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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4-018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大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股东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财务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届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总股本206,67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922,238股后的股本204,747,762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9,041,541.87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1.43%。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相关计提公允、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控制提供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

的职业规范和精神,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现结合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预估,监事会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符合合理性、公允性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12、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薪资制度、经营发展、行业

薪酬标准,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融资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及石章琴女士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次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关联方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拓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系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5,7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也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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