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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2023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22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东惠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及未来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郑建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惠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惠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通达海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建国
南京置益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南京海益南京海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置益的合伙人
通达海软件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曾用名“南京通达海思远软件有限公司”
江苏诉服达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川诉服达四川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诉服达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诉服达黑龙江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原江苏诉服达控股子公司,已注销
辽宁速服达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诉服达参股公司
江苏行声远江苏行声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南京诉源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16日,江苏诉服达持股51%
江苏城易达江苏城易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17日,南京诉源持股49%
中国邮政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智慧审判通过积极推进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服务法官办案为目标,以“审判流程管理为基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应用为核心”,实现各类案件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采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诉讼材料,经过数字化、要素化、深度分析和挖掘,为法官立案、庭审质证、庭审笔录、文书撰写、结案、归档等提供全方位的智能化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流程公开、网上阅卷、网上送达等提供支持。
智慧执行以执行流程节点管理为核心,实现执行案件申请、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发放、终本约谈、结案、归档等全流程规范化办理;创新执行工作流程,建立标准化、集约化、模块化的执行运行体系,支撑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强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实现执行办案无纸化、智能化、移动化,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效率。推进执行工作体系和执行工作能力现代化,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智慧服务打造跨域服务“一体化”、诉讼流程“透明化”、诉讼渠道“多样化”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多元调解、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服务”功能,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体验。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便民、利民、为民的能力。
智慧管理以提升法院精细化管理能力为重点,将信息化技术拓展运用到审判监督管理领域,为各级领导及管理部门提供“数据集中化、流程可视化、管理精细化”的辅助管理手段。
智慧政务围绕办文、办事、办会、行政后勤等主题,规范办公管理业务,建立全程跟踪监督机制,提升办公自动化效率。
要素式审判围绕案件的基本要素进行庭审并制作裁判文书的一种审判方法
调解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针对金融机构积存的大量小额金融纠纷,实现金融机构与法院之间业务的联动和平台化服务。为人民法院、金融机构、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的服务。
破产案件管理平台破产案件管理平台是服务破产案件当事人、法院、破产管理人、金融机构等主体参与破产案件活动的综合管理平台。
集约化送达平台集约化送达平台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寄、派送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送达方式,提供送达全流程跟踪、管理、质量统计分析等功能。满足邮政部门与法院在司法送达业务的协同办理需求。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通达海股票代码301378
公司的中文名称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通达海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Nanjing TDH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TD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建国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10029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0029
公司网址www.tdhnet.com.cn
电子信箱tdh@tdhnet.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思必綦丹蕾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层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层
电话025-86551940025-86551940
传真025-51887512025-51887512
电子信箱tdh@tdhnet.com.cntdh@tdhnet.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媒体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签字会计师姓名周立新、何丹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沈玉峰、程万里2023年3月20日 ~ 2026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548,748,091.23462,754,987.05462,754,987.0518.58%450,234,671.43450,234,67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4,499,211.4287,379,391.9287,210,550.39-37.51%96,942,242.0496,763,19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7,585,186.3783,642,148.9984,412,827.87-43.63%90,868,706.6091,478,230.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208,668.3552,082,335.5152,082,335.51-134.96%88,310,901.1688,310,901.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22.531.69-51.48%2.811.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22.531.69-51.48%2.811.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9%21.53%21.50%-16.91%30.90%30.85%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1,695,875,294.60685,283,431.82684,929,261.15147.60%615,998,630.42615,819,58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43,822,768.35449,594,437.44449,246,545.97221.39%362,215,045.52362,035,995.5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84,883,093.52111,855,953.15118,357,181.25233,651,86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8,395.32-10,634,486.31-5,229,045.4764,814,347.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44,769.22-12,008,771.98-7,679,320.0562,828,509.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143,890.22-8,285,958.37-21,431,620.59108,652,800.8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55,177.88-12,555.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787,253.66553,512.941,229,516.08政府补助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7,351,235.202,685,507.084,663,356.57银行理财产品分红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6.99597.47331,534.90
减:所得税影响额1,221,532.31494,032.71930,656.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294.513,040.14-3,766.58
合计6,914,025.052,797,722.525,284,961.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国内司法行业信息化建设领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是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产业融合的关键纽带,是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软件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演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驱动力量。2022年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数据显示: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由2005年的2.6万亿元,扩张到2022年的50.2万亿元,同比2021年增长10.3%,已连续11年显著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

41.5%,这一比重相当于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程度不断提升,被视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

软件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支撑,被赋予了越来越重要的使命,尤其是在国际竞争加剧、信息安全重要性显著上升的背景下,国家为软件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有力的政策支持。

报告期内,国内软件行业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

1、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加速,大语言模型技术为人工智能应用和产业变革带来强大驱动力

随着算力的快速发展,2023年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加速,尤其是2022年11月ChatGPT的发布,大语言模型与生成式AI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引发热潮,并快速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强大推力,国内外涌现出一大批大语言模型及生成AI应用产品,并快速向垂直领域拓展、落地应用。

大语言模型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成为人工智能及软件行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2、政府、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动软件行业发展

继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之后,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等接连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3〕302号)、《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等文件,全面推动经济社会、政府部门数字化转型。

政府、企业以及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成为软件行业持续发展的持久推动力。

3、信息安全问题,为国内软件企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契机

国际战略竞争加剧和逆全球化背景下,安全问题日益严重,大模型技术在带来生产力提升、掀起新工业革命的同时,也为信息安全带来新挑战,尤其是在法院、银行等政府部门、关键经济领域,信息安全问题更加突出,相关行业内的国产软件企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在2023年国内宏观经济恢复不及预期的背景下,我国软件业仍然保持较快增长,据工信部《2023年软件业经济运行情况》,2023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稳步向好,软件业务收入高速增长,盈利能力保持稳定。2023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123,258亿元,同比增长13.4%;其中,软件产品收入29,030亿元,同比增长11.1%,信息技术服务收入81,226亿元,同比增长

14.7%。而2023年全国GDP比上年增长5.2%,软件行业增长速度仍高于GDP8.2个百分点,显示我国软件行业韧性强、供需两旺的良好发展态势。

4、在公司服务的国内司法信息化细分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进程持续推进

全国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2-2026)》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方位智能化、全系统一体化、全业务协同化、全时空泛在化、全体系自主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建设,促进法院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应用。报告期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报送司法智能化服务对接清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国法院正式施行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推进全国法院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应用和系统建设,破除法院之间、内部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办公;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以审判管理现代化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提升诉前调解质效,提高法院智能化应用水平,加快法院数字化转型;强化司法大数据应用和审判执行工作,以更好地服务法院工作大局、服务司法决策、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内部管理。

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化转型以及司法改革进一步推动了法院与其他政法机关、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以及银行、邮政、破产管理人协会等领域用户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相关需求持续上升,协同共享成为推动行业厂商业务增长的新的驱动因素。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业务概述

公司是国内司法行业信息化领域一流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是法院信息化领域的头部企业,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浙江、四川、辽宁、安徽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的2,800多家法院,公司还为银行、邮政、破产管理人等行业用户提供专业化产品与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在法院办案基础平台软件方面,公司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于全国2,749家法院,占法院总数的78.45%;通达海审判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于989家法院,占全国法院总数的28.22%。

公司以“数字科技助推法治建设”为使命、以成为“法律科技服务领跑者”为企业愿景,不断探索“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将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技术和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技术等与用户的实际业务场景深度融合,为司法及相关行业用户赋能。基于法院办案办公场景,公司利用法律知识图谱、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了“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智慧政务”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全国四级法院具体业务场景,为法院干警及诉讼参与人提供全流程管理和智能化辅助,助力法院数字化转型,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持。在深耕法院行业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政法、行政执法、仲裁、律所等相关领域及行业用户,为法律服务生态提供全流程支撑和数字化服务。此外,公司依托破产案件管理平台、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集约化送达平台等产品,为银行、邮政、破产管理人等用户与法院之间的业务协同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1、应用软件开发

公司围绕“全方位智能化、全系统一体化、全业务协同化、全时空泛在化、全体系自主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建设目标,针对法院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司法管理等工作研发了“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智慧政务”等系列产品,具体如下:

(1)智慧服务

智慧服务产品是面向诉讼参与人和法院立案法官,通过互联网、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终端、移动终端、12368语音电话等多种方式为诉讼参与人起诉、调解、缴费、递交材料、申请保全、申请鉴定等提供服务,同时,为法官提供接收立案材料、立案审查、分案等服务。

(2)智慧审判

智慧审判系列产品面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以服务法官办案为目标,以审判流程管理为基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为核心,实现各类案件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以法律知识库为支撑,通过采集、分析挖掘诉讼材料要素信息,为法官提供立案风险预警、繁简自动分流、争议焦点归纳、庭审提纲生成、要素式审判、案件裁判推理、大模型智能推送、文书自动生成、结案校验等智能化辅助,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依托音视频服务能力,以庭审场景为核心,提供线上线下跨网系的融合庭审模式。

(3)智慧执行

智慧执行产品线,主要针对法院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化需求,实现执行案件申请、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发放、失信惩戒、终本约谈、结案、归档等全流程节点规范化办理,构建“跨系统、全自动”的自动处理平台,以执行RPA辅助实现特定业务流程的自动化、批量化运行并为各层级法院法官办理执行案件提供立案信息自动回填、智能繁简识别、关联线索推送、终本智能核查、执行款物精细化管理、移动执行辅助办案等智能化辅助,为破解“执行难”提供技术支撑。

(4)智慧管理

智慧管理产品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静默化监督管理、司法统计、流程节点管控等,助力审判管理部门、院庭长及上级法院对法院立案、审判、执行过程监督管理,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5)智慧政务

智慧政务围绕法院办文、办事、办会等工作,实现法院收文发文、督查督办、公务用车、考勤休假、基础设施、电子档案、内部会议的规范化管理和全程监督,助力法院提升办公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无纸化办公。

(6)共享协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案件纠纷数量的增长以及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法院作为现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汇聚地和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关键环节,与其他政府部门、行业用户之间的业务协作持续增加,跨部门、跨行业业务协同需求不断增长。公司开发的诉讼费管理系统、执行款管理系统、案款提存管理系统、案款监督管理系统等实现了银行与法院之间关于案件诉讼费用、执行

款与银行之间的协同办理、全程监管;破产案件管理平台为债权人、破产管理人、法院以及相关当事人提供了跨地域的破产案件在线办理模式。

2、应用软件服务

公司应用软件服务主要包括运维服务、技术服务和平台运营。根据客户的系统建设情况及日常运行需求,公司会安排专门人员为客户提供驻场保障、一次性或经常性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便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维护软硬件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提供人员技术培训服务。公司的平台运营服务是公司依托在法院行业的产品和市场优势,利用自主研发的SaaS化平台,为法院协作单位提供专业化的运营服务。集约化送达平台实现了各地邮政部门与当地法院之间关于司法送达业务的协同办理,解决了送达难、送达慢的问题;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实现了银行、法院、调解机构之间关于信用卡纠纷、小额借款纠纷的线上线下调解、线上批量立案、批量办理等功能,为办理金融纠纷案件提供了新的模式和平台。

3、司法辅助服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信息化产品的同时,基于公司的感知、认知平台能力,以“软件+人工”的模式为法院提供纸质材料数字化、材料名称标注、材料要素提取、案件卷宗整理及归档等司法辅助服务,为法院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应用提供基础性支撑。

4、系统集成

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应用软件开发及相关服务,同时也会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少量系统集成业务,该部分业务不是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在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中占比较小。

(二)报告期内主要业务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发行上市工作,2023年3月,公司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成功登陆创业板,既是公司发展历程上的一次重要里程碑,也是公司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起点。

2023年内,公司坚持“人工智能+司法”发展模式,立足法院主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落实“下沉中基层”销售策略,推进巡回服务、结对活动,开展应用成效评估,加大对中基层法院的业务拓展力度和服务能力,积极推广平台运营模式,进一步丰富服务形式和商业模式。

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以来,面对宏观经济回升乏力、经济复苏过程曲折复杂、地方财政持续紧张、不确定因素增加等不利因素,公司积极应对,加快营销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大市场

营销推广力度,加强项目实施、验收、回款工作,同时积极调整前期人员增加过快、人员费用成本增幅偏大问题,调整内部产线管理组织、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以及研发中心建设,立足长远,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法律感知、认知平台能力,增强法律知识图谱技术、大模型、大数据技术能力,设立研究院,引进专业的法律及技术团队,构建法律知识体系,在通用大模型基础上,发布人工智能3.0平台,并与公司的业务应用系统结合,在江苏部分法院开展测试、试用。公司持续推进新产品研发、产品功能整合,丰富公司产品线,满足法院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需要。针对银行与法院业务协同、费款结算管理过程中的具体业务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的诉讼费管理系统、执行款管理系统等的基础上,推出了案款提存管理系统、案款对账管理系统、诉讼费全程监管系统、非法集资案款发放管理系统等多款产品,进一步丰富了银行业务产品类型。公司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巩固并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及治理水平,强化风险管控,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加大基础能力研究与技术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推进“人工智能+司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发展新技术,应用新技术促进法院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水平,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司大力推进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相关技术的研发,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发布新一代法律人工智能平台3.0,构建算法中台和法律知识中心;引进法律和技术人才,组建专业的法律专家团队和技术团队,开展行业知识库的建设和完善,构建法律知识体系。2023年,公司技术团队获得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主办的第六届“中国法研杯”司法人工智能挑战赛(LAIC2023)要素识别赛题二等奖。

2、聚焦核心业务,丰富产品体系,推广重点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人工智能+司法”战略,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法院及司法相关领域的应用。公司坚持聚焦法院业务,推进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现有智能化产品,完善面向诉服、审判、执行、管理全领域的智能化辅助应用产品体系,围绕法院流程管控、实体化办案需要,推进业务系统、产品的一体化和智能化水平,让产品好用、易用。

升级要素式审判系统3.0,以法律知识库为支撑,通过材料要素智能提取、庭审提纲智能生成、案件裁判智能推理、法律大模型智能推送等智能化能力,辅助要素采集管理、法官阅卷、案件裁判、文书生成等,打造针对房屋买卖、商标侵权等特定案由的专业化要素式审理模式,从而达到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公司要素式审判系统已在徐州、南京、无锡、宿迁等法院

推广试用。基于音视频服务能力,研发推广新一代融合云庭审系统,提供线上线下跨网系的融合庭审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已在全国870个法庭建设应用。丰富智能化辅助产品和功能,依托执行应用系统的市场优势,研发推出执行智能化产品,自动化、批量化辅助法官办案,助力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和事务性工作繁重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立案平台项目的建设实施,以及广东省全省法院审判业务系统统一运维管理,实现了审判类产品在深圳、东莞等地区法院的落地、应用,融合云庭审系统在佛山中院等法院的建设实施,实现了审判类产品在广州中院以外广东省其他地市法院的突破,并为审判执行类产品在广东全省范围的进一步拓展应用奠定基础。

3、加强业务延伸,拓展周边应用,扩大服务范围

在法院以外领域,公司依托作为全国法院核心业务系统主要供应商之一的优势和地位,针对相关行业用户持续增长的与法院业务协同办理的需求,积极拓展银行、邮政、破产管理人等行业用户,推进自主产品在优化营商环境、多元诉源治理、邮政集约化服务方面的应用,扩大公司产品和服务覆盖领域。

银行领域是公司在司法领域以外重点拓展的方向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类纠纷不断增加,全国各地银行用户与法院业务协同对接的需求日益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优化已有银行类产品功能的基础上,针对特定业务场景研发推出了案款提存管理系统、非法吸收存款案件管理系统等专业化产品,进一步丰富了银行类产品种类,同时,破产案件管理平台、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等平台服务产品也为银行与法院间的业务协同提供支持和服务。目前公司已经与全国主要银行设于地市行政区的300多家分行建立了合作关系,2023年,公司银行用户实现营业收入7,023.23万元,同比增长21.31%。

破产案件管理平台将数字技术与破产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为地方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服务,累计在江苏、江西、广东、四川、安徽、湖北等省的63个地市落地,年内新增12个地市,地域也逐步由沿海发达地区向内陆地区拓展,2023年内产品销售及平台服务实现营业收入4,132.97万元,比上年增长77.65%,包含技术服务在内,破产业务年度收入达到4,785.00万元,在公司2023年银行类业务收入中占68.13%。在诉源治理方面,银行领域长期积压形成的各类小额金融纠纷一直是困扰金融机构、法院以及社会调解机构的难题,这类纠纷具有金额小、总量大、信息不完整的特点,公司的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助力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关于信用卡纠纷、小额借款纠纷的线上线下调解、线上批量立案、批量办理等功能,实现了金融机构、调解机构与人民法院的业务协同,为办理该类金融纠纷案件提供了新的模式和方案。报告期内公司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在海南五指山、四川雅安名山等地落地应用。在邮政集约化服务方面,集约化送

达业务服务于地方邮政部门与当地法院在司法送达业务的协同办理需求,年末已经开展合作的地区包括12个省(自治区)的700多家中基层法院,报告期内邮政行业实现收入总计3,767.36万元,其中平台运营收入3,010.42万元,比2022年的2,520.39万元增长19.44%。

4、推进司法辅助服务,扩大服务范围,增加营业收入

随着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加深以及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改革的推进,司法辅助市场需求逐渐扩大。公司一方面依托在法院信息化业务领域多年的实践经验,利用人工智能结合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人工智能+”场景,为司法活动提供智能化辅助支持;另一方面,也通过“技术+人工”模式服务审判业务,为用户提供各类材料、数据的加工、处理、挖掘分析等司法辅助服务。2023年公司为江苏、广东、四川、湖北等12个省的36个地市提供了司法辅助服务,其中,17个地市为报告期内新拓展地域,2023年共实现营业收入7,550.21万元,比上年增长

45.50%。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司法相关领域用户提供服务和赋能的综合产品及解决方案供应商,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最高院、24个省级高院、2,800多家中基层法院,并为银行、邮政、破产管理人等行业客户与法院之间的业务协同提供产品和技术支持。

1、盈利模式

公司以“人工智能+”模式为司法相关领域客户赋能,主要针对客户具体业务场景,为客户提供相应的软件产品、定制开发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通过为客户提供应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以及相关的司法辅助服务、系统集成等综合产品和服务实现盈利。

2、业务模式

(1)应用软件开发

公司基于用户的需求向用户提供公司自有软件产品或者进行定制开发。如果用户软件需求与软件产品库中已经研发完成的软件基本匹配,公司会将相应的软件打包,由项目管理部派出技术服务人员至客户处进行安装、调试。若客户有新的需求,则公司研发中心会针对客户新需求进行开发,形成新产品或新版本后,归入公司的软件产品库,再由项目管理部派出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2)应用软件服务

公司应用软件服务主要包括运维服务、技术服务和平台运营。根据客户的系统建设情况及日常运行需求,公司会安排专门人员为客户提供驻场保障、一次性或经常性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便

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维护软硬件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正常运行。平台运营服务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运营平台,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提供平台化服务,并依据业务量与客户结算平台运营服务费。

(3)司法辅助服务

公司司法辅助服务主要依托控股子公司江苏诉服达开展,通过派驻在各地法院客户现场的驻场人员以及人工智能技术、自主软件产品为客户提供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性服务,如扫描、编目、整理、归档等,实现法院纸质材料的电子化、数字化,并根据合同规定依据工作量或人数、服务周期,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4)系统集成

公司也根据客户需要提供相应系统集成服务。

3、研发模式

公司通过市场研究和用户需求调研等多种方式了解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讨论、分析与评审,以确保拟研发的产品符合用户实际需求,评审通过后公司进行项目立项。每年末公司研发中心会制定下一年的产品技术发展规划和立项预算,并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核。对于现有产品,公司研发部门根据产品调研以及销售部、项目管理部、运维管理部等部门反馈进行迭代;对于新产品、新技术,则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立项后进行团队组建、资源分配,最终推进产品的开发、技术的研究。公司研发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流程总体可概括为概念、计划、研究开发、测试、输出五个阶段。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根据相关产品、技术的独创性和公司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经过专利检索后申请发明专利进行保护,结合产品的构造以及新方案、新技术经专利检索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发明专利进行保护。

4、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根据项目按需采购的模式,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商品包括软件类、硬件类、服务类等。公司一般以项目为单位,对采购流程进行管理,对于已签订合同及已试用立项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进度,提出采购申请,经项目管理部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重大采购还需要经总经理审批,然后交由商务部进行采购。

5、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为法院、银行等单位提供信息化建设,该类客户具有信誉良好、内部程序规范的特点。公司销售人员依据销售推介、需求线索、内部立项、方案设计、投标/商务谈判、合同签署等环节进行标准化的销售流程。公司主要以直销的方式向客户进行销售,通过参加政府采购程序或

者银行采购程序等取得项目,另外也通过当地供应商或者项目总包方向用户提供产品,以间接销售的方式实现产品销售。

(四)业绩驱动因素

1、国家及行业信息化规划、数字政府建设目标牵引

国家对于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把信息化作为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因素,推出了一系列规划、政策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对我国中长期信息化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2021年,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远景目标;国务院接连发布了《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推动政府部门的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建设。2021年1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对我国十四五期间国家信息化发展、数字中国建设作出总体部署安排,为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化工作提供行动指南。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支持通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工程化开发。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

行业、部门方面,为落实国家规划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对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纲要》《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2-2026)》对于法院行业信息化建设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标准。

国家层面、信息化行业主管部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地法院的建设规划、指导意见,对于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及发展具有牵引作用。

2、法治中国建设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2021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

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要决定、纲领性文件相继出台,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和明确要求。司法领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领域,自身也有进行改革的社会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法治意识的提升,大量社会纠纷以诉讼形式涌入司法领域,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4年)》,2023年全国各级法院收案4557.4万件,结案4526.8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5.6%、13.4%。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案件总量以年均13%的增幅快速上涨,10年增加2.4倍;法官年人均办案由2017年187件,增至2023年357件,全国法院人案矛盾日益突出。此外,事务性工作繁重、执行难、群众参与诉讼难以及司法廉洁等问题也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与挑战。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和社会对于司法改革的期待,最高人民法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及措施,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2023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法发【2023】100号),全面推进、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确立司法责任制,实行立案登记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在线法院建设、诉源治理等,并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全国法院工作、落实司法改革要求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推动司法审判和现代科技深度融合,以科技促进司法工作。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为法院信息化以及数字法院建设带来了新的需求和驱动力。

3、信息技术发展驱动

近年来,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移动互联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并快速应用于政府、金融、安防等各个部门、行业,为各行各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2023年,ChatGPT为代表的大语言模型为人工智能技术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其强大的语言理解、自学习能力和生成能力给人工智能和软件行业的智能化发展带来革命性影响,国产大模型相继发布,并持续推进模型迭代升级。数字化、智能化成为包括法院在内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也深刻影响了法院信息化建设以及相关应用系统的研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法院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业务管理的丰富应用场景,为公司进一步创新产品研发、为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能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提供了新的选择和技术手段。

4、信息安全自主可控的要求

近年来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为国家安全、政府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大模型技术在带来生产力提升、掀起新工业革命的同时,也为信息安全带来新问题,国家对信息安全、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可控成为对国内政府部门软件服务商产品的重要要求。法院是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司法机关,各级法院对行业软件提供商的软件产品有着更高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的要求和法院业务、技术规范。

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信息安全数据安全要求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5、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的需求

公司是全国法院办案办公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核心业务系统应用于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江苏、浙江、四川、云南、辽宁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的2,800多家法院。近年来,随着法院数字化进程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法院与政法、行政执法、仲裁、律所等相关领域及行业用户之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需求快速增长,如各地银行与法院之间关于诉讼费执行款的结算、信息交换、管理监督以及破产案件办理、小额金融纠纷处理等需求不断增长,为相关供应商在银行等关联领域的业务发展带来机会。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长期服务法院行业形成的地位和业务经验

通达海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聚焦主业,深耕法院信息化,逐步成长为法院信息化领域的头部供应商。审判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两大基础平台合计应用于全国2,800多家法院,分别覆盖全国法院总数的28.22%、78.45%,分居国内第二位、第一位,公司参与了全国法院行业信息化12项行业标准的讨论和制订工作,是全国法院办案办公领域的知名品牌和头部企业,在长期服务法院用户的过程中,公司与许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伴随着全国各地不同客户信息化成长的各个阶段,对于不同客户的各阶段、差异化的信息化需求有着深刻的理解。长期服务法院行业形成的地位和业务经验,核心业务的高占有率,是通达海深耕行业、服务法院的结果,也为公司继续扩大法院业务提供了坚实基础。伴随法院与其他政府部门、行业用户之间的业务协作持续增加,跨部门、跨行业业务协同需求不断增长,公司也在持续拓展其他行业用户,增加服务内容。

2、客户资源优势

通达海是全国法院行业应用系统的知名企业,在行业内拥有品牌优势。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本级审判、执行办案平台的供应商,基础办案平台用户还包括江苏、浙江、四川、辽宁、安徽、云南、新疆建设兵团等24家高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南京、成都、南通、苏州、沈阳、武汉等在全

国法院领域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影响力的中级人民法院,高端客户方面的优势和示范作用,有利于公司在全国各地进一步推广产品和服务。

3、技术优势

公司专注于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开发20多年,始终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能力的建设,形成了深厚的行业技术积淀,拥有较为完整的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和法律知识图谱、法律人工智能、司法大数据技术。

在法律知识图谱方面,公司通过法律实体、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则引擎,构建了裁判要素库、证据审查库、裁判规则库、裁判文书库等体系化、可扩展的法律知识体系。

在法律人工智能方面,公司聚焦于法律业务场景,发布了法律人工智能平台3.0,打造感知智

能、认知智能、大模型技术的智能化能力矩阵,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智能化支撑服务力量。

司法大数据方面,公司将主流大数据处理技术与行业经验深度融合,通过构建司法行业数据标签

体系及行业业务指标数据库,强化数据准备能力、数据可视化分析能力及数据资产可视化管理能力,辅助用户分析与决策。

公司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人民法院12项行业标准的讨论和制订工作,作为主要完成单位之一的“全国智慧法院体系工程关键技术及重大应用”获得2021中国电子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研发的全链条要素式审判应用系统被评为2022年度人民法院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技术团队在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主办的第六届“中国法研杯”(LAIC2023)上获得要素识别赛题二等奖。经过长期的行业服务和技术积淀,公司对于行业技术和用户业务有着深刻的理解,形成了完整的总体规划咨询、用户需求深度挖掘、技术产品规划设计、产品测试定制开发能力,构建了法院办案办公领域较为丰富、完整的技术产品体系。

4、用户需求挖掘优势

公司在长期服务各地法院用户的过程中,与用户建立了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合作关系,使得公司在用户需求分析、产品方案设计、真实环境测试、用户现场试用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在产品设计和用户需求提炼方面,公司依托在全国各地法院的驻场服务人员,与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应用阶段的法院用户之间有着全地域、全层级、常态化和深入持久的业务需求沟通、行业技术交流、整体方案探讨,因而公司能够在产品设计过程中,与各地、各级法院用户的不同业务、技术部门反复沟通、讨论,为公司深刻理解和提炼法院用户业务痛点、差异化需求等提供了便利。

5、服务优势

公司成立20多年来,在专注于深耕法院领域的同时,秉持“专业专心,铸就口碑”的服务理念,把服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优势之一持续打造、培育。在长期服务行业用户的过程中,公司构建了完整的总体规划咨询、整体解决方案设计、软件产品开发、项目实施部署和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服务案例和服务经验,形成了成规模的、行业经验丰富的项目实施、持续服务人才队伍。公司在全国26个省会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服务支持体系。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巡回服务、结对服务和应用成效分析,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满意度,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在法院行业服务地域的拓展,是公司竞争力提升的体现,也是公司服务不断改善的结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考虑,加大了营销推广和研发投入力度,大力拓展细分领域的客户市场,持续推进产品及服务创新发展,规划并开展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方面的研究和应用落地,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1.46亿元,比上年增长30.88%。

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以来,面对宏观经济回升低于预期、地方财政持续紧张、不确定因素增加等不利因素,公司积极应对,加强项目实施、回款工作,同时,针对前期人员增加过快、人员费用成本增幅偏大问题,公司大力调整内部产线管理模式、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努力降低经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874.81万元,同比增长18.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49.92万元,比2022年下降37.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58.52万元,同比减少43.63%。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9,587.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4,382.28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14.15%。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8.66%,比上年下降6.66个百分点;净利润率10.43%,下降

9.04个百分点。2023年净利润以及综合毛利率、净利润率的下降,主要是因为人员、薪酬增加导致的人员费用成本增长和收入结构变化。2023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薪酬增长2,734.78万元,增幅26.38%;公司整体薪酬增长6,362.27万元,增幅21.97%。收入结构方面,对法院直接销售比例提高导致第三方采购增加,同时毛利率相对较低的运维服务收入、司法辅助服务收入增速快于整体业务收入增速,在总收入构成中占比上升。另外,公司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04.61万元,对净利润及净利润率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在报告期的具体进展情况,详见“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548,748,091.23100%462,754,987.05100%18.58%
分行业
法院295,223,175.5453.80%201,727,960.6943.59%46.35%
企业173,359,431.3031.59%199,347,832.4943.08%-13.04%
银行70,232,283.3912.80%57,893,757.9412.51%21.31%
其他9,933,201.001.81%3,785,435.930.82%162.41%
分产品
应用软件开发298,164,801.7654.34%271,639,753.6158.70%9.76%
应用软件服务167,929,662.9730.60%132,576,946.6228.65%26.67%
司法辅助服务75,502,110.8013.76%51,892,092.1611.21%45.50%
系统集成7,151,515.701.30%6,646,194.661.44%7.60%
分地区
华东地区177,526,965.6632.35%160,763,315.6334.74%10.43%
东北地区60,226,494.8310.98%59,010,134.2212.75%2.06%
华南地区82,945,416.6915.12%66,799,556.3414.44%24.17%
西南地区80,926,738.3514.75%81,430,058.7917.60%-0.62%
华中地区59,001,847.1410.75%33,743,648.447.29%74.85%
西北地区43,624,076.807.95%18,703,754.314.04%133.24%
华北地区44,496,551.768.11%42,304,519.329.14%5.18%
分销售模式
在某一时点转让332,566,537.6260.60%294,251,577.1563.59%13.02%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216,181,553.6139.40%168,503,409.9036.41%28.30%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2023年度2022年度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84,883,093.52111,855,953.15118,357,181.25233,651,863.3178,563,044.73108,558,584.86107,574,853.86168,058,503.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8,395.32-10,634,486.31-5,229,045.4764,814,347.887,629,597.539,569,336.368,635,509.2361,376,107.27

说明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发生的原因及波动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法院、银行等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公司承接的软件开发、信息化系统建设服务等主营业务受到客户的预算、招标时间安排等因素的影响,收入确认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年度中四季度的新签合同及确认收入通常会高于其它季度。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客户所处行业
法院295,223,175.54192,197,897.6534.90%46.35%63.16%-6.71%
企业173,359,431.3058,829,937.1166.06%-13.04%-3.26%-3.43%
银行70,232,283.3926,672,357.8762.02%21.31%5.38%5.74%
分产品
应用软件开发298,164,801.76116,026,951.5561.09%9.76%46.46%-9.75%
应用软件服务167,929,662.9798,691,700.2841.23%26.67%19.99%3.27%
司法辅助服务75,502,110.8061,102,193.2319.07%45.50%59.38%-7.05%
分地区
华东地区177,526,965.6677,279,420.2356.47%10.43%6.25%1.71%
东北地区60,226,494.8343,742,027.6627.37%2.06%52.78%-24.11%
华南地区82,945,416.6947,176,929.1343.12%24.17%68.63%-15.00%
西南地区80,926,738.3544,172,180.6945.42%-0.62%13.06%-6.60%
分销售模式
在某一时点转让332,566,537.62128,239,691.1761.44%13.02%43.84%-8.26%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216,181,553.61153,502,423.9428.99%28.30%30.52%-1.21%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应用软件开发人工及外购产品116,026,951.5541.18%79,218,637.9338.31%46.46%
应用软件服务人工及外购产品98,691,700.2835.03%82,248,555.1539.78%19.99%
司法辅助服务人工及外购产品61,102,193.2321.69%38,337,352.1818.54%59.38%
系统集成人工及外购产品5,921,270.052.10%6,960,776.943.37%-14.93%

说明

公司应用软件开发业务中人工类成本占比75.49%;应用软件服务中人工占比99.56%;司法辅助服务业务中人工类成本占比100%;系统集成业务中外购产品成本占比81.49%。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成本构成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外购产品33,702,362.2611.96%31,538,381.3415.25%6.86%
人工类成本248,039,752.8588.04%175,226,940.8684.75%41.55%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处置日净资产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黑龙江诉服达清算注销2023年8月29日-583,055.12-40,534.51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15,162,587.67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0.99%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一32,193,711.755.87%
2客户二27,479,428.355.01%
3客户三22,931,799.534.18%
4客户四21,222,814.203.87%
5客户五11,334,833.832.07%
合计--115,162,587.6720.99%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29,621,612.15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6.91%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一10,443,177.119.49%
2供应商二6,864,775.426.24%
3供应商三4,627,971.704.20%
4供应商四4,147,641.513.77%
5供应商五3,538,046.413.21%
合计--29,621,612.1526.91%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47,434,472.4835,371,112.2234.11%主要系售后服务费用增加303万元,经济恢复常态后差旅及招待费用增加298万元、人员增加及平均薪酬增长导致人员薪酬增加242万元。
管理费用41,451,271.9933,645,592.5323.20%主要系人员薪酬增加376万元,同比增长17.14%
财务费用-6,782,343.12-2,057,153.93229.70%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研发费用146,010,363.22111,559,422.1830.88%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增加2,735万元,同比增长26.38%,以及经济恢复常态后差旅费用增加。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通达海司法大数据技术及数据知识服务平台项目(一期)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数据集成、数据开发、作业管理、作业运维全链路DataOps数据开发能力,以及数据地图、数据质量、数据服务、数据安全一系列数据治理和运营能力,强化法院的数据治理和应用。知识服务实现集成人工智能算法能力,供数据分析师对数据推广通过建设司法大数据技术及数据知识服务平台帮助各级法院盘活数据要素、沉淀数据资产、挖掘数据价值。1、建立统一的司法数据规范的标准;2、建立法院数据处理体系;3、建立法院满足法院数据治理和数据分析需求,通过本平台为后续进一步挖掘法院数据价值、辅助司法办案、辅助法院决策提供助力,提升公司产品在法院数据分析、数据服务项目的市场
进行深度挖掘、知识发现,提供满足司法行业业务需求的知识服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4、建立法院业务主题知识库。份额。
通达海音视频技术及管理平台项目将音视频转码、存储、压缩、解压缩、分发技术与法院信息化建设需求相结合,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法院音视频类材料,提供音视频类材料高效、安全的存储以及访问机制,也为后续音视频类材料电子归档、流媒体文件数据深度分析等业务需要做好数据支撑。研发1、搭建一套法院音视频材料的统一管理平台,对音视频材料进行标准格式的音视频转码,并结合业务需求提供多套可选择的存储策略,提高存储资源利用率与安全性。2、提供第三方系统标准化对接规范,实现音视频材料统一存储入口、在线点播、电子归档等业务功能。完善公司对法院音视频材料的管理与应用能力,拓展公司在法院信息化建设中的服务范围,增强公司在音视频业务领域内自主可控能力,从而提升相关整体建设方案的竞争力。
通达海移动办公办案平台升级项目全面推动法院专网端办公办案应用和智能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拓展,保障移动终端的泛在化接入和应用安全,随时随地远程跨网系办理各类办公、办案业务的同时,构建泛在、灵活、便捷、多元的移动智慧法院。推广实现连接内网办公办案,符合法院安全要求的法院行业移动互联网应用,实现法院业务全覆盖;通过跨屏互动、电子水墨屏幕阅卷等技术提升无纸办案体验。产品矩阵完善,结合内网应用形成合力和护城河,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法院领域整体竞争力。
数据安全备份管理系统项目数据备份系统包括数据备份和数据恢复两大功能,对各级法院存储在应用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以满足发生异常时数据恢复需要,消除数据丢失之安全隐患,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推广已实现数据备份和数据恢复功能,在南京中院已完成试点,实现以业务维度备份和恢复数据,消除数据丢失之安全隐患。数据的容灾能力是法院信息化的基本安全需求,公司以业务维度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形成差异化,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法院领域整体竞争力。
通达海数字档案室软件开发项目(二期)建设数字档案室软件系统,以数字档案为基础、长久保存为保障、网络利用为目标,对档案“收、管、存、用”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管理,实现档案业务场景数字化运行,推进档案工作整体智能化、自动化、网络化。推广1、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与智能化,提升效率、准确性和安全性;2、通过自动化处理、快速检索、加密保护等功能,优化档案管理流程,降低成本,贴近未来发展需求。基于国家档案局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档案产品应用场景,在满足司法行业对档案管理要求的同时,为在其他行业推广公司自主产品提供一个新的选项。
通达海新一代智能化办案软件开发项目(二期)通过建设新一代智能化办案系统,通过智能辅助、集约办理等手段充分降低干警不必要的事务性负荷,使其安心聚焦于重点关键问题,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真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广实现案件全流程无纸化、智能化、集约化办理,提升司法公正性和公信力。打造新一代智能化办案平台,提升智能化辅助办案能力和电子卷宗深度利用能力,巩固和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法院办案系统方面的优势。
智能化司法服务升级建设项目以法院电子诉讼为契机,推动法院信息化发展转型升级,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能, 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进一步推进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广1、统一归口诉讼服务渠道,统一诉讼服务标准,提供线上线下融合贯通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2、提供智能化服务模型和工具,最大限度减轻工作强度。 3、提高数据的安全性和可信度,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实现诉讼业务的全过程、全方位、智能化,覆盖从立案、审理、执行到归档全流程,搭建对外、对内提供支持的网络信息化平台。 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诉讼服务业务建设的优势。
通达海全链条要素式审判项目“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应完成6大类共50项任务,其中在(一)完善升级智能协同应用系统工作任务中,要求强化智能辅助办案和业务协同应用,要求结合智慧法院大脑提供的数据和知识服务,面向案件审流提供要素式审判辅助应用,以推进全流程伴随式审判辅助应用。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是审判模式的改革,对法院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攻破难点、痛点,突破业务和技术瓶颈,打破领域之间壁垒,加强要素式审判和智慧法院建设两大领推广全链条要素审判构建以知识图谱、法律知识库等知识组件为法律知识支撑体系。打造辅助调解、辅助诉讼、辅助案情梳理、辅助法官阅卷、辅助案件裁判、辅助文书生成的应用组件为办案辅助应用体系。创建材料要素智能提取、庭审提纲智能生成、案件裁判智能推理、法律大模型智能推送等能力组件为人工智能服务体系。通过构建裁判要素、证据指引、裁判规则等结构化知识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案件要素进行智能分析,为法官提供精准的辅助决策支持。提升公司在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智能化程度。
域的高度融合,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新一代智能化执行办案平台项目(一期)建设统一覆盖全国的执行流程系统,提升执行流程化、规范性以及系统应用成效;增强上下级法院间的业务调度、上下一体联动能力,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强化对执行流程关键节点的监管,明确各层级监管职责,压实各层级监管责任,构建“层级分明、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执行案件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打通执行与公安、检察、综治等部门的业务协同,推进刑事财产刑执行工作一体化衔接。开展执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提高司法效率。研发打造全国统一的智能化执行办案平台,作为一张网综合办案平台中执行案件流程办理模块全国范围内上线使用。实现执行案件流程系统的全面升级,提升智能化办案能力,完善执源治理、节点监管模块的建设,强化公司在执行业务模块的建设优势。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2022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432450-4.00%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32.73%34.07%-1.34%
研发人员学历
本科379392-3.32%
硕士191346.15%
大专及以下3445-24.44%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323358-9.78%
30~40岁968118.52%
40岁以上131118.18%

注:不包含控股子公司江苏诉服达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2022年2021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146,010,363.22111,559,422.1891,057,236.5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26.61%24.11%20.2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0.0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项目名称研发资本化金额相关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进度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6,497,353.41518,361,816.185.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4,706,021.76466,279,480.6721.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08,668.3552,082,335.51-134.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00,872,346.781,411,910,345.90126.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60,681,880.781,404,680,360.54167.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9,809,534.007,229,985.36-7,842.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4,565,911.564,000,000.0025,264.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642,743.938,127,375.751,039.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1,923,167.63-4,127,375.7522,436.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3,904,965.2855,184,945.12523.1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4.96%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虽然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近3000万元,但是经营性现金流出比上年增加9842万元,其中由于人员数量及薪酬增长,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了6,137万元,增长额及幅度较大。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842.89%的原因,主要系期末公司银行理财及定期存款未到期所致。

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增加22,436.79%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长

523.19%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本期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人员数量及薪酬增长,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长额及幅度较大;另外,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紧张导致法院客户期末回款放缓。

6、补充说明

⑴ 应收账款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合计136,023,706.9818,795,973.60117,227,733.3896,022,125.3014,635,123.9681,387,001.34

应收账款及减值准备增加说明:

2023年度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收入增长: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18.58%,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合计增长29.06%。收入增长是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增长的主要因素。回款放缓:2023年受经济恢复不及预期影响,地方财政预算相对紧张,影响了回款进程,导致账期整体延长,相应增加了信用减值准备金,拉低了净利润和净利润率。

整体情况:虽然公司应收账款有一定增加,但是公司客户主要是各地法院、银行机构,信用度较好,另外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占年度营业收入的31.69%,仍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⑵ 存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计49,121,424.0249,121,424.0238,293,865.9538,293,865.95

存货及增长情况说明:

公司存货主要为报告期末尚在实施中项目的建设投入成本。报告期末存货增长28.27%,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① 收入增长: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增长18.58%,收入增长是影响存货增长的直接因素。

② 验收不及时:部分项目验收不及时也导致期末存货增加。

③ 总体情况:虽然公司存货有一定增加,但是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占年度营业收入的8.95%,仍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而存货周转天数56.81,低于上年度的60.88天,仍处于较稳定水平。

⑶ 日常性购销产品、接受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额
向关联法人购买商品或接受关联法人提供的劳务辽宁速服达购买产品及服务267.53244.11
科大讯飞购买产品及服务80.9525.47
江苏行声远购买产品及服务7.71-
小计356.18269.58
向关联法人销售辽宁速服达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258.84503.19
商品或向关联法人提供劳务四川爱辉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78.237.79
科大讯飞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419.18188.26
江苏行声远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139.57-
小计895.82699.24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必要性说明:

① 必要性:公司与辽宁速服达、四川爱辉、科大讯飞等关联方均属于法院信息化领域产品和服务供应商,但是各方在优势领域、核心产品、服务内容、主要服务地域方面存在差异。根据各方所承接的特定区域法院项目具体建设内容的不同,与其他方之间存在一定上下游合作关系,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存在需要采购另一方或者其他方产品、服务的可能。由于通达海为全国性服务企业,因此,在特定地域、特定项目上,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有进行交易的需要。

② 历史因素:通达海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长时间以来持续存在的,从长周期看,关联交易具有历史延续性。但是,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特定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是否涉及对方产品或者服务而产生,因而又存在偶发性。

③ 定价方式:关联交易针对具体项目一事一议,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基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④ 对公司影响:通达海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长期形成的信任、合作关系和市场化原则进行的,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或采购金额比例较小,相关产品、服务也都有市场其他供应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8,196,922.2617.86%主要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减值-2,772,744.39-6.04%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营业外收入130.930.00%
营业外支出767.920.00%
信用减值损失-6,273,330.47-13.67%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2023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760,288,660.7644.83%159,380,701.0623.27%21.56%主要系本期收到募集资金
应收账款117,463,733.386.93%81,387,001.3411.88%-4.95%主要系公司收入增长及地方财政紧张回款放缓所致
合同资产34,502,459.392.03%35,968,447.815.25%-3.22%
存货46,984,029.492.77%38,293,865.955.59%-2.82%
长期股权投资10,014,055.750.59%9,163,661.851.34%-0.75%
固定资产2,813,389.410.17%2,886,794.070.42%-0.25%
在建工程97,728,091.435.76%3,827,810.400.56%5.20%主要系南京幕府创新小镇02-06地块项目建设投入
使用权资产4,974,279.920.29%10,898,000.471.59%-1.30%
短期借款3,002,933.340.18%4,008,808.820.59%-0.41%
合同负债60,159,929.523.55%94,623,137.6313.82%-10.27%主要系报告期服务类合同占比提高以及四季度政府预算因素导致项目延期
租赁负债534,632.160.03%675,884.590.10%-0.07%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142,453,281.217,246,837.392,856,000,000.002,598,108,402.34407,591,716.26
上述合计142,453,281.217,246,837.392,856,000,000.002,598,108,402.34407,591,716.26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合计19,180,990.86元作为保函保证金权利受限。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3,760,681,880.781,404,680,360.54167.73%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自建软件信息及服务业44,519,135.46209,507,635.46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32.32%0.000.00不适用
合计------44,519,135.46209,507,635.46----0.000.00------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109,25098,287.6950,557.9950,557.99000.00%48,456.89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账户0
合计--109,25098,287.6950,557.9950,557.99000.00%48,456.89--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62.3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87.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3月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12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8,456.89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26,456.89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22,000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29,840.129,749.939,320.749,320.7431.33%2025年05月31日
2.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17,120.216,574.745,772.125,772.1234.82%2025年05月31日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5,415.7924,606.0215,324.1215,324.1262.28%2025年05月31日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8,377.448,110.53833.04833.0410.27%2026年03月20日
5.补充流动资金19,246.4719,246.4719,307.9719,307.97100.3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0,00098,287.6950,557.9950,557.99--------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100,00098,287.6950,557.9950,557.99----0----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不适用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6,203.24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441.75万元,合计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人民币26,644.99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323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8,456.89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26,456.89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22,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超出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购买银行通知存款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公开披露。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子公司软件开发、技术服务30,000,00084,622,366.7226,343,392.34112,463,006.12538,327.813,325,849.33
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技术服务10,000,00052,545,725.3128,406,677.6473,966,840.427,851,724.316,574,128.05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

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从事法院信息化领域的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并承接公司上市后的涉密资质及相关业务,已经于2023年8月取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目前,主要承接公司的软件开发业务。公司持有通达海软件100%股权。

2、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诉服达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法院信息化领域的数据加工等司法辅助服务,2023年江苏诉服达业务覆盖范围及收入增长较快。公司持有江苏诉服达60%股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1、坚持创新驱动,夯实核心技术能力。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等的研发和法律知识图谱的构建,夯实核心技术能力,筑牢法律科技基础底座。

2、聚焦核心业务,拓展行业领域。持续深耕法院行业,重点推进法院业务的智能化应用,加大政法、行政执法、仲裁、律所等相关领域及行业的拓展力度,延伸面向律所律师等C端用户的科技服务,探索新的业务增长曲线。

3、创新商业模式。加速商业模式转变,丰富平台运营服务。

4、深化数据应用。坚持数据驱动,挖掘数据价值。

(二)2024年度经营计划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国家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上市后,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坚持聚焦核心业务,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1、立足核心行业,突破新市场

公司将继续做大做强法院行业,深耕中基层法院,以业务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核心产品和可推广可复制的解决方案;立足产品销售,坚持通过自运营、软件服务、服务转化等方式,提高稳定收入的占比,逐步实现商业模式的多样化转型。继续推进“人工智能+司法”落地工作,加大政法、行政执法、仲裁、律所等司法相关领域及银行等行业的市场投入,拓展公司服务范围。打造生态伙伴圈,采取联合开发、运营等方式拓宽市场渠道,依托在国内法院信息化领域的经验和优势,寻求海外业务发展机遇。

2、坚持创新驱动,夯实核心技术能力

公司将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加大基础能力研究与技术投入,着力推进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大语言模型的落地应用;完善图像质量检测及优化、文字识别、材料编目、表格及卡证内容识别等感知能力;完善信息抽取、要素识别、语义理解、内容生成等认知能力。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法律法规库、标准材料库、裁判要素库、诉讼事项库,构建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

3、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强重点产品研发

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改进研发活动,加强需求开发效率管理,完善规范及研发支撑工具,深化产品体系管理,优化新产品立项及开发流程。建立音视频管理平台,拓展音视频多场景应用;深入研究审判智能办案,开发诉讼事项智能办理系统,打造新一代要素智审系统;推进执行办案自动化、智能化,开发智能执行辅助系统,打造新一代终本案件管理系统;持续推进电子卷深度应用,建设审判管理工作平台,深化在线服务应用场景。

4、完善项目管理与售后保障,提升用户体验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提升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项目过程管控,提升项目实施规范化水平,切实解决用户问题,提升用户使用体验。在售后支持方面,强化管理及跟踪执行,通过驻场服务、巡回服务、支持服务、结对沟通等方式,从解决问题、深度沟通入手,全面提升用户满意度。

5、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提升组织效能

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引进和培养具有相关领域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才,建立公司级专家队伍;专注人才发展建设,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储备干部培养,加强跨产线跨地域交流学习,应用人才盘点结果疏通业务条线人才发展通道。

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凝聚作用,深度融合企业文化与企业治理,加强科学管理意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提升团队能力建设,以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体系为基础,驱动员工及组织能力的提升,形成公司与员工共赢、共享、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6、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体系的制度化建设,改善和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内部控制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三会运作,提升董监高勤勉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在规范运营基础上引领创新,不断提升上市公司发展内在质量,创造更高的企业价值,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公司的发展受益于国内经济的良好发展。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不确定因素多,给全球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多不利的影响。公司用户主要为法院等政府部门,法院用户信息化建设投入依赖于政府信息化预算。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展不及预期,可能会影响各级政府财政支出安排以及法院信息化预算,进而对公司应收账款回收以及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大技术和产品创新力度,提高公司竞争力,加大对法院以外其他政府用户以及法院协同相关业务的投入,扩大收入来源。

2、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过去20多年来,国内软件行业一直保持较快增长,一方面是市场需求强劲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受益于政府对于软件行业在增值税退税、加计扣除、投融资、成果转化、政府采购等各方面政策的扶持。在公司主要用户所在的法院信息化领域,多年来一直保持较高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在

当前国际竞争加剧、信息安全关乎国家总体安全的背景下,国家把软件产业和信息技术作为抢抓未来技术发展的制高点、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战略性产业。如果未来国家软件产业政策或扶持力度出现重大变动,法院行业信息化建设政策、预算投入力度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将影响公司收入的增长和款项的回收,导致收入增长放缓、应收账款及坏账上升,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政策动向,坚持创新引领产品发展,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持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3、下游行业相对集中的风险

近三年来,公司最终来源于法院系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超过80%,随着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质效的需求不断提升,法院信息化建设一直保持较高预算投入,法院整体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下游行业高度集中,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聚焦资源、打造品牌、增强行业地位和优势,但是也带来业务发展空间受限、经营状况受下游行业政策影响较大的问题。未来如果法院信息化建设政策或行业扶持力度出现重大变动,或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提升等方式满足客户提出的业务需求或者因为国家政策变化导致法院客户的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将持续提升产品与解决方案竞争力,稳抓核心市场、核心客户,落实下沉市场策略,并且探索和拓展相关应用领域和市场,扩大市场空间,防范经营风险。

4、产品技术进步及迭代风险

软件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猛,包括问答式大模型在内的新技术、新平台不断出现,产品更新换代快,用户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不断提高。因此,若公司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不能及时掌控,在新产品的研发方向、重要产品的方案制定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将导致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下降,进而存在技术进步及迭代风险。公司将继续投入研发资源,密切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加快技术进步的步伐,同时借助自身在业务场景产品化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独特优势,加深技术与商务实践的紧密结合,从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共同推进商业模式和业务形式的创新。

5、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员工数量、地域分布不断增加,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尤其是公司上市以后,对公司在内部管理控制、资源分配整合、分子公司管控、合法合规经营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无法适应规模扩张后对于分、子公司、内部组织、人员的管理要求,未适当完成组织和管理模式的转变,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品牌声

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持续推进管理变革,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人员培训,不断优化流程和组织架构,并积极引进高端管理人才,以满足公司发展过程中的管理需求。

6、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业务属于信息技术产业中的软件行业,软件行业的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一般都面临人员流动大、知识结构更新快的问题,行业内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体现为对高素质人才的竞争。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能否继续引进、保留优秀的研发人员和营销、管理等其他方面的专业人员,是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人才发展战略,提高员工整理的核心竞争力和内部凝聚力,并通过差异化的激励策略引进核心技术人才。

7、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是法院,各地法院在实施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有较为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其立项审批的安排通常集中在上半年,而招标采购、合同签署、项目实施、验收回款则更多集中在下半年,因此从公司收入的实现上看,季节性较强,下半年业务收入水平相对高于上半年,尤其是四季度较为集中。公司收入、盈利和财务指标有较强的季节性波动特征,投资者以半年度或季度报告的数据预测全年盈利情况可能会出现较大偏差。公司将逐步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加强客户管理和沟通,努力优化全年收入结构。

8、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8.66%,同比下降6.66个百分点,整体仍处在相对较高的水平。2023年综合毛利率的下降主要是因为人员、薪酬增加导致的人员成本增长和收入结构变化。从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看,公司毛利率相对较低的服务类收入总额以及在整体收入结构中的占比预计仍在增长,研发投入以及人员成本也在持续上升,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存在公司综合毛利率、净利润率继续下降的风险。此外,行业发展放慢后市场竞争也可能会带来整体价格水平的下降,从而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但是从整体上看,公司产品开发类业务收入仍在增长,在全部收入中的占比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公司总体毛利率下降幅度可控。另外,公司将加强人员成本控制,积极发展新技术,拓展新行业、新业务,大力推广平台运营模式,以产品创新、业务创新、运营模式创新和行业拓展,抵消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类型提供的资料
2023年03月23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3月24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1)
2023年03月24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浙商证券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3月27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2)
2023年03月26日公司会议室网络平台线上交流机构海通证券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3)
2023年04月26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中信证券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4)
2023年05月05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华福证券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5月6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5)
2023年05月10日公司会议室网络平台线上交流个人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5月10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6)
2023年05月17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东吴基金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5月18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7)
2023年05月29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国信证券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5月31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8)
2023年06月08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长江证券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6月9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9)
2023年06月15日公司会议室网络平台线上交流机构东北证券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0)
2023年06月29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银河证券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1)
2023年07月03日公司会议室网络平台线上交流机构中金公司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7月4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2)
2023年07月06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广东天贝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7月10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3)
2023年07月11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招商证券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7月12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4)
2023年07月19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中信证券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7月20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5)
2023年07月26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嘉实基金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7月26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6)
2023年09月14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东北证券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9月14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7)
2023年09月26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中信证券等机构详见相关公告索引巨潮资讯网2023年9月26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8)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议案共计25项。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在股东大会上充分保证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并切实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共计39项,并于2023年7月6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详见本章节中“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会的人数、人员构成及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会议上各议案和所有汇报事项均经过了各位董事充分讨论,确保了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经各位董事慎重讨论之后方才做出决定,维护了股东整体利益。各位董事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共计25项,并于2023年7月6日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全体监事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积极行使监督权,列席了公司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尽职履责,认真执行董事会授予的各项职权,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在市场开发、研发投入、队伍建设、合规运营等一系列工作上也取得了积极成果,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五)关于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与责任,持续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发挥内部控制对业务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详见本节“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建国,实际控制人的资产与公司资产严格独立,不存在占

用公司资产的情形;公司其他主要股东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且公司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存在被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公司合法拥有开展主营业务相关固定资产及专利、软著等无形资产,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且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与聘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兼职的情形,不存在股东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越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制订了独立的人力管理制度,由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独立于各股东及其关联方。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织结构体系,各职能部门均独立运作。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独立,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经营体系、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独立的业务开展能力,不存在依赖股东及其他任何关联方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销售、实施及维护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97.28%2023年01月16日审议通过: 1.《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预案》 3.《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5.《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7.《关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剥离工作的议案》 8.《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9.《关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实施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56.80%2023年05月16日2023年05月16日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59.00%2023年07月06日2023年07月06日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9.68%2023年09月18日2023年09月18日审议通过: 1.《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郑建国56董事长、总经理现任2020年06月16日2026年07月06日14,334,374007,167,18721,501,56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徐东惠52董事、财务负责人现任2020年06月16日2026年07月06日3,909,375001,954,6885,864,06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童俊52董事现任2023年01月16日2026年07月06日00000
曹伟38董事现任2020年06月16日2026年07月06日00000
朱跃龙65独立董事现任2020年062026年0700000
月16日月06日
冀洋36独立董事现任2021年12月28日2026年07月06日00000
吴青川49独立董事现任2023年07月06日2026年07月06日00000
辛成海56监事会主席现任2020年06月16日2026年07月06日3,909,375001,954,6885,864,06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唐锡勇34监事现任2021年12月28日2026年07月06日00000
黄珏45职工代表监事现任2020年06月16日2026年07月06日00000
张志华43副总经理现任2020年06月16日2026年07月06日00000
任国华46副总经理现任2020年06月16日2026年07月06日00000
施健伟40副总经理现任2020年06月16日2026年07月06日00000
张思必57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2020年06月16日2026年07月06日00000
陈晓龙41独立董事离任2020年06月16日2026年07月06日00000
合计------------22,153,1240011,076,56333,229,687--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陈晓龙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3年07月06日任期届满离任
吴青川独立董事被选举2023年07月06日换届当选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⑴ 公司董事会设七名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郑建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1989年9月至1995年3月任交通部三航局三公司工程师;1995年9月起任河海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讲师;1995年3月起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东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1991年8月至1993年3月任南京中医学院文献所资料员;1993年3月至1995年5月任江苏河海电子科技公司出纳;1995年5月至今任职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童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1994年7月任南京金山电气公司职员;1994年8月至1996年7月任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职员;1996年8月至1998年6月任南京大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职员;1998年7月至今任职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销售经理、销售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销售部经理。

曹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今先后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工程师、产品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产品部副经理。

朱跃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出生,河海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担任河海大学副校长、江苏省水资源保护协会副理事长,现兼任中国水利学会水利信息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冀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法学博士,德国Max-Planck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博士后。2017年8月至今在东南大学法学院任职,现任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21年10月至今任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青川,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博士学位。2004年11月至今历任南京审计大学国际审计系系主任、经管实验中心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社会审计学院副书记(主持),副教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2023年5月至今任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⑵ 公司监事会设三名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辛成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电子计算机应用学士。1988年9月至1995年12月工作于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1995年12月至今先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软件部经理、系统集成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研发中心产品部工程师。唐锡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计算机硕士学位。2013年7月起先后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项目经理、项目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项目管理部经理。黄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计算机本科学历。2001年11月起先后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运维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售后支持部经理。⑶ 公司经营管理层共六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郑建国,男,现任公司总经理,简介详见本节前述董事会成员介绍的内容。徐东惠,女,现任公司财务总监,简介详见本节前述董事会成员介绍的内容。任国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9月起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研发部副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施健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计算机硕士学位。2007年7月起先后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研发技术经理、研发部副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志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计算机、工商管理本科学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工程师职称。2003年起先后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思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工学学士。1993年至2001年任职于大同证券公司上海营业部、深圳营业部;2001年至2009年,先后在上海锡泉投资有限公司、刚泰集团投资部就职,2010年起,任职于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8年任上海移通网络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2月起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郑建国河海大学讲师1995年09月01日
郑建国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11月01日
张志华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01月01日
张志华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2月01日
徐东惠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05月01日
徐东惠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7月01日
冀洋东南大学副教授2017年08月01日
冀洋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01日
冀洋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01日
朱跃龙河海大学教授1982年03月01日
吴青川南京审计大学副教授2004年11月01日
吴青川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05月01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薪酬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

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8.4万元(含税),按月支付。

(2)监事薪酬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结构为:基本年薪+绩效考核薪酬,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考核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定情况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已于报告期内发放。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实际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经审计后的结果兑现。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郑建国56董事长、总经理现任47.63
徐东惠52董事、财务负责人现任40.28
童俊52董事现任56.97
曹伟38董事现任52.32
朱跃龙65独立董事现任7.2
冀洋36独立董事现任7.2
吴青川49独立董事现任4.2
辛成海56监事会主席现任36.07
唐锡勇34监事现任52.67
黄珏45职工代表监事现任49.9
张志华43副总经理现任58.89
任国华46副总经理现任57.83
施健伟40副总经理现任56.02
张思必57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51.67
陈晓龙41原独立董事离任3
合计--------581.85--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02月14日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关于幕府总部基地建设相关事项的议案》 3.《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04月24日2023年04月26日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06月20日2023年06月21日审议通过: 1.《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议案 》 4.《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07月06日2023年07月06日审议通过: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3.《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08月25日2023年08月28日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 3.《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09月01日2023年09月02日审议通过: 1.《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09月18日2023年09月18日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01日审议通过: 1.《关于西部、南部营销中心设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实施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2月05日2023年12月05日审议通过: 1.《关于取消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关于取消西部、南部营销中心设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实施的议案》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郑建国10100004
徐东惠1091004
童俊1064004
曹伟1055004
朱跃龙1028004
冀洋1028004
吴青川716002
陈晓龙32100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针对公司战略发展、内部控制建设、管理体系建设、对外投资、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决策科学性,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陈晓龙、朱跃龙、22023年04月24日审议: 1.《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各项议题
员会曹伟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06月20日审议: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各项议题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吴青川、朱跃龙、曹伟32023年08月25日审议: 1.《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 4.《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并通过各项议题
2023年10月25日审议: 1.《内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并通过各项议题
2023年11月30日审议:《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审议并通过各项议题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郑建国,朱跃龙,童俊12023年04月24日审议: 1.《关于部分子公司定位的讨论》 2.《关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2023年经营计划的讨论》审议并通过各项议题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郑建国,朱跃龙,童俊22023年07月06日审议:《关于公司战略规划的讨论》审议并通过各项议题
2023年11月30日审议:《关于西部、南部营销中心设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实施的审议并通过各项议题
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冀洋、郑建国、朱跃龙12023年06月20日审议: 1.《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名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审议并通过各项议题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跃龙.冀洋.徐东惠12023年09月01日审议: 1.《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审议并通过各项议题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010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341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2,351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2,88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销售人员95
技术人员2,158
财务人员9
行政人员89
合计2,35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3
本科学历1,289
大专及以下学历1,019(注)
合计2,351

注:其中包括控股子公司江苏诉服达的司法辅助人员730人。

2、薪酬政策

公司遵循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的原则制定公司薪酬政策,每年度组织任职资格能力量化评定,各职级匹配设计宽带薪酬标准,为员工提供晋升发展的通道,给予员工对应职级的薪酬激励。同时,公司2023年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一步丰富多元人才激励机制,为内部保留绩优人才及吸引外部高端人才提供保障。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总额(计入成本部分)为人民币15,443.61万元,占公司成本总额的54.81%;职工薪酬总额在成本中占比较高,营业收入及职工薪酬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为8人,占全体员工总数的0.34%,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占全体员工薪酬总数的1.18%,2022年占比1.44%,占比下降0.26%。

3、培训计划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员工、团队素质及工作效率,保障长久有效的人才供给,公司依据人才培养战略及业务需求,采用外部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技术培训与管理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多元完善的培训体系。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利润分配相关制度,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 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2年度公司以总股本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元(含税),合计分红46,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23,0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8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不适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5
每10股转增数(股)4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69,000,0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34,500,00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可分配利润(元)231,027,301.88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34,5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7,6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6,600,000股;本年度不送股。若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12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并于2023年9月12日披露了《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18日,授予价格为31.38元/股,向17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7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时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50万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尚未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末市价(元/股)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童俊董事000000015,00031.380
曹伟董事000000012,00031.380
任国华副总经理000000015,00031.380
施健伟副总经理000000015,00031.380
张志华副总经理000000015,00031.380
张思必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000000015,00031.380
合计--0000--0--0087,000--0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结构为:基本年薪+绩效考核薪酬,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考核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定情况发放。此外,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长期激励政策,极大增强了公司管理团队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了管理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实施了《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需同时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计提的费用合计320.01万元,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9.93万元,股权激励费用占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5%。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目前运行良好,不存在重大遗漏,基本实现了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的内部控制目标。对于报告期内存在的一般性缺陷,公司在自查发现后均及时进行了纠正。期间,存在由于对银行7天通知存款性质的理解偏差导致以募集资金购买3500万元银行7天通知存款超出批准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问题,以及业务执行过程中超出自有资金授权额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虽然金额不大,也未造成资金损失,公司在定期不定期自查中发现后,均及时进行了自我纠正,同时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补充确认,并从完善业务流程、补充健全业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以及人员培训等多方面进行了分析、整改、加固。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个别一般缺陷,产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未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和评价结论造成实质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4年04月22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1)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控制监督无效; ⑥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2)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的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1)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程序缺乏集体民主程序,或集体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⑤安全、环保事故等事件,以及媒体负面新闻的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或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⑥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⑦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⑧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 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② 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
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未及时整改; ③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等,导致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 ④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⑤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⑥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包括: ①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② —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 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④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定量标准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切实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利益,不断完善并深化社会责任理念,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1、股东及投资者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协调运行的治理体系,构建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注重员工发展,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为员工提供良好的成长平台。

3、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强与各大供应商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履约,互惠共赢。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客户需求,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

4、社会公益

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重视与社会各方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与各级政府保持联系并接受监督,严格履行纳税人义务,为推进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郑建国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9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2023年03月20日42个月正常履行中
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9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4.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2023年03月20日42个月正常履行中
徐东惠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9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2023年03月20日18个月正常履行中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5.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史宇清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2023年03月20日1年正常履行中
辛成海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4.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2023年03月20日1年正常履行中
曹伟;黄珏;任国华;施健伟;唐锡勇;童俊;张思必;张志华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4.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2023年03月20日1年正常履行中
方煜荣;福州高新区点点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葛淮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中,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取得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为自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锁定36个月。2023年03月20日1年正常履行中
良;广州盛元智创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讯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融聚汇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徐景明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郑建国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2.本人在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限售规定。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减持计划,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2026年09月20日2年正常履行中
徐东惠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2.本人在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限售规定。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减持计划,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3.本人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2024年09月20日2年正常履行中
史宇清;辛成海;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2.本人在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限售规定。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减持计划,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3.本人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2024年03月20日2年正常履行中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2.本企业在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限售规定。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减持计划,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2026年09月20日2年正常履行中
郑建国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通达海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2.在本人担任通达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主动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通达海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技术支持、资金资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通达海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公司该等商业机会,除非:(1)为公司利益考虑,须由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过渡性地参与或投资竞争业务(例如为把握商业机会由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先行收购或培育);且(2)在出现前述情形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同时就解决前述情况制定明确可行的整合措施并公开承诺。 3.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变化等原因导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及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本人将终止从事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等资产、业务或权益出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收购该等资产、业务或权益,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 4.本人承诺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为任何第三方,劝诱或鼓励通达海的任何核心人员接受其聘请,或用其他方式招聘通达海任何在职的核心技术人员。本人将不会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通达海利益的经营活动。 5.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人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终止。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史宇清;辛成海;徐东惠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本人将尽量避免与通达海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公司/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通达海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通达海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公司/本人不再是通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达海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不再持有通达海股份孰早之日终止。
曹伟;陈晓龙;黄珏;冀洋;任国华;施健伟;唐锡勇;童俊;辛成海;徐东惠;张思必;张志华;郑建国;朱跃龙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将尽量避免与通达海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通达海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通达海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本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人不再是通达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终止。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郑建国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承诺并促使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及其前述关联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企业不利用本人的控制性地位及影响在业务合作等方面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本人承诺并促使关联人及关联企业不利用本人的控制性地位及影响谋求与通达海及其控制的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条件; 3.本人承诺并促使关联人及关联企业以市场公允价格的条件与通达海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通达海及其控制的企业利益的行为; 4.不以拆借、占用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公司为关联人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5.本人承诺并促使关联人及关联企业尽量避免或减少与通达海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违反本承诺约定的义务与责任,而给通达海及其控制的企业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人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终止。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郑建国;公司;任国华;施健伟;童俊;徐东惠;张思必;张志华;曹伟稳定股价承诺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就公司制订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承诺如下: 1)已了解并知悉《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 2)愿意遵守和执行《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3年03月20日3年正常履行中
公司股份回购的承诺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照《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中国证监会认定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则本公司承诺将依法按照《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当《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中约定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照《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承诺》履行回购公司股份的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义务。 以上为本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郑建国股份回购的承诺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按照《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或由本人依法回购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则本人承诺将按照《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依法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当《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中约定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本人将按照《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承诺》履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 以上为本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如本人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公司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1.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及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本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及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本公司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行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回购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本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本公司因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郑建国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1.公司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及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公司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行为,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和/或督促公司依法启动购回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程序,回购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因公司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如果公司本次发行成功,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发行及上市对本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本公司拟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来提升本公司整体实力,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本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本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规范、有效的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本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本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 本公司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本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本公司将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本公司利润水平。此外,本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完善员工薪酬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为本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4)强化投资者回报体制 本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本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本次发行及上市后适用的本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本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充分维护本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供本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郑建国;曹伟;任国华;施健伟;童俊;徐东惠;张思必;张志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出具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行为; (4)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公司的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郑建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报的承诺人权利,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本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依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草案)》及《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公司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至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的时间段内发生上述情况,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的股票申购款加计该期间内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发生上述情况,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和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公司承诺在按照上述安排实施退款、回购及赔偿的同时,将积极促使本公司控股股东按照其相关承诺履行退款、购回及赔偿等相关义务。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郑建国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采取下列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至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的时间段内发生上述情况,本人及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的股票申购款加计该期间内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发生上述情况,本人及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3.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①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投资者损失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合理确定。
曹伟;陈晓龙;黄珏;冀洋;任国华;施健伟;唐锡勇;童俊;辛成海;徐东惠;张思必;张志华;郑建国;朱跃龙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若公司未能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或其他公开的承诺,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公司将: A、在公司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B、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督促公司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 C、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D、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将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或其他公开的承诺,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郑建国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作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所作出的相关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在股东大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如有)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曹伟;陈晓龙;黄珏;冀洋;任国华;施健伟;唐锡勇;童俊;辛成海;徐东惠;张思必;张志华;郑建国;朱跃龙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作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所作出的相关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同意公司扣发本人工资、奖金、津贴或现金分红(如有)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1)公司现有股东均具备持有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03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公司其他承诺公司承诺不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任何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23年09月01日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其他承诺公司保证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09月01日长期
公司所有激励对象其他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2023年09月01日长期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完成了二级子公司黑龙江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并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本次注销完成后,黑龙江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注销之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黑龙江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4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周立新、何丹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6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租入的资产主要是总部及各地分支机构的经营性办公场所,租赁收益累计金额为-603.79万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出租方名称租赁方名称租赁资产情况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租赁收益(万元)租赁收益确定依据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
南京联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546.152018年06月01日2024年04月30日-218.88租赁合同租赁支出不适用
南京联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649.562021年05月01日2024年04月30日-191.19租赁合同租赁支出不适用
南京联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27.142022年08月01日2024年04月30日-166.26租赁合同租赁支出不适用
南京联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02023年06月01日2024年04月30日-27.46租赁合同租赁支出不适用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21,039.2618,759.1700
合计21,039.2618,759.17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评估机构名称(如有)评估基准日(如有)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万元)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云水路东延以西、闻经路以南02-06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3年02月27日不适用市场价格28,599.07不适用执行中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原独立董事陈晓龙先生由于任期届满及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选举吴青川先生担任第二届独立董事,其他人员未发生改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及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实施股权激励及进展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9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1.3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73.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5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8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需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此外,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根据公司经

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层面2023年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对上述情况外其余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16,9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完成了二级子公司黑龙江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并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本次注销完成后,黑龙江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1月17日,公司二级子公司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江苏城易达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3.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子公司江苏行声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权结构发生变更。2023年9月15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2023年10月7日,该公司新增股东江苏大吉实业有限公司,受让苏州行声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转让的19.9%股权,公司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4,500,000100.00%17,250,00017,250,00051,750,00075.00%
1、国家持股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175,0000.51%87,50087,500262,5000.38%
3、其他内资持股34,325,00099.49%17,162,50017,162,50051,487,50074.6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5,802,50116.82%2,901,2502,901,2508,703,75112.61%
境内自然人持股27,422,49979.49%13,711,25013,711,25041,133,74959.61%
基金、理财产品等1,100,0003.19%550,000550,0001,650,0002.39%
4、外资持股00.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11,500,0005,750,00017,250,00017,250,00025.00%
1、人民币普通股00.00%11,500,0005,750,00017,250,00017,250,000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34,500,000100.00%11,500,00023,000,00034,500,00069,000,0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①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5号)同意注册,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0万股,于2023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600万股。 2023年3月23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程序。

②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6月8日实施完毕,总股本由4,600万股变更为6,900万股。2023年7月17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程序。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①2022年1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5号)同意注册,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0万股。 ②2023年3月1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91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50万股于2023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③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份2,300万股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登记手续,于2023年6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8日,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8日。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可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部分。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郑建国14,334,3747,167,187021,501,561首发前限售股2026年9月20日
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937,5011,968,75005,906,251首发前限售股2026年9月20日
徐东惠3,909,3751,954,68805,864,063首发前限售股2024年9月20日
史宇清3,909,3751,954,68705,864,062首发前限售股2024年3月20日
辛成海3,909,3751,954,68805,864,063首发前限售股2024年3月20日
安徽讯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000495,00001,485,000首发前限售股2024年3月20日
方煜荣937,500468,75001,406,250首发前限售股2024年3月20日
深圳市前海中盛新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盛元智创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00450,00001,35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4年3月20日
南京融聚汇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75,000437,50001,312,500首发前限售股2024年3月20日
葛淮良312,500156,2500468,750首发前限售股2024年3月20日
福州点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点点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100,000030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4年3月20日
南京市鼓楼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175,00087,5000262,500首发前限售股2024年3月20日
徐景明110,00055,0000165,000首发前限售股2024年3月20日
合计34,500,00017,250,000051,750,0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披露索引披露日期
股票类
普通股2023年03月03日95.00元/股11,500,0002023年03月20日11,500,000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等公告。2023年03月02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9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50万股,并于2023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5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450万股变更为4,600万股。2023年6月,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6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由4,600万股变更为6,900万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一、股份变动情况”之“1、股份变动情况”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552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53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郑建国境内自然人31.16%21,501,5617,167,18721,501,5610不适用0
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8.56%5,906,2511,968,7505,906,2510不适用0
徐东惠境内自然人8.50%5,864,0631,954,6885,864,0630不适用0
辛成海境内自然人8.50%5,864,0631,954,6885,864,0630冻结450,000
史宇清境内自然人8.50%5,864,0621,954,6875,864,0620不适用0
安徽讯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15%1,485,000495,0001,485,0000不适用0
方煜荣境内自然人2.04%1,406,250468,7501,406,2500不适用0
深圳市前海中盛新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盛元智创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96%1,350,000450,0001,350,0000不适用0
南京融聚汇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0%1,312,500437,5001,312,5000不适用0
葛淮良境内自然人0.68%468,750156,250468,7500不适用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郑建国先生控制的企业,除此以外,在公司任职的郑建国先生、徐东惠女士、辛成海先生以及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其他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一致行动或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不适用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04,969人民币普通股304,969
华泰柏瑞基金-浙商银行-华泰柏瑞价值趋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90,000人民币普通股290,000
#何凤华286,300人民币普通股286,3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191,300人民币普通股191,3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500人民币普通股181,5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500人民币普通股181,5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9,350人民币普通股179,35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0,000人民币普通股170,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6,353人民币普通股136,35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5,583人民币普通股105,583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在公司任职的郑建国先生、徐东惠女士、辛成海先生以及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与公司前10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公司股东何凤华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7,300股外,还通过招商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9,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86,300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郑建国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

郑建国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详细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郑建国本人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

郑建国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详细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4年04月18日
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2024〕6-172
注册会计师姓名周立新、何丹

审计报告正文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通达海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通达海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五(二)1及十五。通达海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应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系统集成及司法辅助服务。2023年度,通达海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548,748,091.23元,其中应用软件开发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8,164,801.76元,占营业收入的54.34%,应用软件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7,929,662.97元,占营业收入的30.60%。

由于营业收入是通达海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通达海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收入类别、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验收单、银行回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五(一)4和五(一)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达海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为136,318,706.98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8,854,973.60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7,463,733.38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7,598,084.38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3,095,624.99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502,459.39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重

大,且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通达海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通达海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通达海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通达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通达海

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通达海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60,288,660.76159,380,701.0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407,591,716.26142,453,281.2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332,000.000.00
应收账款117,463,733.3881,387,001.3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6,700,875.916,727,386.1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8,496,147.0417,014,698.5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6,984,029.4938,293,865.95
合同资产34,502,459.3935,968,447.8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257,524.512,235,891.32
流动资产合计1,396,617,146.74483,461,273.3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36,850.00352,891.96
长期股权投资10,014,055.759,163,661.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813,389.412,886,794.07
在建工程97,728,091.433,827,810.4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4,974,279.9210,898,000.47
无形资产161,058,565.40164,949,403.8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066,251.601,969,423.43
递延所得税资产20,466,664.357,420,001.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99,258,147.86201,467,987.76
资产总计1,695,875,294.60684,929,261.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02,933.344,008,808.8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95,070,458.1732,642,074.5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60,159,929.5294,623,137.6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6,297,169.9240,037,306.05
应交税费24,894,863.4826,146,680.90
其他应付款3,522,835.174,040,960.8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92,828.257,902,839.35
其他流动负债4,731,114.468,087,286.10
流动负债合计229,072,132.31217,489,094.1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534,632.16675,884.5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0,438,424.179,447,576.18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973,056.3310,123,460.77
负债合计240,045,188.64227,612,554.95
所有者权益:
股本69,000,000.0034,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06,324,764.88154,747,753.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1,167,495.6626,405,027.1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37,330,507.81233,593,764.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43,822,768.35449,246,545.97
少数股东权益12,007,337.618,070,160.23
所有者权益合计1,455,830,105.96457,316,706.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695,875,294.60684,929,261.15

法定代表人:郑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惠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惠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19,631,518.92131,379,329.35
交易性金融资产404,532,796.55142,453,281.2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332,000.00
应收账款144,532,294.7588,900,428.1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5,508,860.926,622,798.05
其他应收款19,709,397.0417,074,199.9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44,205,611.6736,795,243.84
合同资产25,562,354.6926,211,243.1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0.00613,315.99
流动资产合计1,365,014,834.54450,049,839.7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36,850.00352,891.96
长期股权投资36,572,681.3528,968,898.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854,130.931,832,908.90
在建工程97,728,091.433,827,810.4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4,241,369.9310,655,180.54
无形资产160,987,000.29164,927,144.3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066,251.601,969,423.43
递延所得税资产13,556,854.373,425,446.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17,143,229.90215,959,703.84
资产总计1,682,158,064.44666,009,543.5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34,306,280.9845,191,252.8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49,565,221.9587,067,979.38
应付职工薪酬22,541,698.2932,931,708.36
应交税费19,266,229.3921,735,795.64
其他应付款2,626,473.353,494,211.5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92,828.257,722,811.39
其他流动负债4,065,664.327,367,407.78
流动负债合计233,764,396.53205,511,166.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534,632.16675,884.5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9,254,421.888,919,574.08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789,054.049,595,458.67
负债合计243,553,450.57215,106,625.57
所有者权益:
股本69,000,000.0034,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07,409,816.33155,832,805.3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1,167,495.6626,405,027.17
未分配利润231,027,301.88234,165,085.44
所有者权益合计1,438,604,613.87450,902,917.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682,158,064.44666,009,543.55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48,748,091.23462,754,987.05
其中:营业收入548,748,091.23462,754,987.0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12,622,149.40388,526,377.83
其中:营业成本281,742,115.11206,765,322.2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766,269.723,242,082.63
销售费用47,434,472.4835,371,112.22
管理费用41,451,271.9933,645,592.53
研发费用146,010,363.22111,559,422.18
财务费用-6,782,343.12-2,057,153.93
其中:利息费用303,490.01531,085.53
利息收入7,111,160.682,621,267.90
加:其他收益10,629,349.6711,942,810.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196,922.264,568,565.6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45,687.061,883,058.5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273,330.47935,570.5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772,744.39-555,320.1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5,177.8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45,906,138.9091,175,413.24
列)
加:营业外收入130.931,926.58
减:营业外支出767.921,329.1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5,905,501.9191,176,010.71
减:所得税费用-11,305,886.891,088,461.1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7,211,388.8090,087,549.5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7,211,388.8090,087,549.5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499,211.4287,210,550.39
2.少数股东损益2,712,177.382,876,999.1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7,211,388.8090,087,549.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4,499,211.4287,210,550.3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712,177.382,876,999.1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821.69
(二)稀释每股收益0.821.6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郑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惠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惠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477,857,027.20426,757,738.37
减:营业成本244,537,132.25186,983,460.20
税金及附加2,072,480.502,928,599.63
销售费用40,203,174.4930,934,140.12
管理费用37,562,910.8832,305,098.07
研发费用131,009,472.0494,943,092.28
财务费用-6,810,750.73-2,190,342.38
其中:利息费用254,195.03403,562.54
利息收入7,077,678.232,610,576.32
加:其他收益10,039,405.6911,688,208.6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266,466.341,063,944.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16,718.66-1,621,562.4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001,452.801,120,972.1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880,934.01-322,313.0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5,177.8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7,706,092.9994,459,680.77
加:营业外收入123,308.421,926.58
减:营业外支出767.781,329.1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7,828,633.6394,460,278.24
减:所得税费用-9,796,051.303,394,763.6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624,684.9391,065,514.5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624,684.9391,065,514.5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47,624,684.9391,065,514.5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07,408,539.58481,856,681.2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8,498,206.4810,852,936.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590,607.3525,652,198.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6,497,353.41518,361,816.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0,761,703.3491,415,228.9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6,694,450.43295,326,281.66
支付的各项税费27,837,642.5434,028,800.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412,225.4545,509,169.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4,706,021.76466,279,480.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08,668.3552,082,335.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98,108,402.341,181,071,512.5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2,763,944.44230,830,833.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00,872,346.781,411,910,345.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7,231,880.78173,495,360.54
投资支付的现金2,858,450,000.001,031,185,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55,000,000.002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60,681,880.781,404,680,360.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9,809,534.007,229,985.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9,385,377.3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22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4,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80,534.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4,565,911.564,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6,051,655.53115,266.6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591,088.408,012,109.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642,743.938,127,375.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1,923,167.63-4,127,375.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3,904,965.2855,184,945.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6,317,992.2941,133,047.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0,222,957.5796,317,992.2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11,508,979.15419,107,049.39
收到的税费返还8,267,574.0410,837,737.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716,370.5725,100,470.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49,492,923.76455,045,257.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5,642,128.6688,474,721.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8,401,203.59236,724,790.23
支付的各项税费20,119,028.9630,358,466.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1,682,292.2844,543,136.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5,844,653.49400,101,115.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51,729.7354,944,142.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19,999,271.851,181,071,512.5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2,763,944.44233,830,833.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22,763,216.291,414,910,345.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7,104,834.57172,802,360.54
投资支付的现金2,785,000,000.001,041,185,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55,000,000.002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87,104,834.571,413,987,360.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4,341,618.28922,985.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8,160,377.3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80,534.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0,340,911.5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6,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398,368.407,867,569.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8,398,368.407,867,569.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1,942,543.16-7,867,569.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1,249,195.1547,999,558.4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8,316,620.5820,317,062.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9,565,815.7368,316,620.58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4,500,000.00154,747,753.9226,405,027.17233,593,764.88449,246,545.978,070,160.23457,316,706.20
加:会计政策变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4,500,000.00154,747,753.9226,405,027.17233,593,764.88449,246,545.978,070,160.23457,316,706.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4,500,000.00951,577,010.964,762,468.493,736,742.93994,576,222.383,937,177.38998,513,399.76
(一)综合收益总额54,499,211.4254,499,211.422,712,177.3857,211,388.8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1,500,000.00974,577,010.96986,077,010.961,225,000.00987,302,010.9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1,500,000.00971,376,886.78982,876,886.781,225,000.00984,101,886.7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3,200,124.183,200,124.183,200,124.18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762,468.49-50,762,468.49-46,000,000.00-46,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4,762,468.49-4,762,468.4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6,000,000.00-46,000,000.00-46,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3,000,000.00-23,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3,000,000.00-23,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9,000,000.001,106,324,764.8831,167,495.66237,330,507.811,443,822,768.3512,007,337.611,455,830,105.9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4,500,000.00154,747,753.9217,316,380.70155,650,910.90362,215,045.525,193,161.06367,408,206.58
加:会计政策变-17,904.99-161,144.95-179,049.94-179,049.94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4,500,000.00154,747,753.9217,298,475.710.00155,489,765.95362,035,995.585,193,161.06367,229,156.6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106,551.4678,103,998.9387,210,550.392,876,999.1790,087,549.56
(一)综合收益总额87,210,550.3987,210,550.392,876,999.1790,087,549.5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9,106,551.46-9,106,551.46
1.提取盈余公积9,106,551.46-9,106,551.4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4,500,000.00154,747,753.9226,405,027.17233,593,764.88449,246,545.978,070,160.23457,316,706.2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4,500,000.00155,832,805.3726,405,027.17234,165,085.44450,902,917.98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4,500,000.00155,832,805.3726,405,027.17234,165,085.44450,902,917.9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4,500,000.00951,577,010.964,762,468.49-3,137,783.56987,701,695.89
(一)综合收益总额47,624,684.9347,624,684.9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1,500,000.00974,577,010.96986,077,010.9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1,500,000.00971,376,886.78982,876,886.7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3,200,124.183,200,124.18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762,468.49-50,762,468.49-46,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4,762,468.49-4,762,468.4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6,000,000.00-46,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3,000,000.00-23,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3,000,000.00-23,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9,000,000.001,107,409,816.3331,167,495.66231,027,301.881,438,604,613.87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4,500,000.00155,832,805.3717,316,380.70152,367,267.30360,016,453.37
加:会计政策变更-17,904.99-161,144.95-179,049.94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34,500,000155,832,8017,298,475152,206,12359,837,40
本年期初余额.005.37.712.353.4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106,551.4681,958,963.0991,065,514.55
(一)综合收益总额91,065,514.5591,065,514.5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9,106,551.46-9,106,551.460.00
1.提取盈9,106,551.46-9,106,551.0.00
余公积46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4,500,000.00155,832,805.3726,405,027.17234,165,085.44450,902,917.98

三、公司基本情况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原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通达海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有限),通达海有限系由北京通达海网络工程中心、郭琪荣、郑建国共同出资组建,于1995年3月23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通达海有限以2020年1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6249663766N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6,900.00万元,股份总数6,9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175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725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电子政务系统的销售、开发与服务。本财务报表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公司将单项核销应收账款余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公司将单项预付款项余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预付款项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余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余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公司将单项其他应付款余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付款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公司将单项合同负债余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合同负债认定为重要合同负债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公司将单项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超过资产总额10%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公司将资产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利润总额的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重要的联营企业公司将资产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利润总额的15%的联营企业确定为重要联营企业。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

(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10、应收票据

11、应收账款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20.00
2-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应收账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其他应收款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20.00
2-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13、合同资产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合同资产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预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20.00
2-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合同资产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 存货跌价准备

(1)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15、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7、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18、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房屋及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办理竣工结算

19、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20、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软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摊销年限(年)
软件5
土地使用权50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2) 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6)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专家咨询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4.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1、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3、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4、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5、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26、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为法院等客户提供电子政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主要产品或服务包括:应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及系统集成。此外,公司还基于法院信息化建设,为其提供配套的司法辅助服务。具体如下:

(1)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应用软件开发业务包括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其开发相应行业应用软件,并配套提供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设备等硬件,从而帮助客户实现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同时还包括公司委托供应商生产智能终端硬件部分,并嵌入公司专有软件产品,销售给客户的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验收。应用软件服务中的技术服务主要系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接口服务、数据对接、数据迁移等技术服务,是软件产品开发业务的衍生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时点为服务完成,客户验收。系统集成主要系提供硬件产品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验收。

(2)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应用软件服务中的运维服务主要系针对信息化建设产品的稳定运行需求、使用者培训需求等一系列客户在使用公司信息化建设产品时产生的需求提供的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中的平台运营主要系公司开发出信息化平台软件后,保留平台软件的所有权,客户使用公司平台软件开展业务,并依据业务量与公司结算平台运营服务费。

司法辅助服务主要系针对客户与信息化建设产品相关的卷宗扫描、卷宗编目、卷宗归档、文书送达等衍生需求提供的服务。

公司在提供运维、司法辅助、平台运营等服务时,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入场确认单或工作量确认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28、合同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9、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

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递延所得税资产-354,170.67
盈余公积-33,847.26
未分配利润-314,044.21
少数股东权益-6,279.20
所得税费用175,120.73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备 注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354,170.67
盈余公积-33,847.26
未分配利润-314,044.21
少数股东权益-6,279.20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175,120.73递延所得税费用

2.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6%、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20%、1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软件)25%
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诉服达)25%
四川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诉服达)20%
黑龙江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诉服达)20%
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诉源)20%

2、税收优惠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本公司、通达海软件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

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3.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故公司本期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

4. 四川诉服达、黑龙江诉服达以及南京诉源2023年为小微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以及《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6. 根据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印发的《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7. 对于四川诉服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2016年1月29日 财税[2016]12号)。其享受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8. 对于四川诉服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

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存款741,107,669.90140,911,538.51
其他货币资金19,180,990.8618,469,162.55
合计760,288,660.76159,380,701.06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定期存款及其利息共计300,884,712.33元,公司拟持有定期存款到期,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07,591,716.26142,453,281.21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407,591,716.26142,453,281.21
其中:
合计407,591,716.26142,453,281.21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332,000.000.00
合计1,332,000.000.0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1,332,000.00100.00%1,332,000.00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1,332,000.00100.00%1,332,000.00
合计1,332,000.00100.00%1,332,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1,332,000.000.0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05,625,303.2165,987,423.91
1至2年16,535,106.1318,209,174.47
2至3年7,783,220.858,263,218.10
3年以上6,375,076.793,562,308.82
合计136,318,706.9896,022,125.3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6,318,706.98100.00%18,854,973.6013.83%117,463,733.3896,022,125.30100.00%14,635,123.9615.24%81,387,001.34
其中:
合计136,318,706.98100.00%18,854,973.6013.83%117,463,733.3896,022,125.30100.00%14,635,123.9615.24%81,387,001.3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8,795,973.60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05,625,303.215,281,265.165.00%
1-2年16,535,106.133,307,021.2320.00%
2-3年7,783,220.853,891,610.4350.00%
3年以上6,375,076.796,375,076.78100.00%
合计136,318,706.9818,854,973.6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通过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账龄”是应收账款的重要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为依据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相同账龄的客户具有类似预期损失率。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635,123.965,789,070.791,569,221.1518,854,973.60
合计14,635,123.965,789,070.791,569,221.1518,854,973.6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569,221.15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主要系合同决算产生。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10,173,643.0010,173,643.005.85%540,210.50
客户二8,902,000.008,902,000.005.12%445,100.00
客户三3,958,831.763,393,218.787,352,050.544.23%2,254,972.84
客户四5,521,126.921,104,008.566,625,135.483.81%1,289,875.73
客户五4,632,547.554,632,547.552.66%231,627.38
合计28,555,601.689,129,774.8937,685,376.5721.67%4,761,786.45

5、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货款26,853,350.391,626,065.5325,227,284.8623,175,243.731,237,784.7121,937,459.02
应收质保金10,744,733.991,469,559.469,275,174.5315,561,377.841,530,389.0514,030,988.79
合计37,598,084.383,095,624.9934,502,459.3938,736,621.572,768,173.7635,968,447.81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7,598,084.38100.00%3,095,624.998.33%34,502,459.3938,736,621.57100.00%2,768,173.767.15%35,968,447.81
其中:
合计37,598,084.38100.00%3,095,624.998.33%34,502,459.3938,736,621.57100.00%2,768,173.767.15%35,968,447.8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95,624.99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37,598,084.383,095,624.998.23%
合计37,598,084.383,095,624.9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通过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账龄”是合同资产的重要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为依据划分合同资产组合,相同账龄的客户具有类似预期损失率。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收回或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327,451.230.000.00
合计327,451.230.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8,496,147.0417,014,698.51
合计18,496,147.0417,014,698.51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16,947,968.4913,985,523.13
增值税即征即退款5,931,261.405,585,346.31
应收暂付款526,352.041,693,729.80
备用金107,991.59283,266.07
合计23,513,573.5221,547,865.31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4,402,753.6011,723,594.06
1至2年4,674,079.594,940,773.93
2至3年2,148,534.933,849,330.01
3年以上2,288,205.401,034,167.31
合计23,513,573.5221,547,865.31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3,513,573.52100.00%5,017,426.4821.34%18,496,147.0421,547,865.31100.00%4,533,166.8021.04%17,014,698.51
其中:
合计23,513,573.52100.00%5,017,426.4821.34%18,496,147.0421,547,865.31100.00%4,533,166.8021.04%17,014,698.5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017,426.48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3,513,573.525,017,426.4821.34%
合计23,513,573.525,017,426.4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通过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账龄”是其他应收款的重要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为依据划分其他应收款组合,相同账龄的客户具有类似预期损失率。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586,179.70988,154.792,958,832.314,533,166.80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233,703.98233,703.98
——转入第三阶段-429,706.99429,706.99
本期计提367,661.97142,664.14-26,066.43484,259.68
2023年12月31日余额720,137.69934,815.923,362,472.875,017,426.48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1年以内划入第一阶段,账龄1-2年的划入第二阶段,账龄2年以上的划入第三阶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增值税即征即退5,931,261.401年以内25.22%296,563.07
客户二押金保证金4,829,920.001年以内、1-2年、3年以上20.54%294,936.00
客户三押金保证金2,299,210.00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9.78%778,985.00
客户四押金保证金1,786,900.001-2年、3年以上7.60%1,004,500.00
客户五押金保证金1,369,400.401年以内、1-25.82%290,260.22
年、3年以上
合计16,216,691.8068.96%2,665,244.29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670,875.9199.55%6,334,849.0594.16%
1至2年9,958.300.15%
2至3年323,018.844.80%
3年以上30,000.000.45%59,560.000.89%
合计6,700,875.916,727,386.19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 余额的比例(%)
供应商一906,148.8713.52
供应商二824,603.5812.31
供应商三654,867.259.77
供应商四393,216.175.87
供应商五377,261.585.63
小 计3,156,097.4547.10

其他说明: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75,102.4075,102.40514,467.91514,467.91
合同履约成本46,908,927.0946,908,927.0937,779,398.0437,779,398.04
合计46,984,029.4946,984,029.4938,293,865.9538,293,865.95

(2)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摊销本期计提减值期末数
合同履约成本37,779,398.04282,523,703.33273,394,174.29-46,908,927.09
小 计37,779,398.04282,523,703.33273,394,174.29-46,908,927.09

(3)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IPO中介费用613,207.54
预缴所得税3,328.7063,497.50
待获取抵扣凭证的增值税进项税3,254,195.811,559,186.28
合计3,257,524.512,235,891.32

其他说明:

10、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136,850.00136,850.00352,891.96352,891.96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3,969.743,969.7438,882.2438,882.24
合计136,850.00136,850.00352,891.96352,891.96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6,850.00100.00%136,850.00352,891.96100.00%352,891.96
其中:
融资租赁款136,850.00100.00%136,850.00352,891.96100.00%352,891.96
合计136,850.00100.00%136,850.00352,891.96100.00%352,891.9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速服达)5,801,650.031,947,886.647,749,536.67
江苏行声远科技有3,362,011.82-916,718.662,445,293.162,445,293.16
限公司(以下简称行声远)
江苏城易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易达)2,450,000.00-185,480.922,264,519.08
小计9,163,661.850.002,450,000.000.00845,687.060.000.000.002,445,293.160.0010,014,055.752,445,293.16
合计9,163,661.850.002,450,000.000.00845,687.060.000.000.002,445,293.160.0010,014,055.752,445,293.16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江苏行声远连续亏损,净资产期末为负。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813,389.412,886,794.07
合计2,813,389.412,886,794.07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693,706.951,531,915.327,225,622.27
2.本期增加金额1,233,601.72262,637.171,496,238.89
(1)购置1,233,601.72262,637.171,496,238.89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6,927,308.671,794,552.498,721,861.1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963,480.151,375,348.054,338,828.20
2.本期增加金额1,448,130.33121,513.221,569,643.55
(1)计提1,448,130.33121,513.221,569,643.5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4,411,610.481,496,861.275,908,471.7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515,698.19297,691.222,813,389.41
2.期初账面价值2,730,226.80156,567.272,886,794.07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97,728,091.433,827,810.40
合计97,728,091.433,827,810.40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南京幕府创新小镇02-06地块项目97,728,091.4397,728,091.433,827,810.403,827,810.40
合计97,728,091.4397,728,091.433,827,810.403,827,810.40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南京幕府创新小镇02-06地块项目486,583,900.003,827,810.4093,900,281.0397,728,091.4320.08%20%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合计486,583,900.003,827,810.4093,900,281.0397,728,091.43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7,485,181.8727,485,181.87
2.本期增加金额2,162,385.482,162,385.48
(1) 租入2,162,385.482,162,385.48
3.本期减少金额997,856.73997,856.73
(1) 处置997,856.73997,856.73
4.期末余额28,649,710.6228,649,710.6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6,587,181.4016,587,181.40
2.本期增加金额8,065,926.218,065,926.21
(1)计提8,065,926.218,065,926.21
3.本期减少金额977,676.91977,676.91
(1)处置977,676.91977,676.91
4.期末余额23,675,430.7023,675,430.7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974,279.924,974,279.92
2.期初账面价值10,898,000.4710,898,000.47

15、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61,788,500.004,424,273.35166,212,773.35
2.本期增加金额128,358.41128,358.41
(1)购置128,358.41128,358.41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61,788,500.004,552,631.76166,341,131.7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808,942.50454,426.991,263,369.49
2.本期增加金额3,235,770.00783,426.874,019,196.87
(1)计提3,235,770.00783,426.874,019,196.8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044,712.501,237,853.865,282,566.3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57,743,787.503,314,777.90161,058,565.40
2.期初账面价值160,979,557.503,969,846.36164,949,403.86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关键参数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土地使用权157,743,787.50165,883,691.37-8,139,903.87假设开发法市场价格资产的买方出价
合计157,743,787.50165,883,691.37-8,139,903.87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1,969,423.431,210,124.001,113,295.832,066,251.60
合计1,969,423.431,210,124.001,113,295.832,066,251.60

其他说明: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1,950,598.593,413,829.7817,403,297.722,685,964.18
可抵扣亏损103,944,451.0715,525,099.7024,999,545.903,671,071.77
预计负债10,438,424.171,565,763.629,447,576.181,417,136.44
股权激励2,789,106.25426,135.95
租赁负债1,927,460.41289,119.068,578,723.941,304,811.39
合计141,050,040.4921,219,948.1160,429,143.749,078,983.7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使用权资产4,974,279.92753,283.7610,898,000.471,658,982.06
合计4,974,279.92753,283.7610,898,000.471,658,982.06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753,283.7620,466,664.351,658,982.067,420,001.72
递延所得税负债753,283.761,658,982.06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17,426.484,533,166.80
可抵扣亏损776,285.471,048,695.5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445,293.16
合计8,239,005.115,581,862.33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年272,892.64
2024年7,014.387,014.38
2025年476,137.83476,137.83
2026年292,650.68292,650.68
2027年
2028年482.58
合计776,285.471,048,695.53

其他说明: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2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八)之说明

1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19,180,990.8619,180,990.86保函保证金18,478,872.1518,478,872.15保函保证金、共管资金
合计19,180,990.8619,180,990.8618,478,872.1518,478,872.15

其他说明:

19、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3,000,000.004,000,000.00
应计利息2,933.348,808.82
合计3,002,933.344,008,808.82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20、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工程及设备款48,850,795.43
货款29,894,920.1523,759,536.10
服务费16,250,011.428,857,684.83
其他74,731.1724,853.58
合计95,070,458.1732,642,074.51

2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3,522,835.174,040,960.82
合计3,522,835.174,040,960.82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报销款2,568,330.173,683,044.30
往来款954,505.00167,225.17
代扣代缴个人社保公积金108,977.06
其他81,714.29
合计3,522,835.174,040,960.82

2)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及服务款60,159,929.5294,623,137.63
合计60,159,929.5294,623,137.6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23、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39,752,593.20318,767,552.52322,372,308.4736,147,837.2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35,158.7634,344,467.9534,330,294.04149,332.67
三、辞退福利149,554.09130,479.97280,034.06
合计40,037,306.05353,242,500.44356,982,636.5736,297,169.92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9,277,246.87268,442,955.99271,937,513.9835,782,688.88
2、职工福利费316,274.0014,032,646.6314,078,851.82270,068.81
3、社会保险费101,938.3317,562,665.9317,569,524.7095,079.56
其中:医疗保险费96,327.0415,854,252.2515,862,753.0587,826.24
工伤保险费1,730.43619,137.76618,246.282,621.91
生育保险费3,880.861,089,275.921,088,525.374,631.41
4、住房公积金57,134.0018,705,404.1618,762,538.16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3,879.8123,879.81
合计39,752,593.20318,767,552.52322,372,308.4736,147,837.25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30,832.6633,235,447.7633,221,009.46145,270.96
2、失业保险费4,326.101,109,020.191,109,284.584,061.71
合计135,158.7634,344,467.9534,330,294.04149,332.67

其他说明: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8,715,467.5018,244,758.96
企业所得税4,352,878.726,179,261.15
个人所得税1,178,609.97545,281.26
城市维护建设税317,778.46636,800.55
印花税72,957.8785,721.10
教育费附加136,190.77272,914.87
地方教育附加90,793.84181,943.01
土地使用税30,186.35
合计24,894,863.4826,146,680.90

其他说明: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392,828.257,902,839.35
合计1,392,828.257,902,839.35

其他说明: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4,731,114.468,087,286.10
合计4,731,114.468,087,286.10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票面利率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是否违约
合计

其他说明: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2年534,632.16141,252.43
2-3年534,632.16
合计534,632.16675,884.59

其他说明:

28、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10,438,424.179,447,576.18系提供售后服务所致
合计10,438,424.179,447,576.18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2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4,500,000.0011,500,000.0023,000,000.0034,500,000.0069,000,000.00

其他说明:

2023年3月9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92,5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9,623,113.2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982,876,886.78元。其中,计入股本11,5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71,376,886.78元。根据公司2023年5月16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6,00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23,000,000股,相应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3,000,000.00元。本次转增完成后股本变更为69,000,000股,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30、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54,747,753.92971,376,886.7823,000,000.001,103,124,640.70
其他资本公积3,200,124.183,200,124.18
合计154,747,753.92974,577,010.9623,000,000.001,106,324,764.8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 股本溢价:① 发行股票产生的股本溢价971,376,886.78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9之说明;② 资本公积转增减少的股本溢价23,000,000.00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9之说明;

2) 其他资本公积:公司当期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3,200,124.18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

十二、股份支付之说明。

31、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6,405,027.1714,762,468.4931,167,495.66
合计26,405,027.174,762,468.4931,167,495.66

注:1 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2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八)之说明。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32、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33,907,809.09155,650,910.9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314,044.21-161,144.95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33,593,764.8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499,211.4287,210,550.3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762,468.499,106,551.46
应付普通股股利46,00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237,330,507.81233,593,764.8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14,044.21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48,748,091.23281,742,115.11462,754,987.05206,765,322.20
合计548,748,091.23281,742,115.11462,754,987.05206,765,322.20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
其中:
应用软件开发298,164,801.76116,026,951.55
应用软件服务167,929,662.9798,691,700.28
司法辅助服务75,502,110.8061,102,193.23
系统集成7,112,633.465,921,270.05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332,566,537.62128,239,691.17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216,142,671.37153,502,423.94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是否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其他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履行各项履约义务并收取合同款项,在按照合同条款规定交付产品和劳务、在客户取得产品和劳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会计处理方法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其他说明:

34、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236,386.321,806,356.75
教育费附加529,844.23773,808.56
土地使用税140,869.63
车船使用税3,720.002,400.00
印花税502,219.80143,512.79
地方教育附加353,229.74516,004.53
合计2,766,269.723,242,082.63

其他说明:

35、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5,709,866.9821,947,490.00
咨询服务费4,079,923.663,612,112.85
办公及其他日常维护费2,698,265.793,410,005.75
折旧及摊销费2,505,322.791,820,563.76
业务招待及宣传费2,339,505.47966,947.12
差旅交通及运杂费2,036,794.06618,338.36
租赁及物业费1,017,936.051,016,890.96
股权激励754,062.92
残保金及其他税金309,594.27253,243.73
合计41,451,271.9933,645,592.53

其他说明:

36、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0,464,860.9518,047,434.52
售后服务费9,019,365.883,812,616.21
市场推广费5,440,435.015,986,504.10
业务招待费5,101,542.973,229,375.87
差旅交通及运杂费3,315,579.251,625,819.20
招投标服务费2,507,574.891,411,993.92
办公及其他日常维护费892,755.43334,573.52
股权激励436,465.08
折旧及摊销费169,055.71602,579.16
房租水电费53,809.1640,274.56
其他33,028.15279,941.16
合计47,434,472.4835,371,112.22

其他说明:

37、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31,024,112.35103,676,334.16
折旧及摊销费6,704,707.454,247,051.85
差旅交通及运杂费4,565,315.502,040,824.36
委外研发费1,252,414.97
办公及其他日常维护费782,127.741,086,298.30
股权激励980,653.20
租赁及物业费197,330.5662,281.47
咨询服务费144,395.65442,816.04
其他359,305.803,816.00
合计146,010,363.22111,559,422.18

其他说明:

38、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手续费25,327.5533,028.44
利息收入-7,111,160.68-2,621,267.90
利息支出303,490.01531,085.53
合计-6,782,343.12-2,057,153.93

其他说明:

39、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446,024.3110,826,107.1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17,628.32102,893.05
增值税加计抵减1,065,697.041,013,809.94
合 计10,629,349.6711,942,810.13

4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845,687.061,883,058.57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7,351,235.202,685,507.08
合计8,196,922.264,568,565.65

其他说明:

4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789,070.79-2,312,307.4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84,259.683,247,877.94
合计-6,273,330.47935,570.52

其他说明:

4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445,293.16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27,451.23-555,320.16
合计-2,772,744.39-555,320.16

其他说明:

4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7,644.24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47,533.64

4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其他130.931,926.58130.93
合计130.931,926.58

其他说明:

4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罚款及滞纳金等767.401,328.94767.40
其他0.520.170.52
合计767.921,329.11767.92

其他说明:

4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740,775.744,698,306.81
递延所得税费用-13,046,662.63-3,609,845.66
合计-11,305,886.891,088,461.15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45,905,501.9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6,885,825.3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796,240.7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335,251.07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340,189.8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789,160.2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510,060.2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20,282,234.63
所得税费用-11,305,886.89

其他说明:

47、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保证金回收19,971,599.2924,442,879.14
往来款项净额6,663,283.47415,074.03
利息收入3,046,340.53135,913.01
其他收益中政府补助787,253.66553,512.94
代扣手续费返还122,128.32102,893.05
营业外收入2.081,926.58
合计30,590,607.3525,652,198.7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费用32,528,666.0023,640,629.80
保证金支付23,645,872.9616,630,421.61
往来款项净额13,211,591.495,203,760.86
手续费25,327.5533,028.44
营业外支出767.451,329.11
合计69,412,225.4545,509,169.8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定期存款赎回本金及利息602,763,944.44200,830,833.34
幕府小镇退回保证金30,000,000.00
合计602,763,944.44230,830,833.34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赎回2,598,108,402.341,181,071,512.56
合计2,598,108,402.341,181,071,512.56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定期存款购买855,000,000.00200,000,000.00
合计855,000,000.00200,000,000.00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2,856,000,000.001,028,200,000.00
在建工程44,519,135.463,199,999.97
对外投资2,450,000.002,985,000.00
固定资产1,390,121.322,085,345.07
长期待摊费用1,173,624.001,953,196.33
无形资产149,000.00166,256,819.17
合计2,905,681,880.781,204,680,360.5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代扣的分红个税款和个税手续费1,180,534.19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退还的自派保证金1,000,000.00
合计2,180,534.19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新租赁准则下支付房租9,555,264.907,562,109.15
IPO中介费用31,192,877.37450,000.00
支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派保证金1,000,000.00
代缴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扣回的分红个税款842,946.13
合计42,591,088.408,012,109.1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57,211,388.8090,087,549.56
加:资产减值准备9,046,074.86-380,250.3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569,643.551,227,338.72
使用权资产折旧8,065,926.216,074,564.43
无形资产摊销783,426.87284,453.2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113,295.83699,231.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5,177.8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761,330.14-1,954,269.3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196,922.26-4,568,565.6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046,662.63-3,609,845.6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690,163.54-7,611,617.6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2,977,004.87-35,418,654.8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7,473,534.797,307,579.89
其他3,200,124.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08,668.3552,082,335.5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40,222,957.5796,317,992.2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96,317,992.2941,133,047.1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3,904,965.2855,184,945.12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440,222,957.5796,317,992.2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40,222,957.5796,317,992.29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0,222,957.5796,317,992.29

(3)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货币资金264,568,939.73使用范围受限但可随时支取募集资金
合计264,568,939.73

(4)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银行存款300,884,712.3344,593,546.22共管账户、定期存款及利息
其他货币资金19,180,990.8618,469,162.55保函保证金
合计320,065,703.1963,062,708.77

其他说明:

(5)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49、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短期租赁费用324,661.78560,285.05
合 计324,661.78560,285.05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31,024,112.35103,676,334.16
折旧及摊销费6,704,707.454,247,051.85
差旅交通及运杂费4,565,315.502,040,824.36
委外研发费1,252,414.97
办公及其他日常维护费782,127.741,086,298.30
股权激励980,653.20
租赁及物业费197,330.5662,281.47
咨询服务费144,395.65442,816.04
其他359,305.803,816.00
合计146,010,363.22111,559,422.18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146,010,363.22111,559,422.18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处置日净资产期初至处置日 净利润
黑龙江诉服达清算注销2023年8月29日-583,055.12-40,534.51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通达海软件30,000,000.00江苏南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江苏诉服达10,000,000.00江苏南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四川诉服达1,000,000.00四川成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黑龙江诉服达5,000,000.00黑龙江哈尔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京诉源5,000,000.00江苏南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江苏诉服达40.00%2,629,651.2211,362,671.06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负债合计
江苏诉服达40,486,545.4112,059,179.9052,545,725.3124,139,047.670.0024,139,047.6728,278,797.247,640,719.3735,919,516.6115,401,117.420.0015,401,117.42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江苏诉服达73,966,840.426,574,128.056,574,128.0511,239,514.2447,637,568.827,405,880.707,405,880.70-2,003,989.99

其他说明: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辽宁速服达辽宁沈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00%权益法核算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辽宁速服达辽宁速服达
流动资产52,256,811.0552,339,242.68
非流动资产157,042.78371,771.75
资产合计52,413,853.8352,711,014.43
流动负债13,666,170.4823,702,764.28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13,666,170.4823,702,764.28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8,747,683.3529,008,250.15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7,749,536.675,801,650.03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7,749,536.675,801,650.03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50,945,551.4253,126,077.99
净利润9,739,433.2217,523,105.09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9,739,433.2217,523,105.09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2,264,519.083,362,011.8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102,199.58-1,621,562.45
--综合收益总额-1,102,199.58-1,621,562.45

其他说明: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5,931,261.40元。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收益9,446,024.3110,826,107.14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1.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五(一)4、五(一)6、五(一)8、五(一)10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

21.67%(2022年12月31日:21.26%)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采取短期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期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3,002,933.343,070,400.013,070,400.01
应付账款95,070,458.1795,070,458.1795,070,458.17
其他应付款3,522,835.173,522,835.173,522,835.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92,828.251,451,326.181,451,326.18
租赁负债534,632.16542,841.14542,841.14
小 计103,523,687.09103,657,860.67103,115,019.53542,841.14

(续上表)

项 目上年年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4,008,808.824,154,111.114,154,111.11
应付账款32,642,074.5132,642,074.5132,642,074.51
其他应付款4,040,960.824,040,960.824,040,960.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902,839.358,098,530.518,098,530.51
租赁负债675,884.59695,858.28695,858.28
小 计49,270,568.0949,631,535.2348,935,676.95695,858.28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407,591,716.26407,591,716.26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07,591,716.26407,591,716.26
银行理财产品407,591,716.26407,591,716.26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407,591,716.26407,591,716.26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估值以银行公布为准。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

2、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辽宁速服达联营企业
江苏行声远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15%股东的关联方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15%股东的关联方
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江苏诉服达少数股东胡思泽之配偶控制的企业
四川思强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科大讯飞(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15%股东的关联方

其他说明:

4、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辽宁速服达接受劳务2,675,267.632,441,107.7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54,716.98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152,783.02
江苏行声远购买商品、接受劳务77,074.17
科大讯飞(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656,704.04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辽宁速服达产品和服务2,588,418.045,031,918.89
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产品782,300.8777,876.11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和服务4,191,808.651,882,572.48
江苏行声远服务1,395,686.9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报酬8,373,429.248,811,658.04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辽宁速服达342,341.5324,101.98
应收账款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648,360.00560,980.00648,360.00283,072.00
应收账款四川思强科技有限公司188,707.00188,707.00188,707.00188,707.00
应收账款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619,694.71130,984.74
应收账款行声远215,030.0010,751.50
合同资产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5,967.214,298.361,445,260.2772,263.01
合同资产辽宁速服达114,882.175,744.11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辽宁速服达3,467,253.643,478,694.07
应付账款四川思强科技有限公司378,491.79366,891.79
应付账款科大讯飞(上海)科技有限公司18,867.92
应付账款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59,259.3918,800.00
合同负债辽宁速服达1,708,012.85190,577.19
合同负债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80,495.57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本期授予本期行权本期解锁本期失效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管理人员406,0008,556,525.36121,8002,500,458.20
研发人员540,00011,380,600.23170,4003,504,729.68
销售人员235,0004,952,668.6270,5001,447,309.68
项目人员554,00011,675,652.84166,2003,411,955.26
合计1,735,00036,565,447.05528,90010,864,452.82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行权价格的范围合同剩余期限行权价格的范围合同剩余期限
管理人员31.38元2024年1月1日--2027年9月17日
研发人员31.38元2024年1月1日--2027年9月17日
销售人员31.38元2024年1月1日--2027年9月17日
项目人员31.38元2024年1月1日--2027年9月17日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9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71名激励对象17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31.38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根据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计算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历史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股息率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3,200,124.18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3,200,124.18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管理人员754,062.92
研发人员980,653.20
销售人员436,465.08
项目人员1,028,942.98
合计3,200,124.18

其他说明: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 已出具的各类未到期的保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未退回的保函如下:

开证银行申请单位保函类别保函金额开立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468,30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120,00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132,00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132,95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106,00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91,15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73,85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21,35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540,00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44,75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74,65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52,17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228,625.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30,30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15,000,00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64,600.00保函保证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本公司履约保函395,000.00保函保证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本公司履约保函1,257,150.00保函保证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本公司履约保函41,445.86保函保证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本公司履约保函229,000.00保函保证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本公司履约保函47,700.00保函保证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本公司履约保函30,000.00保函保证金
小 计19,180,990.86

2.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

合同名称公司名称承诺金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203,230,686.68

3.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5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0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4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5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4
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34,5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7,600,000股。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主要为法院等客户提供电子政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主要产品或服务包括:应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系统集成和司法辅助服务。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本公司按产品分类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二)1 之说明。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19,879,496.9173,793,188.39
1至2年28,020,606.3417,598,885.49
2至3年7,665,311.097,933,517.18
3年以上6,290,195.503,564,344.31
合计161,855,609.84102,889,935.3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1,855,609.84100.00%17,323,315.0910.70%144,532,294.75102,889,935.37100.00%13,989,507.2013.60%88,900,428.17
其中:
合计161,855,609.84100.00%17,323,315.0910.70%144,532,294.75102,889,935.37100.00%13,989,507.2013.60%88,900,428.1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323,315.09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119,532,173.5117,323,315.0914.49%
合计119,532,173.5117,323,315.0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989,507.204,599,629.041,265,821.1517,323,315.09
合计13,989,507.204,599,629.041,265,821.1517,323,315.0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265,821.15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42,041,828.660.0042,041,828.6622.12%
客户二10,173,643.000.0010,173,643.005.35%540,210.50
客户三8,902,000.000.008,902,000.004.68%445,100.00
客户四3,958,831.763,393,218.787,352,050.543.87%2,254,972.83
客户五5,521,126.921,104,008.566,625,135.483.49%1,289,875.73
合计70,597,430.344,497,227.3475,094,657.6839.51%4,530,159.06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9,709,397.0417,074,199.93
合计19,709,397.0417,074,199.93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16,171,618.4913,848,083.13
增值税即征即退款5,763,149.635,485,319.74
应收暂付款2,103,901.831,672,669.80
备用金72,246.69261,364.19
往来款495,292.04301,750.95
合计24,606,208.6821,569,187.81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5,347,847.8111,878,066.56
1至2年4,954,770.544,821,573.93
2至3年2,029,334.933,835,380.01
3年以上2,274,255.401,034,167.31
合计24,606,208.6821,569,187.81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606,208.68100.00%4,896,811.6419.90%19,709,397.0421,569,187.81100.00%4,494,987.8820.84%17,074,199.93
其中:
合计24,606,208.68100.00%4,896,811.6419.90%19,709,397.0421,569,187.81100.00%4,494,987.8820.84%17,074,199.9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896,811.64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2,103,901.83
账龄组合22,502,306.854,896,811.6421.76%
其中:1年以内13,545,696.93677,284.855.00%
1-2年4,653,019.59930,603.9220.00%
2-3年2,029,334.931,014,667.4750.00%
3年以上2,274,255.402,274,255.40100.00%
合计24,606,208.684,896,811.6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值)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578,815.78964,314.792,951,857.314,494,987.88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232,650.98232,650.98
--转入第三阶段-405,866.99405,866.99
本期计提331,120.05139,505.14-68,801.43401,823.76
2023年12月31日余额677,284.85930,603.923,288,922.874,896,811.64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1年以内划入第一阶段,账龄1-2年的划入第二阶段,账龄2年以上的划入第三阶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增值税即征即退5,763,149.631年以内23.42%288,157.48
客户二押金保证金4,829,920.001年以内、1-2年、3年以上19.63%294,936.00
客户三押金保证金2,299,210.00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9.34%778,985.00
客户四押金保证金1,786,900.001-2年、3年以上7.26%1,004,500.00
客户五押金保证金1,369,400.401年以内、1-2年、3年以上5.57%290,260.22
合计16,048,580.0365.22%2,656,838.70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6,572,681.3536,572,681.3525,606,886.4025,606,886.4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2,445,293.162,445,293.163,362,011.823,362,011.82
合计39,017,974.512,445,293.1636,572,681.3528,968,898.2228,968,898.22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减值准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减值
面价值)备期初余额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面价值)准备期末余额
通达海软件21,521,834.9510,000,000.00876,644.5532,398,479.50
江苏诉服达4,085,051.4589,150.404,174,201.85
合计25,606,886.4010,000,000.00965,794.9536,572,681.35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行声远3,362,011.82-916,718.662,445,293.162,445,293.16
小计3,362,011.82-916,718.662,445,293.162,445,293.16
合计3,362,011.82-916,718.662,445,293.162,445,293.16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江苏行声远连续亏损,净资产期末为负。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77,857,027.20244,537,132.25426,698,300.91186,983,460.20
其他业务59,437.46
合计477,857,027.20244,537,132.25426,757,738.37186,983,460.20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
其中:
应用软件开发281,729,968.39110,749,829.39
应用软件服务166,328,712.43107,626,075.21
司法辅助服务22,830,397.5521,250,599.99
系统集成6,935,642.314,910,627.66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是否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其他说明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会计处理方法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16,718.66-1,621,562.45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7,183,185.002,685,507.08
合计6,266,466.341,063,944.63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787,253.66政府补助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7,351,235.20银行理财产品分红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6.99
减:所得税影响额1,221,532.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294.51
合计6,914,025.0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59%0.820.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00%0.720.72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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