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联合化学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联合化学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计划在2024年度与烟台依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众化工”)发生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秀梅女士、李玺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度预计发生金额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2023年发生金额 |
采购关联方产品 | 依众化工 | 采购盐酸及其他产品 | 市场定价 | 不超过500万元 | 63.07 | 176.08 |
上述交易预计期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超出上述
预计交易总金额,将依照超出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采购关联方产品 | 依众化工 | 盐酸 | 176.08 | 不超过500万元 | 100.00 | -64.78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 烟台依众化工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00358602970R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C-56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玉丽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光缆销售;光纤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934.07万元;净资产1,210.62万元;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8,992.10万元;净利润193.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二)关联关系
依众化工为李秀梅配偶郭文鹏曾经持股95%的企业,现在为郭文鹏姐夫王福运持股100%的企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依众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且与公司合作多年,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的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依众化工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为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相关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有关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上述事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联合化学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缪兴旺 张少伟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