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能国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2日与控股子公司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能东莞”)、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称“中行东莞”)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1”);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能大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以下称“中行南京”)和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原协议2”),用于规范2018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概述
根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案的公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公告中项目总投资 | 公告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 2020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募集资金金额(含置换前期预投) |
广东谢岗燃机项目(800MW) | 360,000.00 | 104,000.00 | 52,315.82 |
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300MW) | 564,815.00 | 174,231.84 | 145,469.44 |
河南渑池凤凰山风电项目(100MW) | 85,381.85 | 24,614.56 | 18,921.74 |
安徽龙池风电项目(100MW) | 85,622.00 | 21,686.00 | 17,798.18 |
合计 | 1,095,818.85 | 324,532.40 | 234,505.17 |
1、华能江苏在中行南京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75475941863,该专户仅用于“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300MW)”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原协议2项下权利义务关系不变。本《补充协议》2与原协议2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