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何万篷
签署日期:2021年4月28日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尤建新
签署日期:2021年4月28日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李颖琦
签署日期: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