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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1203 证券简称:国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6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邮件、即时通讯工具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洪春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对2023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方面存在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法定程序,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了详细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及补助等组成。薪酬以外部市场情况为依据、与个人绩效、公司整体效益相结合,以岗位及个人对公司的相对价值决定薪酬水平。本议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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