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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环保: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567,809.29元,累计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20,278,765.98元,累计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9,660,540.01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660,540.0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现状,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2024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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