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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55,428.29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36,089,459.6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5,996,042.9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1,330,074.3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1,330,074.38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8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4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0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4,400,000元人民币(含税)。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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