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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上海机场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何万篷先生,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院长、首席研究员,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起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尤建新先生,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起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颖琦女士,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起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何万篷先生出席了2020年公司历次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尤建新先生出席了2020年公司历次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李颖琦女士出席了2020年公司历次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已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我们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 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我们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对所议各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部分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该次董事会审议;

(2)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投资设立上海机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同意公司投资设立上海机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投资设立首期机场航空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同意公司投资设立首期机场航空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二)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了自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1.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莘澍钧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聘任黄铮霖先生和张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公布2019年度业绩快报,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之后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涉及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该次董事会审议;

2.同意将涉及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该次董事会审议。

(七)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充分考虑了日常中小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中小股东能就相关讨论事项充分表达

意见和诉求。

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1,926,958,448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9元(含税)。该次现金分红已实施完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相关承诺正在履行中。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及35份临时公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2020年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手册》等相关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

2020年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及时掌握公司运营信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何万篷 尤建新 李颖琦2021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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