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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盈特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006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8Z000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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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3-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518Z0006号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盈特焊)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盈特焊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博盈特焊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博盈特焊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博盈特焊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博盈特焊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盈特焊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518Z0006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蔡浩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甘进崇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章少霞
2024年4月18日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24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0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2,741.7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518Z010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2,962.4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0,290.26万元(含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净额人民币511.00万元),其中64,270.00万元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暂未到期,剩余16,020.26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8月4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海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江门江海支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江门江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2002329124925085);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67070100001646);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北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1377399802);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共和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411501040009938);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江门分行”) 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江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900345110520);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江门分行”) 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江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11090101260161841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海支行201200232912492508518.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440501670701000016462,769.3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北新支行6613773998027,585.6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共和科技支行4441150104000993838.6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75090034511052035.14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81109010126016184195,573.17
合计16,020.26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未来的发展战略,结合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新增“鹤山工业城大凹工业区”为“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

2023年12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2024年1月8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2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40.90万元。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8月31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0,290.2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64,270.00万元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剩余16,020.26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金专项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7,014.00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62,962.4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62,962.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2,283.0042,283.0011,956.8111,956.8128.282026年6月
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12,000.0012,000.003,288.703,288.7027.412025年4月
补充流动资金30,717.0030,717.0030,716.9630,716.9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5,000.0085,000.0045,962.4845,962.4854.07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17,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7,000.0017,000.00
合计85,000.0085,000.0062,962.4862,962.4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鹤山工业城大凹工业区”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在新增的项目实施地点开展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同步调整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结构,延长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从2024年10月调整至2026年6月。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2月竣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公司整体资金使用规划、公司业务的发展状况等情况,公司放缓了该项目整体进度,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实施完成。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4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超募资金的金额为57,741.74万元,2023年公司使用1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5,270.00万元,剩余5,626.70万元(含利息)存放在超募资金专户。 本报告期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①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7,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②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根据未来的发展战略,结合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增加“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鹤山工业城大凹工业区”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040.90万元,其中,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11,848.63万元,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3,192.27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0,290.2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64,27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剩余16,020.26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公司误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64.21万元用于内部划转或支付货款,发现误转后,公司及时纠正,并已于误转的当日及次日将上述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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