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众智科技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8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9,084,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44元,共计募集资金768,980,9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04,850,942.4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10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10日出具了XYZH/2022ZZAA3B0005《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556.51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58,007.45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净额78.8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8,007.45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3年度募投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9,728.3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284.84万元;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401.72万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401.7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和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净额1,122.6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等账户本金余额44,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累计使用明细如下所示: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68,980,960.00 |
减:发行费用 | 64,130,017.51 |
募集资金净额 | 704,850,942.49 |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 222,848,343.64 |
其中: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 117,998,780.53 |
减: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 1,807.32 |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 2,448,838.56 |
减: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 | 1,64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专户赎回理财产品 | 1,200,000,000.00 |
加:理财收益 | 9,567,615.59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54,017,245.6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2023年度的使用情况明细如下所示: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专户年初余额 | 580,074,543.30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 97,283,283.77 |
减: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 1,733.32 |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 1,660,103.88 |
减: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 | 1,64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专户赎回理财产品 | 1,200,000,000.00 |
加:理财收益 | 9,567,615.59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54,017,245.6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
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1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 | 371906383110806 | 14,821,098.05 |
中信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 | 8111101014501554708 | 31,375,735.93 |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 15914110101069 | 7,820,411.70 |
合计 | 54,017,245.68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众智科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众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众智科技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到期理财产品均已赎回且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收益类型 | 认购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状态 |
1 | 中信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842期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2023-07-12 | 2024-01-10 | 1.25%/2.69%/3.09% | 未到期 |
2 | 华安证券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远扬鑫利38期浮动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 | 2023-07-21 | 2024-01-22 | 2.60%-3.48% | 未到期 |
3 | 华安证券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睿享双盈90期浮动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 | 2023-07-21 | 2024-01-22 | 2.60%-3.44% | 未到期 |
4 | 方正证券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D390号 | 保本固定收益 | 6,000 | 2023-07-25 | 2024-07-22 | 3.20% | 未到期 |
5 |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2023年00908期人民币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7,000 | 2023-08-08 | 2024-02-05 | 1.750%/2.860%/2.960%/ | 未到期 |
6 | 中信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535期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5,000 | 2023-10-14 | 2024-01-12 | 1.05%-2.80% | 未到期 |
7 | 招商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 | 2023-10-18 | 2024-01-18 | 1.60%-2.55% | 未到期 |
8 | 招商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9,000 | 2023-12-29 | 2024-01-29 | 1.60%-2.45% | 未到期 |
合计 | - | 44,000 | - | - | - | - |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众智科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众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9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0,485.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28.3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284.8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2023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2023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众智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 - | 36,272.52 | 36,272.52 | 4,826.34 | 16,396.98 | 45.20% | 2025年4月30日 | 5,300.57 | 不适用 | - |
众智科技内燃发电智能控制系统产业园 | 否 | 15,811.51 | 15,811.51 | 1,759.83 | 12,510.66 | 79.12% | 2024年4月30日 | 5,300.57 | 不适用 | 否 |
众智科技智能控制器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20,461.01 | 20,461.01 | 3,066.51 | 3,886.32 | 18.99% | 2025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众智科技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4,993.70 | 14,993.70 | 2,539.40 | 3,525.27 | 23.51% | 2025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2,362.59 | 2,362.59 | 23.63%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1,266.22 | 61,266.22 | 9,728.33 | 22,284.84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61,266.22 | 61,266.22 | 9,728.33 | 22,284.84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金额9,218.87万元,目前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1,799.8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11,799.88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股东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并满足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64,0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120,000.00万元,年末尚未到期的余额44,000.00万元,本年度实现理财收益956.76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有变更,将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和披露手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胡坤雁 | 周立彦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