | 587,466.16 | 24,929,530.71 | 0.96 | 24,342,064.55 | 97.64 | 587,466.16 |
合计 | 3,300,877,041.51 | 100.00 | 213,015,162.70 | 3,087,861,878.81 | 2,584,271,964.30 | 100.00 | 189,565,956.16 | 2,394,706,008.14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176,522,328.42 | 158,826,856.53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3,176,522,328.42 | 158,826,856.53 | 5.00% |
1至2年 | 56,701,342.15 | 5,670,134.23 | 10.00% |
2至3年 | 19,118,986.55 | 5,735,695.95 | 3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200,953.58 | 4,600,552.11 | 50.00% |
4至5年 | 2,820,302.76 | 2,256,261.99 | 80.00% |
5年以上 | 21,504,392.81 | 21,504,392.81 | 100.00% |
合计 | 3,285,868,306.27 | 198,593,893.62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7,837,790.45元;汇率变动致其他增加111,394.2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3,733,192.8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或收回前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确定原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 收回方式 | 转回或收回原因 |
上海鑫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2,666,535.73 | 2,133,228.58 | 按账龄计提 | 货币资金、冲抵应付款项及汇兑损益 | 已胜诉,并收到赔偿款 |
中集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999,955.27 | 1,599,964.22 | 按账龄计提 | 货币资金及汇兑损益 | 已胜诉,并收到赔偿款 |
合计 | 4,666,491.00 | 3,733,192.80 | /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766,785.3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 | 装卸费、堆存费等 | 9,542,388.87 | 诉讼执行完毕,清偿已结束,确认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上海贝优能实业有限公司 | 拖轮费 | 723,750.00 | 事实核销 |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法律意见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山东省烟台国际海运公司 | 港口作业费 | 382,479.62 | 诉讼执行完毕,清偿已结束,确认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上海三岛渔业有限公司 | 监理费 | 35,000.00 | 事实核销 |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上海鑫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海运费 | 83,166.84 | 事实核销 | 清算组决议、董事会决议、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合计 | / | 10,766,785.33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下列应收账款核销事项:
(1)2015年1月,本公司与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青公司”)签订《内贸集装箱船舶作业协议》,约定由本公司下属宜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以下简称“宜东分公司”)为南青公司的船舶提供靠泊、集装箱装卸及堆存等码头作业服务,南青公司在收到账单并审核完毕后付清账款,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8月26日,南青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其中止经营,本公司就其所欠的码头作业费、堆存费等费用共计14,641,418.80元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南青公司银行存款15,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其他等值财产,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申请费。经诉讼保全后,南青公司在宜东分公司场地上留置的集装箱预计可抵扣应收账款351万元。按照上述情况,于2015年末就南青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95万元。该事项业经本公司第二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海海事法院于2016年1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6年2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2015)沪海法商初字第2579号】,判决南青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14,641,418.80元,案件受理费109,648.51元和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均由南青公司负担。该判决已生效。本公司已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16年5月5日获得法院的执行受理。
上海海事法院于2016年10月8日出具了(2016)沪72执2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沪72执20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并于2016年9月2日查封了南青公司存放于宜东分公司堆场内的1,367个集装箱,在执行中,本公司与案外人太平集运江苏物流有限公司达成协议,解除了13个集装箱的查封。其余集装箱于2016年9月21日以487.50万元拍卖给买受人。2016年11月15日,本公司收到上海海事法支付的南青公司案件执行款4,792,843.93元,转回2015年度已计提的坏账准备3,726,531.18元。至此案件已终结,应收南青公司余款9,542,388.87元无法再收回。
(2)上海港务局(本公司前身)业务处(以下简称“业务处”)于1997年至2000年间在绿化山减载(外贸)与接载(内贸)业务中,使用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港复兴船务公司(现名:上海港复兴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兴公司”)拖轮。由于该业务是由业务处统一管理和安排的,因此复兴公司形成的拖轮费账单均以船名作为开票抬头,由业务处转送至相关的客户公司,并代收取款项交与复兴公司。后因上海港务局体制变化,业务处相关人员也随之变化与调动,复兴公司向客户公司全力催讨后尚有723,750.00元未收回,挂账应收账款-业务处。复兴公司在2010年初将该应收账款并入了当时承揽同类型业务的上海贝优能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市聚成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4月出具了关于上海港复兴船务公司坏账核销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沪聚法意律(2017)第078号),律师认为以上应收款均已超过诉讼时效,已丧失胜诉权,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收回,形成事实坏账。
(3)本公司下属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分公司”)的客户山东省烟台国际海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海运”)于2008年6月起拖欠振东分公司港口作业费等4,321,819.30元,振东分公司多次催讨未果,于2008年10月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资产保全。2008年10月9日,法院做出裁定,查封扣押了被告含469个集装箱在内的财产。2008年12月8日,法院判决烟台海运在12月10日前向振东分公司支付4,321,819.30元。2011年2月,烟台海运留置箱处置结束。振东分公司应收费用为4,323,799.30元(2008年7、8月产生堆存费用1,980.00元),扣除处置款3,941,319.68元,应收账款余额为382,479.62元。至此案件终结,剩余款项无法再收回。
(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远东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监理”)与上海三岛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岛渔业”)于1999年3月24日签订长兴岛水产品综合配套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费为90,000.00元。2002年3月6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监理费增至100,000.00元。截止2007年三岛渔业仍有35,000.00元监理费未支付,远东监理已对该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三岛渔业由于经营不善,于2011年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款项基本已无法收回,形成事实坏账。
上海集发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核销事项:
截止2014年6月,上海鑫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集公司)拖欠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集发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物流”)海运费513.06万元。集发物流于2014年7月2日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鑫集公司及其法人凤春立即支付拖欠费用555.09万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经上海海事法院一审审理,于2014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凤春于10日之内向集发物流支付海运费798,024.14美元。后经多次诉讼及法院强制执行,尚有4,289,282.85元未执行到位。经法院多次调解,凤春与集发物流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通过执行名下房产抵偿债务。截止2018年3月,上述房产执行款已收回,剩余83,166.84元系由于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损益。该款项已无法收回,形成事实坏账。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73,161.73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2.1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3,658.09万元。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7、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内容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大连圣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2,937,330.79 | 2,349,864.63 | 80.00 | 涉及诉讼 |
山东省烟台国际海运公司 | 2,848,375.37 | 2,848,375.37 | 100.00 | 无法收回 |
上海五合货运有限公司 | 1,668,321.92 | 1,668,321.92 | 100.00 | 无法收回 |
上海川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1,445,086.59 | 1,445,086.59 | 100.00 | 无法收回 |
武汉炫渊元通物流有限公司 | 1,029,752.00 | 1,029,752.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上海星瀚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854,318.60 | 854,318.60 | 100.00 | 无法收回 |
韩进海运(中国)有限公司 | 590,575.90 | 590,575.90 | 100.00 | 无法收回 |
上海信达港口机械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广东蓝海海运有限公司 | 360,128.00 | 360,128.00 | 100.00 | 公司破产 |
个人客户 | 327,057.15 | 327,057.15 | 100.00 | 无法收回 |
重庆雄展物流有限公司 | 311,178.00 | 311,178.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上海道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275,137.35 | 275,137.35 | 100.00 | 公司破产 |
上海信达机械有限公司 | 208,000.00 | 208,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瑞昌华昇矿业有限公司 | 188,003.73 | 188,003.73 | 100.00 | 无法收回 |
海南泛洋航运有限公司 | 163,592.90 | 163,592.90 | 100.00 | 公司破产,涉及诉讼 |
泉州市华峰石膏制品有限公司 | 144,800.00 | 144,8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峰日船务有限公司 | 100,519.22 | 100,519.22 | 100.00 | 无法收回 |
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 | 38,100.00 | 38,100.00 | 100.00 | 公司中止经营 |
汇达通商(香港)有限公司 | 29,794.22 | 29,794.22 | 100.00 | 无法收回 |
宁波谢氏贸易有限公司 | 25,248.50 | 25,248.50 | 100.00 | 无法收回 |
津海公司 | 24,000.00 | 24,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乐清市蝠城贸易有限公司 | 21,733.00 | 21,733.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武汉方圆钛白粉有限责任公司 | 17,682.00 | 17,682.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15,008,735.24 | 14,421,269.08 |
(六)预付款项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46,120,026.13 | 90.53 | 353,877,681.10 | 85.33 |
1至2年 | 37,236,641.49 | 7.56 | 57,922,907.73 | 13.97 |
2至3年 | 7,095,834.32 | 1.44 | 616,999.67 | 0.15 |
3年以上 | 2,299,887.81 | 0.47 | 2,288,071.20 | 0.55 |
合计 | 492,752,389.75 | 100.00 | 414,705,659.70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预付对象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款项性质 | 占预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49,121,289.00 | 1年以内(含1年) | 预付房产项目工程款 | 31.82 |
1,638,800.00 | 1年至2年(含2年) | ||||
6,026,286.00 | 2年至3年(含3年) |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35,000,0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预付公共绿地工程款 | 10.49 |
16,696,379.00 | 1年至2年(含2年) | ||||
洋马发动机(上海)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4,697,405.00 | 1年以内(含1年) | 预付采购款 | 2.98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3,276,032.00 | 1年至2年(含2年) | 预付公共绿地工程园林工程款 | 2.69 |
上海交运沪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2,789,975.70 | 1年以内(含1年) | 预付运输费 | 2.60 |
合计 | 249,246,166.70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应收利息1、 应收利息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722,150.07 | 1,251,771.48 |
债券投资 | 124,025.00 | |
定期、通知存款 | 7,464,241.74 | 5,499,044.06 |
合计 | 8,186,391.81 | 6,874,840.54 |
2、 重要逾期利息□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应收股利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24,925,000.00 | 24,925,000.00 |
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8,920,960.00 | |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65,728,537.10 | |
上海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 | 1,333,554.97 | 1,333,554.97 |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5,604,158.35 | |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 812,500.00 | 1,475,500.00 |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23,830,520.45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44,772,915.50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7,346,793.50 | |
合计 | 803,111,723.97 | 157,897,270.87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上海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 | 1,333,554.97 | 3年以上 | 对方尚未支付 | 否 |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24,925,000.00 | 1年至2年(含2年) | 对方尚未支付 | 否 |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1年至2年(含2年) | 对方尚未支付 | 否 |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 812,500.00 | 1年至2年(含2年) | 对方尚未支付 | 否 |
合计 | 62,071,054.97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其他应收款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89,739,465.27 | 74.85 | 199,603,945.75 | 25.27 | 590,135,519.52 | 289,739,465.27 | 34.63 | 199,603,945.75 | 68.89 | 90,135,519.52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48,806,554.78 | 23.58 | 75,857,436.77 | 30.49 | 172,949,118.01 | 530,285,636.10 | 63.37 | 90,249,262.96 | 17.02 | 440,036,373.14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6,508,920.75 | 1.57 | 16,508,920.75 | 100.00 | 16,762,284.91 | 2.00 | 16,762,284.91 | 100.00 | ||
合计 | 1,055,054,940.80 | 100.00 | 291,970,303.27 | 763,084,637.53 | 836,787,386.28 | 100.00 | 306,615,493.62 | 530,171,892.66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按单位)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注1 | ||
上海华心实业有限公司 | 129,783,240.03 | 129,783,240.03 | 100.00 | 无法收回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150,577.25 | 10,015,057.73 | 10.00 | 注2 |
上海颜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9,805,647.99 | 59,805,647.99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789,739,465.27 | 199,603,945.75 | / | / |
注1: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与同盛集团签署《洋山深水港四期码头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约定在四期码头完成向本公司转让前,由同盛集团将四期码头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从协议签订且同盛集团将四期码头资产完整交付本公司之日起,至四期码头被收购且完成移交之日止。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由本公司履行经营权利与义务,四期码头的全部经营收入归本公司所有,并由本公司开具发票及承担相关经营税费;委托经营管理期间四期码头的各项运营、维护等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为保证协议的顺利履行,维护同盛集团资产安全,本公司应向同盛集团支付5亿元履约保证金。
2018年1月9日,本公司按协议约定向同盛集团支付履约保证金5亿元,该保证金将于受托经营管理结束时归还。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对于本公司受托经营洋山港区码头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可于协议终止后收回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注2:关于应收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申江股权转让款100,150,577.25元,系原上海港务局(本公司前身)于2003年1月27日将持有的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38%股权转让给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余款,股权转让价格为20亿元,双方商定股权转让款按实际交地进度逐步支付到位,并按照实际交地面积结算款项。根据本公司会计政策,考虑到该应收款项的特殊性,2006年7月,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该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10%确认坏账准备。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29,965,022.46 | 6,434,881.31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29,965,022.46 | 6,434,881.31 | 5.00 |
1至2年 | 44,883,718.74 | 4,488,371.88 | 10.00 |
2至3年 | 11,639,115.05 | 3,491,734.51 | 3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09,356.38 | 404,678.20 | 50.00 |
4至5年 | 2,357,856.36 | 1,886,285.08 | 80.00 |
5年以上 | 59,151,485.79 | 59,151,485.79 | 100.00 |
合计 | 248,806,554.78 | 75,857,436.77 |
2、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内容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芜湖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 13,273,337.90 | 13,273,337.90 | 100.00 | 无法收回 |
上海中福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2,069,802.00 | 2,069,802.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苏州协齐同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67,390.50 | 767,390.50 | 100.00 | 无法收回 |
梁建秋案件 | 181,844.35 | 181,844.35 | 100.00 | 无法收回 |
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 | 124,613.00 | 124,613.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韩进海运(中国)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张琳芃借款余额 | 41,933.00 | 41,933.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16,508,920.75 | 16,508,920.75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400,999.55元;汇率变动致其他增加81,173.3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980,00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或收回前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确定原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转回或收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上海浦东和龙宾馆 | 30,000.00 | 30,000.00 | 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法人失联 | 已胜诉,原收取的押金冲抵其他应收款 | 原收取的押金冲抵其他应收款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2,950,000.00 | 2,950,000.00 | 5年以上全额计提 | 本年收回 | 银行存款收回 |
合计 | 2,980,000.00 | 2,980,000.00 | /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345,364.16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上海浦东和龙宾馆(1) | 水电费 | 117,438.29 | 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法人失联 |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上海龙吴餐饮有限公司(2) | 房租、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 | 105,925.87 | 确认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上海圣明木业有限公司(3) | 合作经营本金 | 122,000.00 | 确认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合计 | / | 345,364.16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下列其他应收款核销事项:
(1)本公司下属振东分公司与上海浦东和龙宾馆(以下简称“和龙宾馆”)于2008年4月22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振东分公司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清溪路310号-330号第三、四层的房屋出租给和龙宾馆,合同期限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09年1月31日止,租金为每月3万元,水、电费由和龙宾馆承担。和龙宾馆自2008年9月起一直拖欠房租,并拖欠2009年4月9日之后的水、电费。振东分公司多次催讨未果,于2010年1月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0)浦民一(民)初字第2883号民事判决,振东分公司与和龙宾馆房屋租赁关系于2010年2月7日解除,和龙宾馆应返还房屋,并偿还欠款。和龙宾馆对判决不服并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2010年9月19日,振东分公司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因和龙宾馆现场所遗留标的物可抵扣价值较低,且和龙宾馆负责人长期处于失联状态,也无明显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未能有效执行。2013年6月13日,和龙宾馆营业执照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吊销。和龙宾馆累计拖欠振东分公司水电费147,438.29元,扣除账面房屋押金30,000.00元,剩余款项117,438.29元已无法收回。
(2)本公司下属龙吴分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与上海龙吴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吴餐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龙吴餐饮租赁龙吴分公司位于上海龙吴路3010号北侧的房屋用于经营饭店,合同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年租金270,000.00元,先付后用,每季度支付一次。截止2009年12月22日,龙吴餐饮共欠龙吴分公司105,925.87元,其中电费10,909.59元、电话费465.50元、水费8,163.09元、煤气费33,725.69元、房租52,662.00元。
由于龙吴分公司多次催讨龙吴餐饮上述费用仍未取得相应款项,龙吴分公司于2011年4月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龙吴餐饮支付所欠房租、水电费、煤气费等共计105,925.87元,法院对龙吴分公司的诉讼申请予以支持。龙吴分公司于2012年1月4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由于未发现龙吴餐饮有可执行的财产线索,无法执行。至此案件终结,剩余款项确认无法再收回。
(3)本公司下属轮驳分公司于1997年2月5日与上海圣明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明木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轮驳分公司投入220,000.00元本金与圣明木业合作经营壹仟立方米水曲柳木材,合作经营在1997年9月30日前完成,圣明木业支付轮驳分公司44,000.00元利润,但未返还本金。1997年10月至2012年7月2日期间,轮驳分公司共收回圣明木业98,000.00元本金。轮驳分公司于2014年6月至8月向法院起诉,最终因证据材料不足败诉,剩余本金122,000.00元无法再收回。
5、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 | 65,196,242.98 | 64,412,944.70 |
港口建设费 | 14,119,689.89 | 10,339,928.16 |
代垫款及代收代付往来款项 | 75,471,658.17 | 82,469,523.53 |
工程款、资产转让款 | 41,115,943.35 | 59,577,248.14 |
股权转让款 | 262,727,628.13 | |
洋山四期履约保证金 | 500,000,000.00 | |
理赔款 | 3,767,941.56 | 2,670,867.72 |
项目前期费用 | 9,859,652.73 | 8,964,936.75 |
房地产包销款 | 189,588,888.02 | 189,588,888.02 |
委托投资款 | 5,925,000.00 | 5,925,000.00 |
应收地产集团股权转让款余额 | 100,150,577.25 | 100,150,577.25 |
委托管理费 | 5,416,666.67 | 2,916,666.67 |
其他 | 44,442,680.18 | 47,043,177.21 |
合计 | 1,055,054,940.80 | 836,787,386.28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500,000,0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47.39 | |
上海华心实业有限公司 | 苏州虎丘商铺包销款 | 129,783,240.03 | 5年以上 | 12.30 | 129,783,240.03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尾款 | 100,150,577.25 | 5年以上 | 9.49 | 10,015,057.73 |
上海颜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商铺包销款 | 59,805,647.99 | 5年以上 | 5.67 | 59,805,647.99 |
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轨交十号线浦西段与军工路码头改造项目补偿款及工程款 | 24,436,700.00 | 1年至2年(含2年) | 2.32 | 2,443,670.00 |
合计 | / | 814,176,165.27 | / | 77.17 | 202,047,615.75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存货1、 存货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66,520,556.55 | 166,520,556.55 | 120,031,125.95 | 120,031,125.95 | ||
在产品 | 20,595,460.34 | 20,595,460.34 | 15,032,818.26 | 15,032,818.26 | ||
库存商品 | 189,040,126.85 | 7,393,028.41 | 181,647,098.44 | 182,267,097.04 | 7,382,557.60 | 174,884,539.44 |
周转材料 | 686,785.91 | 686,785.91 | 746,382.09 | 746,382.09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委托加工物资 | 25,905.99 | 25,905.99 | ||||
房地产开发成本 | 26,003,620,784.44 | 26,003,620,784.44 | 23,236,884,595.40 | 23,236,884,595.40 | ||
房地产开发产品 | 635,246,157.25 | 635,246,157.25 | 937,744,346.08 | 937,744,346.08 | ||
合计 | 27,015,709,871.34 | 7,393,028.41 | 27,008,316,842.93 | 24,492,732,270.81 | 7,408,463.59 | 24,485,323,807.22 |
房地产开发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投资总额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上海长滩-上港滨江城 | 2012.06 | 150亿元 | 5,704,424,781.07 | 4,686,924,616.89 |
上港集团军工路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 2016.09 | 51.96亿元 | 3,203,083,378.20 | 2,701,341,567.85 |
星外滩海门路地块 | 2014.04 | 130亿元 | 16,580,043,269.79 | 15,848,618,410.66 |
港政大厦建设项目 | 2015.12 | 5.36亿元 | 516,069,355.38 | |
合计 | 26,003,620,784.44 | 23,236,884,595.40 |
房地产开发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南欧城车位 | 2010.12 | 22,347,791.52 | 179,813.72 | 22,167,977.80 | |
南欧城三期 | 2013.10 | 44,090,907.07 | 5,946,492.77 | 38,144,414.30 | |
苏州华诚酒店公寓 | 2007.09 | 237,378.29 | 237,378.29 | ||
南欧城二期住宅 | 2016.01 | 4,351,624.03 | 4,351,624.03 | ||
南欧城二期商铺 | 2016.01 | 34,010,904.66 | 34,010,904.66 | ||
上海长滩-上港滨江城(盛东里) | 2017.11 | 832,705,740.51 | 296,371,882.34 | 536,333,858.17 | |
合计 | 937,744,346.08 | 302,498,188.83 | 635,246,157.25 |
2、 存货跌价准备√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7,382,557.60 | 10,470.81 | 7,393,028.41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委托加工物资 | 25,905.99 | 25,905.99 | ||||
合计 | 7,408,463.59 | 10,470.81 | 25,905.99 | 7,393,028.41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库存商品本期其他增加系汇率变动所致。存货跌价准备核销说明:
本公司下属轮驳分公司原附属企业上海小天使玩具厂于1993年9月23日设立,2003年3月歇业,相应债权债务转入轮驳分公司。其中账面上25,900.99元委托加工物资为上海小天使玩具厂委托一家加工厂加工玩具材料。但因对方工厂倒闭,该委托加工材料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经轮驳分公司多次资产清查,确认已无任何加工物资实物,故经申请批准后予以核销。上述资产减值核销事宜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9212号《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并经本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计入期末“存货—房地产开发成本”余额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存货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 | |
本期转入存货额 | 其他减少 | |||||
上海长滩-上港滨江城 | 68,179,576.28 | 32,241,232.08 | 100,420,808.36 | 3.56 | ||
上港集团军工路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 112,101,653.32 | 69,956,209.12 | 182,057,862.44 | 3.55 | ||
星外滩海门路地块 | 274,746,604.02 | 86,850,387.79 | 361,596,991.81 | 4.40 | ||
港政大厦建设项目 | 19,999,286.55 | 19,999,286.55 | 3.55 | |||
合计 | 455,027,833.62 | 209,047,115.54 | 664,074,949.16 |
4、 期末用于抵押的存货账面价值10,542,084,615.12元,详见本附注“五、(四十六)长期借款、
3、(6)”。
5、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一)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十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542,461,363.68 | 323,291,010.96 |
一年内到期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 3,3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7,700,000.00 | 50,622,067.47 |
合计 | 550,161,363.68 | 377,213,078.43 |
其他说明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系融资租赁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542,461,363.68 | 542,461,363.68 | 323,291,019.96 | 323,291,019.96 | 3.8713%-5.7475%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70,230,133.59 | -70,230,133.59 | -57,452,796.80 | -57,452,796.80 | |||
合计 | 542,461,363.68 | 542,461,363.68 | 323,291,019.96 | 323,291,019.96 |
期末用于质押的款项账面价值为381,893,426.49元,详见本附注“五、(四十六) 长期借款、2”;用于保理的款项账面价值为111,214,999.41元,详见本附注“五、(四十六) 长期借款、5”。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系委托贷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对象 | 贷款金额 | 贷款期限 | 贷款利率(%) | 目前状况 |
上海东方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 7,700,000.00 | 2015.12.16-2018.12.16 | 6.00 | 未到期,1年内到期 |
(十三)其他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限一年以内的委托贷款 | 1,098,250,000.00 | 1,093,250,000.00 |
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留底税额等) | 161,116,431.93 | 123,450,368.00 |
预缴税金 | 142,109,928.36 | 3,850,028.85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413,147.63 | 3,910,988.38 |
待认证进项税 | 6,555,553.34 | 458,087.88 |
其他 | 7,150,136.37 | 6,967.97 |
合计 | 1,418,595,197.63 | 1,224,926,441.08 |
其他说明期限一年以内的委托贷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对象 | 贷款金额 | 贷款期限 | 贷款利率(%) | 目前状况 |
上海东方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17.12.29-2018.12.29 | 6.00 | 未到期 |
浙江九龙仓仓储有限公司 | 8,750,000.00 | 2017.11.23-2018.11.22 | 2.00 | 未到期 |
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017.10.27-2018.10.26 | 2.30 | 未到期 |
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018.04.23-2019.04.22 | 2.30 | 未到期 |
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018.06.29-2019.06.28 | 2.30 | 未到期 |
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7.11.24-2018.11.23 | 2.30 | 未到期 |
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12.25-2018.12.24 | 2.30 | 未到期 |
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2017.11.09-2018.11.09 | 4.35 | 未到期 |
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7.08.24-2018.08.24 | 2.30 | 未到期 |
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17.11.02-2018.11.02 | 2.30 | 未到期 |
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83,500,000.00 | 2017.11.10-2018.11.10 | 2.30 | 未到期 |
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12.13-2018.12.13 | 2.30 | 未到期 |
惠州荃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17.12.28-2018.12.28 | 2.30 | 未到期 |
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17.12.01-2018.11.30 | 4.35 | 未到期 |
合计 | 1,098,250,000.00 |
(十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1,278,319,285.46 | 1,278,319,285.46 | 1,363,902,462.11 | 1,363,902,462.11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 864,433,360.96 | 864,433,360.96 | 950,019,891.04 | 950,019,891.04 | ||
按成本计量的 | 413,885,924.50 | 413,885,924.50 | 413,882,571.07 | 413,882,571.07 | ||
合计 | 1,278,319,285.46 | 1,278,319,285.46 | 1,363,902,462.11 | 1,363,902,462.11 |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合计 |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 | 91,410,972.47 | 91,410,972.47 | |
公允价值 | 864,433,360.96 | 864,433,360.96 |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773,022,388.49 | 773,022,388.49 | |
已计提减值金额 |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9,488,460.94 | 39,488,460.94 | ||||||||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43,200.00 | 343,200.00 | ||||||||
上海科创中心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5.34 | |||||||
上海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573,500.00 | 10,573,500.00 | 7.56 | |||||||
HASCO JAPAN株式会社 | 389,869.72 | 3,353.43 | 393,223.15 | 50.00 | ||||||
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 | 80,000.00 | 4.00 | |||||||
上海太平国际货柜有限公司 | 62,574,788.41 | 62,574,788.41 | 10.00 | |||||||
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432,752.00 | 432,752.00 | ||||||||
合计 | 413,882,571.07 | 3,353.43 | 413,885,924.50 | /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注2:HASCO JAPAN株式会社日常营运管理由持50%股权的另一方股东负责,因此本公司认为对该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力。HASCO JAPAN株式会社本期增加系汇率变动所致。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持有至到期投资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长期应收款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925,785,605.21 | 925,785,605.21 | 831,692,334.09 | 831,692,334.09 | 3.8713%-5.7475%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75,372,219.69 | -75,372,219.69 | -42,265,450.06 | -42,265,450.06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925,785,605.21 | 925,785,605.21 | 831,692,334.09 | 831,692,334.09 | / |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期末用于质押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537,910,602.93元,详见本附注“五、(四十六)长期借款、2”;用于保理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02,712,481.22元,详见本附注“五、(四十六)长期借款、5”。
(十七)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26,646,197.89 | -866,661.26 | 25,779,536.63 | ||||||||
九江四方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 17,106,286.39 | 389,690.74 | 17,495,977.13 | ||||||||
上海新港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 160,559,530.06 | 696,414.79 | 161,255,944.85 |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南有限公司 | 4,078,932.09 | 204,546.20 | 4,283,478.29 | ||||||||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28,880,589.95 | 1,946,235.01 | -3,401,362.93 | 227,425,462.03 | |||||||
上海航交实业有限公司 | 11,326,517.29 | 17,493.76 | 11,344,011.05 | ||||||||
地中海邮轮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 | 6,035,441.18 | 1,176,457.22 | 7,211,898.40 | ||||||||
万航旅业(上海)有限公司 | 26,970,853.50 | 71,007.70 | 27,041,861.20 |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北有限公司 | 10,149,212.65 | 2,091,786.21 | -3,397,000.00 | 8,843,998.86 | |||||||
上海同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591,402.03 | 4,415,288.99 | 5,006,691.02 | ||||||||
上海洋山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 | -347,317.14 | 5,263,631.99 | 4,916,314.85 | ||||||||
小计 | 491,753,561.00 | 5,971,055.26 | -3,401,362.93 | -3,397,000.00 | 9,678,920.98 | 500,605,174.31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1,757,308,559.76 | 1,757,308,559.76 | |||||||||
上海银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830,646,266.25 | 830,646,266.25 |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609,333,440.17 | -61,812,996.71 | -608,713.39 | -3,861,464.21 | 543,050,265.86 | ||||||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793,462,550.55 | 23,254,179.41 | 559,165.55 | 202,908.52 | -9,800,000.00 | 807,678,804.03 |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350,560,965.94 | 48,051,349.92 | 398,612,315.86 |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101,474,185.33 | 19,857,916.23 | 1,218,740.34 | 122,550,841.90 | |||||||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48,345,980.34 | 4,378,188.39 | 152,724,168.73 | ||||||||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74,262,942.21 | 1,988,207.79 | 82,113.11 | 76,333,263.11 | |||||||
杭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377,763.44 | 61,443.40 | 439,206.84 | ||||||||
无锡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371,253.70 | 49,809.19 | 421,062.89 | ||||||||
苏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345,153.08 | 6,283.40 | 351,436.48 | ||||||||
昆山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407,671.18 | 98,871.89 | 506,543.07 | ||||||||
上海通达物业有限公司 | 1,380,068.17 | 301,887.46 | 1,681,955.63 | ||||||||
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258,219,854.25 | -7,973,599.04 | 250,246,255.21 | ||||||||
上海浦远船舶有限公司 | 172,296,812.73 | 8,182,447.77 | 83,715.01 | 181,724.73 | 180,744,700.24 |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95,476,340.11 | -95,476,340.11 | |||||||||
上海东方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 16,939,996.83 | 358,870.04 | 17,298,866.87 | ||||||||
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134,219,829.69 | 5,150,668.26 | 252,869.29 | -8,920,960.00 | 130,702,407.24 | ||||||
上海海辉国际集装箱修理有限公司 | 8,053,931.47 | -26,844.18 | 8,027,087.29 | ||||||||
上海振集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1,756,259.20 | -16,389.59 | 1,739,869.61 | ||||||||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850,457,132.54 | 13,792,105.05 | -157,051.87 | 864,092,185.72 | |||||||
九江港力达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400,629.76 | 47,097.80 | 447,727.56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020,416,570.72 | 1,041,707,483.88 | 619,222,936.32 | 13,937,988.32 | 108,595.18 | -287,346,793.50 | 10,408,046,780.92 | ||||
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325,866,561.25 | 15,118,504.58 | 148,555.26 | 341,133,621.09 | |||||||
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493,429,934.42 | -1,457,787.19 | 187,321.56 | 492,159,468.79 | |||||||
安吉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85,487,972.27 | 728,800.01 | 53,296.34 | -3,000,000.00 | 83,270,068.62 | ||||||
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 243,629,901.92 | 2,439,143.36 | 246,069,045.28 | ||||||||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 56,581,403.85 | 2,358,802.93 | 26,392.02 | 58,966,598.80 | |||||||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4,742,481.47 | -3,537,666.88 | -110,050.89 | 101,094,763.70 | |||||||
上海外红伊势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5,756,398.84 | 58,821.11 | 2,424.15 | 5,817,644.10 | |||||||
上海中意海歌邮轮咨询有限公司 | 1,114,813.57 | 18,925.84 | 1,133,739.41 | ||||||||
上海港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 | 24,527,177.17 | 6,651,642.58 | 31,178,819.75 | ||||||||
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3,887,337.09 | 1,017,552.94 | 14,904,890.03 | ||||||||
上海港口能源有限公司 | 36,560,941.37 | 3,641,311.26 | 378,462.20 | 40,580,714.83 | |||||||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89,261,180.70 | -728,529.18 | -1,861,234.17 | 186,671,417.35 |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65,923,305.13 | 6,006,794.74 | 71,930,099.87 |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江西有限公司 | 3,414,477.61 | 296,148.48 | -470,198.46 | 3,240,427.63 | |||||||
湖南城陵矶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217,773,317.64 | -511,893.06 | 31,548.16 | 217,292,972.74 |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 480,991,832.58 | 6,095,260.08 | 487,087,092.66 | ||||||||
上海上港瀛东商贸有限公司 | 8,370,951.36 | -81,243.30 | 8,289,708.06 | ||||||||
上海科创中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375,403.95 | 121,802.38 | 12,497,206.33 | ||||||||
宜宾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73,684,708.65 | -2,569,942.21 | 71,114,766.44 | ||||||||
上海港兴晟海上应急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86,625.03 | 2,713,374.97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837,027,203.09 | 1,249,549,746.62 | -20,990,927.96 | -454,697.38 | -492,726,619.46 | 172,487,828.99 | 16,744,892,533.90 | ||||
上海深水港金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723,252.98 | 1,621,977.91 | 898,724.93 | ||||||||
上海洋山国际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 -233,654.53 | 8,232,918.79 | 7,999,264.26 | ||||||||
上海海通洋山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526,360.75 | 3,315,981.93 | 2,789,621.18 | ||||||||
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 1,311,255.92 | 349,793,157.55 | 351,104,413.47 | ||||||||
江西港铁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2,450,000.00 | -20,089.53 | 2,429,910.47 | ||||||||
小计 | 33,509,921,461.35 | 1,044,157,483.88 | 2,587,954,826.01 | 1,959,709,900.99 | -8,880,006.64 | -1,708,313.49 | -802,264,571.42 | 439,975,525.06 | 33,552,956,653.72 | ||
合计 | 34,001,675,022.35 | 1,044,157,483.88 | 2,587,954,826.01 | 1,965,680,956.25 | -12,281,369.57 | -1,708,313.49 | -805,661,571.42 | 449,654,446.04 | 34,053,561,828.03 |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2018年1-6月根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的半年度业绩快报数据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本期主要增减变动的说明:
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原合并持有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股份507,845,104股,占上海银行总股本的6.506%。 2018年5-6月,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上海银行股份66,848,483股,增持金额1,041,707,483.88 元。
本次增持后上海银行总股数不变,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并持有上海银行股份574,693,587股(其中本公司持有572,704,483股,持股比例7.337%),占上海银行总股本的7.362%。
2、经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打包出售本公司所持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中心”)、上海银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汇房产”)各50%的股权,挂牌价格为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其中,国航中心挂牌价格为190,777.84万元,银汇房产挂牌价格为94,990.29万元。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2018年1月12日,长沙荣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荣茂”)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分别以190,777.84万元和94,990.29万元的价格竞得国航中心、银汇房产各50%的股权,本公司与受让方长沙荣茂于同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2018年1月17日,本公司与长沙荣茂分别签署了《关于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权移交的确认书》、《关于上海银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权移交的确认书》,双方确认国航中心、银汇房产的经营成果和相关责任自移交之日起均由长沙荣茂自行承担,即本公司不再对国航中心、银汇房产具有重大影响。交易双方于2018年4月完成上述股权的产权交割手续,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
3、上海深水港金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洋山国际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海通洋山汽车码头有限公司、上海同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洋山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合营、联营企业。
(十八)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60,366,180.04 | 1,160,366,180.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160,366,180.04 | 1,160,366,180.04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55,209,450.14 | 355,209,450.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502,794.74 | 18,502,794.74 |
(1)计提或摊销 | 18,502,794.74 | 18,502,794.7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73,712,244.88 | 373,712,244.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6,653,935.16 | 786,653,935.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805,156,729.90 | 805,156,729.9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折旧和摊销额18,502,794.74元。
4、 投资性房地产本期末未发生减值情况。
(十九)固定资产1、 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 | 建筑物 | 港务设施 | 库场设施 | 通讯设施 | 船舶 | 装卸机械 | 机器设备 | 电子计算机 | 职工住宅 | 车辆 | 集装箱 | 安全设施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39,715,096.01 | 2,533,419,682.10 | 16,259,393,444.84 | 11,271,587,094.85 | 241,192,573.26 | 3,796,564,320.28 | 11,593,751,182.15 | 1,216,817,889.73 | 813,599,863.48 | 34,980,469.77 | 566,108,116.95 | 342,739,573.58 | 51,676,408.91 | 481,417,114.22 | 55,042,962,830.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10,526.60 | 175,813,302.10 | 4,096,668.88 | 597,718,450.99 | 844,664.72 | 25,338,811.12 | 76,995,442.98 | 1,051,384.86 | 30,928,669.36 | 5,872,506.93 | 29,577,729.83 | 2,678,336.61 | 41,137,447.44 | 5,507,058.90 | 1,004,971,001.32 |
(1)购置 | 113,761.33 | 5,872,506.93 | 40,577.41 | 6,026,845.6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981.98 | 4,096,668.88 | 844,664.72 | 9,454,879.03 | 44,543,577.38 | 957,760.31 | 24,852,393.72 | 18,491,037.27 | 40,848,329.24 | 3,901,259.68 | 148,002,552.2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7,128,291.44 | 175,813,302.10 | 597,718,450.99 | 32,451,865.60 | 93,440.26 | 5,960,000.06 | 10,806,977.71 | 22,864.76 | 1,561,661.97 | 831,556,854.89 | |||||
(4)汇率变动 | 270,253.18 | 15,883,932.09 | 184.29 | 2,514.25 | 3,064.42 | 2,646,718.95 | 289,118.20 | 3,559.84 | 19,099,345.22 | ||||||
(5)其他 | 276,650.43 | 8,752.90 | 285,403.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96,896.53 | 153,810.00 | 1,027,029.98 | 19,820,827.72 | 57,484,861.23 | 527,505.17 | 7,344,695.99 | 825,302.25 | 31,743,478.08 | 212,186.33 | -1,904,373.33 | 122,132,219.95 | |||
(1)处置或报废 | 4,896,896.53 | 153,810.00 | 1,027,029.98 | 19,820,827.72 | 57,484,861.23 | 527,505.17 | 7,343,693.06 | 825,302.25 | 31,727,817.58 | -1,910,461.87 | 121,897,281.65 | ||||
(2)盘亏 | 212,186.33 | 212,186.33 | |||||||||||||
(3)汇率变动 | 1,002.93 | 15,660.50 | 6,088.54 | 22,751.97 | |||||||||||
(4)其他 | |||||||||||||||
4.期末余额 | 5,842,228,726.08 | 2,709,232,984.20 | 16,263,336,303.72 | 11,869,305,545.84 | 241,010,208.00 | 3,802,082,303.68 | 11,613,261,763.90 | 1,217,341,769.42 | 837,183,836.85 | 40,027,674.45 | 563,942,368.70 | 345,205,723.86 | 92,813,856.35 | 488,828,546.45 | 55,925,801,611.5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24,280,905.04 | 727,213,981.34 | 5,248,443,890.75 | 4,116,681,775.14 | 184,409,813.24 | 1,043,785,172.36 | 6,881,295,189.06 | 752,153,856.20 | 643,997,237.83 | 15,664,359.36 | 284,835,551.90 | 230,719,066.90 | 47,024,208.09 | 348,333,263.76 | 22,048,838,270.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538,156.77 | 73,119,215.65 | 296,837,214.27 | 358,994,701.05 | 7,840,449.64 | 109,212,670.41 | 341,371,404.52 | 44,503,712.83 | 28,227,136.23 | 581,368.49 | 37,750,813.38 | 17,438,633.04 | 42,938,602.90 | 18,806,148.92 | 1,473,160,228.10 |
(1)计提 | 94,395,490.99 | 56,804,906.34 | 296,837,214.27 | 207,038,494.56 | 7,840,449.64 | 105,446,842.30 | 329,369,128.81 | 44,437,682.38 | 25,808,318.75 | 581,368.49 | 32,531,938.18 | 15,413,257.97 | 42,938,602.90 | 17,636,531.52 | 1,277,080,227.10 |
(2)企业合并增加 | 1,065,412.32 | 16,314,309.31 | 151,956,206.49 | 12,002,275.71 | 65,846.16 | 2,417,509.18 | 5,216,011.19 | 14,743.92 | 1,166,313.02 | 190,218,627.30 | |||||
(3)其他 | 77,253.46 | 3,765,828.11 | 184.29 | 1,308.30 | 2,864.01 | 2,010,631.15 | 3,304.38 | 5,861,373.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26,113.82 | 84,369.16 | 967,520.82 | 1,569,148.86 | 54,147,672.34 | 464,121.26 | 6,796,201.05 | 235,965.98 | 16,920,658.45 | 127,451.43 | -1,669,858.39 | 82,469,364.78 | |||
(1)处置或报废 | 2,826,113.82 | 84,369.16 | 967,520.82 | 1,569,148.86 | 54,147,672.34 | 464,121.26 | 6,796,010.00 | 235,965.98 | 16,917,686.16 | -1,675,634.22 | 82,332,974.18 | ||||
(2)盘亏 | 127,451.43 | 127,451.43 | |||||||||||||
(3)汇率变动 | 191.05 | 2,972.29 | 5,775.83 | 8,939.17 | |||||||||||
(4)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616,992,947.99 | 800,333,196.99 | 5,545,196,735.86 | 4,475,676,476.19 | 191,282,742.06 | 1,151,428,693.91 | 7,168,518,921.24 | 796,193,447.77 | 665,428,173.01 | 16,009,761.87 | 305,665,706.83 | 248,030,248.51 | 89,962,810.99 | 368,809,271.07 | 23,439,529,134.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49,574.15 | 197,217.72 | 1,482,429.96 | 1,679,473.73 | 1,225,748.72 | 534,164.07 | 137,532.50 | 451,479.33 | 6,057,620.1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49,574.15 | 197,217.72 | 1,482,429.96 | 1,679,473.73 | 1,225,748.72 | 534,164.07 | 137,532.50 | 451,479.33 | 6,057,620.1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24,886,203.94 | 1,908,702,569.49 | 10,716,657,137.90 | 7,391,949,595.92 | 49,727,465.94 | 2,650,653,609.77 | 4,443,517,093.94 | 420,614,157.58 | 171,755,663.84 | 24,017,912.58 | 258,139,129.37 | 97,175,475.35 | 2,851,045.36 | 119,567,796.05 | 32,480,214,857.03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15,084,616.82 | 1,806,008,483.04 | 11,009,467,124.13 | 7,153,225,845.98 | 56,782,760.02 | 2,752,779,147.92 | 4,711,230,244.37 | 464,129,869.46 | 169,602,625.65 | 19,316,110.41 | 281,135,032.55 | 112,020,506.68 | 4,652,200.82 | 132,632,371.13 | 32,988,066,938.98 |
本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其他增加、其他减少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本期折旧额1,277,080,227.10元。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148,002,552.21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 | 157,412,721.86 | 38,079,049.31 | 119,333,672.55 | ||
建筑物 | 13,356,372.00 | 8,203,623.22 | 5,152,748.78 | ||
港务设施 | 521,363,459.65 | 200,784,520.57 | 320,578,939.08 | ||
库场设施 | 123,427,575.01 | 51,973,479.19 | 71,454,095.82 | ||
装卸机械 | 392,608,199.50 | 280,626,077.01 | 111,982,122.49 | ||
机器设备 | 21,373,620.90 | 16,575,411.52 | 4,798,209.38 | ||
安全设施设备 | 450,024.62 | 450,024.62 | |||
其他 | 2,791,251.82 | 2,572,320.85 | 218,930.97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集装箱 | 140,893,645.76 | 105,864,381.76 | 35,029,264.00 |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 | 433,979,115.59 |
建筑物 | 438,617,296.32 |
港务设施 | 290,839,188.18 |
库场设施 | 629,897,452.21 |
通讯设施 | 4,696,952.65 |
船舶 | 291,178,848.97 |
装卸机械 | 1,395,869.82 |
机器设备 | 22,510,066.76 |
电子计算机 | 1,671,865.35 |
职工住宅 | 2,906,382.26 |
车辆 | 8,527,813.60 |
集装箱 | 21,692.00 |
其他 | 16,236,318.02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尚需办理 | |
房地产权证 | 尚未变更 | |
产权、房地产权证 | 尚未过户、尚在办理中 | |
房地产权证 | 尚未变更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改制设立时,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原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后净资产作价投入本公司,该项资产评估系由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沪国资评核(2004)52号予以核准,其中大部分土地使用权系按照划拨土地性质确定评估价值。由于上述土地使用权性质仍属于划拨土地,故尚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同时也正是由于上述土地大多未以出让方式取得,故其中部分土地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所记载的权利人与实际情况不相一致。本公司从2006年8月开始办理上述情况所涉及地块的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以获取更新后的房地产权证。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办妥权证(含取得权证无障碍)的地块为77幅,已被动迁处置的地块为15幅,将被动迁的地块为2幅,因历史原因尚在办理出让手续的地块为4幅。
(2)2010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东公司”)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权[2010]436号文,完成洋山一期资产结算工作。
截止2018年6月30日,洋山深水港区一期房地产权证尚未变更至盛东公司名下。
(3)2010年9月20日,同盛集团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权[2010]386号《关于洋山港区二期、三期码头资产整合方案暨相关资产划转事项的批复》的精神,将洋山港区二期码头资产(包括码头、堆场、相关设备、配套设施、土地房产等港区资产)划转洋西公司;将洋山港区三期码头资产(包括码头、堆场、相关设备、配套设施、土地房产等港区资产)划转洋东公司。划转资产涉及的相关产权尚未过户至上述2家公司名下,为此,同盛集团承诺尽快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办妥。相关房屋权属证明,待同盛集团办理洋山深水港区二期、三期土地使用权证后,进行登记办理。2011年6月27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盛东公司、上海冠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东公司”)分别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洋西公司、洋东公司。
2014年1月24日,洋山深水港区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至盛东公司名下,权证编号为嵊国用(2014)第38号;洋山深水港区三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至冠东公司名下,权证编号为嵊国用(2014)第52号、嵊国用(2014)第53号。
截止2018年6月30日,洋山深水港区二期、三期地上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尚在办理中。
(4)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三期工程芦潮辅助配套区项目的相关土地权利人为同盛集团。截止2018年6月30日,房地产权证尚未变更至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6、 期末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7,173,514,286.93元,详见本附注“五、(三十一) 短期借款”、“五、(四十六) 长期借款、3”。
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期未计提或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十)在建工程1、 在建工程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房屋、建筑物及装修费 | 1,565,646.47 | 1,565,646.47 | 1,014,219.35 | 1,014,219.35 | ||
港务设施 | 23,925,513.49 | 23,925,513.49 | 19,170,020.26 | 28,499,541.15 | ||
库场设施 | 50,862,742.12 | 50,862,742.12 | 54,706,667.15 | 54,706,667.15 | ||
装卸机械 | 151,598,771.66 | 10,882,086.31 | 140,716,685.35 | 78,757,798.05 | 10,882,086.31 | 58,546,190.85 |
机器设备 | 1,283,402.70 | 1,283,402.70 | 458,679.78 | 458,679.78 | ||
电脑系统 | 38,814,996.65 | 38,814,996.65 | 42,010,950.30 | 42,010,950.30 | ||
船舶 | 108,877,429.74 | 108,877,429.74 | 109,058,086.59 | 109,058,086.59 | ||
车辆 | 698,540.00 | 698,540.00 | ||||
安全设施设备 | 1,014,831.45 | 1,014,831.45 | 26,602,431.36 | 26,602,431.36 |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5,163.25 | 5,163.25 | 413,360.76 | 413,360.76 | ||
其他 | 1,729,387.07 | 1,729,387.07 | 782,863.71 | 782,863.71 | ||
上港冷链外高桥冷库项目 | 17,179,668.15 | 17,179,668.15 | 17,003,034.77 | 17,003,034.77 | ||
上港集团外六期港区配套全自动货架式商品汽车中转仓库项目工程 | 3,972,425.54 | 3,972,425.54 | 3,972,136.33 | 3,972,136.33 | ||
上海外高桥港区零号多层停车库工程项目 | 8,177,598.35 | 8,177,598.35 | 7,671,283.39 | 7,671,283.39 | ||
保税物流中心 | 72,418,300.00 | 72,418,300.00 | ||||
以色列海法Bayport港口工程项目 | 19,809,023.09 | 19,809,023.09 | 634,432.83 | 634,432.83 | ||
合计 | 501,234,899.73 | 10,882,086.31 | 490,352,813.42 | 362,954,504.63 | 10,882,086.31 | 352,072,418.3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房屋、建筑物及装修费 | 1,014,219.35 | 563,409.10 | 11,981.98 | 1,565,646.47 | 自筹 | |||||||
港务设施 | 19,170,020.26 | 8,852,162.11 | 4,096,668.88 | 23,925,513.49 | 自筹 | |||||||
库场设施 | 54,706,667.15 | 997,555.43 | 151,238.65 | 4,690,241.81 | 50,862,742.12 | 自筹 | ||||||
装卸机械 | 78,757,798.05 | 117,384,550.99 | 44,543,577.38 | 151,598,771.66 | 自筹 | |||||||
通讯导航设备 | 844,664.72 | 844,664.72 | 自筹 | |||||||||
机器设备 | 458,679.78 | 1,777,095.30 | 952,372.38 | 1,283,402.70 | 自筹 | |||||||
电脑系统 | 42,010,950.30 | 24,597,772.49 | 24,820,257.33 | 2,973,468.81 | 38,814,996.65 | 自筹 | ||||||
船舶 | 109,058,086.59 | 9,274,222.18 | 9,454,879.03 | 108,877,429.74 | 自筹 | |||||||
集装箱 | 自筹 | |||||||||||
车辆 | 698,540.00 | 17,792,497.27 | 18,491,037.27 | 自筹 | ||||||||
安全设施设备 | 26,602,431.36 | 15,260,729.33 | 40,848,329.24 | 1,014,831.45 | 自筹 |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413,360.76 | 68,843.59 | 477,041.10 | 5,163.25 | 自筹 | |||||||
其他 | 782,863.71 | 4,734,068.71 | 3,787,545.35 | 1,729,387.07 | 自筹 | |||||||
上港冷链外高桥冷库项目 | 199,886,200.00 | 17,003,034.77 | 176,633.38 | 17,179,668.15 | 81.06 | 100.00 | 自筹 | |||||
上港集团外六期港区配套全自动货架式商品汽车中转仓库项目工程 | 269,469,900.00 | 3,972,136.33 | 289.21 | 3,972,425.54 | 1.47 | 1.47 | 自筹 | |||||
上海外高桥港区零号多层停车库工程项目 | 318,533,700.00 | 7,671,283.39 | 506,314.96 | 8,177,598.35 | 2.57 | 2.57 | 自筹 | |||||
保税物流中心 | 72,418,300.00 | 72,418,300.00 | 自筹 | |||||||||
以色列海法Bayport港口工程项目 | 4,980,000,000.00 | 634,432.83 | 19,174,590.26 | 19,809,023.09 | 0.40 | 0.40 | 自筹 | |||||
合计 | 5,767,889,800.00 | 362,954,504.63 | 294,423,699.03 | 148,002,552.21 | 8,140,751.72 | 501,234,899.73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一)工程物资□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二)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 | -443,696.06 | -2,514,478.77 |
通讯设施 | 2,024.00 | 16,753.94 |
船舶 | 18,275,263.76 | 147,826.32 |
装卸机械 | 2,073,270.25 | 3,342,568.25 |
机器设备 | 23,436.80 | 540.00 |
电子计算机 | 27,793.10 | 31,411.16 |
职工住宅 | -5,165,585.78 | 2,397.85 |
车辆 | 1,251,455.55 | 44,772.17 |
其他 | 212,211.47 | 101,264.97 |
合计 | 16,256,173.09 | 1,173,055.89 |
(二十三)生产性生物资产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十四)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五)无形资产1、 无形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房屋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球员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743,729,293.58 | 13,617,667.38 | 258,479,602.94 | 1,794,865,011.85 | 1,017,100.00 | 17,811,708,675.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5,256,108.19 | 4,264,293.92 | 12,132,286.89 | 1,511,652,689.00 | ||
(1)购置 | 2,978,468.81 | 12,132,286.89 | 15,110,755.7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495,256,108.19 | 1,284,949.32 | 1,496,541,057.51 | |||
(4)其他 | 875.79 | 875.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9,400.00 | 124,194,202.64 | 124,463,602.64 | |||
(1)处置 | 269,400.00 | 124,194,202.64 | 124,463,602.64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7,238,985,401.77 | 13,617,667.38 | 262,474,496.86 | 1,682,803,096.10 | 1,017,100.00 | 19,198,897,762.1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01,545,307.05 | 6,345,126.65 | 152,318,191.90 | 769,803,073.76 | 3,930,011,699.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1,001,144.93 | 252,760.74 | 19,520,513.09 | 188,401,234.17 | 389,175,652.93 | |
(1)计提 | 176,516,210.70 | 252,760.74 | 18,998,222.05 | 188,401,234.17 | 384,168,427.66 | |
(2)企业合并增加 | 4,484,934.23 | 522,221.12 | 5,007,155.35 | |||
(3)其他 | 69.92 | 69.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9,400.00 | 123,603,725.81 | 123,873,125.81 | |||
(1)处置 | 269,400.00 | 123,603,725.81 | 123,873,125.81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3,182,546,451.98 | 6,597,887.39 | 171,569,304.99 | 834,600,582.12 | 4,195,314,226.4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72,547.95 | 272,547.9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72,547.95 | 272,547.9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056,438,949.79 | 6,747,232.04 | 90,905,191.87 | 848,202,513.98 | 1,017,100.00 | 15,003,310,987.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742,183,986.53 | 6,999,992.78 | 106,161,411.04 | 1,025,061,938.09 | 1,017,100.00 | 13,881,424,428.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形资产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其他变动的说明:
(1)本期汇率变动引起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增加875.79元,累计摊销增加69.92元。
(2)本期摊销额384,168,427.66元。
2、 期末用于抵押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64,286,860.58元,详见本附注“五、(四十六) 长期借款、3”。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六)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七)商誉1、 商誉账面原值√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15,024,099.69 | 15,024,099.69 | ||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30,681,721.48 | 130,681,721.48 |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34,785,809.76 | 34,785,809.76 |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9,346,120.16 | 9,346,120.16 | ||
合计 | 15,024,099.69 | 174,813,651.40 | 189,837,751.09 |
2、 商誉减值准备□适用 √不适用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注:本期商誉增加详见本附注“六、(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
(二十八)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61,379,421.22 | 5,167,282.91 | 4,475,475.73 | 62,071,228.40 | |
车辆租金 | 542,811.94 | 93,053.46 | 449,758.48 | ||
码头港外设施 | 4,787,425,820.82 | 60,792,950.16 | 4,726,632,870.66 | ||
多回路供电容量费 | 1,226,784.38 | 112,592.52 | 1,114,191.86 | ||
芦潮港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土地补偿款 | 60,000,000.00 | 1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教练员佣金 | 5,854,717.44 | 1,463,679.36 | 4,391,038.08 | ||
其他 | 1,206,984.82 | 764,556.85 | 353,787.03 | 1,617,754.64 | |
合计 | 4,917,636,540.62 | 5,931,839.76 | 77,291,538.26 | 4,846,276,842.12 |
(二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1,841,167.67 | 47,516,794.08 | 206,378,299.33 | 50,985,181.6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164,083,403.53 | 791,020,850.88 | 3,075,018,818.09 | 768,754,704.52 |
可抵扣亏损 | ||||
预提费用 | 820,179,606.43 | 205,044,901.61 | 686,110,936.74 | 171,527,734.19 |
递延收益 | 10,092,944.45 | 2,523,236.11 | 10,786,721.26 | 2,696,680.32 |
预估成本 | 114,455,729.36 | 28,613,932.34 | ||
其他 | 479,776.70 | 119,944.17 | 2,633,833.72 | 658,458.43 |
合计 | 4,301,132,628.14 | 1,074,839,659.19 | 3,980,928,609.14 | 994,622,759.1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982,791,364.70 | 1,995,697,841.17 | 7,193,614,809.30 | 1,798,403,702.3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773,022,388.56 | 193,255,597.14 | 858,035,123.02 | 214,508,780.76 |
原持有股权公允值与账面值差额-上海银行 | 64,285,188.40 | 16,071,297.10 | 64,285,188.40 | 16,071,297.10 |
原持有股权公允值与账面值差额-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223,202,275.14 | 55,800,568.79 | 223,202,275.14 | 55,800,568.79 |
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 81,901,599.90 | 20,475,399.98 | 81,901,599.90 | 20,475,399.98 |
原持有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264,575,574.25 | 566,143,893.56 | 2,264,575,574.25 | 566,143,893.56 |
公司制改制评估增值-上海港复兴船务有限公司 | 92,834,860.18 | 23,208,715.05 | 92,834,860.18 | 23,208,715.05 |
原持有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5,552,182.80 | 8,888,045.70 | ||
合计 | 11,518,165,433.93 | 2,879,541,358.49 | 10,778,449,430.19 | 2,694,612,357.5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16,520,123.58 | 359,131,782.62 |
可抵扣亏损 | 1,697,754,365.90 | 1,165,784,737.70 |
合计 | 2,014,274,489.48 | 1,524,916,520.3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8 | 140,081,527.06 | 144,368,815.48 | |
2019 | 203,325,843.93 | 198,374,619.90 | |
2020 | 165,714,105.30 | 180,871,168.75 | |
2021 | 223,302,945.32 | 237,038,918.20 | |
2022 | 206,778,807.61 | 197,809,871.50 | |
2023 | 436,057,313.06 | ||
境外公司可抵扣亏损 | 322,493,823.62 | 207,321,343.87 | |
合计 | 1,697,754,365.90 | 1,165,784,737.7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其他非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限1年以上的委托贷款 | 16,800,000.00 | 221,000,000.00 |
锦江航运少数股权收购款 | 581,840,286.26 | 581,840,286.26 |
其他 | 13,979,608.38 | |
合计 | 598,640,286.26 | 816,819,894.64 |
其他说明:
1、 期限一年以上的委托贷款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对象 | 贷款金额 | 贷款期限 | 贷款利率(%) | 目前状况 |
上海东方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16.12.09-2019.12.09 | 6.00 | 未到期 |
上海东方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 10,800,000.00 | 2018.05.07-2021.05.06 | 6.00 | 未到期 |
合计 | 16,800,000.00 |
2、 锦江航运少数股权收购款
根据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航运”)2017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锦江航运股东中远海运(上海)公司、中外运上海(集团)有限公司以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分别转让其各自持有的10.4023%、10.4023%,共计20.8046%股权,本公司不放弃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为确保锦江航运经营发展的稳定性,股东中远海运(上海)公司、中外运上海(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东权利义务保留至完成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止。根据本公司于2017年11月与中远海运(上海)公司、中外运上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锦江航运20.8046%股权的交易价款为58,184.028626万元。本公司已于2017年11月9日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于2017年11月16日完成产权交割手续,但由于截止2018年6月30日锦江航运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方股东的权利义务仍然保留,对方股东派出的董事也未从锦江航运董事会退出,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尚未完成,本公司将已支付的股权收购款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三十一)短期借款1、 短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7,651,500.00 | 7,802,300.00 |
保证借款 | 3,35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2,583,180,000.00 | 13,506,008,000.00 |
委托借款 | 2,730,000,000.00 | |
合计 | 15,940,831,500.00 | 18,743,810,3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借款的说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箱(澳门)一人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授信额度为160万欧元的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利率为LIBOR+2%,借款期限为2017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24日,展期至2019年5月14日。其中抵押物为:澳门南湾大马路730至804号,约翰四世大马路2至6-B号中华广场K12及L12单位,期末资产价值为人民币1,661,347.83元。期末借款余额为1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7,651,500.00元。
保证借款的说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冠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分别:
于2018年3月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贷款共计13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4.35%,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于2018年3月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贷款共计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4.35%,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十二)应付短期融资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发行总额 | 发行日期 | 期限 | 发行方式 | 利率(%)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7沪港务SCP001 (代码:011770025) | 2,000,000,000.00 | 2017.10.26 | 270天 | 面值发行 | 4.15 |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18沪港务SCP001 (代码:011800822) | 2,000,000,000.00 | 2018.04.26 | 270天 | 面值发行 | 4.25 | 2,000,000,000.00 | |
18沪港务SCP002 (代码:011800821) | 2,000,000,000.00 | 2018.04.26 | 270天 | 面值发行 | 4.25 | 2,000,000,000.00 | |
合计 | 6,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三十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84,751,014.77 | 487,289,820.35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784,751,014.77 | 487,289,820.35 |
其他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合计 | 784,751,014.77 | 487,289,820.35 |
其他说明:
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详见本附注“五、(四十七)应付债券”。
(三十四)衍生金融负债□适用 √不适用
(三十五)应付票据□适用 √不适用
(三十六)应付账款1、 应付账款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购买材料、设备款 | 419,141,514.46 | 531,245,073.12 |
应付接受劳务款 | 1,249,877,356.33 | 957,857,698.93 |
工程款 | 3,157,436,459.37 | 1,944,609,794.36 |
球员收购款 | 19,949,922.61 | 21,836,715.01 |
其他 | 6,203,022.27 | 19,047,010.67 |
合计 | 4,852,608,275.04 | 3,474,596,292.0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69,732,402.33 | 项目工程尚未完工 |
振华港口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 28,187,595.00 | 尚未办妥报关手续 |
上海幸运星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19,949,922.61 | 尚未支付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11,089,022.00 | 项目工程尚未完工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990,208.44 | 陆续支付中 |
合计 | 134,949,150.38 | /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十七)预收款项1、 预收账款项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港口港建费 | 39,021,649.66 | 21,750,596.78 |
预收房款及定金 | 52,282,786.30 | 845,989,384.85 |
预收代理费或其他服务费 | 100,417,144.36 | 124,441,712.14 |
预收租赁费 | 7,166,368.28 | 4,516,883.53 |
预收货款 | 37,558,465.43 | 10,322,877.02 |
预收管理费 | 7,098,456.10 | |
预收市场推广费 | 4,716,981.13 | |
其他 | 3,296,194.32 | 2,188,680.02 |
合计 | 251,558,045.58 | 1,009,210,134.3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预收房款及定金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竣工时间 | 预售比例 |
上海长滩-上港滨江城(盛东里) | 47,143,074.30 | 837,341,849.85 | 2017.11.24 | 97.24% |
(三十八)应付职工薪酬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84,676,695.56 | 3,228,927,984.51 | 3,026,903,708.45 | 686,700,971.6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968,881.53 | 302,486,422.80 | 300,734,985.15 | 24,720,319.18 |
三、辞退福利 | 129,687,236.98 | 129,687,236.98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07,645,577.09 | 3,661,101,644.29 | 3,457,325,930.58 | 711,421,290.8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256,576.72 | 2,832,829,462.61 | 2,630,036,666.14 | 221,049,373.19 |
二、职工福利费 | 406,584,392.83 | 85,915,929.34 | 81,449,326.99 | 411,050,995.18 |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奖福基金 | 406,584,392.83 | 4,694,979.05 | 230,906.00 | 411,048,465.88 |
三、社会保险费 | 12,188,465.13 | 140,237,666.57 | 139,825,221.10 | 12,600,910.6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249,200.02 | 119,037,105.72 | 118,376,550.51 | 10,909,755.23 |
工伤保险费 | 872,658.77 | 8,884,291.42 | 9,224,549.10 | 532,401.09 |
生育保险费 | 1,064,149.36 | 12,267,732.65 | 12,202,985.19 | 1,128,896.82 |
其他 | 2,456.98 | 48,536.78 | 21,136.30 | 29,857.46 |
四、住房公积金 | 40,166.00 | 140,184,873.32 | 140,146,441.32 | 78,59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7,607,094.88 | 29,760,052.67 | 35,446,052.90 | 41,921,094.6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84,676,695.56 | 3,228,927,984.51 | 3,026,903,708.45 | 686,700,971.6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281,933.78 | 251,221,264.64 | 249,797,392.08 | 22,705,806.34 |
2、失业保险费 | 731,686.92 | 6,212,247.03 | 6,203,311.07 | 740,622.88 |
3、企业年金缴费 | 947,015.00 | 44,987,161.97 | 44,668,252.37 | 1,265,924.60 |
4、香港强基金 | 8,245.83 | 65,749.16 | 66,029.63 | 7,965.36 |
合计 | 22,968,881.53 | 302,486,422.80 | 300,734,985.15 | 24,720,319.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九)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0,249,464.10 | 91,145,421.77 |
企业所得税 | 586,387,462.50 | 1,056,770,495.83 |
个人所得税 | 50,316,164.42 | 83,446,900.0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91,621.25 | 5,607,862.69 |
土地增值税 | 728,863,295.95 | 608,358,557.32 |
房产税 | 818,718.39 | 857,329.81 |
土地使用税 | 1,060,492.94 | 773,957.05 |
车船使用税 | 94,453.62 | |
教育费附加 | 6,327,521.21 | 6,495,380.99 |
河道管理费 | 6.49 | -1,354.95 |
港口建设费 | 5,237,049.48 | 6,504,497.67 |
港务管理费 | 34,094,195.06 | 33,014,743.72 |
安保费 | 23,062,182.15 | 6,224,934.58 |
其他 | 3,350,560.33 | 385,675.93 |
合计 | 1,511,853,187.89 | 1,899,584,402.43 |
(四十)应付利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111,543,424.61 | 159,359,452.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短期融资券利息 | 86,906,849.32 | 15,008,219.18 |
银行借款应付利息 | 43,261,335.17 | 39,877,045.80 |
委托贷款应付利息 | 4,129,720.81 | |
合计 | 241,711,609.10 | 218,374,437.7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一)应付股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APM TERMINALS SHANGHAI CO. LIMITED | 149,231,309.94 | 98,000,000.00 |
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414,856.93 | 414,856.93 |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364,602.13 | 364,602.13 |
地中海船舶代理投资有限公司 | 4,333,793.50 | 9,933,077.56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1,547,020.38 | 24,533,098.37 |
亚吉投资有限公司 | 1,002,360,542.38 | |
ONE WAY LEASE(H.K.)LIMITED | 5,528,922.14 | |
合计 | 1,183,781,047.40 | 133,245,634.99 |
(四十二)其他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年金、工会经费 | 21,736,587.53 | 20,385,297.35 |
港口建设费 | 22,095,517.69 | 9,713,089.69 |
应付劳务款项及业务费 | 227,656,991.17 | 210,580,889.71 |
应付工程设备款及质保金 | 88,871,667.18 | 135,157,977.34 |
职工安置费、职工补偿款 | 364,137,546.61 | 364,069,459.80 |
改制费用等 | 26,533,280.24 | 31,861,016.96 |
定金、押金、保证金 | 495,384,651.74 | 295,148,503.48 |
暂收及代收代付款 | 313,822,303.13 | 255,912,538.38 |
存入活期款 | 17,905,193.91 | 18,550,559.87 |
净房款 | 25,832,915.27 | 25,795,179.82 |
补偿款 | 156,106,357.40 | 156,305,944.41 |
股权转让款、减资款 | 246,601,201.02 | 4,198,605,145.00 |
航道疏浚费 | 1,457,699.50 | 205,651,607.80 |
其他 | 53,864,938.28 | 24,196,099.37 |
合计 | 2,062,006,850.67 | 5,951,933,308.9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63,764,770.82 | 职工安置费尚未与市国资委结算 |
上海市宝山区土地收储中心 | 132,566,357.40 | 土地收储款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0,700,600.00 | 暂借款 |
和记港口外高桥(香港)有限公司 | 56,332,029.83 | 港方管理费 |
九江港口集团公司 | 26,533,280.24 | 改制费用,逐步付款 |
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0 | 保证金 |
海涌坊商铺保证金(注) | 20,000,000.00 | 海涌坊商铺保证金 |
合计 | 694,897,038.29 | / |
注:2012年2月29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东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点”)与包销人郑浩明、陈根泉、殷建新等三人签订“房地产包销合同”,由包销人包销上海东点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虎丘的“海涌坊C区”39套商铺,包销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2年12月15日止。合同约定,2012年10月10日之前,包销人应组织其确认的第三方购房人与上海东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包销人有义务自行购买全部未售出商铺;购房人于2012年11月10日之前支付全部房款;该等商铺全部售出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且购房人付清房款后,上海东点才有义务配合购房人办理房屋和土地的过户登记手续。该等商铺的包销总价为2亿元,包销人向上海东点支付保证金2,000万元。上海东点于2012年9月收到包销人要求按时交易的通知。2012年10月15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发出《关于房屋征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因苏州虎丘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2012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14日期间暂停办理海涌坊1-300号(涵盖上海东点“房地产包销合同”所涉及的房屋)买卖登记等手续。2014年12月12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函至苏州虎丘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明确对于苏州虎丘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项目(天赐广场)的房屋征收及停办手续由姑苏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办理。该项目原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自行解冻。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海东点尚未与购房人办理上述商铺的交易登记。上海东点目前正与包销人协商沟通解决事宜。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余额中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63,764,770.82 | 363,764,770.82 |
4、 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63,764,770.82 | 职工安置费尚未与市国资委结算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6,601,201.02 | 股权转让款尾款 |
上海市宝山区土地收储中心 | 132,566,357.40 | 土地收储款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0,700,600.00 | 暂借款 |
和记港口外高桥(香港)有限公司 | 67,832,652.45 | 港方管理费 |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27,671,758.48 | 融资租赁项目保证金 |
九江港口集团公司 | 26,533,280.24 | 改制费用 |
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0 | 融资租赁项目保证金 |
香港和记港口浦东有限公司 | 20,184,367.90 | 港方管理费 |
上海万邦船务发展中心 | 20,000,000.00 | 暂收款 |
海涌坊商铺保证金 | 20,000,000.00 | 海涌坊商铺保证金 |
合计 | 1,020,854,988.31 |
(四十三)持有待售负债□适用 √不适用
(四十四)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适用 □不适用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09,839,272.68 | 3,640,315,810.08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020,059.44 | 17,856,483.99 |
合计 | 1,118,859,332.12 | 3,658,172,294.07 |
其他说明:
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类别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70,000,000.00 | 3,070,000,000.00 |
质押借款 | 303,441,559.32 | 246,914,553.22 |
抵押借款 | 269,335,133.76 | 51,632,261.70 |
保证借款 | 264,662,579.60 | 261,368,995.16 |
保理借款 | 102,400,000.00 | 10,400,000.00 |
合计 | 1,109,839,272.68 | 3,640,315,810.08 |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无逾期借款。
(2) 金额前五名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币种 | 利率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外币金额 | 折合人民币 | 外币金额 | 折合人民币 |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2015.11.16 | 2018.11.16 | 美元 | LIBOR+1.3% | 40,000,000.00 | 264,662,579.60 | 40,000,000.00 | 261,368,995.1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 | 2016.11.07 | 2019.11.01 (分次还款) | 人民币 | 基准利率下浮10% | 144,000,000.00 | 80,00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支行 | 2018.01.25 | 2023.01.24 (分次还款) | 人民币 | 4.275% | 100,000,000.00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区分行 | 2018.01.11 | 2021.01.08 (分次还款) | 人民币 | 基准利率上浮10% | 92,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 2017.07.28 | 2020.07.27 (分次还款) | 人民币 | 基准利率下浮10% | 77,500,000.00 | 75,000,000.00 | ||
合计 | 40,000,000.00 | 678,162,579.60 | 40,000,000.00 | 416,368,995.16 |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无逾期借款。
(3) 质押借款、抵押借款、保理借款的说明:
期末用于质押、抵押、保理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详见本附注“五、(四十六)长期借款”。
(4) 保证借款的说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香港”)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借款美元4,000万元,折合人民币264,662,579.60元。借款期限为2015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16日,年利率为LIBOR+1.3%,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四十五)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六)长期借款1、 长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03,231,276.31 | 580,085,446.78 |
抵押借款 | 8,844,838,630.85 | 5,560,466,809.21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5,602,000,000.00 | 2,242,000,000.00 |
信用+抵押借款 | 99,000,000.00 | 129,000,000.00 |
保理借款 | 151,000,000.00 | 28,200,000.00 |
合计 | 15,100,069,907.16 | 8,539,752,255.99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币种 | 利率(%)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支行 | 2018.01.25 | 2023.01.24 (分次还款) | 人民币 | 4.275 | 3,450,000,000.00 |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2017.09.15 | 2019.09.15 | 人民币 | 4.35 |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2017.10.09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8.03.28 | 2023.03.22 | 人民币 | 5.225 | 827,8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 2018.05.31 | 2023.05.30 | 人民币 | 5.225 | 750,000,000.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8.04.27 | 2023.04.25 | 人民币 | 5.225 | 700,000,000.00 | |
合计 | 7,727,800,000.00 | 2,000,000,000.00 |
2、 质押借款的说明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中谷新良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基础交易合同《集装箱融资租赁合同》(编号:SGZL(2015)02ZL001),并将该合同产生的应收集装箱融资租赁款共计83,594,119.27 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支行为其为期3年的6,000万元借款质押担保。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为5,483,315.98元,期末借款余额为500万元,全部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安吉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签订基础交易合同《融资租赁回租合同》(编号:SGZL(2015)01HZ001),并将该合同产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共计21,319,116.98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支行为其为期3年的800万元借款
质押担保。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为14,081,263.74元,期末借款余额为550万元,全部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基础交易合同《融资租赁回租合同》(编号:SGZL(2016)02HZ001),并将该合同产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共计560,476,472.22元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为其为期3年的40,000万元借款质押担保。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为363,524,410.22元,期末借款余额为28,800万元,其中14,400万元计入长期借款,14,400万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基础交易合同《融资租赁回租合同》(编号:SGZL(2016)02HZ002),并将该合同产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共计270,614,406.26元 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为其为期3年的20,000万元借款质押担保。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为190,038,549.88元,期末借款余额为15,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计入长期借款,5,000万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基础交易合同《融资租赁回租合同》(编号:SGZL(2017)02HZ001),并将该合同产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共计330,664,812.50元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为其为期3年的24,000万元借款质押担保。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为262,029,853.22元,借款余额为20,250万元,其中12,500万元计入长期借款,7,750万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天明装备有限公司签订基础交易合同《融资租赁回租合同》(编号:SGZL(2017)02HZ002),并将该合同产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共计109,030,292.69元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为其为期3年的6,600万元借款质押担保。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为84,646,636.38元,借款余额为5,567.28万元,其中3,423.13万元计入长期借款,2,144.16万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 抵押借款的说明
(1)本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2017年11月20日与立根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广东中金美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根等公司”)签订七份《售后回租合同》,本期签订第八、第九份售后回租合同,将一批设备出售给立根等公司后租回,租期10年,租赁本金共540,000万元(不包括尚未放款的第八份售后回租合同),利息根据年固定租赁利率4.41%计算。
租赁期间本公司按每3个月付息,每半年分期还本,到期后以1元价格购回。本公司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该交易视同本公司以其良好的信用以及设备的抵押取得10年期借款,公司仍将相关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相关租金本金确认为长期借款,在每期支付利息时根据实际支付金额确认财务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 | 抵押物 | 贷款额度 | 固定年利率(%) | ||
数量 | 原值 | 净值 | |||
售后回租合同一 | 3,298 | 1,212,069,465.06 | 764,714,406.84 | 611,000,000.00 | 4.41 |
售后回租合同二 | 42 | 1,445,475,104.78 | 757,558,105.12 | 600,000,000.00 | 4.41 |
售后回租合同三 | 43 | 1,141,907,747.62 | 887,051,812.80 | 700,000,000.00 | 4.41 |
售后回租合同四 | 54 | 1,290,936,440.77 | 875,894,094.07 | 700,000,000.00 | 4.41 |
售后回租合同五 | 122 | 1,101,977,373.30 | 876,944,813.81 | 700,000,000.00 | 4.41 |
售后回租合同六 | 132 | 1,374,040,835.63 | 878,643,477.76 | 700,000,000.00 | 4.41 |
售后回租合同七 | 51 | 1,990,196,768.67 | 879,600,741.07 | 700,000,000.00 | 4.41 |
售后回租合同九 | 2 | 1,219,704,098.76 | 943,996,066.48 | 689,000,000.00 | 4.41 |
合计 | 3,744 | 10,776,307,834.59 | 6,864,403,517.95 | 5,400,000,000.00 |
截止2018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5,194,900,000.00元,其中4,978,311,300.00元计入长期借款,216,588,700.00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抵押设备账面净值为6,394,676,360.65元。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荣耀振东航运有限公司以船舶设定抵押,取得抵押借款期末余额15,516,594.31美元,合同利率3.24%。抵押物为:荣耀振东集装箱船舶,账面原值为170,108,067.43港币,折合人民币金额143,418,111.65元,账面净值折合人民币金额为134,334,964.53元;借款到期日为2027年2月16日。期末借款余额为15,516,594.31美元,其中13,972,639.70美元计入长期借款,1,543,954.61美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荣耀盛东航运有限公司以船舶设定抵押,取得抵押借款期末余额15,782,250.97美元,合同利率3.5%。抵押物为:荣耀盛东集装箱船,账面原值169,157,197.18港币,折合人民币金额142,616,432.94元,账面净值折合人民币金额为135,390,533.64元;借款到期日为2027年4月20日。期末借款余额为15,782,250.97美元,其中14,279,280.60美元计入长期借款,1,502,970.37美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荣耀冠东航运有限公司以船舶设定抵押,取得抵押借款期末余额16,505,529.26美元,合同利率3.52%。抵押物为:荣耀冠东集装箱船,账面原值177,216,352.12港币,折合人民币金额149,411,106.47元,账面净值折合人民币金额为142,787,214.03元;借款到期日为2027年5月16日。期末借款余额为16,505,529.26美元,其中14,934,978.46美元计入长期借款,1,570,550.80美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满强航运有限公司以船舶设定抵押,取得抵押借款,期末利率区间为1.6000%+3 month LIBOR。抵押物为:JAZZ(通爵),账面价值人民币94,897,545.65;TEMPO(通韵),账面价值人民币98,775,411.76元;TUNE(通律),账面价值人民币100,649,544.64元;抵押期限至借款到期日分别为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8月16日。期末借款余额为16,875,000.00美元,其中13,500,000.00美元计入长期借款,3,375,000.00美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外滩”)分别:
于2014年7月18日与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组成的银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为牵头行、代理行)签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作为抵押权人)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以星外滩位于提篮桥街道88街坊1/1丘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编号为沪房地虹字(2014)第002910号)为抵押物,向各银行借入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2014年11月6日星外滩位在上海市虹口区房地产登记处办妥抵押权登记手续,领取编号为虹201409009118的上海市房地产抵押权登记证明,债权数额为人民币35亿元,债务履行期限为2014年7月18日至2022年5月30日。星外滩位于2017年度借入6.58亿元,于2018年2月偿还借款。同时终止履行该合同。
于2017年11月23日、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25日与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招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组成的银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为联合牵头行、
代理行)签订《人民币70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及补充合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作为抵押权人)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以星外滩位于提篮桥街道88街坊1/1丘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编号为沪房地虹字(2014)第002910号。在现有银团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被完全清偿之前,为土地使用权余值;在现有银团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被完全清偿之后,为土地出让金总额)和房屋建设工程为抵押物,向各银行借入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2018年1月22日星外滩在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办妥抵押权登记手续,领取编号为沪(2018)虹字不动产证明第09000597的上海市房不动产登记证明,债权数额为人民币70亿元,债务履行期限为2017年11月23日至2024年5月30日。截止2018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34.92亿元。于2017年11月23日与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作为牵头行、代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招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组成的银团签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作为抵押权人)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以星外滩位于提篮桥街道88街坊1/1丘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编号为沪房地虹字(2014)第002910号设定抵押。在现有银团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被完全清偿之前,为土地使用权余值;在现有银团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被完全清偿之后,为土地出让金总额)和房屋建设工程设定抵押,向各银行借入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2018年1月22日星外滩在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办妥抵押权登记手续,领取编号为沪(2018)虹字不动产证明第09000597的上海市房不动产登记证明,债权数额为人民币70亿元,债务履行期限为2017年11月23日至2024年5月30日。本期从交通银行浦东支行取得借款256,080万元,其中97,300万元年利率为4.75%,158,780万元年利率为5.225%;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取得借款93,120万元,年利率为5.225%。期末借款余额共计349,200万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为10,542,084,615.12元。
4、 信用+抵押借款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以公司房地产权证设定抵押,2014年 9月2日,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签订为期2年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该抵押合同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本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权设定抵押,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平湖国用(2014)第01750 号和平湖国用(2014)第01752号,房地产抵押清单编号:33100620140030918,抵押物作价15,000万元。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借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4年1月10日至2024年12月20日,借款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信用,已于2015年1月20日归还100万元,当期年利率4.41%,截止期末借款余额9,900万元;于2016年5月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5月31日至2021年12月20日,借款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信用,当期年利率4.41%,已于2018年2月1日提前还清。
5、 保理借款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基础交易合同《集装箱融资租赁合同》(编号:SGZL(2016)02ZL001)。2017年3月,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该合同产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有追索权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为4,64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7月20日。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为32,844,237.73元,借款余额为3,340万元,其中2,300万元计入长期借款,1,040万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宜宾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宜宾惠美线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金喜来酒业有限公司签订基础交易合同《集装箱融资租赁合同》(编号:SGZL(2017)02HZ003)。2018年1月,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该合同产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区分行申请有追索权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为26,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1月8日。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为281,083,242.90元,借款余额为22,000万元,其中12,800万元计入长期借款,9,200万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四十七)应付债券1、 应付债券√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016年上港公司债(第一期)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2016年上港公司债(第二期) | 3,0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2016年上港公司债(第三期)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可交换债-2021 | 3,093,485,360.54 | 3,007,025,328.08 |
可交换债-2022 | 3,026,647,495.77 | 2,942,774,245.76 |
合计 | 14,120,132,856.31 | 13,949,799,573.84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其他减少 | 期末 余额 |
2016年上港公司债(第一期) | 100.00 | 2016.01.22 | 5年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
2016年上港公司债(第二期) | 100.00 | 2016.06.02 | 5年 | 3,0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
2016年上港公司债(第三期) | 100.00 | 2016.07.13 | 5年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
可交换债-2021 | 100.00 | 2017.08.09 | 4年 | 3,267,112,439.50 | 3,007,025,328.08 | 48,735,634.32 | -37,724,398.14 | 3,093,485,360.54 | |||
可交换债-2022 | 100.00 | 2017.08.09 | 5年 | 3,267,112,439.50 | 2,942,774,245.76 | 54,944,047.19 | -28,929,202.82 | 3,026,647,495.77 | |||
合计 | / | / | / | 14,534,224,879.00 | 13,949,799,573.84 | 103,679,681.51 | -66,653,600.96 | 14,120,132,856.31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2015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2015年10月1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债券方案的议案》,本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的为期不超过7年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7号”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自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5日期间,本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5亿元,该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扣除发行费用0.1875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125亿元。该期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00%,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自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3日期间,本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30亿元,该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扣除发行费用0.225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75亿元。该期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08%,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自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4日期间,本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25亿元,该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扣除发行费用0.1875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125亿元。该期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95%,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17]225号),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的全资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为发行主体,以所持邮储银行1,396,638,056股H股股份为标的在境外发行总额10亿美元可交换公司债券。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7月26日正式对外宣布交易,并于当日完成了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定价。本次可交换债券已于2017年8月9日完成发行,并于2017年8月1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1、发行人:上港集团 BVI 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2、担保人: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3、维好协议、流动性支持: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发行规模:10亿美元5、币种:美元6、债券期限:两期美元可交换债,四年期到期日为2021年8月9日;五年期到期日为2022年8月9日
7、债券持有人回售日:四年期2019年8月9日;五年期2020年8月9日8、发行价格:100.00%9、债券票息:0%10、债券收益率:0.75%11、最终赎回价:四年期:103.04%;五年期:103.81%12、债券持有人回售价:四年期:101.51%;五年期:102.27%13、初始换股价格:每股5.592港币
14、初始交换比率:每20万美元本金交换邮储银行279,327.6109股H股股票。
本次可交换债券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使用与邮储银行股价相关的估值模型对看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机构Norton Appraisals Holdings Limited出具的以2017年8月9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将评估的看涨期权公允价值8,866.70万美元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科目。然后再将发行可交换债券收到的款项10亿美元扣除涨期权8,866.70万美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1,265.59万美元后的金额89,867.71万美元确定为主债券部分的初始确认金额,按债券面值10亿美元计入“应付债券-面值”科目,差额-10,132.29万美元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2)对看涨期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年末、半年末)的价值使用与初始计量相同的方法进行评估,与账面价值差异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根据Norton Appraisals Holdings Limited出具的以201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看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1,860.40万美元,将其与上年末账面价值7,457.50万美元的差额4,402.9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8,230.27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3)应付债券按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本年根据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将摊销金额11,289.63万港币(折合人民币9,226.11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
(四十八)长期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征地补偿费 | 576,509,407.22 | 571,754,263.46 |
职工安置费 | 214,748,440.39 | 143,717,632.12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1,774,762.13 | 9,020,059.44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71,846,332.2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五、(四十四)) | -17,856,483.99 | -9,020,059.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九)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适用 √不适用
(五十)专项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五十一)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其他 | 348,905.27 | 348,905.27 | 注 |
合计 | 348,905.27 | 348,905.2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物流(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物流”)于2016年8月与四川久翌物流有限公司、成都久商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共同经营“上港商城进口商品超市”实体店项目。2017年8月,成都物流与四川久翌物流有限公司、成都久商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协商,终止该项目经营。根据四川中鑫恒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该项目截止2017年10月31日累计经营亏损为880,814.05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体店存货余额为540,767.12元,相应进项税转出86,095.81元。由于该部分存货已临保,且无变现价值,已于2017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6,862.93元,上述两项合计1,507,676.98元。根据合作协议,成都物流需承担该项目经营损失的40%即 603,070.79元,扣除当年已承担且支付的254,165.52元,成都物流于2017年12月31日对剩余348,905.27元计提预计负债。
(五十二)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4,835,281.42 | 4,140,000.00 | 4,486,362.29 | 114,488,919.13 | |
其他 | 51,371.70 | 4,062.09 | 55,433.79 | ||
合计 | 114,886,653.12 | 4,144,062.09 | 4,486,362.29 | 114,544,352.9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危险货物集箱堆场安全管理研究与标准制定项目款 | 1,840,000.00 | 180,000.00 | 1,6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3年度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款 | 11,410,000.00 | 11,4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绿色港口项目款 | 31,542,426.00 | 897,435.90 | 30,644,990.10 | 与收益相关 | |||
危险货物集箱堆场安全标准 | 267,733.87 | 267,733.87 | 与收益相关 | ||||
码头结构加固和港口能及提升项目资金 | 16,392,139.16 | 455,328.78 | 15,936,810.38 | 与资产相关 | |||
2013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 79,762.00 | 79,762.00 | 与收益相关 | ||||
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 | 71,870.00 | 71,87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师带徒项目补贴 | 1,782,588.75 | 43,115.60 | 1,739,473.15 | 与收益相关 | |||
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 | 99,612.00 | 99,612.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培养项目开发资助经费、师资队伍建设资助经费) | 114,760.00 | 114,76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实训设施设备资助经费) | 23,791,024.34 | 1,701,777.48 | 22,089,246.86 | 与资产相关 | |||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出口货物查验社会化服务平台 | 896,703.68 | 102,555.60 | 794,148.08 | 与资产相关 | |||
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资金--智能调度服务系统 | 42,411.60 | 23,133.60 | 19,278.00 | 与资产相关 | |||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集装箱服务平台 | 68,452.99 | 30,677.17 | 37,775.82 | 与资产相关 | |||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统一预约平台 | 1,969,804.82 | 70,936.92 | 1,898,867.90 | 与资产相关 | |||
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资金-上海市专项资金-散杂货码头营运管理系统 | 0.37 | 0.37 | 0.00 | 与资产相关 | |||
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资金-全自动化码头 | 636,761.08 | 18,630.78 | 618,130.30 | 与资产相关 | |||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自贸区监管车辆智能化统一身份识别服务系统 | 13,486.93 | 13,486.93 | 与收益相关 | ||||
自由贸易实验区海关卡口集卡智能管理系统 | 112,246.61 | 112,246.61 | 与收益相关 | ||||
长江集疏运公共服务平台-长江集疏运 | 986,938.55 | 16,289.28 | 970,649.27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公众基于动态数据的口岸监管车辆管理与服务平台 | 770,000.00 | 7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外滩邮轮旅游自助通关系统设施改建项目 | 1,403,375.00 | 81,750.00 | 1,321,625.00 | 与收益相关 | |||
港口危险品储运作业安全管理研究项目 | 341,184.23 | 9,021.23 | 332,163.00 | 与收益相关 | |||
保税货物集中查验场站(一期)项目改建(芦潮港辅助作业区二期A块3号仓库)专项补贴 | 7,708,833.35 | 402,199.98 | 7,306,633.37 | 与资产相关 | |||
E卡纵横集卡服务平台_上海市专项资金-E卡纵横 | 3,615,006.97 | 320,950.98 | 3,294,055.99 | 与收益相关 | |||
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课题四:岸电应用研究与示范 | 870,000.00 | 2,740,000.00 | 3,6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绿色港口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 | 240,000.00 | 2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多式联运运单第一部分:商品车标准制定单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外高桥冷库新建项目 | 4,000,000.00 | 4,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上海港邮轮城综合升级改造项目) | 545,295.37 | 10,905.90 | 534,389.47 | 与收益相关 | |||
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补贴资金 | 145,223.94 | 6,612.28 | 138,611.66 | 与收益相关 | |||
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在沪中国集训基地经费资助 | 927,639.81 | 115,040.44 | 812,599.37 | 与收益相关 |
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手培养基地资助经费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港口集装箱岸桥工艺智能化改造技术 | 1,800,000.00 | 1,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EIR口岸电子平台 | 1,400,000.00 | 1,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14,835,281.42 | 4,140,000.00 | 4,486,362.29 | 114,488,919.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三)其他非流动负债□适用 √不适用
(五十四)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173,674,650.00 | 23,173,674,650.00 |
(五十五)其他权益工具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十六)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380,831,156.53 | 117,866,255.05 | 7,262,964,901.48 | |
其他资本公积 | 385,538,419.18 | 6,877,393.97 | 378,661,025.21 | |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 128,964,100.53 | 128,964,100.53 | ||
合计 | 7,895,333,676.24 | 124,743,649.02 | 7,770,590,027.2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变动系本公司2018年1月1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港物流”)50%股权作为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将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117,866,255.05元,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变动系权益法下,本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份额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877,393.97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变动系权益法下,本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份额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877,393.97元。
(五十七)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五十八)其他综合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 |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73,537,734.10 | -54,944,211.65 | -21,253,183.62 | -35,766,050.27 | 2,075,022.24 | 737,771,683.83 | |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63,538,224.30 | -12,341,833.79 | -12,341,833.79 | -75,880,058.09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635,465,906.99 | -85,455,313.55 | -21,253,183.62 | -63,941,037.62 | -261,092.31 | 571,524,869.37 | |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1,610,051.41 | 42,852,935.69 | 40,516,821.14 | 2,336,114.55 | 242,126,872.5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73,537,734.10 | -54,944,211.65 | -21,253,183.62 | -35,766,050.27 | 2,075,022.24 | 737,771,683.83 |
(五十九)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917,786.91 | 180,425,629.17 | 177,819,091.21 | 3,524,324.87 |
合计 | 917,786.91 | 180,425,629.17 | 177,819,091.21 | 3,524,324.8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计提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
(六十)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151,444,577.57 | 6,151,444,577.57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151,444,577.57 | 6,151,444,577.57 |
(六十一)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489,472,484.89 | 24,320,344,835.5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1,489,472,484.89 | 24,320,344,835.5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86,511,356.67 | 3,372,807,281.5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985,872,031.46 | 3,615,093,245.4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提取奖福基金 | 4,694,979.05 | 4,467,763.07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885,416,831.05 | 24,073,591,108.59 |
注:根据2018年5月18日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总股本23,173,674,650股计算,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2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十二)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适用 □不适用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068,130,397.13 | 12,035,612,500.35 | 16,250,961,291.91 | 11,301,173,619.17 |
其他业务 | 441,667,633.68 | 213,385,137.61 | 467,348,817.85 | 361,563,839.10 |
合计 | 17,509,798,030.81 | 12,248,997,637.96 | 16,718,310,109.76 | 11,662,737,458.27 |
2、 主营业务(按业务类别)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1)集装箱板块 | 6,640,993,809.04 | 3,016,209,474.83 | 6,650,386,073.90 | 2,858,931,711.54 |
(2)散杂货板块 | 881,922,307.05 | 752,413,823.59 | 919,618,218.84 | 810,602,531.58 |
(3)港口物流板块 | 9,628,782,750.99 | 8,866,130,464.01 | 9,722,187,240.17 | 8,866,185,501.42 |
(4)港口服务板块 | 973,036,557.79 | 609,352,433.41 | 999,630,271.08 | 544,051,444.22 |
(5)其 他 | 2,250,925,773.11 | 1,719,320,718.19 | 1,003,609,436.59 | 1,189,016,995.93 |
(6)业务板块内抵销 | -3,307,530,800.85 | -2,927,814,413.68 | -3,044,469,948.67 | -2,967,614,565.52 |
合计 | 17,068,130,397.13 | 12,035,612,500.35 | 16,250,961,291.91 | 11,301,173,619.17 |
3、 本公司自前五名客户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43,387.05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20.12%。
(六十三)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1,019.10 | 229.6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660,365.40 | 5,307,222.99 |
教育费附加 | 13,076,318.12 | 11,103,254.65 |
房产税 | 20,419,376.39 | 19,867,042.13 |
土地使用税 | 22,281,335.61 | 20,310,437.26 |
车船使用税 | 942,474.64 | 1,033,038.90 |
印花税 | 13,730,147.63 | 4,492,043.82 |
土地增值税 | 182,801,132.15 | 30,744,872.70 |
河道管理费 | 672,813.11 | |
船舶吨税 | 525,506.10 | |
其他 | 297,033.67 | 100,754.50 |
合计 | 263,734,708.81 | 93,631,709.74 |
(六十四)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职工薪酬 | 5,198,773.97 | 6,206,784.11 |
2、燃润料 | 1,342.77 | 2,004.31 |
3、周转材料 | 38,745.56 | 49,213.99 |
4、水费 | 10,036.27 | 22,358.28 |
5、电费 | 126,620.67 | 283,833.28 |
6、折旧费 | 482,379.45 | 486,332.43 |
7、摊销费 | 11,068.86 | 6,752.16 |
8、修理费 | 60,008.29 | 5,035.61 |
9、租费 | 1,857,390.70 | 2,536,533.55 |
10、劳动保护费 | 7,711.08 | 3,396.00 |
11、保险费 | 2,169.81 | 2,416.65 |
12、办公费 | 386,062.62 | 233,683.70 |
13、差旅费 | 61,546.39 | 66,061.31 |
14、绿化费 | 42,776.23 | 37,048.54 |
15、物业费 | 1,995,583.52 | 2,222,175.24 |
16、业务招待费 | 4,511.40 | 5,774.00 |
17、广告宣传费 | 200,079,210.87 | 284,585,337.49 |
18、中介机构费 | 56,603.77 | 93,004.01 |
19、劳动保险费 | 14,357.18 | |
20、公寓房销售佣金 | 4,878,122.56 | 153,485.57 |
21、保安费 | 262,785.72 | |
22、其他 | 8,253,569.03 | 18,662,322.07 |
23、内部抵消 | -188,954,339.56 | -283,018,868.60 |
合计 | 34,599,894.26 | 32,921,826.60 |
(六十五)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职工薪酬 | 812,142,478.24 | 654,951,149.27 |
2、物耗 | 10,500,173.19 | 11,226,280.60 |
3、水电费 | 16,505,127.00 | 13,727,611.69 |
4、折旧与摊销 | 477,075,289.33 | 480,978,222.45 |
5、业务招待费与外宾招待费 | 8,653,372.18 | 8,992,196.37 |
6、修理费与办公费 | 34,467,232.12 | 35,090,045.67 |
7、租费 | 96,492,723.58 | 91,793,302.35 |
8、土地使用费 | 3,649,536.00 | |
9、差旅费 | 10,823,914.16 | 30,012,074.98 |
10、会务会议费 | 1,498,733.47 | 465,649.88 |
11、中介机构、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及董监事会经费 | 39,628,969.40 | 20,453,096.82 |
12、企业文化费与广告宣传费 | 570,270,142.53 | 571,215,998.07 |
13、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费 | 22,050,974.81 | 19,765,140.08 |
14、其他管理费用 | 86,098,499.25 | 83,825,187.12 |
15、内部抵销 | -610,776,676.95 | -626,578,836.53 |
合计 | 1,575,430,952.31 | 1,399,566,654.82 |
其他说明:
注:本报告期发生的“管理费用—其他管理费用”包含了保险费、绿化费、研发费以及其他等费用。
(六十六)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06,399,138.41 | 422,769,095.47 |
减:利息收入 | -117,542,736.48 | -85,654,287.07 |
汇兑损益 | 8,449,069.12 | 10,984,161.58 |
其他 | 41,832,458.79 | 5,904,300.70 |
合计 | 639,137,929.84 | 354,003,270.68 |
(六十七)资产减值损失√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8,731,253.00 | -45,119,377.87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18,731,253.00 | -45,119,377.87 |
(六十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82,302,706.34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82,302,706.34 |
其他说明:
本期发生额系发行可交换债形成,详见本附注“五、(四十七)应付债券、2”
(六十九)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65,680,956.25 | 701,648,462.3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74,895,554.47 | 3,032,449.8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4,805.00 | 74,415.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76,517.85 | 279,405,846.42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8,299.55 | 865,889,605.44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处置构成业务的处置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其他 | 35,552,182.80 | |
合计 | 2,276,398,315.92 | 1,850,050,778.97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日之前原持有的40%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35,552,182.80计入本期投资收益。
(七十)资产处置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1,683,804.43 | 31,446,564.81 | 1,683,804.43 |
无形资产处置损益 | 4,069,900.54 | 78,048,984.17 | 4,069,900.54 |
合计 | 5,753,704.97 | 109,495,548.98 | 5,753,704.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十一)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航运集疏运结构项目补贴(港口企业) | 49,707,221.25 | 32,431,115.00 | 与收益相关 |
航运集疏运结构项目补贴(航运企业) | 17,180,272.50 | 与收益相关 | |
宜昌港务集团始发班轮奖励 | 170,000.00 | 3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软件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 35,275.47 | 179,415.42 | 与收益相关 |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 | 10,348,000.13 | 与收益相关 |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 676,011.2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专项资金及课题研究补助 | 6,475,828.11 | 与收益相关 | |
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企业扶持资金 | 2,2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绿色港口项目补贴 | 1,592,535.9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 | 405,797.02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扶持资金 | 12,283,727.00 | 与收益相关 | |
十三五财政扶持资金 | 93,02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师带徒项目带教补贴 | 59,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首席技师补贴 | 179,185.93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教育费附加专项补贴 | 122,260.66 | 与收益相关 | |
虹口区财政局绩效奖励费 | 1,2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 | 3,392.50 | 与收益相关 | |
吸纳特定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 75,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口岸、地方奖励基金 | 3,896,03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 | 12,738,232.50 | 与收益相关 | |
崇明财政扶持资金 | 76,67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邮轮游艇旅游节项目资金补贴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邮轮特殊出口退税补贴 | 1,206,959.18 | 与收益相关 | |
码头结构加固改造专项扶持资金 | 455,328.78 | 与资产相关 |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 1,701,777.48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专项资金及课题研究补助 | 664,423.7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76,159,286.81 | 50,110,802.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十二)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利得 | 491,139.39 | 491,139.39 |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利得 | 491,139.39 | 491,139.39 | |
接受捐赠 | 249,800.00 | 249,800.00 | |
政府补助 | 5,274,132.41 | 102,129,460.19 | 5,274,132.41 |
违约赔款收入 | 39,323.00 | 134,052.21 | 39,323.00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4,357,023.69 | 649,026.63 | 4,357,023.69 |
其他 | 13,319,998.86 | 27,533,561.75 | 13,319,998.86 |
合计 | 23,731,417.35 | 130,446,100.78 | 23,731,417.3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 | 725,016.00 | 与收益相关 | |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 5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企业扶持资金 | 80,000.00 | 2,5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扶持资金 | 5,011,000.00 | 10,69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境外补贴 | 18,364.09 | 36,018.67 | 与收益相关 |
口岸、地方奖励基金 | 517,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宝山区月浦镇政府企业扶持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专项资金及课题研究补助 | 1,592,313.07 | 与收益相关 | |
崇明财政扶持资金-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81,64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实训设施设备经费 | 1,446,846.36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级高技基地建设资金 | 254,931.12 | 与资产相关 | |
码头加固工程专项资金 | 455,328.78 | 与资产相关 | |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 1,655,350.19 | 与资产相关 | |
重点企业奖励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自助通关门禁系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81,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师带徒项目补贴 | 43,115.60 | 与收益相关 | |
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补贴资金 | 6,612.28 | 与收益相关 | |
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在沪中国集训基地经费资助 | 115,040.44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263,006.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274,132.41 | 102,129,460.1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十三)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96,705.96 | 3,922,464.56 | 896,705.96 |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96,705.96 | 3,922,464.56 | 896,705.96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51,000.00 | 5,250,800.00 | 251,000.00 |
罚款支出 | 355,894.22 | 5,263,781.43 | 355,894.22 |
其他 | 2,479,317.80 | 193,685.69 | 2,479,317.80 |
合计 | 3,982,917.98 | 14,630,731.68 | 3,982,917.98 |
(七十四)所得税费用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03,383,897.44 | 1,253,045,398.4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2,685,489.84 | 63,826,219.99 |
合计 | 1,030,698,407.60 | 1,316,871,618.3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024,922,755.3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56,230,688.8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1,535,203.3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682,782.3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92,717,523.6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2,531,388.67 |
税收优惠的影响 | -195,670.0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1,315,354.4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0,382,864.01 |
所得税费用 | 1,030,698,407.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十五)现金流量表项目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 | 129,331,179.51 | 482,706,547.95 |
租金、水电费收入等 | 344,856,433.16 | 363,450,195.69 |
利息收入 | 117,522,486.48 | 85,654,287.07 |
代收代付款项 | 400,105,426.81 | 345,094,139.96 |
收取或收回保证金 | 38,447,960.27 | 104,735,322.79 |
收安保经费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收到的政府补助及专项资金 | 278,621,136.35 | 163,826,138.17 |
收财政支付支航道疏浚费用 | 331,602,500.00 | |
其他 | 152,667,337.17 | 59,010,063.93 |
合计 | 1,521,551,959.75 | 1,996,079,195.56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同盛集团洋山四期码头委托经营履约保证金 | 500,000,000.00 | |
发放委托贷款 | 108,800,000.00 | 416,500,000.00 |
代收代付款项 | 251,039,394.16 | 356,014,560.44 |
支付保证金 | 117,736,633.83 | 33,767,248.55 |
支付安保费 | 116,085,670.00 | 110,704,425.16 |
支付差旅费、招待费、宣传费等 | 36,526,333.17 | 45,156,685.99 |
租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费用支出 | 330,888,064.12 | 373,744,137.77 |
支付支航道疏浚费用 | 203,847,746.70 | 9,407,798.10 |
其他 | 137,359,434.61 | 205,390,527.92 |
合计 | 1,802,283,276.59 | 1,550,685,383.93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子公司深水港物流收回以前年度多付同盛集团工程款 | 18,097,804.79 | |
合计 | 18,097,804.79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星外滩少数股东股权转让款70%部分 | 4,198,605,145.00 | |
银行贷款手续费 | 3,500,000.00 |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8,596,686.17 | 10,830,852.77 |
子公司技术劳务支付原少数股东减资款 | 2,103,700.00 | |
归还原子公司安隆置业少数股东出资款 | 500,000.00 | |
支付可交换债券评估费 | 16,344.40 | |
合计 | 4,211,218,175.57 | 12,934,552.77 |
(七十六)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994,224,347.76 | 4,029,169,449.1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8,731,253.00 | -45,119,377.8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94,951,020.85 | 1,227,343,142.85 |
无形资产摊销 | 384,168,713.39 | 417,914,366.5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7,291,538.26 | 72,208,891.6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53,704.97 | -108,240,780.6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5,566.57 | 2,667,696.2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2,302,706.3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24,944,803.67 | 471,685,855.7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76,398,315.92 | -1,850,050,778.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0,216,900.08 | 63,866,745.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561,741.64 | -40,525.1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51,784,145.54 | -976,580,479.8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53,965,147.10 | 489,290,690.8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2,697,463.05 | -579,553,437.11 |
其他 | 2,449,247.84 | 12,853,361.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1,610,188.76 | 3,227,414,820.0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756,531,864.52 | 13,357,412,369.9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0,246,034,398.90 | 12,215,119,244.9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89,502,534.38 | 1,142,293,125.0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504,928,691.27 |
其中: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219,410,809.16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145,143,239.04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40,374,643.07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28,313,903.51 |
其中: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54,093,392.97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72,254,206.66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966,303.88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176,614,787.76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7,756,531,864.52 | 20,246,034,398.90 |
其中:库存现金 | 1,971,008.14 | 2,750,987.7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7,560,195,176.49 | 20,221,188,269.7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94,365,679.89 | 22,095,141.4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56,531,864.52 | 20,246,034,398.9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十七)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十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3,287,515.08 | 存入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10,542,084,615.12 | 抵押 |
固定资产 | 7,173,514,286.93 | 抵押 |
无形资产 | 64,286,860.58 | 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537,910,602.93 | 质押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381,893,426.49 | 质押 |
长期应收款 | 202,712,481.22 | 保理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11,214,999.41 | 保理 |
合计 | 19,126,904,787.76 |
(七十九)外币货币性项目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821,468,000.35 | ||
其中:美元 | 216,952,950.29 | 6.6128 | 1,434,664,856.14 |
欧元 | 33,749,613.98 | 7.6515 | 258,235,171.37 |
日元 | 1,909,914,340.00 | 0.0599 | 114,430,607.76 |
港币 | 10,833,083.86 | 0.8431 | 9,133,372.98 |
澳门币 | 1,359,348.07 | 0.8193 | 1,113,713.87 |
新加坡元 | 302,701.38 | 4.8386 | 1,464,650.90 |
新谢克尔 | 1,341,192.62 | 1.8086 | 2,425,627.33 |
应收账款 | 545,644,171.36 | ||
其中:美元 | 71,410,811.18 | 6.6166 | 472,496,445.33 |
欧元 | 1,250,000.00 | 7.6515 | 9,564,375.00 |
日元 | 988,930,572.54 | 0.0599 | 59,250,786.32 |
港币 | 3,251,410.24 | 0.8431 | 2,741,263.97 |
台币 | -4,272,674.02 | 0.2166 | -925,342.95 |
泰珠 | 12,596,823.02 | 0.1998 | 2,516,643.69 |
长期借款 | 285,748,900.85 | ||
其中:美元 | 43,186,898.76 | 6.6166 | 285,748,900.85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其他应收款 | 3,658,404.34 | ||
美元 | 466,302.62 | 6.5593 | 3,058,622.86 |
日元 | 950,400.00 | 0.0609 | 57,891.72 |
港元 | 514,027.00 | 0.8431 | 433,376.16 |
新谢克尔 | 60,000.00 | 1.8086 | 108,513.60 |
短期借款 | 7,426,931,500.00 |
欧元 | 1,000,000.00 | 7.6515 | 7,651,500.00 |
港元 | 8,800,000,000.00 | 0.8431 | 7,419,280,000.00 |
应付账款 | 366,556,414.41 | ||
美元 | 47,155,394.42 | 6.6105 | 311,718,688.74 |
日元 | 601,117,363.29 | 0.0599 | 36,015,345.70 |
港元 | 7,748,633.43 | 0.8431 | 6,532,872.85 |
澳门币 | 33,500.00 | 0.8193 | 27,446.55 |
台币 | 51,684,771.00 | 0.2164 | 11,185,618.13 |
泰珠 | 5,388,031.34 | 0.1998 | 1,076,442.44 |
其他应付款 | 5,897,694.48 | ||
美元 | 880,040.09 | 6.6926 | 5,889,729.12 |
港元 | 9,447.70 | 0.8431 | 7,965.36 |
应付利息 | 7,840,673.72 | ||
美元 | 417,982.82 | 6.6166 | 2,765,610.28 |
欧元 | 1,626.00 | 7.6516 | 12,441.51 |
港元 | 6,004,770.41 | 0.8431 | 5,062,621.9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5,214,405.86 | ||
美元 | 44,617,475.79 | 6.6166 | 295,214,405.86 |
预收账款 | 23,449,076.70 | ||
美元 | 3,543,976.77 | 6.6166 | 23,449,076.70 |
预付账款 | 4,089,804.95 | ||
美元 | 618,112.77 | 6.6166 | 4,089,804.95 |
应付职工薪酬 | 10,494.66 | ||
港元 | 12,447.70 | 0.8431 | 10,494.66 |
应交税费 | 5,208,178.50 | ||
港元 | 6,177,414.90 | 0.8431 | 5,208,178.50 |
其他流动资产 | 1,030,432.35 | ||
美元 | 8,990.00 | 6.6167 | 59,483.74 |
港元 | 81,123.70 | 0.8431 | 68,395.39 |
新谢克尔 | 499,045.42 | 1.8086 | 902,553.22 |
应付债券 | 6,121,970,670.73 | ||
美元 | 925,281,387.99 | 6.6166 | 6,122,183,975.03 |
港元 | -253,000.00 | 0.8431 | -213,304.30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 |
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上港集箱(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 中国澳门 | 澳门币 | 当地货币 |
GLORY SHANGHAI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上海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GLORY TIANJIN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天津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GLORY ZHENDON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振东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GLORY GUANGZHOU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广州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GLORY GUANDON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冠东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GLORY SHENGDON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盛东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港币 | 注 |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港币 | 注 |
Shanghai International Port Group (Singapore) PTE.LTD | 新加坡 | 美元 | 注 |
SIPG BAYPORT TERMINAL CO., LTD. | 以色列 | 新谢克尔 | 当地货币 |
季节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晓星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锦化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币 | 当地货币 |
锦江航运(日本)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币 | 当地货币 |
通和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满强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锦江航运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锦江航运物流(新加坡)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新加坡币 | 当地货币 |
T.V.L. GLOBAL LOGISTICS (S)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币 | 当地货币 |
SUPER APEX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SUPER COURAGE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SUPER ENTERPRISE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SUPER FORTUNE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SUPER VANGUARD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SUPER ENERGY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SUPER CHAMPION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SUPER TRANSIT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SUPER UNION SHIPPING (HONG KONG) LIMITED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SUPER FAITH SHIPPING (HONG KONG) LIMITED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SUPER PIONEER SHIPPING (HONG KONG) LIMITED | 中国香港 | 港币 | 当地货币 |
注: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International Port Group (Singapore) PTE.LTD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
(八十)套期□适用 √不适用
(八十一)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018.1.1 | 2,466,012,010.18 | 100.00 | 受让股权 | 2018.1.1 | 《关于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权移交的确认书》 | 178,008,108.86 | -25,030,912.33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2018.1.1 | 145,143,239.04 | 100.00 | 受让股权 | 2018.1.1 | 《关于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管理权移交的确认书》 |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18.1.1 | 140,374,643.07 | 40.00 | 受让股权 | 2018.1.1 | 《关于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管理权移交的确认书》 | 233,110.99 | 1,710,299.84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同盛集团相关港务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分别以现金24.66亿元、1.45亿元、1.40亿元收购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集团”)持有的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物流”)100%股权、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政置业”)100%股权、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港能源”)40%股权。
2017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同盛集团分别签署了收购同盛物流100%股权、港政置业100%股权、盛港能源40%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并于2017年12月29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上述收购资产事项的相关手续,取得同盛物流、港政置业、盛港能源三家公司的产权交易凭证。2018年1月,本公司与同盛集团分别签署了关于同盛物流、港政置业、盛港能源《管理权移交的确认书》,自2018年1月1日起,同盛集团不再履行对上述三家公司的管理职责,上述三家公司董事会中由同盛集团委派的董事将其董事职权全部授权本公司委派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该授权直至本公司向上述三家公司委派董事的全部法定程序完成为止。本公司于2018年1月按协议约定向同盛集团支付同盛物流股权转让款90%部分221,941.08万元,港政置业100%股权转让款14,514.32万元,盛港能源40%转让款14,037.46万元。
据此,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取得同盛物流、港政置业、盛港能源的控制权,将同盛物流及其子公司(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两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港政置业、盛港能源等5家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三条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十七条规定,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截止2018年6月30日,盛港能源、同盛物流尚未就股东及董事会成员的变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 合并成本及商誉√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现金 | 2,466,012,010.18 | 145,143,239.04 | 140,374,643.07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131,028,522.91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2,466,012,010.18 | 145,143,239.04 | 271,403,165.98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2,335,330,288.70 | 110,357,429.28 | 262,057,045.82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30,681,721.48 | 34,785,809.76 | 9,346,120.16 |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3,218,692,697.13 | 2,563,995,185.53 | 563,800,157.28 | 424,656,918.24 | 357,269,087.29 | 238,761,811.28 |
货币资金 | 254,093,392.97 | 254,093,392.97 | 72,254,206.66 | 72,254,206.66 | 1,966,303.88 | 1,966,303.88 |
应收款项 | 36,395,491.73 | 36,395,491.73 | 1,369,866.73 | 1,369,866.73 | 15,952.26 | 15,952.26 |
存货 | 301,333,676.85 | 301,333,676.85 | 478,295,403.64 | 339,130,158.03 | ||
固定资产 | 640,713,780.65 | 1,503,574,771.36 | 130,773.34 | 152,779.91 | 493,673.60 | 210,299.32 |
无形资产 | 1,491,533,902.16 | 21,169,647.23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90,848.27 | 2,690,848.27 | 11,749,906.91 | 11,749,906.91 | 5,000,000.00 | 5,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418,748,747.65 | 299,049,197.47 | 349,793,157.55 | 231,569,255.82 | ||
在建工程 | 72,418,300.00 | 144,923,615.01 | ||||
长期待摊费用 | 764,556.85 | 764,544.64 | ||||
负债: | 883,362,408.43 | 749,154,594.29 | 453,442,728.00 | 418,656,918.24 | 29,697,780.01 | 70,961.01 |
借款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应付款项 | 749,154,594.29 | 749,154,594.29 | 178,656,918.24 | 178,656,918.24 | 70,961.01 | 70,961.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4,207,814.14 | 34,785,809.76 | 29,626,819.00 | |||
净资产 | 2,335,330,288.70 | 1,814,840,591.24 | 110,357,429.28 | 6,000,000.00 | 327,571,307.28 | 238,690,850.27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2,335,330,288.70 | 1,814,840,591.24 | 110,357,429.28 | 6,000,000.00 | 327,571,307.28 | 238,690,850.27 |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95,476,340.11 | 131,028,522.91 | 35,552,182.80 | 企业整体评估 |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
(三)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四)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五)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3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外理检验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上海外理检验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取得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码为91310109MA1G5G2L9U的营业执照。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尚未缴纳出资。
2、2018年4月29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No.15000001201804260012《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批准,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安隆置业有限公司已办妥注销登记手续。
(六)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港湾实业总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综合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港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东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 | 苏州 | 苏州 | 房地产业 | 90.00 | 投资 | |
上海远东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海勃物流软件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软件服务业 | 70.00 | 30.00 | 设立 |
上海交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软件服务业 | 73.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集盛劳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其他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港盛集装箱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深水港船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51.00 | 投资 | |
上海港复兴船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51.00 | 投资 | |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30.00 | 投资 | |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40.00 | 投资 | |
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冠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51.00 | 投资 | |
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50.00 | 投资 | |
上港集箱(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 中国澳门 | 中国澳门 | 综合投资业 | 100.00 | 投资 | |
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融资租赁 | 100.00 | 设立 | |
Shanghai International Port Group (Singapore)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SIPG BAYPORT TERMINAL CO., LTD. | 以色列 | 以色列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GLORY SHANGHAI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上海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融资租赁 | 100.00 | 设立 | |
GLORY TIANJIN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天津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融资租赁 | 100.00 | 设立 | |
GLORY ZHENDON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振东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融资租赁 | 100.00 | 设立 | |
GLORY GUANGZHOU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广州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融资租赁 | 100.00 | 设立 | |
GLORY GUANDON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冠东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融资租赁 | 100.00 | 设立 |
GLORY SHENGDON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荣耀盛东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融资租赁 | 100.00 | 设立 | |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融资 | 100.00 | 设立 | |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融资 | 100.00 | 设立 | |
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港技术劳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其他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上海万津船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其他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81.00 | 投资 | |
上海外理检验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检验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新海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餐饮业 | 60.00 | 投资 | |
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港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江海国际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70.00 | 投资 | |
上海港城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投资 | |
上海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50.00 | 投资 | |
上海联东地中海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70.00 | 投资 | |
上海上港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投资 | |
上海集发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仓储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港物流(江西)有限公司 | 九江 | 九江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海富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港物流(浙江)有限公司 | 宁波 | 宁波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仓储业 | 65.00 | 投资 | |
深圳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港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港物流(厦门)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港物流拼箱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70.00 | 投资 | |
上港物流(成都)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航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 宁波 | 宁波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港物流(惠州)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东方海外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上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电子商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上港陆上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交通运输业 | 65.00 | 投资 |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海华船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温州海华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温州 | 温州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季节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晓星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扬州航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 扬州 | 扬州 | 交通运输业 | 55.00 | 投资 | |
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60.00 | 投资 | |
江苏航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交通运输业 | 70.00 | 投资 | |
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江苏集海航运有限公司 | 扬州 | 扬州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投资 | |
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 | 九江 | 九江 | 交通运输业 | 91.67 | 投资 | |
九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九江 | 九江 | 交通运输业 | 8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港集团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仓储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港冷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仓储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文化体育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港国客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资产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港国际邮轮旅行社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旅游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港船舶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现代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港集团港口业务受理中心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79.195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锦化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本 | 货物代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锦江航运(日本)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本 | 船舶及货物代理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通和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集装箱租赁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锦江三井仓库国际物流有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仓储物流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锦江住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仓储物流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锦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人力资源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锦亿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仓储物流 | 6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锦都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货物代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锦昶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仓储物流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锦茂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货物代理 | 4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锦江航运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实业投资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锦江航运物流(新加坡)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物流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T.V.L. GLOBAL LOGISTICS (S)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货物代理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船舶代理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太仓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太仓 | 太仓 | 船舶代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满强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远洋货物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SUPER APEX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巴拿马 | 集装箱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SUPER COURAGE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巴拿马 | 集装箱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SUPER ENTERPRISE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巴拿马 | 集装箱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SUPER FORTUNE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巴拿马 | 集装箱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SUPER VANGUARD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巴拿马 | 集装箱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SUPER ENERGY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巴拿马 | 集装箱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SUPER PIONEER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巴拿马 | 集装箱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SUPER UNION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巴拿马 | 集装箱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SUPER FAITH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巴拿马 | 集装箱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SUPER CHAMPION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巴拿马 | 集装箱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SUPER TRANSIT SHIPPING S.A. | 中国香港 | 巴拿马 | 集装箱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上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两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能源投资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1)本公司因拥有生产指泊权,故对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起控制作用;
(2)本公司根据协议拥有上海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权;
(3)本公司持有明东公司30%股权;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明东公司20%股权;和记港口外高桥(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明东公司50%股权。本公司与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达成《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明东公司的经营管理。协议特别约定,若双方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按照本公司的意向进行表决。加之本公司拥有生产指泊权,故对明东公司的生产经营起控制作用;
(4)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锦昶物流有限公司持有锦茂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40%的股权,因锦茂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均由上海锦昶物流有限公司派出,故对该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70.00 | 263,403,199.79 | 305,531,685.62 | 3,112,660,114.49 |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49.00 | 106,048,902.16 | 157,085,589.41 | 686,335,447.47 |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60.00 | 145,904,717.53 | 196,219,098.13 | 1,342,364,524.24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 20.8046 | 30,043,208.15 | 81,163,479.74 | 983,837,393.34 |
上海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 49.00 | 2,878,016.20 | 350,074,217.7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参见本附注“七、(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319,594,612.94 | 3,347,303,697.94 | 4,666,898,310.88 | 220,241,004.46 | 220,241,004.46 | 1,329,852,084.94 | 3,430,401,700.21 | 4,760,253,785.15 | 253,412,927.55 | 253,412,927.55 | ||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959,881,027.74 | 693,478,535.11 | 1,653,359,562.85 | 251,772,412.09 | 902,564.10 | 252,674,976.19 | 1,031,471,422.09 | 728,590,590.81 | 1,760,062,012.90 | 253,420,921.64 | 1,800,000.00 | 255,220,921.64 |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106,720,882.78 | 1,250,367,336.95 | 2,357,088,219.73 | 119,814,012.66 | 119,814,012.66 | 1,189,947,106.54 | 1,296,322,023.58 | 2,486,269,130.12 | 165,137,622.06 | 165,137,622.06 |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 2,111,316,263.26 | 1,641,606,253.97 | 3,752,922,517.23 | 372,449,877.50 | 122,875,979.60 | 495,325,857.10 | 2,184,365,109.78 | 1,687,698,024.22 | 3,872,063,134.00 | 389,455,893.70 | 137,842,547.69 | 527,298,441.39 |
上海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 349,992,580.91 | 415,629,974.51 | 765,622,555.42 | 51,292,126.58 | 51,292,126.58 | 338,240,338.44 | 422,193,014.53 | 760,433,352.97 | 51,976,426.59 | 51,976,426.5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087,588,869.48 | 376,290,285.42 | 376,290,285.42 | 424,688,849.52 | 1,130,491,711.39 | 388,054,722.07 | 388,054,722.07 | 426,451,678.16 |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730,156,375.89 | 216,426,330.94 | 216,426,330.94 | 158,609,102.18 | 797,999,274.53 | 273,203,431.53 | 273,203,431.53 | 259,718,469.25 |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570,724,696.81 | 247,125,458.83 | 247,125,458.83 | 240,630,347.25 | 602,964,685.83 | 261,390,709.52 | 261,390,709.52 | 273,422,402.79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 948,808,151.91 | 134,699,741.43 | 143,268,748.27 | 162,506,399.18 | 925,148,863.54 | 100,033,891.85 | 69,133,455.95 | -203,999,676.71 |
上海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 263,765,342.27 | 5,873,502.46 | 5,873,502.46 | 43,473,476.11 | 246,493,660.30 | -5,709,441.52 | -5,709,441.52 | 26,861,479.21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50%股权,2018年1月1日本公司将同盛物流纳入合并范围(参见附注六、(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致本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增加至100%。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395,898,948.03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395,898,948.03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78,032,692.98 |
差额 | 117,866,255.05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17,866,255.05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股权投资 | 50.00 | 按权益法核算 |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交通运输 | 40.00 | 按权益法核算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金融业 | 7.337 | 0.025 | 按权益法核算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金融业 | 4.13 | 按权益法核算 |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原合计持有上海银行股份507,845,104股,占总股本的6.506%。2018年5-6月,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上海银行股份66,848,483 股,增持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并持有上海银行股份574,693,587股 ,占总股本的7.362%。本公司为其第二大股东并在其董事会中占有1个席位(本公司委派董事担任上海银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故对上海银行仍按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香港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邮储银行的H股首次公开发行,以1,594,357.24万港元认购了邮储银行334,949万股股份(4.76港元/股),持股比例为4.13%,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2017年6月8日,邮储银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丁向明先生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2017年10月20日,丁向明先生的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任期自2017年10月20日起生效,丁向明先生同时在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据此,上港香港自2017年10月20日起对邮储银行能施加重大影响,成为联营企业。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17,694,399.00 | 135,386,717.76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566,586.19 | 53,159,104.19 |
非流动资产 | 415,884,387.07 | 405,042,179.61 |
资产合计 | 533,578,786.07 | 540,428,897.37 |
流动负债 | 71,806,077.76 | 73,467,263.12 |
非流动负债 | 6,921,784.25 | 9,200,454.35 |
负债合计 | 78,727,862.01 | 82,667,717.47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54,850,924.06 | 457,761,179.9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27,425,462.03 | 228,880,589.9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27,425,462.03 | 228,880,589.95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245,701.89 | -5,045.84 |
所得税费用 | 1,199,490.01 | 19,175.12 |
净利润 | 3,892,470.02 | 15,940.6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6,802,725.86 | 4,395,464.25 |
综合收益总额 | -2,910,255.84 | 4,411,404.9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银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565,981,672.89 | 1,918,725,038,000.00 | 9,326,163,000,000.00 | 6,009,137,584.80 | 2,739,354,090.67 | 457,587,343.34 | 1,807,766,938,000.00 | 9,012,551,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 | 722,731,275.79 | 16,703,060.32 | 367,234,538.29 | 722,951,310.13 | |||||
资产合计 | 1,288,712,948.68 | 1,918,725,038,000.00 | 9,326,163,000,000.00 | 6,025,840,645.12 | 3,106,588,628.96 | 1,180,538,653.47 | 1,807,766,938,000.00 | 9,012,551,000,000.00 | |
流动负债 | 66,919,368.58 | 1,765,547,321,000.00 | 8,872,665,000,000.00 | 2,511,223,525.61 | 1,445,296,096.46 | 78,203,517.88 | 1,660,325,535,000.00 | 8,581,194,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66,919,368.58 | 1,765,547,321,000.00 | 8,872,665,000,000.00 | 2,511,223,525.61 | 1,445,296,096.46 | 78,203,517.88 | 1,660,325,535,000.00 | 8,581,194,000,000.0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25,262,790.45 | 484,974,000.00 | 860,000,000.00 | 225,932,720.73 | 456,267,000.00 | 384,000,000.0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996,530,789.65 | 152,692,743,000.00 | 452,638,000,000.00 | 3,514,617,119.51 | 1,661,292,532.50 | 876,402,414.86 | 146,985,136,000.00 | 430,973,000,000.00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98,612,315.86 | 9,652,081,588.78 | 16,744,892,533.90 | 1,757,308,559.76 | 830,646,266.25 | 350,560,965.94 | 8,264,451,378.58 | 15,837,027,203.09 | |
调整事项 | 755,965,192.14 | 755,965,192.14 | |||||||
--商誉 | 755,965,192.14 | 755,965,192.14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98,612,315.86 | 10,408,046,780.92 | 16,744,892,533.90 | 1,757,308,559.76 | 830,646,266.25 | 350,560,965.94 | 9,020,416,570.72 | 15,837,027,203.09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9,057,170,931.12 | 14,430,410,147.09 | 7,201,243,574.72 | 11,367,481,074.75 | |||||
营业收入 | 406,305,609.36 | 19,749,818,000.00 | 132,408,000,000.00 | 51,331,937.89 | 44,695,745.65 | 350,932,966.16 | 15,393,673,000.00 | ||
净利润 | 120,128,374.78 | 9,371,747,000.00 | 32,523,000,000.00 | 51,248,251.63 | 32,354,550.57 | -2,603,649.88 | 91,264,808.14 | 7,795,857,000.00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237,278,000.00 | 2,024,000,000.00 | 219,279,000.00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0,128,374.78 | 9,609,025,000.00 | 34,547,000,000.00 | 51,248,251.63 | 32,354,550.57 | -2,603,649.88 | 91,264,808.14 | 8,015,136,000.00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4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邮储银行财务数据精确至人民币百万元,上海银行财务数据精确至人民币千元。
(1)本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取得对星外滩的控制权,作为子公司核算,由权益法核算方式转为成本法核算,上期本公司根据星外滩2017年1-6月财务数据进行权益法核算。
(2)本公司于2018年1月与受让方长沙荣茂签署关于国航中心、银汇房产的管理权移交确认书,确认国航中心、银汇房产的经营成果和相关责任自移交之日起均由长沙荣茂自行承担,即本公司不再对国航中心、银汇房产具有重大影响。交易双方于2018年4月完成国航中心、银汇房产股权转让的产权交割手续。上期本公司根据国航中心、银汇房产2017年1-6月财务数据进行权益法核算。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73,179,712.28 | 262,872,971.0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024,820.25 | 492,871.9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024,820.25 | 492,871.99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001,405,023.04 | 5,713,961,895.5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2,885,868.13 | 117,205,971.13 |
--其他综合收益 | -1,827,067.00 | 459,788.62 |
--综合收益总额 | 41,058,801.13 | 117,665,759.75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适用 √不适用
(四) 重要的共同经营□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相关部门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以及应付债券。本公司目前的政策是以固定利率借款为主。
(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
(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管理层认为这些投资活动面临的市场价格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投资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64,433,360.96 | 950,019,891.04 |
合计 | 864,433,360.96 | 950,019,891.04 |
于2018年6月30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权益工具的价值上涨或下跌10%,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86,443,336.10元。管理层认为10%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权益工具价值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64,433,360.96 | 864,433,360.96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864,433,360.96 | 864,433,360.96 | ||
(3)其他 | ||||
(三)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四)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64,433,360.96 | 864,433,360.96 | ||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 784,751,014.77 | 784,751,014.77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784,751,014.77 | 784,751,014.77 |
其他 | ||||
(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784,751,014.77 | 784,751,014.77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是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2018年6月29日(周五)收盘价进行计量。
(三)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香港采用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可交换债券的可交换选择权的公允价值,可交换选择权的公允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二叉树模型)计算确定。无风险利率、标的股票市价为主要输入变量。
(四)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五)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六)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 √不适用
(七)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适用 √不适用
(八)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一)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 31.36 | 31.36 |
(二)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企业 |
九江四方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上海新港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南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上海航交实业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地中海邮轮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万航旅业(上海)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北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上海同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上海洋山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杭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无锡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苏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昆山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通达物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浦远船舶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东方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海辉国际集装箱修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振集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九江港力达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安吉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外红伊势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中意海歌邮轮咨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港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港口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江西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湖南城陵矶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上港瀛东商贸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科创中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宜宾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港兴晟海上应急服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深水港金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洋山国际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海通洋山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江西港铁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 原联营企业(2017年3月转让) |
上海沪马联合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原联营企业(2017年6月退出) |
比利时APM码头泽布吕赫公司 | 原联营企业(2017年11月转让) |
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原联营企业(2017年12月31日取得控制权,成为子公司) |
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原联营企业(2018年1月起不具有重大影响) |
上海银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原联营企业(2018年1月起不具有重大影响)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原联营企业(2018年1月取得控制权,成为子公司)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关联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企业、原持股5%以上且存在重大影响的股东 |
(五) 关联交易情况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修理费等) | 10,252,688.53 | 4,385,006.09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在建工程) | 4,948,363.24 | 61,610,769.18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开发成本) | 611,220,253.80 | 31,876,355.20 |
上海航交实业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 | 7,243,254.96 | 7,304,314.84 |
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3,107,107.84 | 2,056,727.44 |
无锡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26,447.50 | 905,781.84 |
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2,537,315.99 | 16,417,172.96 |
苏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45,505.00 | 1,491,510.61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6,387,387.51 | 20,647,028.07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91,265.90 | 2,640,149.30 |
昆山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148,243.50 | 2,071,151.76 |
杭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001,993.50 | 1,952,013.09 |
万航旅业(上海)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85,568.57 | 1,517,831.19 |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712,249.00 | 8,724,928.30 |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852,460.80 | 4,694,327.08 |
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29,856.62 | 114,871.83 |
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775,150.85 | 1,085,493.40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320,291.90 | 4,682,686.82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江西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80,875.25 | 825,383.63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549,874.66 | 2,899,594.34 |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47,822.18 | 884,863.08 |
上海新港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980,935.16 | 2,722,285.84 |
上海洋山国际贸易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99,328.98 |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59,661.47 | |
上海港兴晟海上应急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63,207.52 |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7,683,274.8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运输收入 | 15,274,302.62 | 9,282,222.63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收入 | 6,731,787.97 | 5,360,608.29 |
安吉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收入 | 183,962.27 | 72,803.42 |
安吉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代理收入 | 9,069,081.07 | 11,292,473.75 |
安吉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收入 | 485,254.27 | 381,246.10 |
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收入 | 177,213.35 | 103,301.88 |
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运输收入 | 3,631,528.51 | 2,653,183.86 |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收入 | 116,063.60 | 535,026.61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收入 | 510,514.43 | 236,416.69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2,487,411.44 | 2,258,983.14 |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收入 | 403,301.89 | 56,603.77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南有限公司 | 代理收入 | 1,436,068.23 | 839,709.71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销售收入 | 89,371,153.46 |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收入 | 1,109,764.61 | 28,301.89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68,152.10 | 785,491.70 |
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收入 | 5,449,673.15 | 5,849,309.81 |
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130,368.00 | |
上海新港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 租金收入 | 80,180.79 | |
上海新港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收入 | 1,902,951.97 | |
上海新港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 监理收入 | 726,721.72 | |
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6,171,638.77 | 5,087,896.57 |
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外派劳务收入 | 330,188.68 | 330,188.68 |
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276,729.53 | |
上海港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1,446,752.39 | 685,714.29 |
上海港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 | 外派劳务收入 | 600,910.85 | 572,271.45 |
上海东方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95,238.12 | 85,714.26 |
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收入 | 183,912.02 | |
九江四方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 港口服务收入 | 3,523,642.03 | 720,591.51 |
九江港力达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港口服务收入 | 104,107.55 | 152,511.79 |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收入 | 2,896,964.20 |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江西有限公司 | 港口服务收入 | 752,686.78 | 445,270.30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江西有限公司 | 代理收入 | 4,932,754.68 | 5,049,175.07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收入 | 920,879.47 | 2,217,400.41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港口服务收入 | 3,971,176.96 | 5,052,947.97 |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劳务派遣收入 | 941,394.00 | 943,392.00 |
万航旅业(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收入 | 1,563,267.24 | 1,639,685.84 |
万航旅业(上海)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792,067.54 | 789,674.58 |
湖南城陵矶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收入 | 121,977.78 | |
上海上港瀛东商贸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130,697.16 | 90,735.04 |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 监理收入 | 1,035,452.87 | |
上海振集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外派劳务收入 | 628,422.00 | 634,644.00 |
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理货收入 | 2,786,870.76 | |
上海同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851,776.19 | |
上海深水港金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1,645,047.39 | |
上海浦远船舶有限公司 | 外派劳务收入 | 2,378,684.70 | 2,208,582.89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收入 | 367,924.53 |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外派劳务收入 | 982,427.12 | 931,000.00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市场推广服务收入 | 4,716,981.13 |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北有限公司 | 代理收入 | 19,618,104.22 | 9,621,938.16 |
上海港兴晟海上应急服务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426,384.74 | |
地中海邮轮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681,975.70 |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租金、水电费收入 | 883,268.12 | 762,376.44 |
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监理收入 | 930,566.0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接受关联方提供工程施工主要项目如下:
(1)港政大厦、外高桥冷库项目等施工工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项目 | 项目内容 | 合同价款/决算金额 | 本期金额 | 累计金额 | 工程进度(%) |
港政大厦总包合同 | 港政大厦项目 | 22,271.79 | 1,857.39 | 20,671.19 | 100.00 |
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外高桥冷库项目新建项目 | 外高桥冷库项目 | 11,447.40 | 11,447.40 | 100.00 | |
侯工楼外墙修缮项目施工合同 | 3号码头侯工楼外墙进行修缮 | 890.66 | 432.50 | 48.56 | |
洋山深水港区芦潮辅助配套区芦潮作业区 2018年度设施、设备维(大)修及保养项目施工委托协议 |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辖口岸查验区、辅助区二期A/B区、辅助区三期A/B区及甲方指定区域内设施、设备维(大)修及保养 | 629.56 | 629.56 | 629.56 | 100.00 |
堆场基础轨道维护与调整 | 堆场基础轨道维护与调整 | 304.50 | 140.54 | 140.54 | 46.00 |
三杆式32米灯塔更新改造工程 | 三杆式32米灯塔更新改造工程 | 295.26 | 173.23 | 289.22 | 100.00 |
朱家门U型防尘网 | 朱家门U型防尘网工程 | 290.00 | 188.53 | 256.63 | 88.49 |
合计 | 36,129.17 | 2,989.25 | 33,867.04 |
(2)上港十四区产业转型项目施工工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项目 | 项目内容 | 合同价款/决算金额 | 本期金额 | 累计金额 | 工程进度(%) |
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新建江堤工程(一泊位)工程设计、勘察、施工一体化(EPC)合同 | 新建江堤、拆除现状江堤等 | 3,197.82 | 3,030.74 | 100.00 | |
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工程(施工) | 承担包括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备案、向业主移交及移交之日起至业主向接管单位正式交付使用期间的看护在内的全部内容。 | 45,513.29 | -294.08 | 37,912.11 | 85.00 |
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新建规划二路一期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 | 新建规划二路(牡丹江路-规划一路)雨污水管道及图纸所示的所有雨污水井工程,其中雨水管道(长约1240米)管径DN600--1800mm、污水管道(长约1210米)管径300--600mm。 | 2,180.41 | 1,625.26 | 100.00 | |
新建规划一路新建江堤工程设计、勘察、施工一体化(EPC)合同(施工) | 包括新建江堤、新建临时江堤、拆除现状江堤等(其中桩基采用PHC管桩、钻孔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结构)。 | 14,959.89 | 13,658.13 | 100.00 | |
新建规划三路工程施工合同 | 新建规划三路长235.42米、红线宽度 | 2,142.01 | 1,320.78 | 70.00 |
12至20米。主要包含(1)道路工程;(2)结构工程(地道及其围护);(3)排水工程;(4)道路电气工程;(5)地下连通道和基坑维护工程;(6)附属工程(绿化、照明、交通等) | |||||
新建规划四路工程施工合同 | 新建规划四路,长325.26米、红线宽度12至20米。主要包括(1)道路工程;(2)排水工程;(3)地下连通道和基坑维护工程;(4)附属工程(绿化、照明、交通等) | 789.31 | 127.32 | 552.92 | 70.00 |
新建友谊支路工程施工合同 | 新建友谊支路,(1)道路工程;(2)排水工程;(3)地下连通道和基坑维护工程;(4)附属工程(绿化、照明、交通等) | 872.27 | 134.44 | 565.17 | 70.00 |
上港长滩体验馆(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 一至三层内部进行部分调整及结构加固,并对外立面进行部分修缮。包括以下内容:(1)拆除工程;(2)建筑结构工程;(3)装饰装修工程;(4)安装工程(给排水、动力、照明、通风空调、弱电等); | 1,976.25 | 2,913.08 | 100.00 | |
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新建05-02地块公共绿地二期工程施工合同 | 地上部分为绿化工程、铺装、管理用房、园林小品、水电工程等;地下部分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 | 10,373.27 | 2,564.97 | 8,965.15 | 80.00 |
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工程慢行通道高架桥及人行天桥工程 | 慢行通道高架桥及人行天桥 | 379.60 | 314.15 | 85.00 | |
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云海路通风排烟工程 | 负0.5m层及4.5m层的04、05、06、07地块的风机通风工程、防排烟工程等 | 669.62 | 130.06 | 609.21 | 90.00 |
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工程(新建公共绿地)设计施工合同 | 道路修建、小品广场、园林小品、绿化种植及养护、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一泊位和二泊位之间景观连接桥工程 | 5,613.94 | 3,138.15 | 3,487.76 | 90.00 |
马路河地下空间通道项目施工合同 | 马路河地下空间连通道及两侧护岸组成地下连通道长度为72.5米,宽度约11.2米 | 2,197.14 | 1,840.35 | 100.00 | |
规划一路工程0.5米层电器工程 | 规划一路负0.5米标高层的通风动力供电、工作照明、应急照明、消防及防雷接地等工程 | 2,150.17 | 1,978.19 | 95.00 | |
新建规划一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 新建规划一路拓宽段工程、新建帆顺路顶盖工程、新建帆远路顶盖工程和新建采江路顶盖工程) | 10,947.52 | 9,851.65 | 90.00 | |
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新建规划二路(二期)工程 | 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新建规划二路(二期)工程 | 1,566.47 | 1,189.43 | 1,355.84 | 90.00 |
宝山新城SB-A-4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暨上港滨江城总承包 | 03地块 | 34,841.89 | 18,971.84 | 18,971.84 | 5.00 |
宝山新城SB-A-4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暨上港滨江城总承包 | 04地块 | 140,394.82 | 24,748.00 | 24,748.00 | 5.00 |
合计 | 280,765.69 | 50,710.13 | 133,700.33 |
(3)上港集团军工路项目施工工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项目 | 项目内容 | 合同价款/决算金额 | 本期金额 | 累计金额 | 工程进度(%) |
军工路项目一标A3-01B及A3-01C地块总承包工程合同 | 军工路A3-01B及A3-01C地块兴建集住宅、住宅底商业、社区配套(变电站、门卫、公厕、垃圾压缩站、环卫道班房、菜场、服务中心等)、独立商业、商办楼及附属工程等于一体的综合发展项目。 | 59,665.52 | 8,554.51 | 12,443.59 | 20.86 |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31日,本公司与上海市国资委、同盛集团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管理事项约定如下:
(1)上海市国资委将对同盛集团的出资人权利(包括人事任免权)委托本公司行使,但下列权利除外:①对同盛集团的资产收益权;②对同盛集团的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解散、清算、破产;发行债券、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进行重大融资、质押重大资产、进行大额捐赠;与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资金往来、资产处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如发生上述事项,本公司需事先报请上海市国资委同意。
(2)同盛集团所持有本公司股权的表决权、处置权不在本次委托管理范围内。
(3)上海市深水港工程建设指挥部内设机构继续与同盛集团合署办公,同盛集团承担的水、电、路以及海关配套等保障性业务,作为洋山港口运营必需的基础配套,一并委托本公司管理。
委托管理期限为:(1)自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2)根据同盛集团改革发展情况,经上海市国资委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委托管理期限可调整变更。
委托管理费用为: 500万元/年。若委托管理期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期间计算托管费用。2018年1-6月本公司根据实际委托管理天数计提委托管理费2,500,000.00元(税后金额2,358,490.57元)。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内支线码头及附属设备 | 1,074.00 | 1,074.00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外六期滚装汽车码头及附属设备 | 11,220.00 | 11,220.00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外六期50米码头岸线 | 126.00 | 126.00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外六期汽车园区及附属设备 | 5,371.50 | 5,371.50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H12堆场 | 268.50 | 268.50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外四期场地 | 1,020.93 | 1,284.30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外五期场地 | 627.13 | 627.13 |
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客运综合楼地上建筑 | 434.71 | 448.51 |
万航旅业(上海)有限公司 | 客运综合楼B1层及B夹层部分区域 | 79.21 | 78.97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浦分办公楼及场地租赁 | 152.38 | 203.17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场地 | 3,542,684.04 |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2,563,118.12 | |
万航旅业(上海)有限公司 | 房屋 | 1,880,543.28 | 2,059,643.46 |
万航旅业(上海)有限公司 | 超市运营设备 | 185,392.76 | 184,861.5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A、内支线码头及附属设备租赁本公司于2003年11月28日与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签订《码头租赁合同》,将所拥有的内支线码头及附属设备出租给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年租赁费为2,200万元,出租资产原值共计38,767.76万元。上述合同在2008年续签后约定:至任何一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租赁时结束,租赁内容及租金标准在租赁期限内均保持不变。2016年双方签订《码头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年租金为2,148万元(不含增值税),该租金标准在租赁期限内保持不变。报告期各期租赁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10,740,000.00 |
2017年1-6月 | 10,740,000.00 |
B、外六期滚装汽车码头、外六期50米码头岸线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与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签订《码头租赁合同》,将所拥有的外六期滚装汽车码头及附属设备出租给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双方约定2011年度和2012年度年租赁费为2亿元,2013年度和2014年度年租赁费为2.10亿元,2015年度起至租赁期结束期间年租赁费为2.30亿元;2016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2016年5月1日至租赁期结束期间,年租金为22,440万元(不含增值税)。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与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签订《50米码头岸线租赁合同》,将所拥有的外六期50米码头岸线租赁给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从2012年8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260万元;2016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年租金为252万元(不含增值税)。报告期各期租赁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113,460,000.00 |
2017年1-6月 | 113,460,000.00 |
C、外六期汽车园区及附属设备本公司于2012年12月与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物流园区租赁合同》,将所拥有的外六期汽车物流园区及附属设备租赁给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从2012年7月1日至2032年6月30日。双方约定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租赁费为4,000万元,2013年度租赁费为8,500万元,2014年度租赁费为9,500万元,2015年度租赁费为1.05亿元,2016年1月1日至2032年6月30日年租赁费为1.10亿元。2016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2016年5月1日至2032年6月30日,年租金为10,743万元(不含增值税)。出租资产原值共计106,514万元。报告期各期租赁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53,715,000.00 |
2017年1-6月 | 53,715,000.00 |
D、海通码头H12堆场租赁本公司于2016年3月与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签订《H12堆场租赁合同》,H12堆场原为外六期3#、4#泊位码头的绿化部份,后由本公司改造为堆场。鉴于场地用途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2015年17号总裁(扩大)公共会议纪要,对H12堆场的租赁期限及租赁价格作出约定:
租赁期限为2015年5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共15年零8个月;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八个月租金为370万元;201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550万元;2016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2016年5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537万元(不含增值税),本公司保留每5年调整租金的权利。报告期各期租赁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2,685,000.00 |
2017年1-6月 | 2,685,000.00 |
E、外四期场地租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与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港建路1号的外四期场地租赁给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场地租赁面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14.8万平方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11.5万平方米,场地租赁费为0.515元/平方米/天。报告期各期租赁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10,209,261.88 |
2017年1-6月 | 12,428,666.64 |
F、外五期场地租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与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港建路999号的外五期场地租赁给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场地租赁面积为17.75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双方约定自
计费开始日起,首期三年的租赁费率为0.1952元/平方米/天,其后每三年上调0.049元/平方米/天,第十年起上调至0.3422元/平方米/天,执行三年后,双方再就后期场地租赁费进行洽谈和调整,直至租赁年限到期。报告期各期租赁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6,271,288.00 |
2017年1-6月 | 6,271,288.00 |
G、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综合楼地上建筑租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与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将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0号的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客运综合楼部分建筑面积租赁给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包括该综合楼地上建筑建筑物(球体)、地上建筑物(球体)附属地面区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地下建筑物(B1层、B2层)的部分区域。租赁期限从2014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双方约定租赁费用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租赁期 | 年化保底租金 |
2014.07.01-2014.12.31 | 2,000,000.00 |
2015.01.01-2015.12.31 | 8,200,000.00 |
2016.01.01-2016.12.31 | 8,400,000.00 |
2017.01.01-2017.12.31 | 8,600,000.00 |
2018.01.01-2018.12.31 | 8,800,000.00 |
2019.01.01-2019.12.31 | 9,000,000.00 |
2020.01.01-2020.12.31 | 9,200,000.00 |
2021.01.01-2021.12.31 | 9,400,000.00 |
2022.01.01-2022.12.31 | 9,600,000.00 |
2023.01.01-2023.09.30 | 9,800,000.00 |
2017年1月1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原有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补充修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三):
1)将一滴水球体正投影下区域以及一滴水球体一号登船平台顶部区域提供给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年租赁费用为27.28万元。租赁期届满后本合同终止,若双方达成统一续租意见,则重新签署租赁合同。
2)将客运综合楼B1层“邮轮票务中心” 提供给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年租赁费用为12.72万元。租赁期届满后本合同终止,若双方达成统一续租意见,则重新签署租赁合同。
3)将客运综合楼B1层保安亭旁仓库及B2层布草房提供给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年租赁费用为14.40万元。租赁期届满后本合同终止,若双方达成统一续租意见,则重新签署租赁合同。
4)将客运综合楼B1层保安亭旁仓库,使用面积80平方米提供给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年租赁费用为73,152.00元。使用期限同《房屋租赁合同》,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租赁期届满后本合同终止,若双方达成统一续租意见,则重新签署租赁合同。
5)将客运综合楼B1层尚九大堂隔壁小仓库,使用面积32平方米提供给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年租赁费用为29,261.00元。使用期限同《房屋租赁合同》,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租赁期届满后本合同终止,若双方达成统一续租意见,则重新签署租赁合同。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游艇租赁合作协议,将阿兹幕54英尺游艇租赁给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至少租赁
使用该游艇180个小时,实际使用时间不足的,按承诺最低使用时间180小时结算。结算价格为2,500元/小时。报告期各期租赁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4,347,136.89 |
2017年1-6月 | 4,485,067.14 |
H、万航旅业客运综合楼部分区域租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与万航旅业(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自2016年1月1日起,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将其客运综合楼B1层及B夹层部分区域出租给万航旅业(上海)有限公司,租赁面积为4,869.66平方米。该房屋租赁期限为2年。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第一年租金金额为0元/平方米/天,第二年为1元/平方米/天。报告期各期租赁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792,067.54 |
2017年1-6月 | 789,674.58 |
I、浦分办公楼及场地租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于2016年11月与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港城路1728号的集调楼251室、252室、253室、254室、259室以及堆场和仓库租赁给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其中集调楼租赁面积为98.22平方米,堆场租赁面积为18852平方米,仓库租赁面积为209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双方约定每月租金为253,961.00元。2017年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集调楼租赁面积为137.2平方米,堆场租赁面积为18,852.00平方米,仓库租赁面积为209平方米,每月租金为253,961.00元。报告期各期租赁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1,523,766.00 |
2017年1-6月 | 2,031,688.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A、上港外运场地租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锦亿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与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承租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港建路999号场地,场地租赁面积54,369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双方约定自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场地租赁费为0.36元/平方米/天;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场地租赁费为0.41元/平方米/天。报告期各期租赁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3,542,684.04 |
2017年1-6月 |
B、同盛集团房屋租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与同盛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同盛集团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8号23层整层的房屋用于办公,租赁面积1,568.61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7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14日。双方约定2017年7月15
日至2017年9月14日为免租期,2017年9月15日至2020年7月14日租金为6.6元/日/平方米。报告期各期租赁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2,563,118.12 |
2017年1-6月 |
C、万航旅业房屋、设备租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本期 | 上期 |
上海港国客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客运综合楼B1层及B夹层部分区域,面积为4066.41平方米 | 2018/1/1 | 2019/12/31 | 1,714,863.30 | 1,847,312.04 |
上海港国际邮轮旅行社有限公司 | 虹口区东大名路500号地下1层C区,面积为437.40平方米 | 2018/1/8 | 2019/12/31 | 165,679.98 | 212,331.42 |
上海港国客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超市运营设备 | 2015/5/1 | 2020/4/30 | 185,392.76 | 184,861.56 |
(2)融资租赁:
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融资”)于2015年12月与安吉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上港”)签署了《融资租赁协议(回租)》,协议约定上港融资从安吉上港处购买港口机械设备,购买价款为1,800万元,再将购买的港口机械设备租赁给安吉上港使用,租赁期限为36个月。2015年12月14日,上港融资向安吉上港购买了协议中部分港口机械设备,金额为1,100万元,租赁期为2015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3日,应收取租金共计12,481,218.23元,2016年8月1日,上港融资向安吉上港购买了协议中剩余全部港口机械设备,金额为780万元,租赁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3日,应收取租金共计8,721,773.13元;上港融资于2018年1-6月确认融资租赁收益485,254.27元。
4、 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2018.6.30余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33,425,000.00 | 19,425,000.00 | 2014.11.20 | 2020.09.26 | 否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2020.09.28 | 否 | ||
7,000,000.00 | 3,500,000.00 | 2020.09.28 | 否 | ||
17,500,000.00 | 17,500,000.00 | 2021.06.25 | 否 | ||
17,500,000.00 | 17,500,000.00 | 2021.06.25 | 否 | ||
26,075,000.00 | 19,075,000.00 | 2022.05.15 | 否 | ||
10,500,000.00 | 7,000,000.00 | 2022.05.15 | 否 | ||
5,299,000.00 | 689,500.00 | 2018.12.20 | 否 | ||
11,259,500.00 | 1,393,000.00 | 2018.12.20 | 否 | ||
13,247,500.00 | 1,606,500.00 | 2018.12.20 | 否 | ||
52,500,000.00 | 2017.11.24 | 是 | |||
15,750,000.00 | 2015.06.27 | 是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注:基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给其下属投资企业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贷款涉及金额合计63,016.00万元,按照风险对等原则,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本公司对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35%),对于上述担保贷款中的22,055.60万元为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至2022年5月。
5、 关联方委托贷款及接受委托贷款、关联方借款(1)本公司通过招商银行外滩支行向上海东方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 发放期限 | 利率(%) | 本金 | 目前状况 |
招商银行外滩支行 | 2015.05.07-2018.05.06 | 6.00 | 10,800,000.00 | 已归还 |
招商银行外滩支行 | 2015.12.16-2018.12.16 | 6.00 | 7,700,000.00 | 未到期 |
招商银行外滩支行 | 2016.12.09-2019.12.09 | 6.00 | 6,000,000.00 | 未到期 |
招商银行外滩支行 | 2017.12.29-2018.12.29 | 6.00 | 5,000,000.00 | 未到期 |
合计 | 29,500,000.00 |
截止2018年6月30日,委托贷款余额为18,700,000.00元,应收利息—委托贷款余额为31,166.66元。报告期各期应确认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746,147.84 |
2017年1-6月 | 842,845.87 |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有限公司通过招商银行外滩支行向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 发放期限 | 利率(%) | 本金 | 目前状况 |
招商银行外滩支行 | 2017.11.09-2018.11.09 | 4.35 | 4,000,000.00 | 未到期 |
截止2018年6月30日,委托贷款余额为4,000,000.00元。报告期各期应确认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82,987.43 |
2017年1-6月 | 92,488.05 |
(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上海东方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 发放期限 | 利率(%) | 本金 | 目前状况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 2018.05.07-2021.05.06 | 6.00 | 10,800,000.00 | 未到期 |
截止2018年6月30日,委托贷款余额为10,800,000.00元,应收利息—委托贷款余额为18,000.00元。报告期各期应确认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219,464.16 |
2017年1-6月 |
(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汇支行向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 发放期限 | 利率(%) | 本金 | 目前状况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汇支行 | 2017.12.01-2018.11.30 | 4.35 | 5,000,000.00 | 未到期 |
截止2018年6月30日,委托贷款余额为5,000,000.00元,应收利息—委托贷款余额为6,041.67元。报告期各期应确认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间 | 金 额 |
2018年1-6月 | 106,169.10 |
2017年1-6月 |
(5)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同盛物流应付同盛集团借款371,846,332.25元,2018年1-6月确认利息支出7,683,274.84元。
6、 关联方资金拆借□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盛集团 | 本公司本期向同盛集团收购同盛物流100%股权、港政置业100%股权、盛港能源40%股权的事项详见本附注“六、(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 | ||
8、 与联营企业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1)存款余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上海银行 | 1,179,754,181.92 | 4,958,561,689.08 |
(2)利息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银行 | 30,966,721.79 | 8,307,084.63 |
(3)借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 发放期限 | 利率(%) | 本金 | 本期利息支出 | 目前状况 |
上海银行白玉支行 | 2017.07.17-2018.07.17 | 3.915 | 500,000,000.00 | 8,564,062.50 | 已提前归还 |
9、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
(六)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九江四方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 2,404,604.70 | 120,230.24 | 697,454.12 | 34,872.71 |
应收账款 | 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 3,117,282.90 | 155,864.15 | 2,667,060.80 | 133,353.04 |
应收账款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北有限公司 | 6,359,388.72 | 310,570.46 | 4,698,920.83 | 234,946.04 |
应收账款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南有限公司 | 938,643.83 | 46,932.19 | 345,686.32 | 17,284.32 |
应收账款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江西有限公司 | 2,767,501.54 | 138,375.08 | 127,056.61 | 6,352.83 |
应收账款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1,242,413.79 | 62,120.69 | 1,056,369.56 | 52,818.48 |
应收账款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1,804,056.00 | 90,202.80 | 241,618.00 | 12,080.90 |
应收账款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4,228,022.84 | 211,401.14 | 2,079,385.53 | 103,969.28 |
应收账款 | 上海新港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 1,323,431.75 | 66,171.59 | 1,043,516.80 | 52,175.84 |
应收账款 | 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203,944.00 | 18,772.20 | 1,043,942.00 | 60,772.10 |
应收账款 |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500.00 | 3,050.00 | 108,932.00 | 25,270.60 |
应收账款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5,686,240.61 | 339,515.72 | 3,358,109.14 | 2,698,109.14 |
应收账款 | 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1,542,810.69 | 77,140.53 | 2,852,631.20 | 142,631.56 |
应收账款 |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 1,097,580.00 | 54,879.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2,954,083.00 | 147,704.15 | ||
应收账款 | 上海深水港金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563,233.36 | 244,223.85 | ||
应收账款 | 九江港力达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190,004.00 | 9,500.20 | 177,792.00 | 8,889.60 |
预付账款 | 上海两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570,255.63 | |||
预付账款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09,229.73 | |||
预付账款 |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672,896.37 | |||
预付账款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156,786,375.00 | 122,195,299.00 | ||
预付账款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
预付账款 |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09,389.87 | |||
应收利息 | 上海东方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 49,166.66 | 47,416.61 | ||
应收利息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572,222.17 | |||
应收利息 | 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 6,041.67 | |||
其他应收款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942,391.64 | 47,119.59 | 3,522,039.55 | 176,101.98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1,751,148.64 | 87,557.43 | 612,901.38 | 30,645.07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5,416,666.67 | 270,833.33 | 2,916,666.67 | 145,833.33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8,938,575.5 | 8,041,116.2 | 8,938,575.50 | 8,041,116.20 |
其他应收款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244,800.00 | 12,240.00 | 245,157.53 | 12,257.88 |
其他应收款 |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1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0,189,304.79 | 1,009,465.24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519,386.72 | 25,969.34 | ||
其他应收款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江西有限公司 | 150,000.00 | 7,5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安吉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14,081,263.74 | 14,388,814.09 |
2、 应付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九江四方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 742,133.56 | |
应付账款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8,848,912.72 | 3,970,275.28 |
应付账款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810,456.97 | 7,615,071.48 |
应付账款 | 上海新港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 678,858.00 | 482,400.00 |
应付账款 | 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673,539.37 | |
应付账款 | 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9,794,829.00 | 7,000,000.00 |
应付账款 |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477.00 | 1,893,116.95 |
应付账款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793,780,905.49 | 279,155,824.06 |
应付账款 | 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1,990.00 | 5,117.00 |
应付账款 | 无锡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196,209.00 | 184,743.00 |
应付账款 | 苏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278,388.50 | 303,699.50 |
应付账款 | 昆山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304,180.50 | 453,118.25 |
应付账款 | 杭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387,348.00 | 392,242.50 |
应付账款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南有限公司 | 41,940.00 | 391,441.05 |
应付账款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286,864.08 | 150,103.59 |
应付账款 |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2,913.80 | 186,675.09 |
应付账款 | 上海浦远船舶有限公司 | 1,562,106.00 | 1,038,371.95 |
应付账款 |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北有限公司 | 161,419.77 | 448,673.19 |
预收账款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172,413.79 | 284,900.29 |
预收账款 | 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48,961.53 | |
预收账款 |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945,398.46 | |
预收账款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5,424,531.47 | |
应付利息 | 上海银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332,291.65 | |
应付利息 | 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531,666.66 | |
其他应付款 | 安吉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1,880,000.00 | 1,88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1,609,106.18 | 1,728,116.41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航交实业有限公司 | 17,917,850.00 | 15,357,85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63,764,770.82 | 363,764,770.82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17,301,801.02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5,284,074.98 | |
其他应付款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11,907,985.62 | 75,656,641.22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850,000.00 | 74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港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 | 150,575.40 | 150,575.4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深水港金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257,014.00 | |
长期应付款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71,846,332.25 |
(七)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一、 股份支付(一)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政府补助(一)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上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项目 |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码头结构加固和港口能及提升项目资金 | 19,200,000.00 | 递延收益 | 455,328.78 | 其他收益 | |
455,328.78 | 营业外收入 |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实训设施设备资助经费) | 31,972,090.00 | 递延收益 | 1,701,777.48 | 其他收益 | |
1,701,777.48 | 营业外收入 | ||||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出口货物查验社会化服务平台 | 1,550,000.00 | 递延收益 | 102,555.60 | 其他收益 | |
102,555.56 | 营业外收入 | ||||
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资金--智能调度服务系统 | 206,274.60 | 递延收益 | 23,133.60 | 其他收益 | |
23,133.60 | 营业外收入 | ||||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集装箱服务平台 | 2,870,097.69 | 递延收益 | 30,677.17 | 其他收益 | |
30,804.06 | 营业外收入 | ||||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统一预约平台 | 2,860,000.00 | 递延收益 | 70,936.92 | 其他收益 | |
45,317.60 | 营业外收入 | ||||
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资金-上海市专项资金-散杂货码头营运管理系统 | 201,270.80 | 递延收益 | 0.37 | 其他收益 | |
25,423.68 | 营业外收入 | ||||
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资金-全自动化码头 | 720,000.00 | 递延收益 | 18,630.78 | 其他收益 | |
47,648.60 | 营业外收入 | ||||
长江集疏运公共服务平台-长江集疏运 | 1,120,000.00 | 递延收益 | 16,289.28 | 其他收益 | |
69,832.97 | 营业外收入 | ||||
保税货物集中查验场站(一期)项目改建(芦潮港辅助作业区二期A块3号仓库)专项补贴 | 8,044,000.00 | 递延收益 | 402,199.98 | 其他收益 | |
自助通关门禁系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1,635,000.00 | 递延收益 | 81,750.00 | 营业外收入 | |
E卡纵横集卡服务平台_上海市专项资金-E卡纵横 | 6,240,000.00 | 递延收益 | 1,253,704.53 | 营业外收入 | |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互拖平台 | 184,000.00 | 递延收益 | 24,000.00 | 营业外收入 | |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船舶调度和公共服务平台 | 2,484,896.94 | 递延收益 | 32,929.59 | 营业外收入 |
上港冷链外高桥冷库项目 | 4,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航运集疏运结构项目补贴(港口企业) | 49,707,221.25 | 49,707,221.25 | 32,431,115.00 | 其他收益 | |
航运集疏运结构项目补贴(航运企业) | 17,180,272.50 | 17,180,272.50 | 其他收益 | ||
宜昌港务集团始发班轮奖励 | 170,000.00 | 170,000.00 | 320,000.00 | 其他收益 | |
软件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 35,275.47 | 35,275.47 | 179,415.42 | 其他收益 | |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 | 10,348,000.13 | 10,348,000.13 | 其他收益 |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 676,011.20 | 676,011.20 | 其他收益 | ||
其他专项资金及课题研究补助 | 6,475,828.11 | 6,475,828.11 | 其他收益 | ||
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企业扶持资金 | 2,220,000.00 | 2,220,000.00 | 其他收益 | ||
绿色港口项目补贴 | 1,592,535.90 | 1,592,535.90 | 其他收益 | ||
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 | 405,797.02 | 405,797.02 | 其他收益 | ||
企业扶持资金 | 12,283,727.00 | 12,283,727.00 | 其他收益 | ||
十三五财政扶持资金 | 93,024,000.00 | 93,024,000.00 | 其他收益 | ||
高师带徒项目带教补贴 | 59,400.00 | 59,400.00 | 其他收益 | ||
首席技师补贴 | 179,185.93 | 179,185.93 | 其他收益 | ||
财政教育费附加专项补贴 | 122,260.66 | 122,260.66 | 其他收益 | ||
虹口区财政局绩效奖励费 | 1,240,000.00 | 1,24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 | 3,392.50 | 3,392.50 | 其他收益 | ||
吸纳特定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 75,900.00 | 75,900.00 | 其他收益 | ||
口岸、地方奖励基金 | 3,896,030.00 | 3,896,030.00 | 其他收益 | ||
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 | 12,738,232.50 | 12,738,232.50 | 其他收益 | ||
崇明财政扶持资金 | 76,678,000.00 | 76,678,000.00 | 其他收益 | ||
邮轮游艇旅游节项目资金补贴 | 200,000.00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
邮轮特殊出口退税补贴 | 1,206,959.18 | 1,206,959.18 | 其他收益 | ||
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 | 725,016.00 | 725,016.00 | 营业外收入 | ||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 54,000.00 | 54,000.00 | 营业外收入 | ||
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企业扶持资金 | 80,000.00 | 80,000.00 | 2,5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
企业扶持资金 | 5,011,000.00 | 5,011,000.00 | 10,696,000.00 | 营业外收入 | |
境外补贴 | 18,364.09 | 18,364.09 | 36,018.67 | 营业外收入 | |
口岸、地方奖励基金 | 517,400.00 | 517,400.00 | 营业外收入 | ||
宝山区月浦镇政府企业扶持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其他专项资金及课题研究补助 | 1,592,313.07 | 1,592,313.07 | 营业外收入 | ||
崇明财政扶持资金-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81,641,500.00 | 81,641,500.00 | 营业外收入 | ||
重点企业奖励 | 60,000.00 | 6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
高师带徒项目补贴 | 43,115.60 | 43,115.60 | 营业外收入 | ||
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补贴资金 | 6,612.28 | 6,612.28 | 营业外收入 | ||
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在沪中国集训基地经费资助 | 115,040.44 | 115,040.44 | 营业外收入 | ||
其他 | 263,006.00 | 263,006.00 | 营业外收入 | ||
2013年度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款 | 11,410,000.00 | ||||
危险货物集箱堆场安全标准 | 267,733.87 | ||||
2013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 79,762.00 | ||||
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 | 71,870.00 | ||||
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 | 99,612.00 |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培养项目开发资助经费、师资队伍建设资助经费) | 114,760.00 | ||||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自贸区监管车辆智能化统一身份识别服务系统 | 13,486.93 | ||||
自由贸易实验区海关卡口集卡智能管理系统 | 112,246.61 | ||||
面向公众基于动态数据的口岸监管车辆管理与服务平台 | 770,000.00 | ||||
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课题四:岸电应用研究与示范 | 3,610,000.00 | ||||
绿色港口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 | 240,000.00 | ||||
多式联运运单第一部分:商品车标准制定单 | 100,000.00 | ||||
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手培养基地资助经费 | 250,000.00 | ||||
港口集装箱岸桥工艺智能化改造技术 | 1,800,000.00 | ||||
EIR口岸电子平台 | 1,400,000.00 |
(二)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一) 重要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2016年11月,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嘴置业有限公司、德商实业(天津)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设立中邮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出资协议》,本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1.9亿元,持有17%股权。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缴纳出资。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荣耀冠东航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港币。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尚未缴纳出资。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荣耀盛东航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港币。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尚未缴纳出资。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Shanghai International Port Group (Singapore) PTE Ltd.于2015年4月27日在以色列设立全资子公司 SIPH ISRAEL (2015) LTD.,并于 2015 年 5 月更名为SIPGBAYPORT TERMINAL CO., LTD.,注册资本为1,000谢克尔。截止2018年6月30日,ShanghaiInternational Port Group (Singapore) PTE Ltd.已缴纳注册资本10谢克尔,尚未足额缴纳出资。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外理检验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上海外理检验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取得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码为91310109MA1G5G2L9U的营业执照。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尚未缴纳出资。
(2)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建造合同及财务影响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2月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宝山区宝山新城SB-A-4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暨上港滨江城总体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总价856,065.99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合同款233,161.86万元,合同尚在执行中。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
于2017年7月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上港集团军工路项目二标A1B-02及A1B-03地块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总价181,579.66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合同款17,006.26万元,合同尚在执行中。
于2017年7月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上港集团军工路地块项目三标A1A-02及A1A-03地块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总价91,540.47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合同款9,950.29万元,合同尚在执行中。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星外滩分别:
于2014年8月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门路55号地块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总价172,643.97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星外滩已支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款142,831.80万元,合同尚在执行中。
于2015年10月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星港国际中心三期、四期、五期、六期、七期项目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总价149,691.53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星外滩已支付合同款125,239.69万元,合同尚在执行中。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SIPG BAYPORT TERMINAL CO., LTD.于2018年4月与马萨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签订《以色列海法bayport港口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293,477,232.00美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SIPG BAYPORT TERMINAL CO., LTD.已支付合同款100万美元,合同尚在执行中。
本公司下属振东分公司于2018年5月与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远程控制轨道吊重箱堆场改造二期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6,095.39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振东分公司已支付合同款1,828.62万元,合同尚在执行中。
与联营企业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相关的重大承诺事项明细详见本附注“十、(五) 关联交易情况、1”。
(3)本公司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并购协议本公司本报告期无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并购协议。
(4)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一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4,080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已支付1,632万元,合同尚在执行中。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冠东公司于2018年3月与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香港)有限公司签订《四台轮胎吊采购合同》,合同总价540万美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冠东公司已支付合同款162万美元,合同尚在执行中。
本公司下属宜东分公司分别:
于2018年2月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五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4,880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宜东分公司已支付1,952万元,合同尚在执行中。
于2018年2月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一台65t-35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4,268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宜东分公司已支付1,707.20万元,合同尚在执行中。
于2018年2月与青岛海西重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两台65t-38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7,000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宜东分公司已支付2,800万元,合同尚在执行中。
2、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重组计划本公司本报告期无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重组计划。
(二)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适用 □不适用1、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需要披露的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2、 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SIPG BAYPORT TERMINAL CO., LTD.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SIPG BAYPORT TERMINAL CO., LTD.提供合计6,500万谢克尔(NIS)的履约担保。报告期内,本公司对SIPG BAYPORT TERMINAL CO., LTD.担保发生额合计为6,500万谢克尔(NIS),折合人民币11,755.58万元。
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五、(三十一) 短期借款”、“五、(四十四)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为关联方提供债务担保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五) 关联交易情况、4”。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房产”)为银行向商品房购买人发放的余额为132,195.80万元的抵押贷款提供保证。该担保为阶段性连带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人的贷款从银行放款至瑞泰房产账户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小产证)之日期间,购房人逾期支付贷款合同项下到期应付的利息或本金,瑞泰房产将在收到银行发出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代为偿还购房人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等。自借款人办妥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小产证)办理完毕之日起,瑞泰房产的阶段性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根据本公司对被担保对象信用等级和偿还能力的评价,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因被担保人无法偿还债务或未能按协议履约而需履行担保义务的可能性很小,故无需在财务报表内确认相关的或有负债。
3、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根据2017年7月10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的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 BVI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与包括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内的合作伙伴一起组成联合要约方,向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外”)的现有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有股份的全面要约,上港集团本次收购东方海外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61,953,536 股,金额不超过港币 49.19 亿元。2018年7月13日,转让人签署了东方海外普通股之接纳及过户表格。2018年7月23日,上港集团 BVI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了股票转让款共计港币4,873,884,677.12元,2018年7月24日完成了61,953,536 股东方海外股票的股东登记。经东方海外于2018年8月3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提名的董事严俊先生获委任为东方海外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及风险委员会成员。
(2)2017年9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BVI发展不超过港币52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满足其收购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资金需求,担保范围包括:
借款本金、任何未支付的应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违约赔偿。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017年9月28日,BVI发展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支行签订了《港元流动资金贷款协议》,贷款额度为港币52亿元。2018年7月10日,BVI发展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支行提出《港元流动资金贷款协议》约定的港币50.5亿元的贷款,该款项于2018年7月18日发放完毕。
(3)经2017年7月10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①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祥公司”)增资16.5亿元,增资后瑞祥公司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加至21.5亿元。
②鉴于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仓储”)业务开展的需要,由其母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物流”)为其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有色金属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扩容后的资质申请和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担保期限为6年。本次担保金额为或有最高8.5亿元。
(4)经本公司2018年第6次总裁(扩大)办公会审议,同意由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增资2亿美元,再由上港香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Shanghai International Port Group(Singapore) PTE Ltd.向SIPG BAYPORT TERMINAL CO., LTD.增资2亿美元,上述增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分批到位。2018年8月1日,本司已向上港香港支付首期增资款8,000万美元。
十五、 其他重要事项(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1、 追溯重述法□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适用 √不适用
(二)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置换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适用 √不适用
(四)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该类离职后福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公司按照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的比例进行企业缴费,根据参与人的工作岗位、工龄和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等情况采用积分制计算参与人的企业缴费额,个人缴费部分与企业缴费部分比例为1:2,企业缴费部分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五)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六) 分部信息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分业务类别情况见本附注“五、(六十二)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其他√适用 □不适用(七) 租赁1、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本公司融资租赁出租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收款额 |
1 年以内(含 1 年) | 612,691,497.27 |
1 年以上 2 年以内(含 2 年) | 618,496,411.51 |
2 年以上 3 年以内(含 3 年) | 187,105,258.79 |
3 年以上 | 195,556,154.60 |
合 计 | 1,613,849,322.17 |
期末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为145,602,353.28元。
本公司各类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类别 | 期末账面价值 | 年初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1,659,223,374.85 | 1,981,322,804.87 |
港务设施 | 290,839,188.18 | 288,639,692.53 |
库场设施 | 619,604,457.55 | 541,246,965.42 |
通讯设施 | 4,696,952.65 | 6,063,336.67 |
船舶 | 291,178,848.97 | 529,428,681.64 |
装卸机械 | 1,395,869.82 | 2,695,903.81 |
机器设备 | 22,510,066.76 | 24,761,089.94 |
电子计算机 | 1,671,865.35 | 1,678,816.47 |
车辆 | 5,084,532.00 | 9,984,073.12 |
集装箱 | 21,692.00 | 25,520.00 |
其他 | 16,236,318.02 | 20,529,687.44 |
合 计 | 2,926,199,442.41 | 3,406,376,571.91 |
2、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1)融资租赁①船舶租赁未确认融资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及内容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本期分摊数 |
船舶租赁 | 13,278.98 | 13,278.98 |
本公司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与洲海航运有限公司签订关于GLORY OCEAN的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已于2018年2月到期。
②集装箱租赁未确认融资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及内容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本期分摊数 |
集装箱租赁 | 678,166.56 | 1,249,607.82 | 571,441.26 |
本公司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A、 各类租入固定资产的期末原价、累计折旧、账面净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集装箱 | 140,893,645.76 | 105,864,381.76 | 35,029,264.00 |
B、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020,059.25 |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 |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 |
3年以上 | |
合 计 | 9,020,059.25 |
(2)经营租赁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2,319,929.35 |
1年至2年(含2年) | 53,230,421.98 |
2年至3年(含3年) | 36,052,639.51 |
3年以上 | 14,834,309.44 |
合 计 | 236,437,300.28 |
(八)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6月2日,上海市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乙方)签订《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协议书》,对吴淞街道东至鹤岗路、南至宝钢集团第一钢铁有限公司、西至南泗塘、北至安达路240号范围内国有土地采用一次性收购分二次支付补偿方式实施收购储备。土地面积11.10271公顷,折合166.54065亩)(《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宝字] (2011)第001774号)。其中1655平方米(折合2.4825亩)由他方铺设铁路使用。
双方约定,上述地块的收购补偿价格为66,283.1787万元,折合单价为398万/亩。收购补偿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为收购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收购补偿款的20%,即13,256.63574万元;第二期为被收购地块由甲方出让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80%,即53,026.54296万元。双方另约定,铁轨用地1655平方米在甲乙双方签署《交地协议书》时,必须由乙方拆除地面上的铁轨等附属设施,并符合交地条件。届时未能拆除铁轨等附属设施的,应视乙方放弃上述地块的收购补偿款988.035万元。
交地条件及期限:(1)收储地块移交条件:完成土地收购储备、前期开发范围内地上建筑物、构建物(含电力设施、道路设施、绿地搬迁)全部拆除至现状标高,水泥平地需铲除,做到收储地块上无任何抵押、司法性冻结或其他任何权利限制,也不存在任何矛盾、纠纷等问题。移交前结清水、电、煤、电话等公用事业费且销户。(2)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出让该土地前一个月签署《交地协议书》。
2016年8月15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第一期收购补偿款13,256.63574万元。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地块尚未完成收储。
2、2016年6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鉴于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开展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仓储服务业务,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由本公司为上港物流上述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资质申请和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担保期限为4年。(根据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的2万吨天然橡胶库容量,且依据天然橡胶期现货交易价格历史峰值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本公司为上港物流出具担保函的或有最高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8.6亿元。)
2017年7月2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
(1)鉴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物流”)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延续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申请总库容量2.5万吨),开展PVC、PP、LLDPE期现货仓储及相关延伸物流业务,董事会同意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由本公司为上港物流上述PVC、PP、LLDPE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申请和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担保期限自担保函出具之日起,有效期7年。(根据申请的PVC、PP、LLDPE2.5万吨的总库容量,且依据PVC、PP、LLDPE期现货交易价格历史峰值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本公司为上港物流出具担保函的或有最高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3亿元。)
(2)鉴于上港物流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白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申请库容量300吨),开展白银期现货仓储及相关延伸物流业务,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由本公司为上港物流上述白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申请和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担保期限自担保函出具之日起,有效期6年。(根据申请的300吨白银库容量,且依据白银期现货交易价格历史峰值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本公司为上港物流出具担保函的或有最高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15亿元。)
(3)鉴于上港物流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申请总库容量3万吨),开展螺纹钢、热轧卷板期现货仓储及相关延伸物流业务,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由本公司为上港物流上述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申请和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担保期限自担保函出具之日起,有效期6年。(根据申请的螺纹钢、热轧卷板3万吨的总库容量,且依据螺纹钢、热轧卷板期现货交易价格历史峰值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本公司为上港物流出具担保函的或有最高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1.26亿元。)报告期内,未发生担保函所约定的经济赔偿责任情况。
十六、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一) 应收账款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2,499,260.78 | 99.21 | 23,164,277.57 | 6.76 | 319,334,983.21 | 226,140,959.45 | 94.70 | 17,346,362.52 | 7.67 | 208,794,596.93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31,919.00 | 0.79 | 2,731,919.00 | 100.00 | 12,656,787.49 | 5.30 | 12,656,787.49 | 100.00 | ||
合计 | 345,231,179.78 | / | 25,896,196.57 | / | 319,334,983.21 | 238,797,746.94 | / | 30,003,150.01 | / | 208,794,596.93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36,087,137.91 | 16,804,356.90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336,087,137.91 | 16,804,356.90 | 5.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261,011.00 | 208,808.80 | 80.00% |
5年以上 | 6,151,111.87 | 6,151,111.87 | 100.00% |
合计 | 342,499,260.78 | 23,164,277.57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817,915.05元;本报告期无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报告期又全额收回或转回,或在本报告期收回或转回比例较大的其他应收款以及本报告期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924,868.4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山东省烟台国际海运公司 | 港口作业费 | 382,479.62 | 诉讼执行完毕,清偿已结束,确认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 | 装卸费、堆存费等 | 9,542,388.87 | 诉讼执行完毕,清偿已结束,确认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合计 | / | 9,924,868.49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欠款方集中度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1,622.67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3.6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581.13万元。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7,286,946.85 | 7.90 |
上海联东地中海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3,148,336.00 | 0.91 |
上海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817,946.64 | 0.82 |
上海港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262,272.00 | 0.66 |
上海上港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75,185.30 | 0.60 |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594,825.00 | 0.17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62,716.75 | 0.13 |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19,255.60 | 0.12 |
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55,570.00 | 0.07 |
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7,657.30 | 0.02 |
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1,353.40 | 0.01 |
上港物流(浙江)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739.00 | 0.01 |
合计 | 39,462,803.84 |
(二) 其他应收款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00,150,577.25 | 51.69 | 10,015,057.73 | 1.67 | 590,135,519.52 | 100,150,577.25 | 10.91 | 10,015,057.73 | 10.00 | 90,135,519.52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60,401,015.08 | 48.27 | 44,828,000.81 | 8.00 | 515,573,014.27 | 817,843,791.48 | 89.02 | 59,642,041.10 | 7.29 | 758,201,750.3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20,924.08 | 0.04 | 21,046.20 | 5.00 | 399,877.88 | 674,288.24 | 0.07 | 274,410.36 | 40.70 | 399,877.88 |
合计 | 1,160,972,516.41 | / | 54,864,104.74 | / | 1,106,108,411.67 | 918,668,656.97 | / | 69,931,509.19 | / | 848,737,147.78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150,577.25 | 10,015,057.73 | 10.00%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0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
合计 | 600,150,577.25 | 10,015,057.73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02,436,045.67 | 25,120,801.68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502,436,045.67 | 25,120,801.68 | 5.00% |
1至2年 | 41,819,627.20 | 4,181,962.72 | 10.00% |
2至3年 | 570,158.10 | 171,047.43 | 3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41,990.27 | 220,995.14 | 5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5,133,193.84 | 15,133,193.84 | 100.00% |
合计 | 560,401,015.08 | 44,828,000.81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742,040.2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980,00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上海浦东和龙宾馆 | 30,000.00 | 原收取的押金冲抵其他应收款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2,950,000.00 | 银行存款收回 |
合计 | 2,980,000.00 | / |
其他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前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确定原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转回或收回原因 |
上海浦东和龙宾馆 | 30,000.00 | 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法人失联 | 已胜诉,原收取的押金冲抵其他应收款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2,950,000.00 | 5年以上全额计提 | 本年收回 |
合计 | 2,980,000.00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345,364.16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上海浦东和龙宾馆 | 水电费 | 117,438.29 | 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法人失联 |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上海龙吴餐饮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 | 105,925.87 | 确认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上海圣明木业有限公司 | 合作经营本金 | 122,000.00 | 确认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 | 否 |
合计 | / | 345,364.16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 | 521,566.32 | 1,094,406.74 |
代垫款及代收代付往来款项 | 14,261,704.78 | 19,153,487.50 |
港口建设费 | 9,796,205.00 | 6,137,288.00 |
工程款、资产转让款 | 28,882,943.35 | 27,154,943.35 |
理赔款 | 751,539.65 | 10,000.00 |
项目前期费用 | 9,778,203.73 | 8,964,936.75 |
应收地产集团股权转让款余额 | 100,150,577.25 | 100,150,577.25 |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暂借款 | 460,000,000.00 | 460,000,000.00 |
股权转让款 | 262,727,628.13 | |
应收轨交十号线浦西段与军工路码头改造项目补偿款及工程款 | 24,436,700.00 | 24,436,700.00 |
委托管理费 | 5,416,666.67 | 2,916,666.67 |
其他 | 6,976,409.66 | 5,922,022.58 |
洋山四期履约保证金 | 500,000,000.00 | |
合计 | 1,160,972,516.41 | 918,668,656.97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企业、原持股5%以上且存在重大影响的股东 | 履约保证金 | 500,000,0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43.07 | |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暂借款 | 460,000,0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39.62 |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股权转让款尾款 | 100,150,577.25 | 5年以上 | 8.63 | |
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轨交十号线浦西段与军工路码头改造项目补偿款及工程款 | 24,436,700.00 | 1年至2年(含2年) | 2.10 | |
宝山区实验小学 | 非关联方 | 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安置补偿款 | 17,251,500.00 | 1年至2年(含2年) | 1.49 | |
合计 | / | / | 1,101,838,777.25 | / | 94.91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9、 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账面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企业、原持股5%以上且存在重大影响的股东 | 507,993,881.50 | 43.76 |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60,000,000.00 | 39.62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母公司 | 5,416,666.67 | 0.47 |
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970,030.00 | 0.26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092,091.03 | 0.09 |
上海港国客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55,166.46 | 0.09 |
上海港湾实业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20,924.08 | 0.04 |
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403,914.37 | 0.03 |
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14,094.00 | 0.02 |
上海上港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15,058.90 | 0.01 |
合计 | 979,681,827.01 |
(三)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8,844,119,771.72 | 48,844,119,771.72 | 39,999,106,189.32 | 39,999,106,189.3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5,715,653,313.94 | 15,715,653,313.94 | 16,979,275,019.79 | 16,979,275,019.79 | ||
合计 | 64,559,773,085.66 | 64,559,773,085.66 | 56,978,381,209.11 | 56,978,381,209.11 |
1、 对子公司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港复兴船务有限公司 | 693,168,358.70 | 693,168,358.70 | ||||
上海港湾实业总公司 | 79,366,701.23 | 79,366,701.23 | ||||
上海港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 53,874,022.42 | 53,874,022.42 | ||||
上海远东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公司 | 6,768,320.11 | 6,768,320.11 | ||||
上海港技术劳务有限公司 | 2,541,473.70 | 2,541,473.70 | ||||
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63,343,572.46 | 63,343,572.46 | ||||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550,382,849.40 | 550,382,849.40 | ||||
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0,578,299,734.76 | 10,578,299,734.76 | ||||
上海深水港船务有限公司 | 102,000,000.00 | 102,000,000.00 | ||||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
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214,761,991.28 | 214,761,991.28 | ||||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 | 392,973,485.45 | 392,973,485.45 | ||||
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2,512,444,328.13 | 2,512,444,328.13 | ||||
上海海勃物流软件有限公司 | 7,640,127.46 | 7,640,127.46 | ||||
上海集盛劳务有限公司 | 3,254,009.99 | 3,254,009.99 | ||||
上海东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7,797,857.81 | 407,797,857.81 | ||||
上港集箱(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 180,090,452.38 | 180,090,452.38 | ||||
上海冠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8,405,574,905.29 | 8,405,574,905.29 | ||||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778,268,275.74 | 778,268,275.74 | ||||
上海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 377,119,908.00 | 377,119,908.00 | ||||
上海新海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
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541,902,000.00 | 541,902,000.00 | ||||
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 | 507,000,000.00 | 507,000,000.00 | ||||
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
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000.00 | 3,900,000,000.00 | ||||
上港集团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251,570,647.51 | 251,570,647.51 | ||||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1,722,430,490.44 | 1,722,430,490.44 |
上港集团港口业务受理中心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 1,941,767,861.00 | 1,941,767,861.00 | ||||
上海上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977,764,816.06 | 5,998,007,350.00 | 8,975,772,166.06 | |||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466,012,010.18 | 2,466,012,010.18 | ||||
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 | 145,143,239.04 | 145,143,239.04 |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35,850,983.18 | 235,850,983.18 | ||||
合计 | 39,999,106,189.32 | 8,845,013,582.40 | 48,844,119,771.7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28,880,589.95 | 1,946,235.01 | -3,401,362.93 | 227,425,462.03 | ||||||
上海航交实业有限公司 | 11,326,517.29 | 17,493.76 | 11,344,011.05 | |||||||
小计 | 240,207,107.24 | 1,963,728.77 | -3,401,362.93 | 238,769,473.08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1,757,308,559.76 | 1,757,308,559.76 | ||||||||
上海银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830,646,266.25 | 830,646,266.25 | ||||||||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609,333,440.17 | -61,812,996.71 | -608,713.39 | -3,861,464.21 | 543,050,265.86 | |||||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432,841,917.88 | 12,685,392.16 | 305,030.51 | 110,688.67 | 5,346,000.00 | 440,597,029.22 | ||||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48,345,980.34 | 4,378,188.39 | 152,724,168.73 | |||||||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350,560,965.94 | 48,051,349.92 | 398,612,315.86 | |||||||
上海浦远船舶有限公司 | 172,296,812.73 | 8,182,447.77 | 83,715.01 | 181,724.73 | 180,744,700.24 | |||||
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95,476,340.11 | -95,476,340.11 | ||||||||
上海东方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 16,939,996.83 | 358,870.04 | 17,298,866.87 | |||||||
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134,219,829.69 | 5,150,668.26 | 252,869.29 | 8,920,960.00 | 130,702,407.24 | |||||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850,457,132.54 | 13,792,105.05 | -157,051.87 | 864,092,185.72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985,488,885.82 | 1,041,707,483.88 | 616,834,787.23 | 13,877,524.10 | 108,219.31 | 286,352,241.50 | 10,371,664,658.84 | |||
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325,866,561.25 | 15,118,504.58 | 148,555.26 | 341,133,621.09 |
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493,429,934.42 | -1,457,787.19 | 187,321.56 | 492,159,468.79 | ||||||
安吉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85,487,972.27 | 728,800.01 | 53,296.34 | 3,000,000.00 | 83,270,068.62 | |||||
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 243,629,901.92 | 2,439,143.36 | 246,069,045.28 | |||||||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 25,424,243.14 | 1,059,902.47 | 11,858.97 | 26,496,004.58 | ||||||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4,742,481.47 | -3,537,666.88 | -110,050.89 | 101,094,763.70 | ||||||
上海港口能源有限公司 | 36,560,941.37 | 3,641,311.26 | 378,462.20 | 40,580,714.83 | ||||||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89,261,180.70 | -728,529.18 | -1,861,234.17 | 186,671,417.35 | ||||||
上港外运集装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65,923,305.13 | 6,006,794.74 | 71,930,099.87 | |||||||
湖南城陵矶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217,773,317.64 | -511,893.06 | 31,548.16 | 217,292,972.74 |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 480,991,832.58 | 6,095,260.08 | 487,087,092.66 | |||||||
上海科创中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375,403.95 | 121,802.38 | 12,497,206.33 | |||||||
宜宾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73,684,708.65 | -2,569,942.21 | 71,114,766.44 | |||||||
小计 | 16,739,067,912.55 | 1,041,707,483.88 | 2,587,954,826.01 | 674,026,512.47 | 11,796,322.06 | -2,664,022.48 | 303,619,201.50 | -95,476,340.11 | 15,476,883,840.86 | |
合计 | 16,979,275,019.79 | 1,041,707,483.88 | 2,587,954,826.01 | 675,990,241.24 | 8,394,959.13 | -2,664,022.48 | 303,619,201.50 | -95,476,340.11 | 15,715,653,313.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对子公司投资本期主要增减变动的说明:
星外滩原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持股比例为50%。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以599,800.735万元成功竞得星外滩另50%股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30%股权转让款,并与威旺置业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关于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管理权移交的确认书》,即取得星外滩的控制权,并且有能力运用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按照享有50%股东权益将星外滩纳入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8年1月26日,上述股权交易完成产权交割手续,并完成支付剩余70%部分交易价款,即本公司持有星外滩股权比例增至100%。
(四)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78,350,599.17 | 1,188,288,288.71 | 2,033,122,124.27 | 1,084,581,247.84 |
其他业务 | 949,965,074.82 | 218,028,073.73 | 944,462,278.20 | 219,406,370.85 |
合计 | 3,128,315,673.99 | 1,406,316,362.44 | 2,977,584,402.47 | 1,303,987,618.69 |
其他说明:
2、 主营业务(分业务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1)集装箱板块 | 1,619,888,583.93 | 706,423,794.71 | 1,455,841,299.36 | 580,974,592.43 |
(2)散杂货板块 | 548,045,497.28 | 465,093,536.34 | 566,590,920.27 | 486,728,002.74 |
(3)其 他 | 10,416,517.96 | 16,770,957.66 | 10,689,904.64 | 16,878,652.67 |
合 计 | 2,178,350,599.17 | 1,188,288,288.71 | 2,033,122,124.27 | 1,084,581,247.84 |
(五)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54,952,802.59 | 1,329,724,126.8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75,990,241.24 | 655,703,324.9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69,748,309.74 | 3,032,449.8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4,805.00 | 74,415.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3,922,246.76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65,889,605.44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处置构成业务的处置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1,900,716,158.57 | 2,888,346,168.83 |
(六)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补充资料(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80,243,692.8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1,433,419.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2,134,406.7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2,687,206.19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2,358,490.5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879,933.5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并日前持有股权在合并日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的投资收益 | 35,552,182.8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29,073,646.8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8,157,348.82 | |
合计 | 177,789,522.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027 | 0.1461 | 0.14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505 | 0.1385 | 0.1385 |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陈戌源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