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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关于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有限责任转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以线上形式进行了2023年度审计进场前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

取并审阅了致同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四)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结论

(一)公司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的评估结论

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期间,致同所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评价结论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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