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2.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 (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经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将符合“新收入准则”规定的预收账款余额转至合同负债,同时自2020年1月1日起因提供服务收到的预收款适用“新收入准则”在合同负债科目下进行会计处理;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 ))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